凤台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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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凤台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目录1总则制定目的1.1 制定依据工作原则1.2 适用范围2启动条件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县生产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3. 2县生产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构成及职责3专家组4预警预报预警预报4. 2信息通报3信息处置5应急响应1 I级响应5. 2 II级响应3 III级响应医学救援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做好灾区医疗救治、卫生防疫 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加强灾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负责统 计报告全县卫生健康领域受灾情况;负责卫生健康基础设施 恢复重建工作。(2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 的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对本县企业生产的救灾物资产品 质量进行
2、监督;依法查处受灾地区假冒伪劣违法行为。(22)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情况的监测和预报预警; 负责灾害性天气信息预警发布工作。(23)县地震局:负责地震监测,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 与地震灾害预测预防;负责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配 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地震现场科学考察;联合开展地震灾情 调查,灾害损失评估和舆情应对;协助开展地震灾后恢复重 建等工作。(24)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凤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 队参加抢险救灾。(25)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灾害救援和抢险救 灾工作;协助做好森林火灾灭火救援工作;组织开展消防知 识宣传教育。(26)县供电公司:负责灾区供电设施的维护和毁损设施 的
3、抢修恢复工作,及时恢复电力供应。(27)团县委:负责支持引导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抢险 救灾和灾后重建等工作。(28)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接收捐赠款物; 管理、调拨救灾物资,及时公布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组织 红十字志愿者参与抢险救灾和现场救护工作;动员社会力量 参与灾后重建工作。3. 2县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及职责县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为县生产救灾 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综合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 发送工作,编印工作简报,承办会务工作,了解全县生产救 灾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协调有关事宜,承办领导交办 的其他事项。县应急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处置特大自然灾 害,县
4、生产救灾指挥部加强办公室力量,将指挥部部分成员 单位开展工作,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县应急局牵头,县公安局、县 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委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 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 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 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证救灾物资运输及 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2)查灾核灾组:县应急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水 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发改委(粮食)、县统计局 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3)卫生防疫组:县卫健委牵头,县财政局、县经信局、 县民政局、县生
5、态环境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 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灾区做好伤病群众救 治,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工作,确保 灾区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4)生产自救组: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为成员 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补种抢种和畜禽和水生动物防治 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指导行蓄洪区受灾群众补偿 工作。(5)灾后恢复重建组:县发改委牵头,县民政局、县财 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 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 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组织力量迁移新建受灾群众住房, 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设施以及道路、学校、医院、电信
6、、供 电、市政工程等公共设施。(6)巡视组:县纪委监委牵头,县机关工委、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为成员单位。 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 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 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 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 人员。(7)宣传组: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 公室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等 有关单位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市级以上领导来我 县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
7、交办的其他 事项。3. 3专家组县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县应急局负责人和长 期从事救灾工作经验丰富人员,县农业、自然资源、粮食、 统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灾害专业研究机构的研究 人员组成。主要职责:(1)监测、查核、评估灾情;(2)分析、研判灾害趋势;(3)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4预警预报4.1预警预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县政府各有关 部门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根据专项预案适时发布预警预 报。4. 2信息通报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本预案规定的发布灾害预 警预报的各部门,须将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向县生产 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通报。4. 3信息处置县生产救灾指
8、挥部办公室针对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 进行分析评估,视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 报告。5应急响应5. II级响应6. 1. 1启动条件全县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 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县启动I级响应。(1)因灾死亡3人以上;(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2000人以上;(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 1000人以上;(4)因灾倒塌房屋500间以上。启动程序县生产救灾指挥部副总指挥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 间向县长提出启动I级响应的建议,由总指挥决定启动I级 响应。5. 1.3应急响应启动工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情况。(2)县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3)县生产
9、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 时落实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4)县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 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每日9时 前向县领导、县有关部门和市应急局报送综合情况。(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 移安置,紧急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 水困难,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 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 救灾工作情况。(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 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
10、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 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 疫情,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救灾防病工作。(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 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9)灾后恢复重建组及时对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及水利、 交通、学校、卫生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 申报、立项,争取灾后尽快实施。(10)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处置、 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 告研究解决。(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 情和救灾信息,加强新闻舆论管理。(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市级以上领导
11、来我县检查抗 灾救灾以及来我县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等人员的接待安 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工作。(13)申请国家和省、市支持。5. 1. 4响应终止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提 出建议,由县长决定终止I级响应。5.2 n级响应5.2.1 启动条件全县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 一的,视重大自然灾害,县启动n级响应。(1)因灾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 800人以上,1000人以下;(4)因灾倒塌房屋300间以上,500间以下。5.2.2 2. 2启动程序县应急局在接到灾情报
12、告后第一时间向县生产救灾指 挥部副总指挥提出启动H级响应的建议,由县生产救灾指挥 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n级响应。5.2.3 应急响应启动II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 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2)10小时内,派工作组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 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3)根据情况,县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4)县应急局向市应急局报告,请市应急局派工作组赴 灾区指导救灾工作。(5)根据灾区需求或县领导指示,县应急局会同财政局 下拨救灾应急款物。(6)县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 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县领
13、导、县有关部门和市应急局 报送信息。(7)督促乡镇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 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 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 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 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 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稳 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家 园重建工作。(8)根据情况,申请国家和省、市支持。5. 2. 4响应终止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局提出建议,县生产 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n级响应。5.3 m级响应5.3.1 启动
14、条件全县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 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县启动ni级响应(1)因灾死亡1人;(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600人以上,1000人以下;(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 200人以上,300人以下;(4)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300间以下。灾情不足以造成以上情形的,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自 行决定启动乡镇本级救灾预案,并报告县应急局;全县有2 个或以上的乡镇启动本级预案,但统计指标未达到县级ni级 响应的,县级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县级ni级响应。5. 3. 2启动程序县应急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减灾办公室提 出建议,由指挥长决定启动HI级响应。5. 3. 3应急响应启动HI
15、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县应急局接到灾情信息后,2小时内向县政府、市应 急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 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 灾工作信息畅通。(4)会同县级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灾 区安排灾民基本生活。(5)督促乡镇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 的各项措施。5. 3.4响应终止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局局 长根据工作实际决定终止HI级响应。5. 4新闻报道5.4. 1报道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 以正面宣传为
16、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5. 4. 2新闻发布县生产救灾指挥部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灾情和救灾信息。5.4. 3内容审核县生产救灾指挥部发布的救灾新闻,内容涉及人员伤 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 县应急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县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震情、地质灾害的,由县地震局、县自规局 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县卫健委负责审核;涉及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数据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 核。新闻媒体报道灾情和救灾信息,按党委、政府新闻宣传 管理渠道归口管
17、理。6应急保障1资金保障(1)县财政局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 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 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县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 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3)必要时申请国家和省、市救灾资金支持。6. 2物资保障4新闻报道6应急保障1资金保障5. 2物资保障3通信和信息保障6. 4装备保障5队伍保障7. 6社会捐赠保障7安置场所保障6.8宣传、培训和演习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7. 1灾后生活救助2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7.3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7.4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8. 1名词术语解释2奖励与责任8. 3预案的管理和
18、更新4预案解释部门8. 5预案的生效时间为保证我县在遭受突发性自然灾害后救灾工作能够高县政府救灾部门负责管理省、市委托代储的救灾帐篷等 救灾物资,并在灾前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 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生活必需用品能够及时供应。根据 需要,建立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适当储备救灾应急物资。6. 3通信和信息保障(1)加强各类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县、 乡镇两级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县与市救灾部门的通 讯通畅。(2)逐步建立县应急、民政、国土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 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6. 4装备保障县政府和乡镇应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移动电话、计算 机软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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