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产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内容调整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报告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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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产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内容调整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报告简本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101号 编号:2013-S0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产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内容调整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报告(简本)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二一三年三月前 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直属炼油企业,现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500万吨/年,以加工大港混合原油为主,生产93#汽油、97#汽油、0#柴油、-10#柴油、液化气、丙烯、石脑油、苯等炼油产品。公司拥有固定资产59.41亿元,员工2509人。为生产高质量石化产品,大港石化公司
2、于2010年拟投资14.2亿元建设产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10年11月取得了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决定(津发改许可2010291号),项目拟建设一套6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一套170万吨/年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和一套0.7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并进行相应公用工程配套改造。该项目已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已于2010年12月取得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津环保许可函2010089号)。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建设。建设单位拟对该项目建设的工程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投资额为14.98亿元,调整内容主要包括:v 将拟建的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规模由170万吨/年调整至220万吨/年,同时停用
3、厂区内现有的5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和30万吨/年DR柴油精制装置。v 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单独设干气脱硫装置和富溶剂闪蒸装置,该装置产出的干气经装置配备的干气脱硫塔脱硫后直接进入厂区燃料气管网,富溶剂经闪蒸装置闪蒸后再送入溶剂再生装置。v 将硫磺回收装置规模由0.7万吨/年调整至1万吨/年,配套建设140t/h酸性水汽提装置和200t/h溶剂再生装置,停用厂区内现有的80t/h酸性水汽提装置和101t/h溶剂再生装置。v 调整现有的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工艺和液化气脱硫醇装置工艺。v 调整拟建装置在厂区内的选址和布置。v 停用厂区内现有的0.2104Nm3/h的PSA氢气提浓装置。v 不再建
4、设1000Nm3/h制氮装置、100m3/h化学水处理装置和低温热回收站,均依托厂区内现有设施。v 项目建成后,使用的原料油有所调整。原项目建成后拟使用的原料油为大港高凝原油及杜里原油的混合油,混合油硫含量为0.20;项目调整后使用的原料油为大港高凝原油、赵东原油和进口原油的混合油,混合油含硫量为0.22。v 项目调整后,由于部分装置停用、汽柴油加氢装置规模改变,厂区物料走向和产品方案均有所调整。原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年产欧汽油118.05万吨、欧柴油72.46万吨、欧柴油195.48万吨;项目调整后,年产国汽油127.72万吨/年,国柴油269.31万吨/年。与原项目相比,调整后汽柴油产品产量
5、增加11万吨/年,但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减少SO2排放约58.9吨/年。项目调整后,具有更加良好的环境效益。除此之外,连续重整装置、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和硫磺回收装置的生产工艺均与原项目相同。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以下简称评价单位)编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产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内容调整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报告。目前,该报告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天津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中的相关规定,编制该报告的简本,供相关人员阅读,加
6、深公众对该项目的了解。1 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1.1.1建设地点项目拟建地块位于大港三号院地区,大港石化公司现有厂区内。1.1.2项目背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直属炼油企业,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500万吨/年。为生产高质量汽柴油产品,大港石化公司2010年拟投资14.2亿元建设产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实施后原油一次加工、二次加工规模不变,仅增加产品精制装置,以实现产品的质量升级。项目拟建设一套6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一套170万吨/年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和一套0.7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欧汽油118.05万吨、欧
7、柴油72.46万吨、欧柴油195.48万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0年12月取得了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进行建设。由于原料供应的影响,原项目不能满足生产高质量汽柴油产品的需求,建设单位拟对该项目进行调整。1.2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1.2.1建设内容项目调整后总占地面积约6.5万m2,总建筑面积6124m2。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对现有催化重整装置进行异地改造,改造为6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建设一套220万吨/年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一套1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含140t/h酸性水汽提装置和200t/h溶剂再生装置);改造现有的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和液
8、化气脱硫醇装置。项目建成后,停用现有的5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30万吨/年DR柴油精制装置、80t/h酸性水汽提装置和101t/h溶剂再生装置。公用工程:项目调整后,公用工程主要为对第一循环水场进行扩建,扩建3000m3/h。其余公用工程均依托厂区内现有设施。原项目拟建的1000Nm3/h深冷制氮装置、100m3/h化学水处理装置和低温热回收站不进行建设。辅助工程:项目调整后,辅助工程与原项目相同,建设6座5000m3内浮顶罐。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表1 项目调整前后工程内容变化一览表工程组成原项目调整后主体工程将现有30万吨/年重整装置,改造为6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与调整前相同新建
9、170万吨/年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新建220万吨/年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现有5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和30万吨/年DR柴油精制装置停用)新建0.7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新建1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含140t/h酸性水汽提装置和200t/h溶剂再生装置,现80t/h酸性水汽提装置和101t/h溶剂再生装置停用)辅助工程内浮顶罐5000m36 与调整前相同公用工程100m3/h化学水处理装置化学水处理站不建设,依托已有1套1000Nm3/h制氮装置空分站不建设,依托已有扩建3000 m3/h循环水装置第一循环水场与调整前相同新建一座低温热回收站不建设1.2.2生产工艺1.2.2.1预处理-连续重整
10、装置(1)原料预处理混合石脑油与氢气混合后进入预加氢反应器。加氢反应产物脱氯后送入汽提塔。汽提塔顶轻组分送入干气脱硫装置;液态烃作为拔头油产品送入罐区储存;汽提塔底石脑油送入石脑油分馏塔。石脑油分馏塔塔顶气体送入干气脱硫装置;轻石脑油送入重整反应部分的C4/C5分离塔;分馏塔底精制石脑油送往重整部分作重整进料。(2)连续重整混合石脑油加热后进入反应器,流出的反应产物冷却后进入重整产物分离罐进行油气分离。气体送入预处理部分作为补充氢。罐底的重整生成油与氢气接触后进入脱戊烷塔。脱戊烷塔塔顶油进入C4/C5分离塔,脱戊烷塔底脱戊烷油送入脱C6塔。脱C6塔塔顶C6馏分送入芳烃抽提装置抽提苯;C6塔底产
11、物与C4/C5分离塔底戊烷混合作为高辛烷值汽油调合组分出装置。脱戊烷塔顶来的C5组分与预处理部分石脑油分馏塔顶来的轻石脑油混合后进入C4/C5分离塔。C4/C5分离塔塔顶油气送入干气脱硫装置,液相部分作为液化气产品。(3)苯抽提抽提蒸馏原料进入抽提蒸馏塔。塔顶蒸汽送入燃料气管网;液相非芳烃作为副产品送入罐区储存。抽提蒸馏塔底富溶剂进入溶剂回收塔。抽提蒸馏塔底富溶剂进入溶剂回收塔,经过减压蒸馏,苯以蒸汽形式由塔顶蒸出,冷却后液相苯经白土吸附处理。1.2.2.2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混合原料油与氢气混合后进入加氢反应器,加氢后的反应产物进入高压分离器。高分气经循环氢脱硫塔脱除硫化氢后返回反应系统。高压
12、分离器底部排出的含硫污水送入低压分离器;高分油进入低压分离器闪蒸。低压分离器闪蒸产生的含硫气体送至干气脱硫塔后送入燃料气管网;低压分离器底排出的含硫污水送至酸性水汽提装置;低分油送至汽提塔。塔底采用水蒸汽汽提,塔顶油气进入干气脱硫塔脱硫;塔底油进入分馏塔。分馏塔顶油气作为精制石脑油产品出装置;分馏塔底油作为精制柴油送入罐区储存。1.2.2.3硫磺回收装置(1)溶剂再生富溶剂进入富液闪蒸罐,闪蒸出的低碳烃类进入厂区火炬。闪蒸后的富胺液进入溶剂再生塔上部。富液中的硫化氢和部分二氧化碳被解析出来并进入酸性气分液罐,罐顶的酸性气进入硫磺回收装置,罐底的酸性水打入再生塔顶部作回流。塔底流出的贫液送入贫液
13、过滤器通过活性炭进行吸附过滤,最终送至各脱硫装置。(2)酸性水汽提混合酸性水经脱气、除油后进入主汽提塔顶部,塔底由1.2MPa蒸汽加热汽提。酸性水中的硫化氢和氨同时被汽提,送至硫磺回收装置,塔底净化水部分回用于上游装置,部分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3)硫磺回收酸性气经预热进入酸性气燃烧炉。燃料气分液后一部分进酸性气燃烧炉,另一部分进入尾气焚烧炉。空气进入酸性气燃烧炉。酸性气燃烧配风量按烃类、NH3完全燃烧和1/3 硫化氢生成二氧化硫来控制。酸性气燃烧炉产生的高温过程气进入废热锅炉回收热能产生1.0MPa蒸汽。过程气经三级反应和冷却后,进入尾气处理系统;生成的液硫由液硫泵送至硫磺造粒机进行造粒
14、,经包装、缝袋后送至仓库。硫磺尾气与外补氢气混合,进行加氢反应后利用循环急冷水来降温。急冷后的尾气离开进入尾气吸收塔,用甲基二乙醇胺溶液吸收,塔底富液送到溶剂再生处理。塔顶净化尾气进入尾气焚烧炉焚烧,焚烧后的尾气经80米排气筒排放。1.2.2.4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本项目对该装置工艺进行了调整,原装置工艺不变,仅在原装置基础上增加二次加氢。具体工艺如下:原汽油加氢脱硫装置分馏塔的中汽油和原稳定塔的重汽油与循环氢混合,进行加氢脱硫、烯烃饱和等反应。反应生成物在空冷器中冷却,为防止铵盐在低温下结晶,在该空冷器前注入除盐水以洗去铵盐。冷却后进入产品分离罐进行分离,罐顶部气体脱硫后循环使用。分离罐底部
15、液体进入稳定塔。稳定塔顶部气体送出装置脱硫,稳定塔底物作为产品出装置。1.2.2.5液化气脱硫醇装置本项目对液化气脱硫醇装置进行改造,改造后采用纤维膜脱硫醇及碱液高效氧化再生技术,具体工艺如下:液化气送入液化气预碱洗罐,分离后送至液化气脱硫醇抽提塔,经碱液抽提后送入纤维膜脱硫醇反应器顶部,与来自碱液气提塔的再生碱液接触,反应后液化气送入液化气水洗罐及脱水罐,脱水后产品液化气送出装置。分离罐底排出的碱液送入液化气脱硫醇抽提塔,塔底碱液加入催化剂后进入碱液氧化分离塔与空气混合。在碱液氧化分离塔内碱液中硫醇钠被氧化为二硫化物,二硫化物定期排放回收利用,塔顶尾气去尾气水洗塔,塔底碱液进入碱液气提塔,用
16、压缩空气气提分出碱液中残余的少量二硫化物。碱液气提塔底再生碱液由再生碱液泵送至纤维膜脱硫醇反应器循环使用。1.2.3生产规模项目调整后,连续重整装置规模与原环评批复相同,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规模为220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规模为1万吨/年。1.2.4建设周期调整后的项目预计2015年8月竣工,2015年9月11月试生产。1.3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符合性规划符合性:本项目在建设单位现有厂区内进行产品的质量升级改造,符合天津滨海新区石化产业发展规划要求。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要求石化企业产品质量升级改造的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行业产业政策要求。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项目所在地环境
17、现状2.1.1环境空气质量(1)大气常规因子大港地区环境空气中PM10、NO2和SO2年均值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2)工程特征因子监测数据表明,建设单位厂界硫化氢浓度满足天津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硫化氢环境控制标准值,环境保护目标空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评价标准限值,硫化氢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规定的限值。2.1.2声环境质量建设单位北厂界、南厂界、东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西厂界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
18、,现状厂界噪声达标。拟建地区现状声环境质量良好。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项目调整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与原批复项目相同。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以排放源为中心,半径2.5Km的区域。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评至厂污水总排口。声环境评价范围:评至厂界外1米。环境风险评价范围:以危险源为中心,半径为5Km的区域。2.3项目所在地周边概况项目建址位于大港三号院地区,主要为大港油田集团公司、大港油田公司及大港石化分公司等单位的生产和生活用地,居民主要为上述单位员工及家属。拟建址周围分布炼盛小区、花园南里、花园北里等住宅区,5km范围内居住人口约7.4万人,同时分布有油田总医院、油田一中等社会关注区。本项目
19、环境保护目标分布见下表。表2 环境保护目标及其距离方位序号环境保护目标人口距离m方位备注1炼盛小区2283740WWS相对于本项目生产装置位置2花园南里1455930SW3花园北里76741100WWS4团结里3993350W3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3.1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污染因素是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施工,减少施工期扬尘及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落实上述文件中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施工期扬尘及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2运营期3.2.1废
20、气治理、排放和影响预测(1)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及影响预测项目调整后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为各装置加热炉燃烧废气、硫磺回收装置尾气焚烧炉废气、连续重整装置催化剂再生废气。各加热炉燃烧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类区标准规定的限值,催化剂再生废气和尾气焚烧炉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规定的限值,均为达标排放。经扩散计算,有组织排放废气扩散至周围及环境保护目标的浓度较低,与本底值叠加后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限值。(2)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及影响预测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
21、硫化氢扩散的最大落地浓度与厂界现状浓度叠加后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95)中硫化氢环境控制标准值,厂界达标。3.2.2废水达标排放可行性分析项目调整后,废水处理依托新建的酸性水汽提装置和现有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装置和超滤反渗透装置进行处理。(1)酸性水汽提装置新建酸性水汽提装置设计规模140t/h,项目调整后全厂含硫污水产生量约124t/h,未超过装置的处理能力。含硫污水的水质满足装置设计的收水水质要求。因此,含硫污水可依托新建的酸性水汽提装置进行处理。(2)污水处理厂及深度处理装置项目调整后,全厂进入污水处理厂处
22、理的废水约298.9m3/h,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500m3/h,未超过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能力;产生的废水水质与现状废水水质相似,满足污水处理厂的收水水质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处理后的废水中各污染因子浓度与现状持平,出水水质为COD100mg/L,硫化物1.0mg/L,氨氮25mg/L,SS100mg/L,石油类10mg/L,挥发酚2.0mg/L。处理后的废水进入深度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深度处理装置设计能力300m3/h,采用接触氧化、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的工艺,处理后的废水水质为COD30mg/L,硫化物1.0mg/L,氨氮8mg/L,SS20mg
23、/L,石油类5mg/L。(3)超滤反渗透装置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和深度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水质与现状废水水质持平。处理后的废水经超滤反渗透装置除盐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回用量约164.3m3/h,其余废水排入厂外氧化塘,排放量约134.6m3/h,排放的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二级,达标排放。3.2.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调整后,预处理-连续重整装置、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及硫磺回收装置的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与原项目基本相同,仅部分污染物的排放量略有增加,可按照原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进行处理。项目调整后,增加的溶剂再生装置有废活性炭产生,产生量约15t/a,属于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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