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电大《保险学概论》期末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资料小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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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大保险学概论期末练习题考试小抄序号单项选择题目及参考答案11996年 1 1 月 9 日,李某为其儿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少儿保险。根据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自保单生效时起至2 2 周岁前因意外事故死亡,保险公司给付死亡保险金。1997年 1 2 月,李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1997年11月 4 日清早,在给儿子喂服糖浆时,发现他神情异常,脸色和嘴唇发紫,遂送往医院抢救。当日上午9 时许,因抢救无效死亡,次日火化。李某以哺水呛噎致死为由,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经调查核实,医生出具的死亡通知单注明李某的儿子在入院时就已死亡。门诊记录卡是医生应李某的要求在11月 2 8 日开具
2、的。经鉴定,保险公司认为“哺水呛噎致死依据不足”,作出了退还保险费、解除保险合同的决定。请根据案情,回答如下问题:(1)本案的处理,涉及到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什么问题?(2)我 国 保险法对出险后的通知期限有没有明确规定。(3)目前,国际上对于投保人或受益人未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所产生的后果,通常采用的两种做法是什么?答案:(1)投保人或受益人及时通知义务(2)没有作出(3)因延迟通知而导致必要的证据及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无法认定或增加保险公司的勘查、检验等项目费用的,受益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延迟通知,同时,近因无法确定,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21996年 2 月 3 0
3、 日,某中外合资石化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平安福寿险。徐女士是该公司的职工,受益人为徐女士的丈夫。1998年 5 月 1 日晚上,徐女士与丈夫发生争吵,最后被丈夫扼死。徐女士新婚不久,无子女,父母均健在。第二天,犯罪嫌疑人自首。问徐女士的继承人能否领取保险金及如何分配?答案:根 据 保险法 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只要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
4、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人就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在本案中,徐女士的丈夫作为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保险责任,徐女士的丈夫丧失受益权。同忖,保险公司应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也就是被保险人的父母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31996年上海郊县有一农村妇女因患高血压休息在家,8 月投保保险金额为20万元、期限20年的人寿保险,投保时隐晦了病情。97年 2 月该妇女病情发作,不幸去世。被保险人的丈夫作为家属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问保险公司是否履行给付责任?答案:因为投保人在投保时隐晦了病情,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因此,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
5、且不退还保险费。41998年 1 1 月 5 日,王某通过某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黄某,投保了养老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缴费方式为年缴。1999年 1 月 4 日,由于缴费时间快超过了条款规定的宽限期,王某第二天又要到外地出差,就将保险费交给了黄某,委托他代缴。不巧的是,黄某的父亲病危,他必须立即回老家,缴费时间耽误了两天,王某的保单刚好过了规定的宽限期,处于失效的状态。黄某想等王某出差回来,向王某解释一下,由自己垫付保费利息,再办理保单复效手续。真是“天有不测风云”,王某出差返回途中遭遇车祸,经抢救治疗,王某痊愈出院,但住院期间,王某花费了 2 万多元医疗费用,遂向保险公司
6、索赔。请根据案情,回答如下问题:1、王某主要依据所投保的什么险种进行索赔。2、如果你是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你对该案如何处理。答案:1、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先按条款规定,承担对王某的保险赔偿责任;再依据保险代理合同,追究对代理人黄某的赔偿责任。51998年 5 月,投保人王某向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10000元。在受益人的项目内,王某填写的受益人为 法定。1999年 5 月,其妻张某因家庭纠纷将王某杀害,王某的父母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保险公司经审查,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保险人是被其妻故意杀害,是违法犯罪行为,不属于意外伤害。退一步说,即使是意外伤害
7、,也属于免责的范畴。第二种意见认为,被保险人被其妻故意杀害,是违法行为,但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属于意外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你认为哪种意见正确,说明理由。答案: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因为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本案中,对被保险人来说,完全是种外来的、突然的、不能预料的客观事件,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和特征,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同时,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
8、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因此,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需要确定其妻张某是否为受益人。在 保险法中受益人均是指定的,不存在法定受益人的概念,因此,应认定被保险人把受益人填写为 法定 是无效的,等同于未指定。所以,其妻张某不是受益人,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但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申领。61999年 5 月 1 1 日,驾驶员王某驾驶一辆装载水泥的解放牌卡车行至大集路120公里处,因避让前面一辆小轿车采取措施不当,加之下雨路滑,致使挂车翻在公路上,与相对方向行驶而来的山驾驶员赵某驾驶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大型货车相撞,造成驾驶员赵某死亡,所载货
9、物严重损失的重大交通事故。后经公安机关认定由解放牌卡车驾驶员王某全部责任。该事故经当地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赔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济损失87620元。判决生效后却难以执行。因为王某的解放卡车因未参加保险,其生活相当困难,他又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其家中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已无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赔偿经济损失的能力。房地产开发公司为赵某所驾货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货主责任险、承运货物责任险。在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损失不能向王某索取赔偿时遂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该赔?如何赔偿?答案: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车辆因碰撞发生保险事
10、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该案的理赔处理,应适用代位追偿原则。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有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或无力支付时,保险人应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按照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因此,车辆损失在被保险人履行一定手续后,保险公司应依据保险合同给予赔付,并获得向肇事人王某追偿的权利,车上的货物损失按照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由所保保险人赔付并同样转移代位追偿权。71999年 9 月 1 1 日,某面粉厂向保险公司报案,告知出险。该面粉厂于同年2 月 3 日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险,
11、保险期限一年。9 月 7 日夜里,天上下起了瓢泼大雨,当夜的风力很大,某车间厂房的一角被破坏,雨水由破口淌进厂房。当时车间的一部分职工正在上夜班,由于噪音大又为了赶任务,一时并没有注意到厂房进水,结果雨水淋入了正在高速运转的三台电机内部,导致电机绕组烧坏,生产被迫中断。经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验险,最后定损为:维修费用为8510元。该车间的电机属该厂投保的固定资产中的一项。根据当天的气象部门测定,出险当晚降雨近一小时,降雨量为12毫米,最大风力为7 级。问这次保险财产损失是否构成保险责任?答案:这次事故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不构成保险责任。根据近因原则的要求,当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应找出引起保险事故发
12、生的近因,以正确确定保险责任,从保险人的角度讲,与近因有关的风险主要有两种:一是保险责任;二是除外责任。在本案中,是由于下雨及刮风导致厂房漏雨,又由于漏雨导致电机损坏,下雨起着较为主要的作用是近因,而这场雨的降水量达不到暴雨的限定标准,因此整个事件构不成暴雨责任,保险人不必承担赔偿责任。82000年 3 月,刘某向一家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3 万元,保险期间为五年。同年7 月,因连降暴雨,刘某住房进水约1 米深,财产损失1 万元,保险公司勘查定损后,根据合同约定赔偿了刘某1 万元的保险金。2001年 3 月,刘某又续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后来,保险公司在例行的夏季防洪检查中发现
13、,刘某住房进水的直接原因是其住房地势太低,于是及时向刘某发出了在住房周围构筑防洪墙的通知,但刘某对此并没有理会。2001年夏天,在连降了几天暴雨后,刘某的住房又进水1 米多深,财产损失达1.2 万元。刘某又象上次一样,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勘查现场后,作出了拒赔的决定。请根据案情,回答如卜问题:(1)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什么?(2)保险公司拒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答案:(1)刘某没有履行防灾防损义务。(2)保险法。9A 国外贸公司甲为B 国进口商乙申请了 10万美元的信用限额。但该公司向甲方出口了 2 0 万美元的货物,由于A国与C 国发生战争导致甲公司损失15万美元。则保险公司在
14、赔偿时最多能赔多少?答案:由于出口信用保险赔偿时,以信用现额为准,所以保险公司最多能赔10万美元。10A 银行向B 企业发放抵押贷款50万元,抵押品为价值100万元的机器设备。然后,银行以机器为保险标的投保火险一年,保单有效期为1998年 1 月 1 日至该年12月 3 1 日。银行于1998年 3 月 1 1 1收回抵押贷款20万元。后此机器于1998年 10月 1 日全部毁于大火。问:(1)银行在投保时可向保险公司投保多少保险金额?为什么?(2)若银行足额投保,则发生保险事故时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多少保险赔款?为什么?答案:在投保时,虽然抵押品(即机器设备)价值100万元,但因银行发放抵押贷款
15、50万元而只有50万元的抵押权,即其保险利益的额度就是50万元。根据保险利益原则,银行在投保时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金额可达50万元。如果银行足额投保,即投保的保险金额为5 0 万元,后又于1998年 3 月 1 日收回抵押贷款20万元,那么银行的保险利益从此时起减少为30万元。当机器于1998年 10月 1 日全部毁于大火时,山于银行的保险利益额度只有30万元,所以只能获得30万元保险赔款。11二次大战期间,英国某保险人承保了一船黄金。船舶在航行中遇难,黄金沉没海底无法打捞,构成实际全损,保险人按全额赔偿。几十年后,保险人利用先进技术将沉船上的黄金打捞上来,其价值已是过去的几H 音。问保险人应
16、如何处理?答案:因为通过委付保险人取得了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所以本案例中打捞上来的黄金全部归保险人。12国外某仓库投保火灾保险。在保险期间因被敌机投弹击中燃烧起火,仓库受损。问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答案:造成仓库受损的原因是山敌机投弹击中和燃烧起火,前一个原因属于战争行为,是火灾保险的除外责任;后一项是保险责任。根据近因原则,在风险事故连续发生中,敌机投弹击中是造成损失的近因,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3李某投保了一份普通终身寿险,受益人指定为他的儿子。采取的是分期缴费的形式,2001年 6 月 1 3 日,李某应缴费而未缴费,7 月 5 日,李某遇车祸不幸身亡,请问李某的儿子还能得到保险公司
17、的赔偿金吗?理由是什么?答案:能。根据宽限期条款和保费自动垫缴条款,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因为宽限期为60天。14李某于1988年以妻子为被保险人投保人寿保险,每年按期交付保费。夫妻双方于1992年离婚。此后,李某继续交付保费,同时未变更受益人。1995年,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死亡,并经其妻同意,李某为其受益人。问李某作为受益人能否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给付?答案:李某能够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给付。因为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只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而不要求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存在。在本案例中,李某于1988年投保时,与被保险 人(其妻子)存在保险利益关系,虽然在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死亡时已不存在保险利益,但
18、不影响其获得保险金给付,李某可以以受益人的身份索赔。15李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王某撞昏,溺死于水池底。由于李某生前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保 额 5 万元,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游客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 额 2 万元。事后,王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10万元。因未指定受益人,李某的家人能领取多少保险金?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答案:李某的家人能领取2 万元保险金。因为李某被撞昏溺死于水池底不属于健康保险保险责任范围内,所以不能获的5 万元保险金。游泳馆为每位游客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保险事故责任,所以李某的家人只能领取2 万元保险金。虽然未指定受益人,但其家人作为其继承人可以
19、领取这笔保险金。而王某的10万兀赔款应当归李某家人所有,因为代位求偿权只适用于财产保险,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保险公司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向第三者索赔。所以王某的赔款由李某的家人所有。16刘某投保意外伤害人身保险,保险金额20万元。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王某不慎被肇事司机张某撞死,指定其子为受益人。问被保险人的受益人即其家属能否同时向保险公司和张某索赔?答案:因为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求偿原则,所以被保险人的家属在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同时也可以要求肇事司机张某赔偿。17某保险公司的一份船舶险成数分保合同,每艘船的最高限额为800万元,分出公司自留2 0%,分出8 0%,对于分入公司甲承担4 0
20、%,乙承担60%,A、B 两艘船的保额分别为200万、1000万,赔款分别为4 万、8 万,请进行分析?答案:对于A 船,分出公司4*20%=0.8万;甲公司:4*80%*40%=1.28万;乙公司:4*80%*60%=1.92万对于B 船,成数分保合同:分出公司 800/1000*8*20%=1.28 万;甲公司:800/1000*8*80%*40%=2.048 万;乙公司:800/1000*8*80%*60%=3.072 万还有的200万则应办理临时分保合同.18某保险公司的一份船舶险成数分保合同,每艘船的最高限额为800万元,分出公司自留2 0%,分出8 0%,分入公司甲承担4 0%,乙
21、承担60%,A、B 两艘船的保额分别为200万元、600万元,赔款分别为4 万元、8 万元,请问各公司承担的赔款分别为多少?答案:分出公司承担:(4+8)*20%=2.4万元甲公司:(4+8)*80%*40%=3.84 万元乙公司:(4+8)*80%*60%=5.76 万元19某保险公司的份船舶险溢额再保险合同,每一风险单位的自留额为200万元,分保额为3 线,总承保能力为1000万元,A、B 两艘船,保额分别为200万元、600万元、800万元,请问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各承担多少?答案:分出公司:200+200=400 万分入公司:600-200=400万20某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
22、险,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在保险期间王某家中失火,当:(1)绝对免赔率为5%,家庭财产损失2 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2)绝对免赔率为5%,家庭财产损失8 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3)相对免赔率为5%,家庭财产损失8 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答案:(1)因为采用了绝对免赔率,当保险事故损失小于免赔额即100万元X5%=5万元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所以,当家庭财产损失 2 万元时,保险公司不赔偿。(2)因为采用了绝对免赔率,当保险事故损失大于或等于免赔额即5 万元时,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等于实际损失减去免赔额后剩余的差额,即超出免赔额的部分。所以,当家庭财产损失8 万元时,保险公
23、司只负责赔偿8 万元-5 万元=3万元。(3)因为采用了相对免赔率,当保险事故损失小于免赔额即100万元义5%=5万元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当保险事故损失大于或等于免赔额即5 万元时,保险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所以,当家庭财产损失8 万元时,保险公司赔偿8 万元。21某车主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保额为4 0 万元。在保险期内先后发生数次保险事故,第一次车辆受损15万元,第二次受损20万元,第三次受损8 万元,第四次受损45万元,第五次受损6 万元。在前三次保险事故发生并获得赔偿后,投保人补充到了 4 0 万元的保额。问保险人应如何赔偿?答案:因为机动车辆保险的历次赔偿金额不累加,只有当某一次保险事故
24、的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才终止。在本案中,保险人在第一次事故后赔偿15万元,在第二次事故后赔偿20万元。这两次的赔偿金额均未达到保险金额不进行累加,所以在第三次事故后赔偿8万元。但第四次保险事故损失45万元,超出了保险金额,保险人赔偿4 0 万元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对第五次事故损失不再承担赔偿责任。22某房主将其所有用于居住的房屋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保险有效期为1998年 10月 2 日零时至1999年 10月1 日二十四时。1999年 1 月 1 日投保人将其房屋用于制作加工烟花的小作坊,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房屋不幸于1 月 1 5 日因发生火灾而全部烧毁。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
25、有人认为被保险人将房屋山投保时的居住改为制作烟花,风险明显增加。而被保险人既未向保险公司申报又未增加保费,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应负担赔偿责任。请 问 这 种 观 点 是 否 正 确?答案:按 照 保险法和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当保险标的的风险明显增加时,被保险人有义务将这些情况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必要时还要增加保费。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例中,被保险人将居住的房屋改为制作烟花,风险明显增加。而被保险人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违反了告知义务,所以保险公司不应负担赔偿责任。23某个体户经批准合资经营了 一个小煤矿,该矿与工人签定了雇佣合同,其中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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