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数学中考总复习全.pdf
《人教版数学中考总复习全.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教版数学中考总复习全.pdf(3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人 教 版 数 学 中 考 总 复 习 全 考 点 八 年 级 数 学(上)知 识 点 人 教 版 八 年 级 上 册 主 要 包 括 全 等 三 角 形、轴 对 称、实 数、一 次 函 数 和 整 式 的 乘 除 与 分 解 因 式 五 个 章 节 的 内 容。第 十 一 章 全 等 三 角 形-知 识 框 架 二.知 识 概 念 1.全 等 三 角 形:两 个 三 角 形 的 形 状、大 小、都 一 样 时,其 中 一 个 可 以 经 过 平 移、旋 转、对 称 等 运 动(或 称 变 换)使 之 与 另 一 个 重 合,这 两 个 三 角 形 称 为 全 等 三 角 形。2.全 等 三
2、角 形 的 性 质:全 等 三 角 形 的 对 应 角 相 等、对 应 边 相 等。3.三 角 形 全 等 的 判 定 公 理 及 推 论 有:(1)“边 角 边 简 称 SAS(2)角 边 角 简 称 ASA(3)边 边 边 简 称 SSS(4)角 角 边 简 称 AAS(5)斜 边 和 直 角 边 相 等 的 两 直 角 三 角 形(HL)。4.角 平 分 线 推 论:角 的 内 部 到 角 的 两 边 的 距 离 相 等 的 点 在 叫 的 平 分 线 上。5.证 明 两 三 角 形 全 等 或 利 用 它 证 明 线 段 或 角 的 相 等 的 基 本 方 法 步 骤:、确 定 已 知
3、 条 件(包 括 隐 含 条 件,如 公 共 边、公 共 角、对 顶 角、角 平 分 线、中 线、高、等 腰 三 角 形、等 所 隐 含 的 边 角 关 系),、回 顾 三 角 形 判 定,搞 清 我 们 还 需 要 什 么,、正 确 地 书 写 证 明 格 式(顺 序 和 对 应 关 系 从 已 知 推 导 出 要 证 明 的 问 题).在 学 习 三 角 形 的 全 等 时,教 师 应 该 从 实 际 生 活 中 的 图 形 出 发,引 出 全 等 图 形 进 而 引 出 全 等 三 角 形。通 过 直 观 的 理 解 和 比 较 发 现 全 等 三 角 形 的 奥 妙 之 处。在 经 历
4、 三 角 形 的 角 平 分 线、中 线 等 探 索 中 激 发 学 生 的 集 合 思 维,启 发 他 们 的 灵 感,使 学 生 体 会 到 集 合 的 真 正 魅 力。第 十 二 章 轴 对 称-知 识 框 架 二.知 识 概 念 1.对 称 轴:如 果 一 个 图 形 沿 某 条 直 线 折 叠 后,直 线 两 旁 的 部 分 能 够 互 相 重 合,那 么 这 个 图 形 叫 做 轴 对 称 图 形;这 条 直 线 叫 做 对 称 轴。2.性 质:(1)轴 对 称 图 形 的 对 称 轴,是 任 何 一 对 对 应 点 所 连 线 段 的 垂 直 平 分 线。(2)角 平 分 线 上
5、 的 点 到 角 两 边 距 离 相 等。(3)线 段 垂 直 平 分 线 上 的 任 意 一 点 到 线 段 两 个 端 点 的 距 离 相 等。(4 丐 一 条 线 段 两 个 端 点 距 离 相 等 的 点,在 这 条 线 段 的 垂 直 平 分 线 上。(5)轴 对 称 图 形 上 对 应 线 段 相 等、对 应 角 相 等。3.等 腰 三 角 形 的 性 质:等 腰 三 角 形 的 两 个 底 角 相 等,(等 边 对 等 角)4.等 腰 三 角 形 的 顶 角 平 分 线、底 边 上 的 高、底 边 上 的 中 线 互 相 重 合,简 称 为 三 线 合 一。5.等 腰 三 角 形
6、 的 判 定:等 角 对 等 边。6.等 边 三 角 形 角 的 特 点:三 个 内 角 相 等,等 于 60,7.等 边 三 角 形 的 判 定:三 个 角 都 相 等 的 三 角 形 是 等 腰 三 角 形。有 一 个 角 是 60。的 等 腰 三 角 形 是 等 边 三 角 形 有 两 个 角 是 60。的 三 角 形 是 等 边 三 角 形。8.直 角 三 角 形 中,30。角 所 对 的 直 角 边 等 于 斜 边 的 一 半。9.直 角 三 角 形 斜 边 上 的 中 线 等 于 斜 边 的 一 半。本 章 内 容 要 求 学 生 在 建 立 在 轴 对 称 概 念 的 基 础 上
7、,能 够 对 生 活 中 的 图 形 进 行 分 析 鉴 赏,亲 身 经 历 数 学 美,正 确 理 解 等 腰 三 角 形、等 边 三 角 形 等 的 性 质 和 判 定,并 利 用 这 些 性 质 来 解 决 一 些 数 学 问 题。第 十 三 章 实 数 1.算 术 平 方 根:一 般 地,如 果 一 个 正 数 x 的 平 方 等 于 a,即 x2=a,那 么 正 数 x 叫 做 a 的 算 术 平 方 根,记 作。0 的 算 术 平 方 根 为 0;从 定 义 可 知,只 有 当 a 0时,a才 有 算 术 平 方 根。2.平 方 根:一 般 地,如 果 一 个 数 x 的 平 方
8、根 等 于 a,即 x2=a,那 么 数 x就 叫 做 a 的 平 方 根。3.正 数 有 两 个 平 方 根(一 正 一 负)它 们 互 为 相 反 数;0只 有 一 个 平 方 根,就 是 它 本 身;负 数 没 有 平 方 根。4.正 数 的 立 方 根 是 正 数;0 的 立 方 根 是 0;负 数 的 立 方 根 是 负 数。5.数 a 的 相 反 数 是-a,一 个 正 实 数 的 绝 对 值 是 它 本 身,一 个 负 数 的 绝 对 值 是 它 的 相 反 数,0 的 绝 对 值 是 0实 数 部 分 主 要 要 求 学 生 了 解 无 理 数 和 实 数 的 概 念,知 道
9、实 数 和 数 轴 上 的 点 一 一 对 应,能 估 算 无 理 数 的 大 小;了 解 实 数 的 运 算 法 则 及 运 算 律,会 进 行 实 数 的 运 算。重 点 是 实 数 的 意 义 和 实 数 的 分 类;实 数 的 运 算 法 则 及 运 算 律。第 十 四 章 一 次 函 数 一.知 识 框 架 二.知 识 概 念 1.一 次 函 数:若 两 个 变 量 x,y间 的 关 系 式 可 以 表 示 成 y=kx+b(kwO)的 形 式,则 称 y 是 x 的 一 次 函 数(x为 自 变 量,y 为 因 变 量)。特 别 地,当 b=0时,称 y 是 x 的 正 比 例 函
10、 数。2.正 比 例 函 数 一 般 式:y=kx(k/0),其 图 象 是 经 过 原 点(0,0)的 一 条 直 线。3.正 比 例 函 数 y=kx(k/0)的 图 象 是 一 条 经 过 原 点 的 直 线,当 k0时,直 线 y=kx经 过 第 一、三 象 限,y 随 x 的 增 大 而 增 大,当 k0时,y 随 x 的 增 大 而 增 大;当 k0时,y 随 x 的 增 大 而 减 小。4.已 知 两 点 坐 标 求 函 数 解 析 式:待 定 系 数 法 一 次 函 数 是 初 中 学 生 学 习 函 数 的 开 始,也 是 今 后 学 习 其 它 函 数 知 识 的 基 石。
11、在 学 习 本 章 内 容 时,教 师 应 该 多 从 实 际 问 题 出 发,引 出 变 量,从 具 体 到 抽 象 的 认 识 事 物。培 养 学 生 良 好 的 变 化 与 对 应 意 识,体 会 数 形 结 合 的 思 想。在 教 学 过 程 中,应 更 加 侧 重 于 理 解 和 运 用,在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的 同 时,让 学 习 体 会 到 数 学 的 实 用 价 值 和 乐 趣。第 十 五 章 整 式 的 乘 除 与 分 解 因 式 1.同 底 数 幕 的 乘 法 法 则:(m,n都 是 正 数)2.幕 的 乘 方 法 则:(m,n都 是 正 数)3.整 式 的 乘 法(
12、1)单 项 式 乘 法 法 则:单 项 式 相 乘 把 它 们 的 系 数、相 同 字 母 分 别 相 乘,对 于 只 在 一 个 单 项 式 里 含 有 的 字 母,连 同 它 的 指 数 作 为 积 的 一 个 因 式。(2)单 项 式 与 多 项 式 相 乘:单 项 式 乘 以 多 项 式,是 通 过 乘 法 对 加 法 的 分 配 律,把 它 转 化 为 单 项 式 乘 以 单 项 式,即 单 项 式 与 多 项 式 相 乘,就 是 用 单 项 式 去 乘 多 项 式 的 每 一 项,再 把 所 得 的 积 相 加。(3).多 项 式 与 多 项 式 相 乘 多 项 式 与 多 项 式
13、 相 乘,先 用 一 个 多 项 式 中 的 每 一 项 乘 以 另 一 个 多 项 式 的 每 一 项,再 把 所 得 的 积 相 加。4.平 方 差 公 式:5.完 全 平 方 公 式:6.同 底 数 幕 的 除 法 法 则:同 底 数 幕 相 除,底 数 不 变 才 旨 数 相 减,即(a/O,msn都 是 正 数 且 mn).在 应 用 时 需 要 注 意 以 下 几 点:法 则 使 用 的 前 提 条 件 是“同 底 数 幕 相 除 而 且 0 不 能 做 除 数,所 以 法 则 中 a/0.任 何 不 等 于 0 的 数 的 0 次 幕 等 于 1,即,如,(-2.50=1),则
14、00无 意 义 任 何 不 等 于 0 的 数 的-p 次 幕(p 是 正 整 数),等 于 这 个 数 的 p 的 次 幕 的 倒 数,即(a/o,p是 正 整 数),而 0-L 0-3都 是 无 意 义 的;当 a 0时,a-p的 值 一 定 是 正 的;当 a 0时,a-p的 值 可 能 是 正 也 可 能 是 负 的,如,运 算 要 注 意 运 算 顺 序.7.整 式 的 除 法 单 项 式 除 法 单 项 式:单 项 式 相 除,把 系 数、同 底 数 幕 分 别 相 除,作 为 商 的 因 式,对 于 只 在 被 除 式 里 含 有 的 字 母,则 连 同 它 的 指 数 作 为
15、商 的 一 个 因 式;多 项 式 除 以 单 项 式:多 项 式 除 以 单 项 式,先 把 这 个 多 项 式 的 每 一 项 除 以 单 项 式,再 把 所 得 的 商 相 加.8.分 解 因 式:把 一 个 多 项 式 化 成 几 个 整 式 的 积 的 形 式,这 种 变 形 叫 做 把 这 个 多 项 式 分 解 因 式.分 解 因 式 的 一 般 方 法:L 提 公 共 因 式 法 2.运 用 公 式 法 3.十 字 相 乘 法 分 解 因 式 的 步 骤:Q)先 看 各 项 有 没 有 公 因 式,若 有,则 先 提 取 公 因 式;(2)再 看 能 否 使 用 公 式 法;(
16、3)用 分 组 分 解 法,即 通 过 分 组 后 提 取 各 组 公 因 式 或 运 用 公 式 法 来 达 到 分 解 的 目 的;(4)因 式 分 解 的 最 后 结 果 必 须 是 几 个 整 式 的 乘 积,否 则 不 是 因 式 分 解;因 式 分 解 的 结 果 必 须 进 行 到 每 个 因 式 在 有 理 数 范 围 内 不 能 再 分 解 为 止.整 式 的 乘 除 与 分 解 因 式 这 章 内 容 知 识 点 较 多,表 面 看 来 零 碎 的 概 念 和 性 质 也 较 多,但 实 际 上 是 密 不 可 分 的 整 体。在 学 习 本 章 内 容 时,应 多 准 备
17、 些 小 组 合 作 与 交 流 活 动,培 养 学 生 推 理 能 力、计 算 能 力。在 做 题 中 体 验 数 学 法 则、公 式 的 简 洁 美、和 谐 美,提 高 做 题 效 率。八 年 级 数 学(下)知 识 点 人 教 版 八 年 级 下 册 主 要 包 括 了 分 式、反 比 例 函 数、勾 股 定 理、四 边 形、数 据 的 分 析 五 章 内 容。第 十 六 章 分 式-.知 识 框 架 二,知 识 概 念1.分 式:形 如 A/B,A、B 是 整 式,B 中 含 有 未 知 数 且 B 不 等 于 0 的 整 式 叫 做 分 式(fraction)。其 中 A 叫 做 分
18、 式 的 分 子,B 叫 做 分 式 的 分 母。2.分 式 有 意 义 的 条 件:分 母 不 等 于 03.约 分:把 一 个 分 式 的 分 子 和 分 母 的 公 因 式(不 为 1 的 数)约 去,这 种 变 形 称 为 约 分。4.通 分:异 分 母 的 分 式 可 以 化 成 同 分 母 的 分 式,这 一 过 程 叫 做 通 分。分 式 的 基 本 性 质:分 式 的 分 子 和 分 母 同 时 乘 以(或 除 以)同 一 个 不 为 0的 整 式,分 式 的 值 不 变。用 式 子 表 示 为:A/B=A*C/B*C A/B=A+C/B+C(A,B,C为 整 式,且 CAO)
19、5.最 简 分 式:一 个 分 式 的 分 子 和 分 母 没 有 公 因 式 时,这 个 分 式 称 为 最 简 分 式.约 分 时,T 殳 将 一 个 分 式 化 为 最 简 分 式.6.分 式 的 四 则 运 算:1.同 分 母 分 式 加 减 法 则:同 分 母 的 分 式 相 加 减,分 母 不 变,把 分 子 相 加 减.用 字 母 表 示 为:a/cb/c=ab/c2.异 分 母 分 式 加 减 法 则:异 分 母 的 分 式 相 加 减,先 通 分,化 为 同 分 母 的 分 式,然 后 再 按 同 分 母 分 式 的 加 减 法 法 则 进 行 计 算.用 字 母 表 示 为
20、:a/bc/d=adcb/bd3分 式 的 乘 法 法 则:两 个 分 式 相 乘 才 巴 分 子 相 乘 的 积 作 为 积 的 分 子 才 巴 分 母 相 乘 的 积 作 为 积 的 分 母.用 字 母 表 示 为:a/b*c/d=ac/bd4分 式 的 除 法 法 则:(1).两 个 分 式 相 除,把 除 式 的 分 子 和 分 母 颠 倒 位 置 后 再 与 被 除 式 相 乘.a/b+c/d=a d/bc.除 以 一 个 分 式,等 于 乘 以 这 个 分 式 的 倒 数:a/b+c/d=a/b*d/c7.分 式 方 程 的 意 义:分 母 中 含 有 未 知 数 的 方 程 叫
21、做 分 式 方 程.8分 式 方 程 的 解 法:去 分 母(方 程 两 边 同 时 乘 以 最 简 公 分 母,将 分 式 方 程 化 为 整 式 方 程);按 解 整 式 方 程 的 步 骤 求 出 未 知 数 的 值;验 根(求 出 未 知 数 的 值 后 必 须 验 根,因 为 在 把 分 式 方 程 化 为 整 式 方 程 的 过 程 中,扩 大 了 未 知 数 的 取 值 范 围,可 能 产 生 增 根).分 式 和 分 数 有 着 许 多 相 似 点。教 师 在 讲 授 本 章 内 容 时,可 以 对 比 分 数 的 特 点 及 性 质,让 学 生 自 主 学 习。重 点 在 于
22、 分 式 方 程 解 实 际 应 用 问 题。第 十 七 章 反 比 例 函 数 第 十 七 章 反 比 例 函 数 一.知 识 框 架 二.知 识 概 念1.反 比 例 函 数:形 如 y=(k 为 常 数,k/0)的 函 数 称 为 反 比 例 函 数。其 他 形 式 xy=k2.图 像:反 比 例 函 数 的 图 像 属 于 双 曲 线。反 比 例 函 数 的 图 象 既 是 轴 对 称 图 形 又 是 中 心 对 称 图 形。有 两 条 对 称 轴:直 线 y=x和 y=-xo对 称 中 心 是:原 点 3.性 质:当 k 0 时 双 曲 线 的 两 支 分 别 位 于 第 一、第 三
23、 象 限,在 每 个 象 限 内 y 值 随 x值 的 增 大 而 减 小;当 k 0时 双 曲 线 的 两 支 分 别 位 于 第 二、第 四 象 限,在 每 个 象 限 内 V 值 随 x 值 的 增 大 而 增 大。4.阳 的 几 何 意 义:表 示 反 比 例 函 数 图 像 上 的 点 向 两 坐 标 轴 所 作 的 垂 线 段 与 两 坐 标 轴 围 成 的 矩 形 的 面 积。在 学 习 反 比 例 函 数 时,教 师 可 让 学 生 对 比 之 前 所 学 习 的 一 次 函 数 启 发 学 生 进 行 对 比 性 学 习。在 做 题 时,培 养 和 养 成 数 形 结 合 的
24、 思 想。第 十 八 章 勾 股 定 理 一.知 识 框 架2-1.勾 股 定 理:如 果 直 角 三 角 形 的 两 直 角 边 长 分 别 为 a,b,斜 边 长 为 c,那 么 a2+b2=c20勾 股 定 理 逆 定 理:如 果 三 角 形 三 边 长 a,b,c满 足 a2+b2=c2。,那 么 这 个 三 角 形 是 直 角 三 角 形。2.定 理:经 过 证 明 被 确 认 正 确 的 命 题 叫 做 定 理。3.我 们 把 题 设、结 论 正 好 相 反 的 两 个 命 题 叫 做 互 逆 命 题。如 果 把 其 中 一 个 叫 做 原 命 题,那 么 另 一 个 叫 做 它
25、的 逆 命 题。(例:勾 股 定 理 与 勾 股 定 理 逆 定 理)勾 股 定 理 是 直 角 三 角 形 具 备 的 重 要 性 质。本 章 要 求 学 生 在 理 解 勾 股 定 理 的 前 提 下,学 会 利 用 这 个 定 理 解 决 实 际 问 题。可 以 通 过 自 主 学 习 的 发 展 体 验 获 取 数 学 知 识 的 感 受。第 十 九 章 四 边 形-.知 识 框 架二.知 识 概 念 1.平 行 四 边 形 定 义:有 两 组 对 边 分 别 平 行 的 四 边 形 叫 做 平 行 四 边 形。2.平 行 四 边 形 的 性 质:平 行 四 边 形 的 对 边 相 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人教版 数学 中考 复习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