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专业质检员培训-质检员培训锅炉施工技术规范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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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部分锅炉机组DL 5190.2-2012工程管理部2013.2 主要内容框架一、编制依据及修订经过二、主导思想和编制原则三、新版“锅炉施工技术规范”的特点四、新规范主要内容简介一、编制依据及修订经过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2部分 锅炉机组DL5190.2-2012是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09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163号文)的要求,由电力行业火电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在DL/T 5047-19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锅炉机组篇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我们原来使用的锅炉施工技术规范DL/T 5047-1995是由原电力
2、工业部于1996年1月4日发布,至今整整18年。本世纪初,因火力发电技术的不断更新,1000MW级超超临界发电机组和其他新型火力发电机组开始大量涌现,原DL/T 5047标准已明显的不能适应高参数大容量的火电机组的施工。2008年10月,根据中电建协安排,由广东火电工程公司牵头,九家单位组成的标准修订编制组,在石家庄召开首次工作会,讨论及确定规范修订大纲。2009年5月上旬,编制组在广州召开初稿第一次审查会议,对初稿进行了讨论,对各章节的结构、内容、范围等进行充分的讨论,确定会议后各参编单位对负责编制的部分进行的修改,明确形成征求意见稿初稿时间安排。2009年5月后,先后在北京、杭州、广州等地
3、召开了五次审查会,对征求意见稿初稿进行内部审查讨论和反复修改,直至2010年6月下旬征求意见稿才正式发到各发电公司、之间中心站、监理、施工、调试等109个单位征求意见。从初稿形成到征求意见稿正式印发用了整整一年时间。2010年7月下旬,共收到相关单位反馈意见235条,经过讨论采纳或者部分采纳共152条,未采纳83条。10月上旬形成规范送审稿,10月下旬在北京送审稿审查会。2011年2月根据送审稿审查会。2011年2月根据送审稿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意见进行了再次修改,形成报批稿。报国家能源局审批。一、编制依据及修订经过三、新版“锅炉施工技术规范”的特点1.DL 5190-2012不同于DL/T 50
4、47-1995.新版“锅炉施工技术规范”是作为强制性标准发布的,前言已经明确本规范共有17条涉及设备人身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的“强条”,必须严格执行。2.新版“规范”认真吸收总结了近年来大容量超临界、超超临界锅炉机组安装核心技术和质量控制要点,使新规程能够满足当前国产或国外引进的各类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的施工,完全覆盖300-1000MW级亚临界至超超临界锅炉安装。3.新版“规范”在整体架构和章节安排上做了较大的调整,由原“规范”的10章加20个附录(10个规范性附录和10个参考性附录)调整为13章加15个附录,增加了标准用词说明和条文说明,各章节的划分更加清晰合理三、新版“锅炉施工技术规范”的特
5、点DL/D 5047-1995DL 5190.2-2012前言1.总则2.锅炉构架及有关金属结构3.受热面4.锅炉附属管道5.烟风煤管道及附属设备6.燃油系统设备及管道7.锅炉辅助机械8.输煤设备9.锅炉炉墙、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油漆10.锅炉机组启动试运及验收11.附录A附录T12.附录U 本规范涉及的几个技术术语13.附录V 本规范用词说明前言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锅炉构架及有关金属结构5.受热面6.锅炉附属管道及附件7.烟风道、燃(物)料管道及附属设备8.脱硫脱销9.燃油系统设备及管道10.锅炉辅助机械11.输煤设备12.锅炉炉墙、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防腐13.锅炉机组启动试运及
6、验收14.附录A附录Q15.标准用词说明16.引用标准名录17.条文说明1.4.淘汰了目前300MW-1000MW级锅炉中基本不再使用的设备或部件安装项目,如混凝土锅炉构架安装、机械式除尘、水膜式除尘、水力除灰冲渣系统及设备、中贮式制粉系统及设备、冲量式安全阀和杠杆式安全阀;高能耗或现已基本上不采用的锅炉辅机;敷管炉墙、框架混凝土炉墙、砖砌轻型炉墙施工等;2.5.增加了独立的锅炉烟气脱硫脱销章节;对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WLST)装置安装技术要求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增补了以选择性催化剂还原法烟气脱销(SCR)装置的安装施工技术内容。3.6.在相关章节中增加了循环流化床锅炉施工技术要求,特别是
7、循环流化床锅炉耐磨耐火材料的砌筑,基本适应各类型CFB锅炉的施工。4.7.将垃圾焚烧锅炉、生物质焚烧锅炉、燃机余热锅炉安装施工质量验收作为规范性附录,满足了各类新能源火力发电厂锅炉施工的要求。三、新版“锅炉施工技术规范”的特点新 老 版 本“强条”分 布 情 况三、新版“锅炉施工技术规范”的特点DL/D 5047-1995DL 5190.2-2012第一章 总则2条第三章 基本规定3条第二章 锅炉构架3条第四章 锅炉构架2条第三章 受热面4条第五章 受热面3条第六章 燃油系统7条第六章 锅炉附属管道1条第七章 烟风、燃物料管道1条第九章 燃油系统6条第十三章 启动试运及验收1条四、新规范主要内
8、容简介1 总 则总则的格式是按照住建部18号文件和中电联标准化中心关于行业标准编制要求的规定进行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目的、范围、标准执行的通则:1.0.1 为了进一步提高电站锅炉的安装施工水平,促进技术进步,适应科学发展,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 产,修订本部分。1.0.2 本部分适用于蒸发量为400t/h-3150t/h,主蒸汽压力为9MPa-28MPa,主蒸汽温度为 540610电站锅炉机组的施工及验收。1.0.3 进口机组的施工及验收应执行合同规定,如合同无明确规定,则应执行本部分。1.0.4 垃圾焚烧锅炉、生物质焚烧锅炉、燃煤余热锅炉的施工及验收工作使用本部分附录A、B、C。1.0.5 电
9、站锅炉的安装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部分外,尚应执行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四、新规范主要内容简介1 总 则总则的格式是按照住建部18号文件和中电联标准化中心关于行业标准编制要求的规定进行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目的、范围、标准执行的通则:1.0.1 为了进一步提高电站锅炉的安装施工水平,促进技术进步,适应科学发展,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 产,修订本部分。1.0.2 本部分适用于蒸发量为400t/h-3150t/h,主蒸汽压力为9MPa-28MPa,主蒸汽温度为 540610电站锅炉机组的施工及验收。1.0.3 进口机组的施工及验收应执行合同规定,如合同无明确规定,则应执行本部分。1.0.4 垃圾焚
10、烧锅炉、生物质焚烧锅炉、燃煤余热锅炉的施工及验收工作使用本部分附录A、B、C。1.0.5 电站锅炉的安装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部分外,尚应执行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定。7.7.抑制扬尘宜采用节水管件,试验用水宜回收利用;抑制扬尘宜采用节水管件,试验用水宜回收利用;8.8.周转材料工具应定期维护保养,提高使用效率;周转材料工具应定期维护保养,提高使用效率;9.9.现场放射源的保管使用应按照国务院第现场放射源的保管使用应按照国务院第449449号令制定安全使用和防护措施;号令制定安全使用和防护措施;10.10.现场噪声控制应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现场噪声控制应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
11、3GB12523执行;执行;11.11.减少加工配制过程中的电焊弧光污染;减少加工配制过程中的电焊弧光污染;12.12.现场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应合法处置。现场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应合法处置。3.2 3.2 原标准中原标准中“对建筑工程配合要求对建筑工程配合要求”改为改为“安装与建筑的衔接安装与建筑的衔接”,并调,并调整相关内容,增加了土建安装之间的成品保护和交叉施工的安全隔阂。整相关内容,增加了土建安装之间的成品保护和交叉施工的安全隔阂。四、新规范主要内容简介 本章共有本章共有3条强制性条文,分别是:条强制性条文,分别是:3.1.5 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涉及到的设备,出厂时应附有安全技术规
12、范要求的设计文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涉及到的设备,出厂时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3.1.7 锅炉机组在安装前应按本部分对设备进行复查,如发现制造缺陷应提交建设单位、监理锅炉机组在安装前应按本部分对设备进行复查,如发现制造缺陷应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制造单位研究处理并签证。单位与制造单位研究处理并签证。3.1.11 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及时进行检查验收;上一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一工设备安装过程中,应及时进行检查验收;上一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一工
13、序施工。隐蔽工程隐蔽签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序施工。隐蔽工程隐蔽签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4 锅炉构架及有关金属结构本章共分为8小节;删除了原规范“构架组合”,有关内容纳入4.3 4.1 一般规定 4.2锅炉基础检查、划线和垫铁安装 4.3锅炉构架安装和二次灌浆 四、新规范主要内容简介1.1.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的扭矩系数和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福的紧固轴力(预拉力)2.除应有生产厂家在出厂前出具的质量证明和检验报告外,还应在使用前及时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检验项目。3.2.钢架制造和安装均应按本部分附录G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
14、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4.3.高强螺栓连接副在储存、运输、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批号存放、使用。不同批号的螺栓、螺母、垫圈不得混杂使用。5.4.安装高强螺栓时不得强行穿装螺栓(如用锤敲打),如不能自由穿入时应用铰刀进行休整,不得采用气体火焰修割。6.5.一层(段)钢架高强螺栓的终拧宜在同一天内完成。完成终拧后对接头部位应及时防7.腐,街头部位的局部缝隙应填补腻子封堵。四、新规范主要内容简介1.6.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48h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本部分附录G的规定,检查数量、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2.1)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
15、且不应少于10个;每个被抽查节点按螺栓数抽查10%,且不少于2个。叠型大板梁上下梁接合面如采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紧固时应视为一组节点,每根板梁螺栓抽查数不应少于20个。3.2)检验方法应符合本部分附录G。4.7.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终拧后,除因构造原因无法使用专用扳手拧掉梅花头者外,未能终拧掉梅花头的螺栓数不应大于该节点螺栓数的5%。对所有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应采用扭矩法或转角法进行终拧并做标记,切按本部分附录G规定进行终拧矩检查。检查数量、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5.1)检查数量:按节点数抽查10%,但不少于10个节点,被抽查节点中梅花头未拧掉的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全数进行终
16、拧矩检查。6.2)检验方法应符合本部分附录G.四、新规范主要内容简介 8.高强螺栓安装、检查应形成下列记录:1)高强螺栓连接副复验资料;2)抗滑移系数试验资料;3)初拧扭矩、终拧扭矩记录。4.3.12 锅炉大板梁在承重前、锅炉水压实验前、锅炉水压试验上水后、水压试验完成放水后、锅炉点火启动前应测量其挠度,测量数据应符合厂家设计要求。4.3.13 叠型大板梁安装时紧固螺栓受力应均匀,上下梁接合面的间隙应小于厂家规定值。4.3.14 锅炉钢架吊装过程中,应按设计要求及时安装好沉降观测点,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的规定。4.3.19 锅炉顶部防雨屋
17、盖压型金属板、泛水板和包角板等应固定可靠、牢固,防腐涂料涂刷和密封材料敷设应完好,连接件数量、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规定。四、新规范主要内容简介4.3.21 柱地板单独供货的钢架基础二次灌浆,宜在立柱吊装前完成二次灌浆;柱底板与立柱整体供货时钢架基础二次灌浆,应在构架第一层找正完毕后进行。4.4.5 检查确认锚固件、拉钩、防磨绝热材料、安装托架材质应符合厂家图纸要求,并检查各部件的外形尺寸符合设计要求。4.4.6 锚固件与金属外壳外体焊接处,应打磨除净铁锈和油漆等残留物,焊后除净药皮。4.5.6 炉顶大罩壳包覆框架应焊接固定在炉顶吊挂装置或受压部件的预埋件
18、上,按厂家图纸预留足够的膨胀间隙。外护板安装应搭接牢靠,搭口方向一致,吊挂装置穿大罩壳处应设有密封装置。需要上人的炉顶大罩壳顶部应装设安全围标。4.5.7 管道、吊架在穿过大罩壳处开孔时,应预留足够的膨胀间隙,并在开孔处装设柔性密封。四、新规范主要内容简介4.6.7 煤泥枪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煤泥枪安装前应将枪头雾化部分清理干净,按照厂家图纸要求装配;2.煤泥枪与密封盒的接合面应焊接牢固、严密不漏;3.煤泥枪伸入炉膛内的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煤泥枪安装后不应影响锅炉膨胀。4.8 工程验收(增加部分)1.设备开箱检查记录及设备技术文件、设备出厂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2.高强螺栓复检报告;10.
19、锅炉顶板梁安装记录;11.钢架在安装过程中地沉降观测记录。四、新规范主要内容简介新增或修订的主要条款5.1.21 受热面吊挂装置弹簧的锁紧销在锅炉水压期间应保持在锁定位置,锅炉点火前方可扫除。5.3.5 螺旋水冷壁宜采用地面整体预拼装,拼缝应留有适当的预防收缩量;吊带(垂直搭接板)的基准线应定位准确。5.3.6 螺旋水冷壁安装应分层找正定位,吊带(垂直搭接板)应分层及时安装。5.3.7 螺旋水冷壁安装螺旋角偏差应控制在0.5之内。5.3.8 水冷壁应按厂家图纸要求进行密封焊,并应检查焊缝是否漏焊、错焊。循环流化床锅炉密相区或厂 家技术文件有明确要求的部位密封焊应进行渗透检查。5.3.9 塔式锅
20、炉穿墙管处管套与水冷壁拼缝焊接应与对接穿墙管同步进行,套管与穿墙管间焊缝应符合厂家图纸要求。四、新规范主要内容简介5.4.9 锅炉连通管及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1.锅炉连通管安装前方可拆除管端封口,并确认管道内无杂物;2.2.锅炉连通管应能够自由膨胀且不得阻碍受热面设备的膨胀;3.3.锅炉连通管支吊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4.1)安装前进行全面检查,应核对尺寸正确、零部件完好,无变形等缺陷;5.2)设计为常温下工作的吊架吊杆不得从管道保温层内穿过;6.3)管道支吊架的安装活动零件与其支撑件应接触良好,支吊架应能够满足管道自由膨胀;7.4)设计要求偏装的支吊架,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偏装量进行
21、安装;设计未作明确要求的,应根据管系整体膨胀量进行偏装;8.5)吊杆的调整应在水压前进行,最终调整后应按照图纸要求锁定螺母;吊杆不允许施焊或引弧。四、新规范主要内容简介5.6循环流化床锅炉受热面设备5.6.1气流分布设备安装符合的规定;5.6.2外置床设备安装应符合的规定;5.6.3汽冷型旋风分离器安装应符合的规定;5.6.4炉膛密封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炉膛内侧的密封焊缝应按图纸要求全部打磨光滑。2.炉膛密封焊接完后,正压燃烧区域应进行渗透检查。3.二次密封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密封槽的膨胀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槽内干净无杂物。2)密封槽的底板、立板的水平安度和平整度应不大于5mm。3)
22、管屏密封槽体应安装平整,与管屏连接处应焊接牢固。槽插板应有足够的膨胀间隙。四、新规范主要内容简介3.再热器试验压力应为进口联箱设计压力的1.5倍。(注:美国ASME:压力为过热器出口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小于省煤器进口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25倍。德国TRD:压力为过热器出口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3倍,且不小于省煤器进口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25倍)5.7.2 超临界。超超临界锅炉主汽、再热蒸汽管道水压试验宜采用制造厂提供的水压堵阀活专用临时封堵装置。水压试验临时管路与堵头的强度须经计算校核,参照附录K5.7.5水压试验的水质和进水温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无规定时,应按电力基本建
23、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DL/T889,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和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有关规定执行。5.7.6 水压试验时锅炉上应安装不少于两块经过校验合格、精度不低于1.0级的弹簧压力表,压度表的刻度极限值宜为试验压力的1.52.0倍。试验压力以汽包或过热器出口联箱处的压力表读数为准。再热器试验压力以再热器出口联箱处的压力表读数为准。四、新规范主要内容简介5.7.7 水压试验压力升降压速度不应大于0.3MPa/min;当达到试验压力的10%左右时,应做初步检查;如未发现泄漏,可升至工作压力检查有无漏水和异常现象;然后继续升至试验压力(超压阶段升降压速度应小于0.1M
24、Pa/min),保持20min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水压试验合格的标准是:1.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无泄漏及湿润现象;1.2.受压元件没有明显残余变形。2.本章强制性条文共本章强制性条文共3条,分别为条,分别为5.1.4条、条、5.1.6条第条第1款、款、5.2.7条:条:3.5.1.4 合金钢材质的部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组合安装前必须进行材合金钢材质的部件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组合安装前必须进行材质复查,并在明显部位做出标识;安装结束后应核对标识,标识不清时应重新质复查,并在明显部位做出标识;安装结束后应核对标识,标识不清时应重新复查。复查。四、新规范
25、主要内容简介6.4 汽包水位计 6.5 安全阀6.5 安全阀6.6 吹灰系统6.7 工程验收 新增或修订主要条款6.2.7 减温水系统投入前,应进行水冲洗或蒸汽吹扫。6.3.2 启动系统阀门安装应注意介质流向。阀门暖管系统的安装应符合厂家技术文件要求。6.3.3 启动系统中水位控制阀在锅炉酸洗前应按厂家提供的假阀芯,酸洗后方可恢复。6.4.6 水位计安装后应将水位计零位引至汽包端部做好永久标识。6.5.1 锅炉安全阀应有厂家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四、新规范主要内容简介6.5.2 锅炉安全阀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1.1.阀门及附件包装应完好,设备无破损,所有外接端口封闭严密;2.2.厂家质量证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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