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题讲座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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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题讲座主要内容 我国民营医疗机构概况 重点法律法规讲解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等 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民营医疗机构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置 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职业规范与道德约束我国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概况 我国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现状现实中违法现象比较多现实中违法现象比较多 不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不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不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办事 不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办事 违法现象比较严重 违法现象比较严重民营医疗机构的负面报道,给民营医疗机
2、构依民营医疗机构的负面报道,给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环境造成很大的压力和影响法执业的环境造成很大的压力和影响 必须比公立医疗机构付出更多 必须比公立医疗机构付出更多各方面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挑战也比较多各方面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挑战也比较多 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 各种执法检查 各种执法检查我国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概况 我国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潜在风险分析医疗执业主体资格医疗执业主体资格 机构 机构+人员 人员医疗执业过程医疗执业过程 操作规范 操作规范 诊断和治疗标准 诊断和治疗标准 不注重病历文书的规范书写与管理 不注重病历文书的规范书写与管理医疗执业经营管理医疗执业经营管理 医疗广告 医疗广
3、告 医疗收费 医疗收费 税收 税收我国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概况 具体表现人员资质不合格,执业医师注册率低,存在非人员资质不合格,执业医师注册率低,存在非医师行医现象医师行医现象 机构超范围执业,非法行医,忽视医患双方合机构超范围执业,非法行医,忽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护法权益保护 擅自开展擅自开展“义诊义诊”,刊登虚假广告,刊登虚假广告 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制度不落实,存在医疗安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制度不落实,存在医疗安全隐患全隐患 违规处理医疗废物违规处理医疗废物 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缺乏医疗质量控制制度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缺乏医疗质量控制制度 我国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概况 我国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发
4、展趋势目前民营医疗机构不受重视目前民营医疗机构不受重视但从长远来看,我国将会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但从长远来看,我国将会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构从远看,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将会进一步规范,从远看,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将会进一步规范,依法执业的要求会更加严格依法执业的要求会更加严格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对民营医疗机构也提出的实施对民营医疗机构也提出新的挑战新的挑战违法成本将会加大,唯有依法执业,才是民营医疗机构生存和发展之道重点法律法规讲解(1)什么叫“依法执业”?医疗法律、法规、规章的范围 执业医师法要点与重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点与重点 侵权责任法要点与重点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点与重点 药品管理法
5、要点与重点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要点与重点 处方管理办法(不讲)重点法律法规讲解(2)什么叫“依法执业”?就是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执业过就是要求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执业过程中,在医疗机构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程中,在医疗机构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办事,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规照法律的规定来办事,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规规定。规定。什么是“法”游戏规则游戏规则就是一种规范、规则就是一种规范、规则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重点法律法规讲解(3)医疗法律、法规、规章的范围宪法(全国人大制定
6、,效力最高)宪法(全国人大制定,效力最高)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规(国务院制定,地方法规)法规(国务院制定,地方法规)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局、办制定)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局、办制定)行业规范行业规范技术规范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习惯习惯重点法律法规讲解(4)医疗法律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献血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 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 重点法律法规讲解(5)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对于公权力而言,法无规定不得为对于公权力而言,法无规
7、定不得为对于私权利而言,法无禁止可为之对于私权利而言,法无禁止可为之法律规定相矛盾时的适用规则法律规定相矛盾时的适用规则 比较法律的效力等级,效力等级高者优先 比较法律的效力等级,效力等级高者优先 在同一个效力等级之下,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 在同一个效力等级之下,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优于一般法法律的适用,有法依法,无法依法理,没有法法律的适用,有法依法,无法依法理,没有法理,依行为习惯理,依行为习惯执业医师法要点与重点(1)医师资格医师资格 考试资格 考试资格+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执业资格医师执业(医师非法行医认定依据)医师执业(医师非法行医认定依据)第 第14 14条:医师经注册后
8、,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 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 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第 第39 39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 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 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
9、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业医师法要点与重点(2)医师执业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宣
10、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执业医师法要点与重点(3)医师执业规则医师执业规则 第 第23 23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 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 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 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第 第24 24条:对急危
11、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 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第 第25 25条: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 条: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执业医师法要点与重点(4)医师执业规则第第2626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
12、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第第2727条: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条: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第第2828条: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条: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生行政部门的调遣。执业医师法
13、要点与重点(5)医师执业规则医师执业规则 第 第29 29条: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条: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第 第30 30条: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 条: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
14、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 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处罚处罚 第 第37 37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 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 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点与重点(1)执业资格执业资格 第 第15 15条:医疗机
15、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 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 医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机构执业许可证。第 第24 24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 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 医疗机构执业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第 第44 44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 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 医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机构执业许可证 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 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 药品、器械,并
16、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 1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第 第20 20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 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点与重点(2)执业资格执业资格 第 第21 21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 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 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证。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 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 1年的,视为歇业
17、。年的,视为歇业。第 第22 22条:床位不满 条:床位不满100 100张的医疗机构,其 张的医疗机构,其 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执业许可证 每年校验 每年校验1 1次;床位在 次;床位在100 100张以上的医疗 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 机构,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每 每3 3年校验 年校验1 1次。校 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第 第23 23条: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不得伪造、涂改、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遗失的,应当及时申明,遗失的,应当及时申明,
18、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点与重点(3)执业规则执业规则 第 第25 25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 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医疗技术规范。第 第26 26条医疗机构必须将 条医疗机构必须将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第 第27 27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 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诊疗活动。第 第28 28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 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
19、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卫生技术工作。第 第29 29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第 第30 30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 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点与重点(4)执业规则执业规则 第 第31 31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 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第 第32 32条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
20、条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 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 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第 第33 33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 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 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 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
21、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 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 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 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点与重点(5)执业规则执业规则 第 第35 35条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 条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规定办理。第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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