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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货劳税的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 二、增值税纳税审核 三、消费税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 四、消费税纳税审核 五、营业税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 六、营业税纳税审核第一节 增值税纳税申报 一、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增值税是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再次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监控税源,强化征收,在纳税申报环节。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与对纳税人的管理综合为一体,使纳税申报的操作具有政策面广、技能性强的特点,是流转税代理申报技术难度较高的税种。(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
2、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如应纳税额大于零,则为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如应纳税额小于零,则为本期留抵税额,转入下一期抵扣。(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3)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3、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方法 3.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征关税实+海关实征消费税 4.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一当期应退税额 当
4、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的“期末留抵税额”。二、代理增值税申报操作规范(一)增值税一般纳说人(二)小规模纳税人(三)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四)代理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 1.增值税纳税申请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填表说明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填表说明 5.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的调整事项 1.销售额审核要点(1)审核销售收入的结算是否存在结算期内的应税销售额未申报纳税的情况。(2)根据现行增值税法的有关规定,审核纳税人在申报时
5、对应税销售额的计算有18种情况。2.适用税率审核要点(1)增值税税率运用是否正确,是否扩大了低税率货物的适用范围。(2)增值税税率已发生变动的货物,是否按税率变动的规定执行日期计算纳税。(3)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是否从高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纳税。(4)销售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看是否从高适用税率计算纳税。(5)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是否正确。是否将不同税率的出口货物分开核算和申报办理退税。如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是否从低适用退税率计算退税。(三)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审核 审核要点:一是审核“固定资产”明细账,审核已出售
6、的固定资产是否为应税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了增值税。二是审核“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并与“固定资产”明细账核对,审核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了增值税。三是审核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时,是否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审核 增值税应纳税额是否正确,重点是当期销项税额和当期进项税额两个部分的审核,当期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审核要点前面已作了介绍,这里重点阐述对增值税“应交税费”明细账和纳税申报表的审查。1.增值税“应交税费”明细账审核要点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审核要点 三、纳税审核报告(1)纳税审核的重点范围。主要的
7、会计账户和原始凭证。(2)纳税审核发现的主要问题与分析。包括确认问题的会计报表项目,有关账户的会计处理和原始凭证,以及确认问题的税法、税收政策依据、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规定等。(3)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针对问题确认应补缴的税额及解决办法,对有关账务处理重新作出调整后的会计分录。(4)提出改进措施。在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加强财务核算管理和有关计税资料稽核工作的具体措施。(5)纳税审核报告的日期。(6)税务代理机构的签章。(7)注册税务师的签章。第三节 消费税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是对所有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
8、的基础上,选择特定消费品为征税对象的税种。一、消费税会计核算 消费税计征方法有三种: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计算公式如下:从价计征:消费税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从量计征:消费税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税务代理人首先应确定双方是否为委托加工业务,核查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1.如为受托方代理申报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代收代缴申报表。2.如为委托方代理申报,为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的委托方办理纳税申报,此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的完税证明。3.如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委托方办理纳税申报。(三)出口应税消费品 有两类
9、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后能够办理退免税;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除此之外的其他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既不免税也不退税。(1)生产企业。税务代理人在代理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申报,应向主管征税机关提供“两单一票”办理免税手续。如发生退关或国外退货,出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在当期办理补缴消费税的申报手续,于报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同时,提供“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2)外贸企业。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实行专用税票管理制度 三、代理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
10、表 为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范消费税纳税申报资料,加强消费税管理的基础工作,国有税务总局制定了烟类应税消费品纳税申报表、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如表7-6,表7-7,表7-8,表7-9和表7-10所示。第四节 消费税纳税审核 一、计税依据的审核(一)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审核 1.实行从价定律征税办法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2.实行从量定额征税办法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应审核“主营业务收入”、“营业
11、税金及附加”、“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等明细账,对照销货发票等原始凭证,查看计量单位折算标准的使用及销售数量的确认是否正确,有无多计或少计销售数量的问题。(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审核要点 对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首先应审核是否符合税法中规定的委托加工方式,如不符合规定,是否按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了消费税,然后应重点审核以下几点。(1)应审核“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等明细账,对照委托加工合同等原始凭证,查看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否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是否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计算是
12、否正确。(2)应审核“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等明细账,查看纳税人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等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外购或收购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是否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量,计算是否正确。(3)应审查“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等明细账,查看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有无重复征收消费税的问题。二、使用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的审核(一)适用税目、税率的审核要点 1.审核纳税人生产消费税税率已发生变化的应税消费品其应纳消费税是否按税法规定时间执行。2.审核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是否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
13、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是否从高适用税率。(二)纳税环节审核要点 1.审核“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生产成本”、“库存商品”等明细账,确认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是否于销售时纳税。对于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是否已于移送使用时纳税。2.审核“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缴消费税”等明细账,确认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是否已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3.将纳税人“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明细账与有关会计凭证和产品销售合同相核对
14、,审核有无实现的销售收入不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的情况。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一)生产企业。对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缴消费税。(二)外贸企业。对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除审核出口发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购货发票等退税凭证外,还应审核“出口货物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二、营业税纳税申报(一)营业税纳税人期末要报送的资料 1.非金融企业需要报送的营业税纳税资料营业税纳税申报表;按照纳税人发生营业税应税行为所属的税目,分别填报相应税目的营业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同时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税目应税
15、行为的,应同时填报相应的纳税申报表附表;凡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应同时报送税控收款机IC卡;其他。2.金融保险业需要报送的营业税纳税资料具体的申报表名称是按经营业务来的,如贷款、外汇转贷、委托贷款、融资租赁、股票、债券、外汇、其他金融商品、经纪业务、保费、储金等。要分别向国、地税机关报送一式三份,二份留存税务局,一份留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第六节 营业税纳税审核 一、代理营业税纳税审核的要点 审核营业税纳税情况,重点是审核计税营业额和适用税目税率是否准确,有无少计或未计营业额、错用税目税率而逃避纳税义务的问题。(一)审核计税营业
16、额是否全额入账,看有无分解收入的情况(二)审核税目税率的适用是否正确,有无错用税目税率情况 二、提供应税劳务应纳营业税的审核(一)服务业 服务业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饮食业、旅店业、广告业、仓储业、租赁业、其他服务业,各具体行业的服务项目也可能有相互兼容的情况。1.代理业的审核 2.饮食业的审核 3.旅店业的审核 4.旅游业的审核 5.广告业的审核 6.仓储业的审核 7.租赁业审核(二)建筑业 1.审核应税收入是否全额纳税。2.审核有无分解工程价款的现象。3.审核“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往来明细账,核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看有无将已结算的工程价款长期挂账不计收入的。4.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
17、程分包给他人的,应对照分包转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及分包、转包工程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核实”应付账款“等账户核算内容,审查其营业额是否为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5.从事建筑、修缮工程作业的纳税人,一般情况下,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6.对于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自营施工单位为所在单位承担建筑安装工程的,应查验该纳税人是否属于自建自用工程项目,有无借故自建自用建筑物而未计征营业税的问题。(三)交通运输业 1.将“主营业务收入运输收入”等收入明细账与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及有关的发票、收款单据等原始凭证核对,审核已实现的营运业务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申报纳税,有无收入不及时入账、漏报收入或以收抵支的现象。2.有无将应税运营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少计收入、少缴税款的现象。3.审核“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相应的原始凭证,看有无将已实现的运营收入长期挂账,不作收入处理的现象。4.审核“运输支出”、“装卸支出”等支出类明细账,是否存在以收入直接冲减费用支出、少计收入的现象。5.交通运输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可以全程运费扣除付给以后其他国际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实际运费收入为营业额。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