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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邻接权v 第一节 邻接权制度概述v 第二节 邻接权类型 出版者权 表演者权 广播组织权习题v 钱钟书小说围城被甲改编为剧本,由乙剧团以话剧的方式演出,该话剧被丙公司录像制作成光盘发售。哪些权利受著作权法保护:()v A 甲v B 乙v C 丙v D 钱锺书第一节邻接权制度概述v 一、概念 邻接权,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v 二、邻接权产生的原因v 1.创造性较低,难以成为“作品”(表演v.汇编)v 2.面临容易复制、传播的风险v 解决方案:A 纳入狭义的著作权体系;B 另行制定特别法;C 扩充著作权的外延v 三、主要的邻接权国际公约 196
2、1 年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公约,简称罗马公约 1970 年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授权复制其录音制品的公约,简称日内瓦公约 1996 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2012 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音像表演条约,简称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第二节邻接权类型一、出版者权v(一)概念 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 版式设计 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v 版式设计指对印刷品的版面格式设计,包括对版心、排式、字型、行距、等版面布局因素的安排。v 装帧设计是对封面、书脊、护封、插图等印刷品外观的设计。v(二)权利 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
3、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 月31 日。-著作权法第35 条二、表演者权v(一)表演者的概念 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 演出单位或者其他 表演 表演 文学、艺术 文学、艺术 作品的人 作品的人。-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 条v 表演者是指演员、歌唱家、音乐家、舞蹈家和表演、歌唱、演说、朗诵、演奏或以别的方式表演文学或艺术作品的其他人员。-罗马公约 v 演员、歌唱家、音乐家、舞蹈家以及对文学或艺术作品或民间文学艺术表达进行表演、歌唱、演说、朗诵、演奏、表现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表演的其他人员。-北京条约第条款v 要点:表演的对象必须是作品+可以是已不受或从未
4、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演出单位也可以是表演者v(二)表演者权的客体v 表演活动v(四)表演者的义务 表演他人作品的,征得许可,并支付报酬 表演演绎作品的,双重许可、双重报酬v Q:广播电台、电视台对表演活动进行现场直播,要经过谁的许可?v 录制表演活动并出售录制品,要经过谁的许可?v(五)表演权与表演者权的关系名称 权利类型 取得 主体 客体表演权 著作权权项 创作 作者 作品表演者权 邻接权 表演 表演者 表演活动三、录音录像制作者权v(一)概念 录音制品是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品。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形的录制
5、品。v A.对表演的录制v B.对表演活动之外的其他事件的录制v(二)客体 录音录像制品 录音录像制品是指将声音、形象或两者的结合首次固定于物质载体上的人。v Q:“邻接权制度是作品传播者的权利保护制度”这一说法确切吗?(三)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义务uQ:录制他人对作品的表演要经过哪些主体许可并支付报酬?uA.作者:一般作品、演绎作品u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uB.表演者(三)广播组织的义务v vQ:Q:广播组织的播放要经哪些主体许可并向其支付报广播组织的播放要经哪些主体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酬?1.作者v 未发表作品:征得许可+支付报酬v 已发表作品:支付报酬v 电影作品例外:征得许可+支付报酬2.表演者3.录像制作者(1)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42 条第2 款(2)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著作权法第43 条(3)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4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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