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燃气供用气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市燃气供用气合同.docx(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word版本可修改、可编辑城市燃气供用气合同(合同、协议书范本)甲 方:*单位或个人乙 方:*单位或个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省*市*地 城市燃气供用气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供气人: (甲方) 用气人: (乙方) 为了明确供气人(以下简称甲方)和用气人(以下简称乙方)在天然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甲方与乙方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性质、用气设备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 (二)用气性质为: (三)乙方用气设备明细: 燃气
2、设备名称及型号单位数量供气压力(pa)耗气量(m3/h)日运行时间(h) 日用气量(m3) (四).甲方安装设备及材料: 主要设备及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 (五)用气数量: 1、用气量: 立方米/月; 立方米/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气源供应紧张时段,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限时、限量和停商业、集体、工业等保民用供气方式。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甲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向乙方供气。 (二)供气质量:甲方所供天然气气质执行GB178201999天然气类标准。 第三条 开户费用、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开户费总金额为: 元,(大写: ) 。 (二)用气价格甲方根据
3、乙方的用气性质,按照 石柱县 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天然气价格按: 元/立方米收取天然气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天然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供用天然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供用天然气的计量器具为 天然气普通计量表; / IC卡天然气计量;或者 / 。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四) 供用天然气计量 供、用气双方以管道天然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 ( 五) 气费结算方式 (1)使用普通表或流量计计量器具的乙方于每月 10 日前采取数据:每月申购的用气量不得超过双方核定的月最大用气量。 (2)经双方协商一致,使用流量计器具的用气人,流量计送检期间的计量
4、以下两个方法可任选一个方法计量:A、以上一个月的抄表量为基础,按季节递增或递减10%计算气量。B、大型工业用户由乙方购买一台备用流量计,用于流量计维修和送检期间的计量。 (3)使用普通表或流量计计量的用气人于每月 10 日前采取数据:到甲方收费处现金 方式交费。天然气气款按月结算(每月10至20结算)。结算时,甲方向乙方提供天然气销售发票作为办理结算的依据。 第四条 天然气设施使用与维护管理 (一)天然气设施以甲方收费结算计量气表为界,气表前的设施由甲方维护管理,气表后的设施由乙方维护管理或有偿委托甲方维护管理,气表由甲方负责操作,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做好天然气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膜式天然
5、气气表使用期限不超过8年。使用时间未超过8年的气表出现损坏不能正常计量的,由甲方负责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8年后换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流量计两年一检,费用由乙方出,甲方负责送检和拆、装流量计工作;对检验不合格需更换流量计的由乙方负责费用。 (四)乙方使用的天然气器具,应具有国家规定的检验合格证,除居民家用天然气灶具外,均应由具有燃气安装、维修资格的单位和持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上岗证的人员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乙方户内装修不应妨碍天然气设施的安全运行、日常管理和维修;乙方需要更换、迁移或者拆除天然气设施时,应当向甲方申请。甲方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6、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乙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乙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天然气 ,有权制止乙方超量、超使用范围、私拉乱接、私自改变用气性质。 (三)乙方逾期不交天然气气费,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收取应缴气费总额0.3% /日的违约金。 (四)乙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 、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或者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天然气气费的,甲方有权中断供气。 (五)乙方若违法、严重违章使用天然气,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中断供气。 (六)甲方因供气设施计
7、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制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甲方应及时抢修。 (七)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和使用范围向乙方供气。并对乙方进行安全用气的宣传和培训。 (八)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受理乙方的报修、气费查询、咨询等。遇有供气设施损坏或其它险情时,甲方应当及时抢修。 (九)甲方应当持证进户安全检查、抄表,并准确抄验气表读数,如错抄、漏抄气量、或气量计算有误,应当及时纠正。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乙方提供天然气 。 (二)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天然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
8、检定。 (三)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四)乙方在使用中若发生故障,须及时向甲方24小时值班电话(值班电话为: 73347999 )报告,以便甲方及时维修。 (五)按照合同约定交天然气气费和因乙方逾期未交气费而产生违约金。 (六)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和使用性质使用天然气 。 (七)乙方变更户主,应在1个月内与变更后户主一同到甲方办理过户手续,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供气合同;乙方暂停用气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的,应在停气前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由甲方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八)乙方不得用不正当手段用气、擅自改
9、变用气性质、范围或转供天然气、拖欠气费、拒绝甲方持证工作人员进户抄表或检查用气安全和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天然气设施或器具及改变天然气设施原始安装状态或损害天然气设施等违反天然气用气管理和安全使用规定行为。 (九)乙方不得干涉、阻挠甲方在管网上进行接管、碰口接气等施工作业和经批准的天然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供气,应当向乙方支付月正常用气量天然气 气费0.3%的违约金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交气费的,从逾期之日
10、起,按日支付应交气费的0.3%的违约金;超过交费日期1个月仍不交气费和滞纳金的,甲方有权中止对乙方供气;当乙方交齐气费和违约金后,由甲方恢复供气。中止对供气超过3个月,乙方仍不交气费和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供用气合同,并拆除供气设施;乙方申请重新安装时,应当交齐欠费后,另行办理入户安装手续,并重新签订供气合同。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私自改变用气性质、使用范围 ,除补交气费差价、拆除违规设施外,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入户安装费金额的2至5倍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天然气,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八、九项约定,不接受处理的,甲方可中止
11、对乙方供气。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为3年,从签约之日起计算; 合同期内,双方都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合同期满后,又对其无异议,本合同可延续有效期。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乙方需要变更用气性质,扩大用气范围,暂停或停止用气,迁移用气地址,均应事先向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甲方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二)乙方连续12个月不用气,也不办理暂停用气手续时,甲方即可终止合同。 (三)乙方违章用气,制止无效,甲方可以停止供气,终止合同。 (四)甲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当提前1 个月通知乙方,重新签订。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由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_ 供 气 人: 用 气 人: (盖 章): (盖 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 字): (签 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 (签字) (签 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第8页,共8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