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烟草物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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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 环 评 证甲字第2806号深圳烟草物流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 设 单 位: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编 制 单 位: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二O一三年十月23目 录第一章 总论31.1 区域环境功能属性31.2 评价标准31.2.1 环境质量标准31.2.2 污染物排放标准41.3 评价等级51.3.1 地表水环境51.3.2 地下水环境51.3.3 大气环境51.3.4 声环境51.3.5 风险评价51.3.6 生态环境61.4 评价范围61.5 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6第二章 工程概况82.1 项目基本情况82.2 建设内容82.3 仓储货物类型92.4 仓储量及周转周期92.5
2、 交通流量及规划交通路线92.5.1 交通流量92.5.2 厂区外规划货运交通路线102.6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102.7 施工组织10第三章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13.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113.2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113.3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13.4 声环境质量现状113.5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12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134.1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134.1.1 水环境影响评价134.1.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34.1.3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144.1.4 声环境影响评价144.1.5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154.1.6 外环境对本项目员工宿舍的影响分析154.1.7 环境
3、风险评价164.2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74.2.1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174.2.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174.2.3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174.2.4 声环境影响评价184.2.5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184.2.6 生态影响评价184.2.7 水土流失影响评价19第五章 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205.1 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205.2 项目选址和总图布置合理性205.3 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215.4 总量控制215.5 环境保护措施215.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15.7 工程环境管理与环境监理225.8 公众参与22第六章 综合结论与建议23第一章 总论1.1 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表1.1-1
4、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编号环境功能区名称评价区域所属类别1是否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项目用地南侧约2646m2土地位于生态控制线内2是否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深圳水库东深供水源二级水源保护区3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4地下水环境功能区东江深圳地下水水源涵养区,类5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6环境噪声功能区3类7基本农田保护区否8自然保护区否9风景名胜保护区否10文物保护单位否1.2 评价标准1.2.1 环境质量标准1.2.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关于重新划分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深府200080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深圳水库东深供水源二级水源保护区,地表水受纳水体为沙湾河,沙湾
5、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深圳水库执行类标准。1.2.1.2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东江深圳地下水水源涵养区,地下水功能区保护目标为类。本次评价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进行评价。1.2.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关于调整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深府200898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1.2.1.4 声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关于调整深圳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的通知(深府200899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
6、于3类噪声标准适用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本项目用地东侧临李朗路(城市次干道),东侧厂界执行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1.2.2 污染物排放标准1.2.2.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选址位于埔地吓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运营期生活污水可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埔地吓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1.2.2.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本
7、项目员工餐厅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单位的要求。1.2.2.3 噪声控制标准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的要求,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本项目用地红线东侧紧临李朗路(城市次干道),东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1.2.2.4 固废危废工业固体废物暂存设施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
8、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要求。1.3 评价等级1.3.1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厨废水和车库冲洗废水,污水排放量为228.1m3/d(5000m3/d)、水质简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餐厨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埔地吓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因此,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3.2 地下水环境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中、含水层易污染特性为不易,地下水不敏感、污水
9、排放量小,污水水质简单。因此,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3.3 大气环境本项目施工期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运营期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厨房油烟、机动车尾气。根据本项目的废气排放特点及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3.4 声环境本项目位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项目建成运营后,噪声级增加较少(小于3dB(A),受影响的人口数量变化不大,因此,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3.5 风险评价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项目选址不属于环
10、境敏感区,因此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的工作等级为二级。1.3.6 生态环境本项目工程占地范围小于2km2,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因此,确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为三级。1.4 评价范围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等级的划分,确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如下: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范围为沙湾河全河段以及深圳水库。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项目特点、评价等级确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用地周边10km2的范围。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项目特点、评价等级确定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为:以项目用地为中心边长5km
11、的方形区域内。4)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项目噪声声源、周边环境特点、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5)生态影响评价范围根据项目特点、评价等级及类似项目的经验,确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用地范围。6)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根据项目风险源特点、评价等级及项目所在环境特点,确定环境风险评价范以项目风险源为中心半径3km的圆形区域内。1.5 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经现场查勘和资料调研,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敏感点的分布及重点保护目标详见表1.5-1。表1.5-1 主要环境敏感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类别名称性质规模与本项目位置关系与项目用地红线距离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敏感点上李朗社区居民
12、区550户(常住)西北侧650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类标准下李朗社区(北区)居民区100户(常住)西南侧150m下李朗社区(南区)居民区760户(常住)南侧700m下李朗小学学校700人东南侧850m下李朗幼儿园幼儿园450人东南侧750m声环境敏感点下李朗社区(北区)居民区100户(常住)西南侧150m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生态环境敏感点生态控制线内区域生态敏感区项目用地内2646m2的区域及紧邻的生态控制线内区域南侧-生态环境不受影响水环境李朗河二级水源保护区,类水体小河南侧500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
13、标准沙湾河二级水源保护区,类水体小河东南侧1900m深圳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类水体总库容约4577万m3东南侧5500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第二章 工程概况2.1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深圳烟草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与田心东路交叉口南侧。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73480.12m2,总建筑面积约为310606.02m2,其中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为257180m2,不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约为53426.02m2。项目投资:125000万元2.2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3480.12m2,总建筑
14、面积约为310606.02m2,其中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为257180m2,不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约为53426.0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仓储、中转、配送、运输装卸、简易包装等物流功能设施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1-1,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1-2。表2.1-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序号指标数值单位1总用地面积73480.12m22总建筑面积310606.02m2其中仓库219180配套办公及科研12000食堂与单身宿舍260003建筑容积率3.5-4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57180m25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53426.02m26建筑覆盖率38%7绿地率30%8地下停车位500个表2.
15、1-2 建设内容建筑物名称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楼层数功能分布备注仓库(联合工房)13962.633141.61-1,3负一层为地下停车库及设备用房;一层为仓储区及办公辅助用房等;二层为分拣区及办公辅助用房等;三层为辅助用房。综合楼2843.4722065.38-1,9负一层为地下停车库及设备用房;一层为大堂、办公区、厨房;二层为办公区、餐厅、厨房;三层为办公区、计算机房;四层为办公区、会议;五层为办公区、会议、休闲平台;六层为宿舍、员工俱乐部;七九层为宿舍、休闲平台及办公区。仓库10961.25255399.4923负一层为地下停车库及设备用房;一二层为物流交易服务中心;三二十三层
16、为仓库。租用给烟草企业作为仓库2.3 仓储货物类型项目仓库存储货物类型为成品件烟,以整托盘形式(30件/托盘,或28件/托盘)存储。2.4 仓储量及周转周期项目仓库最大仓储量为8946托盘成品件烟。周转期:地产烟7天,邻省烟12天,远省烟25天。2.5 交通流量及规划交通路线2.5.1 交通流量本项目厂区日均交通流量为1000车次/天,200车次/高峰小时,其中:1)日均配送车辆:400车次/天,80车次/高峰小时,(含出入)(中型货车);2)日均工业送货车辆:100车次/天,20车次/高峰小时,(含出入)(大型货车);3)日均职工及访客车辆:500车次/天,100车次/高峰小时,(含出入)(
17、小型车辆)。2.5.2 厂区外规划货运交通路线本项目货运车辆的周边规划交通路线为:布澜路 平吉大道 田心东路 李朗路 下李北路(规划)2.6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运营期员工总数为1000人,其中管理人员200人,一般员工800人,住宿员工为700人。运营期访客量约为300人/日。本项目运营期年工作日260天,1班制,日均工作时间7小时。2.7 施工组织本工程施工期为2014年12月至2016年12月,总工期24个月。施工人数平均约为150人/天,现场解决施工人员食宿问题。第三章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3.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深圳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2),2012年沙湾河水质超标的项
18、目为氨氮、总磷、总氮和粪大肠菌群,超标倍数分别为5.1、1.925、10.24和27,其余指标可以达到类标准的要求;深圳水库水质超标项目为总磷和总氮,超标倍数分别为1.76和4.76,其余指标可以达到类标准的要求。3.2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项目地勘资料中的地下水水质监测资料。项目区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Cl-、SO42-、总硬度和pH值等监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的要求。3.3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2012年龙岗区SO2、NO2、PM10和PM2.5的年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从评价范围内的历史监测资料可
19、知,监测点的SO2和NO2的小时平均浓度以及PM10的日均浓度均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根据2013年7月5日7月11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点SO2和NO2的小时平均浓度以及SO2、NO2和PM10的日均浓度均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3.4 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13年7月5日7月6日项目区噪声监测结果,项目用地四周噪声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3.5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选址地块目前为空地,用地上覆盖的植被主要为少量旱生草本植物,未
20、发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项目用地南侧有2646m2的地块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该地块覆盖的植被也均为旱生草本植物,未发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项目用地周边生态控制线内植被主要为旱生草本植物,有少量乔木和灌木,未发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项目用地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一般。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4.1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4.1.1 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新设排污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规定。本项目用地东临李朗路,运营期生活污废水经相应处理后设计接入李朗路上的市政污水管(尚未敷设完成),向南排入联李东路上的市政污水管(现
21、有),再排入李朗河沿岸截污管网(现有),最终进入埔地吓污水处理厂处理。李朗路目前尚未修通,在本项目用地东侧处断头。已修好路段沿线已敷设雨污管网,但断头处至联李东路路段沿线的污水排放管尚未敷设完成。该路段计划于2015年底修通,本项目计划于2016年底投入运营,届时项目污水可通过市政污水管排入埔地吓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运营期应确保生活污废水可以通过李朗路、联李东路、李朗河沿岸的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埔地吓污水处理厂处理。若项目建成时李朗路上的市政污水管网仍未能接通,本项目不得外排污废水,应设置污水处理系统,将生活污废水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首先回用于车库冲洗
22、、绿化和道路浇洒等,剩余出水排放。本项目园区雨水排入李朗路上的市政雨水管,排入联李东路上的市政雨水管,排入李朗河、沙湾河,通过深圳水库截排工程进入罗芳污水厂,经处理后排入深圳河,不会进入深圳水库对其水质造成不良影响。为避免项目运营期厂区污染负荷相对较大的初期雨水通过市政雨水管网排入李朗河、沙湾河,对其水体水质造成不良影响,建议本项目尽可能收集场地内的初期雨水,将雨水经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等处理后回用于车库冲洗、绿化和道路浇洒等,一方面可以避免初期雨水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体水质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本项目的新鲜用水量,从而为企业节约成本。4.1.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地下水污染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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