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核心区七里河片区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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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北新区核心区七里河片区道路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稿)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二 一七年六月 目录目录 1 1 概述概述 .1 1 1.1 项目由来及项目概况.1 1.2 项目特点.4 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4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5 1.5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6 1.6 报告书主要结论.11 2 2 总论总论 .1313 2.1 评价原则.13 2.2 编制依据.13 2.3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8 2.4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22 2.5 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24 3 3 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2828
2、 3.1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28 3.2 项目主要技术指标.31 3.3 预测交通量.32 3.4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及工程量.33 3.5 工程分析.46 3.6 污染源源强分析.49 4 4 建设项目环境概况及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建设项目环境概况及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757 4.1 区域环境概况.57 4.2 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62 4.3 环境空气现状调查与评价.64 4.4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7 4.5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70 5 5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7272 5.1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72 5.2 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75 5.3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86
3、 5.4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91 5.5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92 5.6 环境风险评价.93 6 6 环保措施与建议环保措施与建议 .9797 6.1 设计期的环保措施.97 6.2 施工期的环保措施.97 6.3 营运期的环保措施.101 6.4“三同时”环保措施.107 7 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09109 7.1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109 7.2 工程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12 8 8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114114 8.1 环境管理与监控目标.114 8.2 环境管理计划.114 8.3 环境监理计划.117 8.4 环境监测计划.118 9
4、9 评价结论评价结论 .120120 9.1 工程概况.120 9.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总体规划.120 9.3 环境现状.120 9.4 项目环境影响预测.121 9.5 环保对策措施和建议.123 9.6 公众参与.129 9.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29 9.8 环保投资估算.130 9.9 综合结论.130 附件:附件:附件附件 1 江北新区核心区七里河片区道路工程环评会议审查意见江北新区核心区七里河片区道路工程环评会议审查意见 附件附件 2 江北新区核心区七里河片区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江北新区核心区七里河片区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附件附件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
5、批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附件附件 4 监测报告监测报告 附件附件 5 委托书委托书 附件附件 6 关于七里河片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内容的确认声明关于七里河片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内容的确认声明 1 1 概述概述 1.1 项目由来及项目概况 江北新区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长江以北,包括南京浦口区、六合区和栖霞区八卦洲街道,规划面积 788 平方公里,是总体规划确定的主要城市建设区域,是全市“一城三区”发展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 年 6 月南京江北新区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成为第十三个国家级新区。江北新区核心区占地约 16 平方公里,北至老山风景区、南临长江滨水岸线、西以七里河为
6、界,向东可延伸至浦口火车站地区,将融合商业商务,文化休闲,健康医疗和生态宜居等多种功能,成为引领南京江北新区发展的活力集聚区和多功能示范区。为配合江北新区道路系统的建设进程,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组织建设江北新区核心区七里河片区道路,该工程共包含 17 条道路,其中 H7(河东路)为次干路;其余道路均为支路,累计全长约 9.0km。本工程涉及共 17 条道路,作为江北新区核心区次支路系统建设的重要部分,基本位于新城的中部南侧,其中南北向道路 7 条、东西向道路 10 条。该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江北新区核心区次支路网,有利于改善江北新区的交通出行条件,促进沿线区域的开发与发展,具有重
7、要的意义。基于以上背景,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委托上海林同炎李国豪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根据可研报告,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如下:1)H1 道路,起于横江大道,止于滨江大道,规划红线宽度 18 米,长度575 米,面积 10350 平方米,道路等级为支路;2)H2 道路,起于横江大道,止于滨江大道,规划红线宽度 18 米,长度694 米,面积 12492 平方米,道路等级为支路;3)H3 道路,起于横江大道,止于滨江大道,规划红线宽度 18 米,长度725 米,面积 13050 平方米,道路等级为支路;2 4)H4 道路,起于 Z2,止于滨江大道,规划红线宽度 18
8、 米,长度 548 米,面积 9864 平方米,道路等级为支路;5)H5 道路,起于横江大道,止于滨江大道,规划红线宽度 18 米,长度958 米,面积 17244 平方米,道路等级为支路;6)H6 道路,起于横江大道,止于滨江大道,规划红线宽度 18 米,长度1016 米,面积 18288 平方米,道路等级为支路;7)H7(河东路),起于横江大道,止于滨江大道,规划红线宽度 35 米,长度 1149 米,面积 40215 平方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8)Z1 道路,起于七里河大街,止于 H2,规划红线宽度 18 米,长度 412米,面积 7416 平方米,道路等级为支路;9)Z2 道路,起于
9、H3,止于 H7,规划红线宽度 18 米,长度 660 米,面积11880 平方米,道路等级为支路;10)Z3 道路,起于 H5,止于 H7,规划红线宽度 18 米,长度 373 米,面积6714 平方米,道路等级为支路;11)Z4 道路,起于 H3,止于 H4,规划红线宽度 18 米,长度 173 米,面积3114 平方米,道路等级为支路;12)Z5 道路,起于 H4,止于 H5,规划红线宽度 18 米,长度 200 米,面积 3600 平方米,道路等级为支路;13)Z6 道路,起于 H4,止于 H5,规划红线宽度 18 米,长度 199 米,面积3582 平方米,道路等级为支路;14)Z7
10、 道路,起于滨江大道,止于 H7,规划红线宽度 18 米,长度 577 米,面积 10386 平方米,道路等级为支路;15)Z8 道路,起于 H6,止于 H7,规划红线宽度 18 米,长度 208 米,面积3744 平方米,道路等级为支路;16)Z9 道路,起于 H6,止于 H7,规划红线宽度 18 米,长度 233 米,面积4194 平方米,道路等级为支路;17)Z10 道路,起于七里河大街,止于 H2,规划红线宽度 18 米,长度 3003 米,面积 5400 平方米,道路等级为支路。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56138.32 万元,施工期 6 个月。项目地理位置图及项目路线走向详见图 1.1-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研究有关文件、现场踏勘和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相关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了本报告书,提请项目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4 1.2 项目特点 本项目作为江北新区核心区七里河片区的配套道路工程,共包含 17 条道路,其中 H7(河东路)为次干路;其余道路均为支路,累计全长约 9.0km。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占地主要为林地、草地、农用地等,不涉及拆迁,项目周围后期规划为居住学校用地、商住
12、地、商办地和绿地等。本项目在施工建设期以及运营期会对沿线地区的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以及社会环境等会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次评价的重点是与相关规划符合性的分析、施工期间和运营期间的声环境影响分析、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对生态红线的影响)等,同时结合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经现场实地踏勘、调研,在收集和核实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通过两次网络公示、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本项目评价工作程序见图 1.3-1。5
13、 图图 1.3-1 评价技术路线图评价技术路线图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6 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占地主要为林地、草地、农用地等,不涉及拆迁,项目周围后期规划为居住学校用地、商住地、商办地和绿地等。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关注项目的选址、提出的施工期、营运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以及该项目运营后对环境的影响,特别是产生的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同时本项目关注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5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5.1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改委9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修改(发改委23号令)中鼓励类第22大类
14、城市基础设施中第3款“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和第4款“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对照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中任何条款。对照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也不在此规定范围内,因此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和禁止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当前产业政策要求。1.5.2 与江北新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江北新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道路网络做如下规划:路网结构 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的服务功能等,将规划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
15、路、次干路和支路 4 个等级。规划形成方格网式路网格局,规划区内共有 3 条快速道路、4 条主干路、19 条次干路或若干条支路。规划道路总长度约 171.4 km,总体路网密度为 10.7km/km2。快速路 规划形成“二横一纵”快速路网,“二横”分别为浦珠路、横江大道;“一纵”为7 定向河路。快速路总长度为 12.9 km,路网密度为 0.81km/km2;规划道路红线宽度 45-67 米。主干路 规划形成“二横二纵”主干路网,“二横”分别沿山大道、浦滨路;“二纵”分别为七里河大街、定山大街。主干路总长度为 12.8 km,路网密度为 0.83km/km2,规划道路红线宽度 40-78 米。
16、次干路 规划形成“八横十一纵”次干路网,次干路总长度为 40.7 km,路网密度为2.54km/km2;规划道路红线宽度 30-42 米。支路 规划支路总长度约 104.6 km,路网密度为 6.54km/km2,红线宽度 10-18 米。本项目以次干路、支路为主,已在江北新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做了规划,其规划情况见图 1.5-1。符合江北新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5.3 与生态红线规划的相符性(1)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对照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 H7、H6、H5、H4、H3、H2、H1 东端位于江浦浦口水源地二级管控区的陆域范围,与二级管控区的水域最近距离约为
17、50 米。见表 1.5-1 和图 2.5-3。8 表 1.5-1 本项目与江浦浦口饮用水水源生态红线管控区的位置关系 地区 红线区域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红线区域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目的位置关系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总面积 一级管控区 二级管控区 南京市区 江浦浦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 500 米至下游 500 米,向对岸 500 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 米范围内的陆域。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七里河与城南河交汇处),下延500 米(定向河入江口下游)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二级保护
18、区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堤脚外100米的米的陆域范围。陆域范围。3.95 1.26 2.69 H7、H6、H5、H4、H3、H2、H1东端位于二级管控区的陆域范围 根据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二级管控区内禁止下列行为:新建、扩建排放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含汞、镉、铅、砷、硫、铬、氰化物等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电镀、印制线路板、印染、染料、炼油、炼焦、农药、石棉、水泥、玻璃、冶炼等建设项目;排放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有机毒物控制名录中确定的污染物;建设高尔夫球场、废物回收(加工)场和有毒有害物品仓库、堆栈,或者设置煤场、灰场、垃
19、圾填埋场;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其他建设项目,或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设置排污口;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设置水上餐饮、娱乐设施(场所),从事船舶、机动车车等修造、拆解作业,或者在水域内采砂、取土;围垦河道和滩地,从事围网、网箱养殖,或者设置集中式畜禽饲养场、屠宰场;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其他建设项目,或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9 的其他活动。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等经营活动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不在二级管控区内设置大临工程场地、临时堆土场等,上述施工内容不涉及二级管控区禁止的行为。本工程施工及运营
20、期实施过程中废水、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废水方面,施工期施工场地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及车辆机械 冲洗不外排;弃方堆放在管控区以外的临时堆场,弃土委托有资质单位滨江风光带二期项目进行填塘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城市污水管网。营运期路面径流收集进入沿线现有市政雨水管网,排入沿线的景观水道,另通过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按时按质检修,确保排水畅通。在涉及二级管控区的项目范围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施工及运营,加强施工人员饮用水源保护的相关教育。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水、固废等污染物均得到有效收集控制,不涉及二级管控区禁止的活动,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
21、域保护规划的要求。(2)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对照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不在其规划的管控范围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1.5.4 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相关要求的相符性 根据 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 号),本项目 H7、H6、H5、H4、H3、H2、H1 东端位于江浦、浦口水源地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内,与二级保护区的水域最近距离约为 50 米,见表 1.5-2 和图 2.5-1。10 表 1.5-2 本项目与江浦浦口水源地保护区的位置关系 水源地 名称 水厂名称 水源所在地(河、湖)水源地类型
22、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位置关系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江浦、浦口水源地 江浦水厂 长江 河流 取水口上游500 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 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 米范围内的陆域 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七里河与城南河交汇处),下延 500米(定向河入江口)之间的水域范围 二级保二级保护区水护区水域与相域与相对应的对应的本岸背本岸背水坡堤水坡堤脚外脚外100 米米的陆域的陆域范围范围 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 米、下延 1000 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范围 H7、H6、H5、H4、H3、H2、H1东端位于
23、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 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2012 年 1 月 12 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中二级保护区的管控要求:“十、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排放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含汞、镉、铅、砷、硫、铬、氰化物等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新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电镀、印制线路板、印染、染料、炼油、炼焦、农药、石棉、水泥、玻璃、冶炼等建设项目;(三)排放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有机毒物控制名录中确定的污染物;(四)建设高尔夫球场、废物回收(加工)场和有毒有害物品仓
24、库、堆栈,或者设置煤场、灰场、垃圾填埋场;(五)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其他建设项目,或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11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改建项目应当削减排污量。十一、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禁止第十条规定的行为外,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排污口;(二)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三)设置水上餐饮、娱乐设施(场所),从事船舶、机动车等修造、拆解作业,或者在水域内采砂、取土;(四)围垦河道和滩地,从事围网、网箱养殖,或者设置集中式畜禽饲养场、屠宰场;(五)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其他建设项目,或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
25、护区内从事旅游等经营活动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不在二级保护区内设置大临工程场地、临时堆土场等,上述施工内容不涉及二级保护区禁止的行为。本工程施工及运营期实施过程中废水、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如下:废水方面,施工期施工场地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及车辆机械 冲洗不外排;弃方堆放在二级保护区以外的临时堆场,弃土委托有资质单位滨江风光带二期项目进行填塘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城市污水管网。营运期路面径流收集进入沿线现有市政雨水管网,排入沿线的景观水道,另通过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按时按质检修,确保排水畅通。在涉及二级保护区的项目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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