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汇编-煤矿各种-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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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为了加强对安全投入的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财政部及山西省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费用是在生产成本中提取的专门用于改善和加大安全投入的费用。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坚持项目部整体统筹、自留、专款专用、重点保障、分级实施、合理使用的基本原则。二、安全费用提取标准:要求安全设施依照矿井安全专篇设计要求按照“三同时”原则进行建设。所建项目安全投入从投资中列支。三、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4、完善和改造
2、矿井防灭火系统;5、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6、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系统;7、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8、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9、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10、按国家标准为员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11、员工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12、安全教育费用包括培训、资料、常用设施、器材等;13、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四、财务部门建立安全费用专项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情况,用于一般安全隐患治理的安全费用,也必须在专项台帐中清晰记载。五、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工程建设中出现下列情况,将按照国家规定追究相关
3、责任人责任:1、不按规定保证资金投入;2、致使安全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4、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目的为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安全、有效、迅速、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缩小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机构1、项目部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设在项目部办公室。发生重大事故后要求在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2、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安全副经理及其他副职担任,成员由项目部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3、
4、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项目部各部门所组成,基地设在项目部办公室。联系电话:内线80009 外线15034367986三、应急救援保障体系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全项目部范围内矿井事故、地面火灾事故或爆炸事故的应急救援。2、超过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能力范围的,由项目经理负责积极联系矿应急救援中心。3、办公室要保证通信系统畅通,确保应急报警、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及时准确。4、各部门既要保证足够的应急物资设备,又要保证快速及时供应到位。5、财务部要做好应急救援费用计划,要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行动中的各项开支。四、事故应急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报告
5、项目部办公室,项目部办公室按预案汇报程序进行汇报。项目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上一级调度室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小时。2、现场汇报程序:事故现场人或知情人项目部办公室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部负责人项目经理。3、矿汇报程序:项目部办公室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部负责人项目经理矿调度室通知救护大队(待命或出险)矿医务室(待命或出险)4、事故报告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上
6、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响应1、二级非伤亡事故或一般伤亡事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由项目部组织抢险救灾,矿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到事故现场,协助处理。2、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或3人以上(含3人)的伤亡事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由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组织抢险救灾。六、事故应急救援原则1、统一指挥的原则。在应急行动中,凡应急救援活动涉及的单位和人员,必须在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做到统一号令,步调一致。2、发生事故、事件或灾情时,应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依据灾情状况,逐级启动应急预案,先启动我项目部事故应急预案,再启动矿事故应急预案,最后请求地方政府或上级机关增
7、援。3、事故、事件或灾情发生后,以自救为主,先组织现场抢救,再请求上级增援。4、事故、事件或灾情发生后,要充分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加事故抢险救灾。七、应急预案的管理1、编制应急预案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进行。2、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及各单位必须认真宣传、贯彻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人人皆知。3、要求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根据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每次演练后要及时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修改完善。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为了全面强化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经济杠杆调动全体员工抓好安全生产的主
8、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一、 考核坚持分级考核、标准量化、过失追究、岗薪相连、奖罚分明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建立健全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的奖惩考核制度。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问责制度;2、安全风险抵押制度;3、各级管理干部安全绩效考核制度;4、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制度;5、职工个人安全技能账户管理制度;以上制度要求由安全负责人牵头相关业务部门配合编制,经审定后执行。三、由安全负责人牵头相关业务部门配合,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制定考核标准,落实考核职责。 四、考核职责及奖惩权限安全负责人负责对项目部各单位及其个人进行考核奖惩;各单位负责对所属班组
9、及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安全负责人负责对同级单位职能管理部门的业务保安考核奖惩。五、建立健全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督办报告制度,每季度由安全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对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就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安全举报制度为充分发挥安全监督监查的效能,激励全员及社会各届人士共同为安全把关,为安全负责,特制定安全举报制度。一、举报人凡从事煤炭生产的管理人员、职工及关心关注安全管理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举报。二、举报对象1、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矿工。2、上级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安全监察员。三、举报行为1、发生工伤事故不报、谎报或弄虚作假的行为。2、证件不全或失效违法组织生产的行
10、为。3、违法开采、破坏国家资源的行为。4、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5、矿井通风、防瓦斯爆炸、防灭火、防治水等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严重和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行为。6、生产现场有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行为。7、管理人员未执行下井带班作业或中途提前脱岗的行为。8、矿工严重“三违”现象及行为。9、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人员失职、渎职违法违纪问题。四、投诉地点和方式1、安全处在信息接待室处设立举报箱。2、通过信件、电话举报,举报电话3468086、3468055。五、对举报人的奖罚1、所有举报问题一经查实,给举报人给予100500元奖励,并对举报人实行保密、保护制度。2、不准出现诽谤、捏
11、造等事件。凡诬陷他人一经发现,将对其严肃处理。六、对举报问题的落实对举报事件和人员,矿要责成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落实。对举报事实确切的一般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落实,对重大事实上矿办公会研究解决。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充分发挥操作规程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突显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中“法”的地位,提高职工规范操作能力和安全技术水平,依据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制度。一、 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要求(一)编制依据1、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相关规定。2、各类作业规程、工艺技术设计、工程设计、工艺纪律标准、
12、工艺流程设计及标准等技术文件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3、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与本项操作有关的其他不安全因素。4、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5、使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在新的环境下作业、特殊作业时,必须由相关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以实物或模拟物进行作业全过程推演,在此基础上完成操作规程的编制。(二)编制内容1、明确适用范围;2、行业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3、该工种的安全规定;4、操作前的准备,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5、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
13、何穿戴等;6、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7、正常的操作程序;8、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如手柄、开关所处的位置等。9、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进行;10、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11、操作过程中有哪些禁止的行为;12、一些特殊要求;13、异常情况如何处理;14、收尾工作;15、其他要求。(三)定期修编:各个单位(部门)的操作规程,原则上一年修编一次。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岗位应重新修订操作规程,相关人员必须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二、 安全操作规程编写完成后,应该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特别是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经过反馈,进一步修改完善,最后经过技术管理部门审批
14、,作为企业内部标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行审批和发布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完成后,由各单位技术管理部门组织会审,分管领导批准后发布。当出现生产工艺的变化、新设备的使用、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应用时,必须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及时修订。三、 操作规程发布后,由相关队组主要领导组织,聘请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经验丰富的队干、操作熟练工和专家进行讲课,对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学习,培训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后,相关人员方可上岗作业,考试资料存档在档案室,保存期限为三年。四、 必须对照行业、工种作业标准,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和各工序操作标准。五、建立职工持卡上岗管理制度。制作各岗位、各工种岗位危险源辨识卡,辨识卡上注
15、明各岗位、各工种的操作标准和违反操作规程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害和危险,职工1人1卡,持卡上岗。六、生产技术部、机电部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考核验收办法,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各工种作业人员做到持卡上岗,每一位从业人员必须明确自己所从事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七、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标准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并按照安全奖惩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八、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持卡上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要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九、生产技术部、机电部要定期抽查职工
16、对操作规程的学习情况,安全培训部要定期抽查职工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每月必须将检查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十、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1、检查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将违章人员纳入到安全奖惩考核范围。2、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不使用或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是一种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种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除、或是否被错误使用。3、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A、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
17、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有违章行为等。B、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进行严格检查,查证件有效性、真实性等。4、检查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应知应会基础知识情况十一、检查方法检查可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试两种方法。现场检查的方法是:让员工从头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安全管理奖惩制度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安全
18、生产奖罚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大同矿建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二条: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各级领导都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业务保安、自主保安、互助保安,维护安全法规,保证安全生产。 第三条:制度是安全生产奖惩的具体准则。各单位都要根据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 第四条:奖励的基本原则是:论功奖赏,不搞平均分配,奖励的重点是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干部和职工。 第五条:安全奖励基金来源渠道:按项目部相关规定提取。 第六条:安全奖励由安全负责人负责考核,报项目经理或项目部有关会议批准后执行。
19、 第七条:日常生产工作中的违章罚款,由安全负责人根据安全罚款条列出具罚款通知单。 第八条:安全奖惩工作: 1、安全负责人负责执行奖惩的考核工作,同时提出奖惩方案和人员名单,报项目经理审批。 2、财务部门负责执行奖金支出和罚款收缴工作。劳动用工管理制度1.1 招用工管理制度第一条 用工管理的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立足企业,严格控制职工人数总量增长,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现有劳动力资源的原则。2、坚持依法用工,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严格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规范用工行为的原则。3、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把用人关,把
20、最优秀的、个人综合素质高的劳动力引入企业。4、坚持职业培训教育和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相促进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技能的员工队伍。第二条 招工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企业、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无违法乱纪行为、服从分配、自愿从事煤矿工作。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智力正常。3、男性年满2045周岁。4、身体条件在经职业健康体格检查资质的医院体检合格。第三条 需提供的资料录用人员必须手续齐备后方可进项目部,证审要审原件:即身份证、毕业证、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第四条 岗前培训本着“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新工人上岗前原则上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并将
21、职工培训情况记入档案。井下作业的在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工作满6个月,再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第五条:培训与考核随着煤炭生产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及煤矿开采深度的延伸,企业对工人技术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强化工人的技术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1、本着“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新工人上岗前原则上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并将职工培训情况记入档案。井下作业的在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与安全工作经验人员签订师徒合同,并带领下井工作满6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2、采掘、通风、防尘、爆破、电工、司炉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爆破材料管理、提升运输、
22、电氧焊接等特殊工种工人和各种设备司机以及其他技术性工种的工人,都必须进行专门的技术训练,经过考试合格领证后,才能独立从事本职工作。3、对岗位调整或采用新工艺作业的人员,都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4、每年要对所有生产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3天的安全技术技能培训。1.2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 劳动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大同矿建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应遵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由劳动局提供。项目部有关人员有责任帮助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承担违约的责任。第二条 项目部有权根据生产经营和市场状况,遵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自主决定招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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