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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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津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 分级护理制度 四、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五、 会诊制度 六、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七、 术前讨论制度八、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九、 查对制度 十、 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十一、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二、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三、 病人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十四、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十五、 处方书写与管理制度 十六、 医患沟通制度 十七、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首诊科室是病人就诊的第一个接诊科室,首诊负责制就是要求第一个接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病人,而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检查,书写病历,作出诊断和
2、处理。如在诊断和处理上有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协助诊查。 (二)经首诊医师诊查病人,如确系他科疾病,仍应在书写病历和作必要的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在未确定接受科室之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需对病人全面负责。 (三)对疑难、复杂、科室间的“临界病人”,首诊科室应首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经本科上级医师或负责人复查后方可邀请有关科室会诊。 (四)会诊科室的医师,必须认真诊查病人后,如不属本科疾病,应写好会诊记录和拟诊意见,介绍回原首诊科室进一步检查处理。 (五)两科以上的病员,如需住院治疗,应根据病员的主要病情收住院,如有争议,由门诊负责人根据病情决定,科室不得拒收病人。凡因拒收造成的医疗差错
3、、事故,由拒收科室和当事人承担责任。 (六)凡因擅自离岗敷衍马虎,不负责任,推诿病人,相互扯皮而造成不利影响和医疗差错或事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主治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主治医师查房应有相关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生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新入院患者三日内必须有1次),其中一次为全科性总查房;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两次。 (二) 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和记录有关情况,必要时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指导诊治病员。 (三)
4、查房前主管医师要准备好病历、X光片、CT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等。并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查房时要自上而下严格要求,认真负责。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四) 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重点要解决疑难病例的诊疗;审查新入院、危重病员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结合查房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疗效不佳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护士和病员反映的意见;检查病历并纠正其
5、中错误的记录;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疗效;决定出院、转院问题并向科主任汇报。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各项辅助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诊疗的初步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了解病员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向科主任和主管部门报告。 三、分级护理制度 (一) 患者的护理级别由责任护士根据患者生活自理能力首提,经护士长确认,主管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动态协商调整,最后开出护理级别医嘱,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护理共4个级别,在住院患者一览表上采用不同颜色标识,特级和一级护理
6、用红色,二级护理用黄色,三级护理可不做标识,床头牌上显示相应的护理级别。 (二) 分级护理依据 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重症监护患者;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手
7、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4.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三) 分级护理工作规范和标准 责任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定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在工作中应当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及时与医师沟通。 4 1.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
8、体征和病情变化;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2.对特级护理患者护理工作包括: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 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并记录出入量;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实施床旁交接班 3.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工作包括: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
9、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4.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工作包括: 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根据医嘱及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5.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工作包括: 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入院一周以上诊断不明者、诊断明确但临床少见或在诊治过程中有较重要的教学意义者,危重
10、病人紧急抢救后疗效不佳者,科室均应举行讨论会,有完整病例资料者可举行病例(理)讨论会。 (二) 讨论会举行前,科主任应事先将需讨论的病例告知科室医务人员,做好讨论准备。 (三) 主管医师在讨论前,应将需做的检查尽快完善,并整理好有关材料,以备讨论。 (四) 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主管医师介绍病情、住院诊治经过、各种检查结果、目前主要疑难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参加讨论会的各级医师提出自己的意见,科主任作总结发言,讨论会必须就该病例的诊断、鉴别诊断、进一步的检查、治疗手段等作出方案。 (五) 科内会诊后,需按会诊意见执行,如诊治未能见效,可请院内相关科室会诊或申报医务科组织全院大会诊。大会诊由所在
11、科室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 (六) 院内会诊仍不能解决问题,由科主任提出申请院外专家会诊,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落实专家来院参与会诊。 (七) 上述讨论会应有记录,记得必须客观真实,归入病历档案。各科临床病例讨论资料应全部或摘要记入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本中。科外或院外专家会诊应签署会诊意见并签字。 五、会诊制度 (一)凡遇本科室诊疗有困难或遇疑难病例,应当及时申请会诊。 (二)急、危、重病人应及时申请会诊。 (三)科内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人员参加。 (四)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48小时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
12、轻患者,可转到专科检查。 (五)科间急会诊: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填写会诊单,经请示上级医师同意后,急送邀请科室,遇抢救病人时可电话通知被邀请会诊科室,同时报告本科上级医师到场。被邀请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被邀请会诊医师必须10分钟内到位,会诊可由值班医师进行,如遇疑难、危 重、处理困难的情况,应尽快请上级医师到场会诊,并填写会诊意见。 (六)院内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并确定时间,经医务科同意,并通知、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会诊由申请会诊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必须派人参加,必要时请主管医疗院长参加,被邀请的专家不得无故缺席。 (七)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
13、由科主任主持,院外专家由申请会诊科室派人接送。 (八)多学科会诊:由本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提出,由门诊管理部门负责,尽可能在当日完成(不含多种疾病多科治疗的患者) (九)科内、院内、院外会诊,由主管医师准备各种资料,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记录。主持人要认真进行小结,并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十)各种会诊记录及执行情况:除另页做好“会诊记录”外,主管医师应在当天的病情记录上扼要地记录会诊意见,包括会诊医师对病史、体征的补充、进一步诊疗意见以及执行情况。 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 建立和完善危重病人抢救技术操作常规和抢救程序。制定危重病人抢救方案。 (二)医护人员要熟悉掌握各种抢救仪器的性能
14、和使用操作常规,如有损坏及故障,应立即报告并及时维修,保证能应急使用。 (三)抢救药品及物品要存放有序,定人保管,定点存放,定期消毒,定时清点,及时补足,保证急救时所需。 (四)保持抢救室内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及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室。 (五)危重病人入院或病情发生变化时应立即抢救,主管医生要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立即组织人员参与抢救工作。必要时报告医务科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会诊,协助抢救。各科医务人员接到急会诊(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赶到抢救现场。 (六)对院内重大抢救,科室应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医务科有权统一调配任何科室和个人参与抢救。对危重
15、症院内处理困难的,由科主任提出申请院外专家会诊,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落实专家来院参与会诊及抢救。 (七)医护人员对危重患者病情观察、治疗、护理及交接班等工作要如实作好记录,随时掌握病情变化,及时作出救治处理。 (八)主管或值班医师对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救治措施、病情转归、上级医师指示、对家属的知情告知等均应及时、客观地进行记录(九)在危重病人的抢救过程中,科主任应及时将病情的危重性、预后危险性、抢救治疗措施的必要性以及费用数额告知病人家属,以取得家属的同意和支持,必要时签署知情同意书。科室应及时发出病重或病危通知单。 (十)抢救结束后,要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抢救记录,完成病历及会诊等记
16、录。 七、 术前讨论制度 (一)对患者病情较重、手术难度大、疑难、新开展的手术或第一次手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再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手术医师、医师、麻醉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三)讨论会应对手术前诊断、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有无禁忌症、手术方式、麻醉方案、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进行讨论。 (四)参加者的讨论发言内容要具体记录,不能只记录综合意见。讨论意见记入病历中,不另立专页书写,在病情记录内接着书写。 (五)需记录参加讨论者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日期、记录着的签名。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7 (九)在危重病人的抢救过
17、程中,科主任应及时将病情的危重性、预后危险性、抢救治疗措施的必要性以及费用数额告知病人家属,以取得家属的同意和支持,必要时签署知情同意书。科室应及时发出病重或病危通知单。 (十)抢救结束后,要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抢救记录,完成病历及会诊等记录。 七、术前讨论制度 (一)对患者病情较重、手术难度大、疑难、新开展的手术或第一次手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再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手术医师、医师、麻醉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三)讨论会应对手术前诊断、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有无禁忌症、手术方式、麻醉方案、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进行讨论。 (
18、四)参加者的讨论发言内容要具体记录,不能只记录综合意见。讨论意见记入病历中,不另立专页书写,在病情记录内接着书写。 (五)需记录参加讨论者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日期、记录着的签名。 八、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死亡病例,均应进行讨论。 (二)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死亡后一周内进行,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 (三)尸检病例在病理报告后讨论,但不迟于二周。 (四)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及有关人员参加。主管医师介绍病情及住院诊疗经过与抢救经过。参加者对诊断、治疗、抢救的意见、死亡原因分析及经验教训等进行讨论,科主任作总结发言。特别病例,必要时请医务科参加。 (五)讨论意见记入病历。 九、查对制度
19、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 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特别要注意有无变质、沉淀,有无瓶小裂缝或瓶口松动;给多种药物时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含成份输血)时,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注后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
20、姓名、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假牙是否已取出。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确保无敷料、器械遗留体内方可缝合。 4.全麻病人苏醒后方可送回病房。麻醉医师送病人回病房与病房医护人员床边交班后方可离开。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四)输血科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
21、,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号、采用日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定量。 3.检查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 (七)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区、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区。 (八)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2、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灭菌效果。3.发报告时,查对单位、科别。 其它相关科室,参照此精神作好查对工作。 十、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按医院要求设有值班医师。 (二)值班医师应在上一班下班前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三)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人员应对危重病员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和书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处理。 (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
23、问题时,应请二线班医师或科主任处理。(九)在危重病人的抢救过程中,科主任应及时将病情的危重性、预后危险性、抢救治疗措施的必要性以及费用数额告知病人家属,以取得家属的同意和支持,必要时签署知情同意书。科室应及时发出病重或病危通知单。 (十)抢救结束后,要在6小时内据实补记抢救记录,完成病历及会诊等记录。 七、术前讨论制度 (一)对患者病情较重、手术难度大、疑难、新开展的手术或第一次手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再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手术医师、医师、麻醉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三)讨论会应对手术前诊断、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有无禁忌症、手术方式、麻醉方案、术中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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