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营门口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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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内容营门口地块项目由天津市富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投资18亿元实施,为核准制项目。项目位于天津市河东区,属于天津站-新开路-津滨大道发展带中的天津站-新开路商务商贸区,项目规划以住宅、办公和商业为主体的城市综合体,能够高质量、高水平的为区域提供优质的房地产产品,丰富市场。规划选址范围为:地块东至卫国道、南至新开路、西至美景道、北至河东外国语学校。规划总用地面积55700.9,规划可用地面积31726.1。项目总建筑面积205000,主要建设4栋31-33层的高层住宅楼,2栋25-35层的高层写字楼及4层裙房,1栋3层独立商业楼及整体地块地下车库等。其中住宅楼含住宅71
2、8套,容纳常住居民2011人;写字楼容纳办公人员6200人。本项目地上建筑面积145000,包括住宅58000,写字楼62000和商业25000;地下建筑面积60000,地下二层,主要为车库及设备用房。项目预计2013年8月开工,到2016年6月底竣工。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河东区内,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天津市河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2.2 环境保护目标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以及进行现场踏勘及调查结果,项目选址边界北侧6.5m为河东区外国语学校,其中距教学楼最近距离为58m。选址边界西北侧25m为日月家园,日月家园为4栋七层住宅小区,每栋为4门,每门14
3、户住户,日月家园4栋楼沿垂直本项目西北侧边界排列,临近本项目北侧边界的仅为1栋日月家园住宅。本项目选址北侧边界6.5m处为卫国道59号住宅楼,为居民住宅楼,临近本项目北侧边界的为其中2栋住宅楼。与卫国道59号住宅楼相邻的本项目选址地块处规划为景观绿地,与本项目计划建设的南侧最近的住宅楼相距约60m。河东区外国语学校、日月家园小区及卫国道59号住宅楼列为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16图1 周边环境图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环境空气该地区常规大气污染物中NO2、SO2、PM10年均值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良好。(2)噪声环境选址边界西北侧满足GB3096
4、-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限值。选址边界东西南三侧受临近的新开路、卫国道交通主干路影响,声环境质量不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昼间70dB(A),夜间55dB(A)标准限值,略有超标。其中东侧昼间超标1.02.4dB(A),夜间超标9.810.2dB(A);西侧昼间超标1.3dB(A),夜间超标11.8dB(A);南侧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71.9dB(A)。(3)振动环境铁路外轨北侧中心线外30m,及项目南侧界外1m(新开路与唐口地道交口,距铁路外轨距离约80m)处振动值均能满足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昼间75dB(A),夜间72dB(A)标准。3
5、、主要环境影响分析3.1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分析3.1.1扬尘影响施工期土方挖掘,建筑材料搬运及堆放,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运输车辆的装卸等造成施工期扬尘的污染,施工扬尘可以影响到大约100米范围内。施工中,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大的是运输车辆的撒漏。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将施工期扬尘污染降到最低程度。3.1.2施工噪声施工机械噪声源强较大,当距施工场界较近时,会造成施工场界噪声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情况。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对施工场地附近100m的范围将产生一定影响。本项目周边地区存在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目
6、标,因此,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相应措施,将噪声污染减少至最低程度。3.1.3施工废水施工现场要设置连续的临时排水系统,合理组织排水。施工期车辆、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成份相对比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有限,而且是瞬时排放,沉降后集中收集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3.1.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废建材等建筑垃圾。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3.1.5对交通的影响施工期运输车辆可能对该地区的交通产生一些影响,应按照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车辆行
7、驶路线和时间,减轻施工车辆对该地区交通负荷冲击。3.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3.2.1环境空气(1)居民燃气废气本项目居民燃气消耗量为20.6万m/a。产生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0.029t/a,SO20.037t/a,NO20.363t/a。由于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产生的废气中各种污染物量较小,且为分散排放,容易被大气稀释。因此居民厨房含燃气废气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较大影响。(2)早点铺餐饮燃气废气早点铺燃气废气消耗量为5840m/a,燃气产生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烟尘0.82kg/a,SO21.05kg/a,NO210.28kg/a。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8、,餐饮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不低于75,经治理后排出的油烟最高浓度不大于2mg/m3。独立商业楼楼顶设一个油烟排口,排口位于早点铺正上方;写字楼裙房预留一个油烟排口。独立商业楼油烟排口距3#住宅楼楼最近,约32m,距写字楼为27m。由于写字楼裙房油烟排口正下方餐饮区规模及形式暂不确定,要求承租方在入驻前履行环保手续,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写字楼商业裙房预留排烟口位置距住宅楼较远,距高层写字楼距离20m,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中的相关要求,同时经达到国家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本项目油烟排口对居住和办公环境不会产生显著影响。(3)汽车尾气地下停车库共可停放
9、机动车1510辆,地下通风良好,汽车尾气污染物浓度较均低于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最终由地面竖井通风口排放,通风竖井在绿地中以小品加以装饰,通风口高度不在人的呼吸带范围内,因此拟建项目地下停车场所排放的废气不会对小区居民及周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4)垃圾收集点、公厕异味根据天津市城镇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津政令2000第31号),各垃圾收集点垃圾均为袋装,且在密闭容器内,由市容部门一日一清,不会对小区居民和周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本项目公厕规模较小,由环卫部门每日进行每日清扫并用清水冲洗。恶臭影响较小,不会对环境及周围居民造成影响。(5)柴油发电机废气
10、本项目地下一层设两处备用发电机房,发电机以清洁能源轻柴油为燃料,废气经柴油发电机房内排烟竖井至正上方地面层排放,排放口距地面高2.5m,远离人群密集区域。本项目发电机以清洁能源轻柴油为燃料,其燃油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相对较低,且仅在停电的非正常情况下使用,预计其废气不会对区外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但须对其备用储油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和预案。3.2.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813.95t/d,一般住宅部分居民生活污水量为176.61t/d,写字楼及独立商业楼办公与商业污水排放量为636.38t/d,餐饮含油污水排放量为0.96t/d。本项目住宅楼生活污水经沉淀过滤后经新开路排污口排入市政管网,写字
11、楼及独立商业楼污水经新开路排污口排入市政管网,餐饮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办公商业污水一并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东郊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可实现达标排放。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不论水量或水质都能够满足该污水处理厂要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影响。按照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中的有关要求,拟建项目应做到污水排放口规范化。3.2.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使用期噪声来源于供水泵房使用变频加压供水泵产生的噪声、换热站设备噪声、高层电梯设备间噪
12、声、地下车库换风设备运行噪声、VRV空调室外机组噪声、餐饮油烟风机设备噪声以及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本项目室内设备噪声,在经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后,经墙体和地面的隔声作用,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不会对居民日常生活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油烟风机及VRV空调调室外叠加值各场界噪声值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对周边场界处声环境影响较小。写字楼裙房楼顶VRV室外机及油烟风机噪声叠加值对A写字楼处噪声影响昼间达标,由于写字楼夜间无办公,因此其噪声不会对本项目办公环境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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