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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最新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最新文档,欢迎下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日期: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监制填报须知一、申报要求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施工企业应当向监督机构主体提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项目自评报告材料主要包括:(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名录;(二)项目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进行自评结果及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审核意见;(三)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
2、表扬、表彰奖励等);(四)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填报说明1、工程类型:桩基、装饰、安装、房建、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其他。2、各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施工单位如实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三、监督机构收到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工程概况及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工程名称工程类型监督备案号结构层次施工许可证号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建筑面积 M2工程造价万元开竣工日期竣
3、工验收日期单位名称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专业承包单位施工专业承包单位月度自评结果自评日期自评结果自评日期自评结果施工单位自评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我评定结论:优良合格不合格项目经理:施工单位(公章):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公章):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公章):年月日*建设项目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施工单位:*评审组组长:评审组成员:编制日期:*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基
4、础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发,一年来我公司以科学了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湖北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条例等相关规定,认真扎实的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等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整治和自评,通过一年努力进行完善,现将我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汇报如下: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由*投资兴建,*承建,宜昌宏业工程项目管理*监理,项目位于*,规划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约*,配套建设相关公用辅助工程,投资约*万元
5、,建设主要内容如下表:建设内容结构形式层数建筑檐高建筑面积小学部学生宿舍楼-改扩建框架结构三层10.35m2072.90教学楼-改扩建框架结构三层10.8m2184.3初中部教学综合楼框架结构四层16.2m3668.88教师周转房框架结构三层9.3m1426.47学生宿舍框架结构四层14.4m191484餐厅框架结构二层9.3m1817.85室外门卫室及附属框架结构一层5.4m101.00室外附属设施/2095.4二、评价依据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G59-202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1)4)施工现场临时用
6、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21)6)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8)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三、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项目部制定有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有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及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有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相符的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并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评估报告、实施计划进行的调整,并有修改记录。项目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7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和岗位相符安全文明管理职责与制度;公司制定有安全专项费用使用计划,建立有安全专项费用使用台账,明确安
7、全专项费用使用范围。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有缴费凭据。保证了安全生产的投入,使整个项目的安全管理处于良性有序控制范围内。四、项目部建立了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建立了法律法规清单,并将获取的相关法律法规汇总,并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项目部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入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劳动防护用
8、品、用具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相关方及外来用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方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防火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的管理;电气安全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事故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公司制定各类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全操作规程进行贯彻学习,在作业现场进行了悬挂。建立了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安全生产档案及保存要求等。五、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施工用电和设备管理项目部确定安全部门为安全教育培训部门,制定培训计划,建立了培训记录案。加强岗
9、位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对有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用电全部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严格执行三级供电逐级保护的原则,保证施工用电的安全;项目部生产场所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项目部内的建(构)筑物按规定设置了防雷设施,并定期进行了检验。未使用属于国家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设备设施运行按项目部制定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建立有设备台帐。六、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项目部制定有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要求等。按照方案
10、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项目部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项目部按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了与本单位生产安全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训练。项目部按规定结合现场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备案按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
11、救援培训和演练。为主要设备设施建立了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建立有专用台账,有设备日常使用检查记录。项目部对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环境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辨识、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确定了具体危险场所,设置危险标志牌或警告标志牌,严格管理其区域内的作业。在生产场所和仓库配备了消防设施,加强各个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项目部制定了人员行为监督控制的制度,对危险性大的作业实行许可制。项目部制定了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七、自评情况:表A-1.安全生产管理分项评价:该分项应得分100分,自评实得分分,自评情况:合格:1).安全教肓培训制度,未按年度计划实施,扣5
12、分;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无整改复查记录2项扣分;共计扣分分;实得分分。表A-2.安全技术管理分项评价:该分项应得分100分,自评实得分分,自评情况:合格:2).法规、标准和操作规程配置,有*个工种配备不齐全扣分,安全技术交底未有效落实扣分;危险源控制,制度不齐全,不完善扣分;共计扣分分,实得分分表A-3.设备和设施管理分项评价:该分项应得分100分,自评实得 分,自评情况合格:3)设备安全管理,设备证书不齐全,台帐建立不规范扣分,档案资料不齐全2起扣分;设施和防护用品,未按管理规定实施存在缺陷扣分;安全标志,未定期检查实施情况扣分;安全检查测试工具,未建立检验仪器、工具配备清单扣分;共扣分
13、;实得分分表A-4.企业市场行业分项评价该分项应得分100分,自评实得分1005自评情况:合格:表A-5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评价:该分项应得分100分,自评实得分*分,自评情况合格:4).未按规定实施演练扣*分,事故救援预案针对性不强扣*分;设备设施工艺选用,现场职业危害防制措施针对性不强扣5分。共扣*分,实得分*分八、项目部自我综合评价:九、附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评价评分表序应得扣减实得评价内容 扣分标准 备注 号 分数 分数 分数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建按照建筑施工安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75-79分得50分,8084以各工地提供的工地受监安1
14、全检查标准70分 分得55分,8589分得60分,9094分得65分,95监站最近一期的评分为准。 ,JGJ5999,检查 分以上得70分。 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没有以总包企业提供的资料为准, 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协商确定的扣5分, 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以现场提供的总包、专业分没有对其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扣3分, 10分 2 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包、劳务分包的资料为准, 利和切身利益 以现场安保体系文件中重大在招用劳动者时没有如实告知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识别况的扣2分 交底资料为准 劳动合同
15、中没有签订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以现场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害防护的扣5分, 分包提供的劳动合同为准, 签订劳动合同10分 3 提供劳动保护条件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查阅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资料扣5分 及实地劳动条件检查 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扣5分, 有无违章指挥或强现场抽样3-5名劳动者进行10分 4 令冒险作业 询问 将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视为违反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扣5分 总 计 100分 - 1 - 2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16、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2140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
17、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第六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
18、作。1-2第二章 项目考评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等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八条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每月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及整改情况应当纳入项目自评材料。第十条建设、监
19、理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第十一条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项目考评主体”)负责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第十二条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第十三条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项目考评工作,指导监督项目自评工作。第十四条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项目自评材料主要包括:(一)
20、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名录;(二)项目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进行自评结果及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审核意见;(三)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四)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五条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评定结果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
21、。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当在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说明理由及项目考评不合格的责任单位。第十六条建筑施工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一)未按规定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的;(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三)因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次及以上停工整改的;(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优良的建筑施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所辖区域内本年度拟竣工项目数量
22、的10%。第十八条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并逐级上报至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跨地区承建的工程项目,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项目的考评结果转送至该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第十九条项目竣工验收时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项目自评材料的,视同项目考评不合格。1-2第三章 企业考评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成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每年主要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
23、T77等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第二十二条对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企业考评主体”)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第二十三条企业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第二十四条企业考评主体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动态监管时同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指导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自评工作。第二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当向企业考评主体提交企业自评材料。企业自评材料主要包括:(一)企业承建项目台帐及项目考评结果;(二)企业
24、主要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等进行自评结果;(三)企业近三年内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四)企业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五)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十六条企业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以企业承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情况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企业考评结果告知书。评定结果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企业考评结果告知书应包括企业考评年度
25、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信息。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责令限期整改。第二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的;(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三)企业近三年所承建已竣工项目不合格率超过5%的(不合格率是指企业近三年作为项目考评不合格责任主体的竣工工程数量与企业承建已竣工工程数量之比);(四)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八条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拟办理安全生产许
26、可证延期企业数量的10%。第二十九条企业考评主体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对跨地区承建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对该企业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及时转送至该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第三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未提交企业自评材料的,视同企业考评不合格。1-2第四章 奖励和惩戒第三十一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绩效考核、信用评级、诚信评价、评先推优、投融资风险评估、保险费率浮动等重要参考依据。第三十二条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应优先选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业绩突出的建筑施工企
27、业及项目负责人。第三十三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第三十四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三十五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时,责令限期重新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第三十六条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一)提交的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2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2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