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国道商业B地块2号沿街商业楼及地下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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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名称:107国道商业B地块2号沿街商业楼及地下室 委托单位:广州花都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二一四年九月项目名称:107国道商业B地块2号沿街商业楼及地下室承担单位: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站长:梁汉超项目负责:姚 芸报告编写:刘 志签发: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单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府西一街6号电话:020-86970705传真:020-86970705邮编:510800报 告 编 制 说 明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站负责对广州市花都区排放污染物单
2、位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2、 本报告只对来样或自采样负监测技术责任。对本报告若有疑问,请向监测站办公室查询。对监测结果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本报告10日内向办公室提出复测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对不可保存的样品以及超出保存期的样品,恕不受理。3、 本报告涂改无效,无报告编写者、签发者签字无效。4、 本报告无监测站公章及计量章无效。5、 未经本站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本报告。广州市花都区107国道以西商业B地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1. 前言广州市花都区107国道以西商业B地块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107国道以西。(234293.23N,1131959.1E),由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负
3、责对其进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受广州花都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对该企业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我站监测人员于2014年9月期间对花都雅居乐107国道B地块居住小区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现制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2. 验收监测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2.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246号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2.5 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
4、究所编制的广州市花都区107国道以西商业B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6 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文件花环监字2012216号关于广州市花都区107国道以西商业B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2.7广州花都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花都区环境监测站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委托书。3. 建设项目概况3.1 基本情况广州市花都区107国道以西商业B地块建设项目由广州花都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107国道以西。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5824.2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623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2545平方米,总投资为14956.8万元。项目地块北侧为平步
5、快速路,西侧为茶碑路,东临107国道、广清高速路、广武快速铁路,南临雅居乐C地块;项目规划用地以商业用地和公共绿地为主,主要功能分为1#商业群房及办公区塔楼、2#沿街商业楼、3#集中商业楼三个部分组成,不设居住类酒店。设有地下室一层,地下建筑面积31554.7平方米。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067个,其中地下停车位1038个,地面停车位29个。共设置3台备用发电机,其中在2#沿街商业楼2d楼地下室设1台4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在3#集中商业楼3a楼地下室设置2台6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设置一间总高压配电房,4间变配电房,均设于地下室内,1#电房安装容量为61250KVA,供给集中商业楼、集中
6、商业楼地下超市、配套地下车库的照明及一般动力;3#电房安装容量为22500KVA,供给空调制冷机房;4#电房安装容量为21250KVA,供给商业步行街及配套地下车库。电力电缆在车库内敷设。配套有1个垃圾收集房、1座公共厕所;采样中央空调制冷,共6个冷却塔,设置在3#集中商业楼5F顶。 由于建设开发需要,该项目分期进行验收,此次只针对2#沿街商业楼及地下室进行验收。因备用发电机设施需总体项目建设完毕后才能安装并投入使用,故发电机在二期申请环保验收时再进行验收监测。 3.2 建筑内容及规模3.2.1 项目选址广州市花都区107国道商业B地块建设项目由广州花都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位
7、于广州市花都区107国道以西。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5824.2m2;规划建设用地62320.0m2,总建筑面积为162545m2,总投资为14956.8万元。项目地块北侧为平步快速路,西侧为茶碑路,东临107国道、广清高速路、广武快速铁路,南临雅居乐C地块;项目规划用地以商业用地和公共绿地为主,主要功能分为1#商业群房及办公区塔楼、2#沿街商业楼、3#集中商业楼三个部分组成。设有地下室一层,地下建筑面积31554.7m2。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067个,其中地下停车位1038个,地面停车位29个。本项目已取得广州市2011年商品房屋建设预备项目计划备案回执(穗发改城预备201143号),国有
8、土地使用证(花国用2011第72193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11310号)以及关于原则同意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穗规批2012145号)。3.2.2 建设内容、规模及经济技术指标拟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5824.2m2;规划建设用地62320.0m2,总建筑面积为162545m2。项目规划用地以商业用地和公共绿地为主,主要功能分为沿街商业楼、集中商业楼、商业裙房及办公区塔楼域三个部分组成,本项目不设置居住类酒店。设有地下车库,地下建筑面积31554.7m2。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067个,其中地下停车位1038个,地面停车位29个。拟建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见表3.2.2-1。表
9、3.2.2-1拟建项目综合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单位数值规划总用地平方米85824规划建设用地平方米62320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62545 保留总面积平方米0 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平方米124640 商业面积平方米103460办公平方米20897 配套公建平方米70其他平方米283 保留总面积平方米0 不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平方米37905地下平方米35407架空平方米2498保留平方米0综合容积率2.0总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 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12968机动车泊位数个1067非机动车泊位数个1891拟建项目主要建构筑物明细见表3.2.2-2表3.2.2-2拟建项目建构筑物明细序号建设内容建筑
10、面积(m2)基地面积(m2)层数(F)层高(m)功能用途1商业裙房及办公塔楼1a31493.43521.91567.014F为商铺、515F为写字楼办公1b318.0商铺1c318.01d212.02沿街商业楼2a19423.65075.1314.7餐饮2b314.72c419.62d314.72e419.62f419.62g314.73集中商业楼3a73723.112566.953014F为商铺、餐饮,5F为KTV、健身等3b530.23c318.0商铺3d212.04地下室35407.2-14.0设备用房、地下车库5架空2497.6-6垃圾收集点10010013.0垃圾中转站7公厕7070
11、13.5公厕合计-16254521333.9-拟建项目主体、配套工程明细见表3.2.2-3、3.2.2-4及3.2.2-5。表3.2.2-3 拟建项目主体、配套工程一览表类别项目明细规模备注主体工程主要建筑物商业裙房及办公塔楼(215F)、沿街商业楼(24F)、集中商业楼(25F)总建筑面积124470.1m2配套1个地下室(-1F)、1个垃圾收集点、1个公厕等总建筑面积35577.2m2各规模、位置见表3.1-4公用工程给水系统生活用水、绿化用水等由市政自来水供给排水系统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热系统管道天然气供电系统市政供电;配备1台400KW、2台6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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