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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优质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质资料,欢迎下载)中铁大桥局股份福平铁路FPZQ-3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福平铁路FPZQ-3标一分部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充分辨识出项目的潜在危险,完善风险控制措施,使风险评估更具实际指导意义。依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21】162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福平铁路FPZQ-3标一分部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贯穿施工全过程,项目风险评估与管理,各相关单位应主动、及时、动态地进行,以保证风险评估全面、可靠,风险处理合理、
2、有效,风险监测准确,反馈及时。第三条 各阶段风险评估与管理,应根据施工技术特点,针对安全、环境、质量、投资、工期及第三方等风险,以安全风险为风险评估与管理重点,高度重视具有突发性和灾难性的风险。对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极高的,应予以规避。第四条 福平铁路FPZQ-3标一分部工程风险评估与管理将根据不同建设阶段的任务、目的和要求,针对施工技术特点,确定评估与管理对象、目标和方法。第二章 风险评估管理目标第五条 风险评估管理目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施工措施,注重施工管理、措施评价和落实,保证施工安全和减少损失。安全目标: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目标: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总体目标,专项验收
3、一次通过工期目标:满足施工合同工期要求投资目标:控制在铁路总公司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以内第三章 风险评估管理机构第六条 为推进福平铁路FPZQ-3标一分部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成立风险评估与管理组织领导小组。组 长:常务副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常务副总工、各工区经理组 员:副书记、副总工、各部门负责人项目风险评估工作主要由由安质环保部负责。第四章 管理职责第七条 各工区应分别建立风险评估与管理领导小组。第八条 各相关单位应积极参与风险评估与管理,通过风险计划、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处理和风险监测,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工程实施动态、有效的风险控制和跟踪处理。第九条一分部评估小组主要职责:1
4、、 积极参与项目的风险评估工作。2、 严格按照风险评估管理工作实施。3、 对参与风险管理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培训。第五章 风险评估第十条 风险评估组织工作的基本规定1、风险评估工作,应结合各施工阶段工作特点和内容,确定风险评估对象和目标,进行评估工作,提出相应的风险处理措施。当风险产生的后果可能发展为突发性事故时,风险处理必须明确设计措施和预案、施工工序、注意事项、监控要求和施工应急措施等,并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3、当安全风险评价为高度或极高等级时,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第十一条 施工风险评估1、各相关单位应结合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所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评估,应侧重于安全
5、。2、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内容和成果,应满足指导施工中进行风险控制的基本要求。3、施工阶段风险因素识别可参照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21】162号)文件执行。4、各相关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施工措施,着重于施工管理、措施评价和落实,主要工作包括:(1)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揭示地质情况对风险进行动态评估,对中度等级的风险予以监测。若采用原设计方案不能有效减低风险等级到设计要求的水平,应及时上报福平公司。(2)根据施工流程按核对表法对其他风险进行识别,结合风险评估结果,按不同的评估目标(安全、工期、投资等)确定应对措施;(3)施工中应对风险跟踪管理,定期反馈,随时
6、与相关单位沟通。第十二条 重大风险识别及风险分级1、重大风险是指有可能引发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见附件一,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见附件二。2、安全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程度的不同,安全风险等级分为级(低度)、级(中度)、级(高度)、级(极高)四级,见表1。安全风险等级划分风险等级定义接受准则说明低风险可忽略工程处于安全理想状态,风险可以接受,当前应对措施有效,不必采取额外技术和管
7、理方面的预防措施。中风险可接受风险水平有条件接受,工程有进一步实施预防措施以提升安全性的必要高风险不期望风险水平有条件接受,必须实施削减风险的应对措施,并需要准备应急计划。极高风险不可接受工程处于不安全的状态,必须高度重视,必须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将风险等级降低到级以下水平;如果应对措施的代价超出风险承担者的承担能力,则更换方案或放弃项目的执行。第十三条 重大风险源预警预控1、各相关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风险进行监测,包括施工监测、工况和环境巡视、作业面状态描述、风险处置过程和发展趋势等内容,对工程自身结构及环境风险进行全面监测;提前识别和预测地质风险因素,保证施工安全。2、施工中,一分部应建立风险的
8、预警、响应及信息报送机制。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工况、环境巡视和作业面异常状态等,确定预警级别、形成异常状况报告;对可能发生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的预警状态,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组织处理,同时第一时间报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3、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预警异常状况报告、监测数据及分析成果、巡视信息,及时审核、分析并确认风险预警级别,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处理措施。第十四条 重大风险公示及书面告知1、一分部应在施工现场公示识别的风险,其内容包括风险描述、监测方案、应急预案、责任人等。2、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得出的重大风险,项目分部应以书面通知形式将施工作业中存在的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通知到各作业班组,作业班组传
9、达到每一位作业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做好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第六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五条一分部对各分部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风险管理不到位的分部进行通报批评并考核。第十六条对于施工阶段风险评估、管理、监测不及时的,一分部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或达不到要求的,一分部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处罚。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1、基坑(孔)与土方开挖工程 基坑(孔)与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孔),或基坑(孔)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基底以上等工程。2、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
10、等施工。水平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含8m),或跨度超过18m(含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或支撑在预制构件上,施工荷载大于预制构件设计荷载的模板支撑系统工程;特殊结构模板工程。3、主体工程的大型临时支撑结构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物料提升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大型龙门吊、架桥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各类施工大型临时结构件、主体工程构筑物的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各类型脚手架、作业平台施工。6、拆除与加固工程各类施工大型施工设施设备、桥梁、码头的拆除或加固工程。7、爆破工程8、其他危险性较
11、大的工程(1) 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2) 大型钢围堰、移动模架、挂篮、钢梁悬拼、桥梁转体、塔梁同步施工等;(3) 6m以上的边坡施工;(4) 水下焊接、潜水施工;(5) 跨高压线、跨公路工程施工;(6)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7) 海上深水作业的工程;(8)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建设工程安全,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附件二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1、在堆放与搬(吊)运等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处坠落、堆放散落等情况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等。2、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搬运、储存和使用。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使用、拆除。4、施工现场及毗邻周边存在的高压线、
12、高墙、边坡、基坑、沟崖、建筑物、地下管线等。5、施工现场及周边的通道和人员密集场所。6、施工现场的防火、防毒管理。7、施工现场的堆载、临时开挖、抗浮等引起的不安全因素。8、经论证确认或设计单位交底中明确的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部位或作业活动;大风、高温、寒冷、汛期等其他潜在的有可能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十三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一、施工栈桥作业安全措施1、施工栈桥的安装与验收:工程技术部制定栈桥与码头施工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质环保部制定栈桥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并在安装前作安全技术交底。2、安质环保部提出安全防护设施计划,物资机械部采购。
13、安全带、安全网、脚手板均应现场做冲击试验;3、架子队在栈桥施工完成后向安质部提交自检报告,安质环保部按机械设备控制程序组织检查、验收。4、有关人员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现场进行签证。5、使用前,应对栈桥使用人员做安全技术交底。6、上栈桥操作司机人员必须有起重司机操作证,汽车司机驾驶证。7、栈桥拆除前应再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执行栈桥拆除施工专项方案、栈桥拆除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二、钢围堰施工安全措施1、根据现场水文条件,结合工期要求,选择围堰抽水施工的适当时期,合理科学设计围堰,考虑各种不利因素,留足安全系数,并根据设计要求编制可行的施工工艺。2、根据实际水位计算围堰封底厚度,采取有效
14、措施确保封底混凝土质量,严防漏水。3、在施工水域外,由海事部门管理,可监视施工区域以外几公里的船只航速、航向等情况,及时派出船只监督检查,对于较大吨位的船只海事部门要派出船只和引航员进行领航作业。4、所有船只、水上工作平台及场所必须设防护栏杆,配足救生设备,防止人员落水并及时抢救。三、桩基础施工安全措施1、护筒插打完后与平台连成整体,并检查焊接质量是否牢靠。2、基础施工前,技术人员要根据设计图认真复核施工区域内的工程地质、水文资料的情况。3、钻机、钻具和吊钻头的钢丝绳,均符合设计要求,使用时设有专人检查维修。使用旋转钻机钻孔,当滑移钻机时,防止挤压电缆及水风管路。4、对于无覆盖层或覆盖层较薄的
15、桩位,需确保钻孔钢护筒的入岩深度,防止护筒底漏浆。5、对已完成插打的钢护筒,作好孔口的覆盖,防止人员掉入。6、钻孔桩工作时加强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平台上油污和泥浆要及时清洗,保持清洁、整齐、畅通,上下平台的梯子应有可靠的结构,顶部与底部应固定,按1:4的斜度安装。平台、梯子及脚手架周围安装可靠的护栏,在空隙处布满安全网,并配齐救生用品。7、所有通道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并注明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四、承台施工安全措施1、承台施工时钢围堰经过详细的设计计算,支撑牢固,承台下插入深度足够长,保证围堰底部不涌水涌砂,侧面不变形。2、加强对承台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执行操作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自觉性。3
16、、承台施工时间长,应加强机械的保养和检修。充分组织施工人员,实行“三班倒”,切勿疲劳作战,做好防暑的自我保护工作。五、墩台身施工安全措施1、对墩台身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做到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工艺,了解安全防范措施。2、模板及附件等进入现场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图纸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墩台身模板安装要弄清每吊模板重量,选择合理钢丝绳,安排有经验的装吊工负责指挥,专人监护。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设施。4、模板安装人员必须系好并挂好安全带,佩戴好其它个人防护用品。5、模板安装完毕,应对所有连接螺栓、拉杆螺栓进行紧固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层混凝土浇筑后,必须在其强度
17、达到拆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进行拆模,模板拆除时,在螺帽杆拆卸前吊机必须挂住模板钢丝绳,吊点位置必须准确,必要时系好缆风绳,以防横向约束解除后模板晃动过大而撞击墩身或其他模板,全过程派专人指挥,专人监护。六、斜拉索施工安全措施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有关劳动防护用品。3、塔顶起吊设备、施工平台及脚手架必须作好防护设施,并经常检查有关连接焊缝、螺栓受力及卷扬机运转情况,确保结构安全。4、牵引用导链使用前应作拉力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主塔节段施工与斜拉索挂设同步进行时,相互间须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梁面应设有安全通道。6、吊运塔上斜拉索安装机
18、具须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7、塔上平台应严格控制施工荷载,确保平台安全。8、塔上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及设施,以防失火。七、主塔施工安全措施1、严格按照主塔施工工艺及安全设置组织施工,对塔身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2、塔身劲性骨架及钢筋施工等工作均在爬升模板平台内进行,施工过程中在塔身内、外侧每30m高度设置一道安全网,以防高空坠物;索塔内、外作业及钢梁安装时施工人员必须挂安全带,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索塔内、外工作通道及桥面必须安放灭火器材,设置水管路。3、模板安装完毕,应对所有连接螺栓、拉杆螺栓进行紧固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塔身高空施工高度比较大,为防高空眩晕,其施工平
19、台均按要求设置实心护栏,护栏高度1.4m。5、索塔外脚手架及爬梯四周悬挂安全网,脚手架在索道管底口层面设工作平台,塔内斜索锚固端设工作平台及安装照明设备。八、钢梁架设的安全措施1、钢梁开始安装前,使用的材料、工具、吊具、脚手板、梯子、安全带、安全网等应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并应配足、配齐数量,机械经过试运转并试吊认可后使用。安全网、安全带应按规定作模拟人体冲击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2、所用施工辅助结构按设计施工,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3、架梁吊机、墩旁托架及墩台顶等处安装防护栏杆,上下梯子、人行道等安全设备。夜间作业有足够的照明设备,手持式工作灯应使用安全电压。4、各种大型临时设施和重
20、要临时设施,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过检查签证,并填写记录有关人员认可后方使用。对架梁吊机起吊、走行、墩旁托架、安全网等由项目经理部组织联合检查认可。5、在开始架梁前,各单项工程都编制安全施工细则,对参加此项工作的干部和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教育和专门训练。6、架梁的吊机司机,必须明了起吊节段的重量和看到明确的指挥信号后,方能起吊。吊机司机上班后必须首先检查电力、机械、钢丝绳、扒杆限位器、力矩限位器等是准确可靠,先进行空车试运行,合乎要求做出记录后,方能开始工作。钢梁杆件起吊时,确认起吊杆件的重量和重心的位置,必须捆绑牢靠,吊具的夹角不得大于60度,并栓上溜绳。7、起吊节段时,必须有固定的信号指挥。信号员
21、应事先检查场地周围有无障碍。杆件拼装对孔时,信号员、吊车司机、架梁人员要密切配合、指挥得当、操作准确。信号员的哨音手势和旗语应洪亮、正确、清楚,如遇妨碍司机视线处,增加传递信号人员。吊物下面严禁站人。8、在移动吊机前,必须检查吊机的制动设备是否良好,各节点上的螺丝是否拧好,确认后方可移动,停机的位置上应安好止轮器,吊机到位后,做好固定工作。9、在悬臂孔和通航孔的钢梁下面必须挂安全网。其每侧宽度应超出钢梁两侧外端,长度应与桥墩相结。不得有漏空或空隙。安全网应拉紧,并宜与钢梁面保持较小的距离,此时还应距离地面水面等有适当的距离。10、在通航孔进行悬臂拼装时,事先同海事部门协商,办理封锁航道、设置航
22、标等事宜,并发出公告。11、在架梁过程中,水上配备救生船和救生设备,救生船应停靠在适当的地点,船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12、钢梁上各种电动机械的动力电缆和照明线路必须保护绝缘良好,有专人值班,收持电动工具电源处加装漏电保护器。13、杆件拼装对孔时,用冲钉和拼装撬棍的尖端探孔,严禁用手指伸进孔眼内检查,严禁用大锤猛击单个冲钉过孔,造成孔眼变形。平面拼装孔眼用安全冲钉,防止冲钉坠落伤人。14、钢梁进入最大伸臂状态阶段,严格限制与伸臂工作无关的规定人员和工具设备、材料等进入悬臂端,要设置值班人员守卫。并核算施工荷载,严格控制在设计荷载以内。15、在架梁过程中要派专人和气象及地震部门取得联系,若有情况立
23、即通知施工部门采取安全措施。16、特殊季节架梁要特别做好防冻、防滑等安全防护工作。夜间作业用工作灯应使用安全电压。九、移动模架现浇施工安全措施1、移动模架拼装完成经检查验收合格,并经预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移动模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每一跨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均对移动模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出隐患并及时处理,确保做到安全生产。3、遇8级以上风力时,停止混凝土浇筑。4、前后支腿工作时,必须将底面与墩顶和梁面预埋件锚固锁定,并指定专职人员检查无误后,才允许进入下一工序。5、混凝土浇筑保证左右两侧腹板及翼缘混凝土对称下料,偏载不大于5%,以保证主梁结构受力均匀,变形一致,以策安全
24、。6、移动模架纵移时,两侧的纵移滑动缸操作要同步进行,并做好保险。7、严禁在移动模架系统上随意摆放重物,以增加移动模架的荷载。8、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有不少于5圈的安全圈。十、预应力施工安全措施1、预应力钢绞线下料,在清理干净的硬化场地进行。场地内严禁动用电焊设备,防止电焊弧击伤钢绞线,造成钢绞线在张拉时断裂伤人。2、夹片、锚具进场后仔细检查夹片、锚具的硬度和圆锥度以及夹片有无裂纹、有无锈蚀现象,以保证夹具具有足够的自锚能力,防止夹片、锚具弹出伤人。3、采用油顶、油表相互匹配的预应力张拉施工设备,在使用一定时间或次数后及时校验,防止因油顶、油表不匹配造成张拉力控制不准确,产生安全事故。4、锚垫板安
25、装角度位置严格按设计要求,并采取锚筋与梁体钢筋焊接的方法确保锚垫板角度、位置准确。以防应力过大,造成锚垫板松动,造成预应力施工安全事故。5、在张拉施工时,精确调整油顶位置确保油顶、工具锚、锚具、锚垫板位于同一条线上,确保预应力施工安全。6、张拉油顶采用安全可靠的钢支架配合导链吊挂,以防油顶掉落,伤及张拉操作人员。7、张拉作业区设立钢筋栅栏及安全防护网,并设立安全防护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8、张拉或退锚时,张拉油顶后面严禁站人,并在张拉作业区后方设置木防护板以防预应力筋拉断或锚具、夹片弹出伤人。9、张拉作业时设置专人负责指挥,测量伸长量时,停止油顶张拉。10、张拉液压系统的高压油管的接头应加
26、防护套,以防漏油伤人。高压油管在正式使用前作油管承压检查,保证油管的正常使用。十一、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措施1、深路堑要做好土石方开挖与支挡及边坡加固工程的有机结合和进度协调,坚持“分级开挖,分级支护”的原则,自上而下,开挖一级,加固防护一级,严禁一挖到底再进行支挡及边坡防护。土石方开挖禁止大爆破施工,路堑边坡施工时,如需爆破,应采用浅眼、密孔、小剂量爆破方法,确保路堑平顺。在岩体破碎、土质松软或有水地段修建支挡结构,宜在旱季施工,并应集中力量,分段施工,不应长段拉开挖基。2、如需爆破,在爆破作业前,先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报监理及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审批),编制详细的作业指导书或技术交底书后方可进行爆
27、破,未经技术交底不得爆破。根据工程特点正确计算安全距离,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警戒信号,必要时设置防护网进行防护,并有专人警戒。爆破作业过程严格执行爆破操作细则,控制装药量,按规定堵塞炮眼,避免飞石伤害。爆破作业确认完毕后,组织专人清除工作面松动的石块,达到稳定后方能进入爆破区作业。3、严禁在路堑顶设置施工便道,以免造成水土流失,对堑顶稳定留下安全隐患。堑顶植被地段采用4、植草防护,或采用浆砌片石封闭,确保工程安全。4、路基施工地段发现地下不明管道、线缆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做好防护后再继续施工。地下管道、线缆处施工时,在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备齐备足必要的抢修材料,制定出应急方案后再行施
28、工。十二、施工机械安全保证措施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2、操作人员按照机械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3、保持机械操作室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酒后操作机械,机械不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4、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02)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5、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十三、高空作业的安全措施1、从事
29、高空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作业人员拴安全带、戴安全帽、穿防滑鞋。2、高空作业人员配给工具袋。小型工具及材料应放入袋内,较大的工具,拴好保险绳。不得随手乱放,防止堕落伤人,严禁从高空向下乱扔乱丢。3、双层作业或靠近交通要道施工时,设置必要的封闭隔离措施或设置防护人员及有关施工标志。4、凡参加吊装作用的人员应持证上岗,挂牌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不宜高空作业的坚决不作安排。5、高空作业面工作平台应满铺脚手板,四周装好栏杆扶手,必要时应挂设安全网。上下梯子应挂牢放稳,并防滑;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6、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
30、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7、连续降雨期间注意加强工人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适当降低高空作业人员的工作时间,保证人员安全。8、主塔施工:塔身高空施工高度比较大,为防高空眩晕,其施工平台均需按要求设置实心护栏,护栏高度1.4m。施工塔吊和施工电梯按设计要求进行扶墙附着,保证塔吊和电梯的结构安全。索塔施工至高空时,在塔顶设临时阻尼装置,减小塔顶端的振动。索塔外脚手架及爬梯四周悬挂安全网,脚手架在索道管底口层面设工作平台,塔内斜索锚固端设工作平台及安装照明设备。9、对爬模爬架、塔吊及塔吊附着、电梯及电梯附着、钢筋劲性骨架连接定位的设计均按规定设计,确保受大风无损,受台风不倒塌。爬模爬升、塔吊标准节加高、电
31、梯标准节加高工作均应先了解气象情况后进行。十四、现场人员安全措施1、所有参建职工均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要认真学习,做到人人熟知,并始终贯穿在施工全过程中。2、特殊岗位和技术工种,如安全员、工班长、机械操作员等,要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3、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挂牌上岗。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疲劳上岗。配齐配足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防护。过渡道路两端应按规定设防护栏及警告标志,夜间应挂警示灯。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作业区要悬挂警示标牌。4、施工运输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城市和公路交通规则,文明行车。电工值班操作时,必须穿绝缘鞋。变压器周围设安全防护栏。起重臂下严禁站人。施工脚手板不得有探
32、头板。高空作业应拴安全带。患有高血压、癫痫病等人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十五、消防、防火安全保证措施1、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建立项目经理部、架子队、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明确各级防火职责。 重点部位如仓库、木工间配置相应消防器材,一般部位如宿舍、食堂等处设常规消防器材。 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防止发生电器火灾。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做好防火工作,搭设的工棚与料库之间的距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在工棚及仓库附近要设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加强对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管理。工程大量使用柴油、重油、沥青等易燃品,因此其采购、
33、运输、贮存及使用各环节均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储料现场配备充足的消防灭火器材。2、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措施 现场移动式电器设备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横过通道必须穿管埋地敷设。 配电箱、开关箱使用BD型标准电箱,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电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匹配。配电箱设总熔丝、分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金属外壳电箱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保险。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有380V和220V两种电压等级。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架空线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
34、以上。 对高压线路、变压器要按规程安置,设立明显的标志牌。 所有电气设备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并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措施。接地采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不小于48mm,一组二根接地之间间距不小于2.5m,接地电阻符合规定,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各种机电设备检修、维护时应断电、停运转;如要试运转,须有针对性保护措施。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严禁将电线拴在铁扒钉、钢筋或其它导电金属物上,电线必须用绝缘子固定,配电导线必须保证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安全间距。十六、其他特殊施工环境的安全措施1、水上
35、作业的安全措施(1)任何情况下都要按照“既要修建,又要通航”的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施工特点、水位条件,采取不同的对策来兼顾两者要求。在考虑开工顺序,施工方案的同时,要主动考虑航道问题。(2)遵守水上施工纪律。水上施工手续齐备,先报告,后施工,大型单项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桥区水域范围内,施工水域范围外的其他作业,在向海事书面报告征得同意后再进行。(3)对工程船舶,租用面驳和长期外协船队进行安全教育。不侵占航道,并按要求在该段设置信号灯,以标示航道及施工范围。(4)掌握当天的天气预报,收听当地气象预报,分析气象资料,选择在风速、水流速度较小的时段进行作业。(5)施工作业前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绘制
36、施工作业区的平面布置图,申请施工作业许可证,提供给海事管理部门审阅。以便协调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6)晚间各施工作业点按规定显示警戒灯标或灯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建筑物,在安装灯光照明时应避免强光直射海面,影响船舶驾驶人员的瞭望。2、钢围堰防撞措施(1)在正在施工的主墩围堰四周安装红色旋转警示灯、雾灯,平台上下游设置安全警示牌。(2)各作业墩位设一名值班员负责对附近施工水域的监视。值班员发现有闯入施工水域的船舶,应及时通知其离开,并与其联系,问清原因。如有闯入施工水域的失控船舶,则应立即通知现场拖轮,将其拖带出施工水域,必要时通知海事巡逻艇,进行现场指挥。(3)现场能见度不良时,安
37、排专人每隔一分钟急敲雾钟,播放语音警报,打开信号灯,加强值班瞭望。(4)晚上在可施工水域的各界限端点、四个角点的防撞设施。设置一盏紫色环照灯,在每界限边的中间防撞设施设置一盏紫色环照灯,施工平台的最顶端设置一盏紫色环照灯。白天在施工水域的各界限端点、四个角点的各设置彩旗一面,每界限边的中点设置彩旗一面,施工平台的顶端设置彩旗或五星红旗一面。施工水域的照明应从上向下照射到各施工作业点,所有照明应将其朝航道的一侧用遮光板予以有效遮蔽,严禁一切灯光对着通航水域及其航标灯照射。施工船舶按拟定线路行驶,不随意穿行,尽可能少占航行通道。(5)建立安全信息联系沟通制度,以便协调与相关单位联系,处理施工作业与
38、通航发生的各种冲突和矛盾。请求海事部门发布施工通告,划定大桥施工期间监控水域范围,并加强日常巡逻。视线不良时,施工船舶应停止作业。3、施工船舶安全措施(1)施工船舶选择持有船舶登记证书的船舶进行施工,施工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按规定配齐合格人员、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各类设备必须安全有效,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必须持有合格的专业证书。并通过海事局的安全检查。(2)建立各级地方政府及海事、气象、渔政、海洋等行业管理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获得水上施工安全的政策和信息,及时通报施工作业进度和施工要求,以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39、配备施工作业区和避风区范围在内的海图、潮汐表、航海和航行通告。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作好记录,了解和掌握水文、气象、助航标志、水下碍航物等海区环境情况。(3)施工作业前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绘制施工作业区平面布置图,提供给海事管理部门审阅。施工船舶进出港前办理签证手续。(4)晚间各施工作业点按规定显示警戒灯标或灯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建筑物,在安装灯光照明时应避免强光直射海面,影响船舶驾驶人员的瞭望。(5)施工作业区域及临时通航的航道设置航标,制定航行和作业安全的管理规定,规范航行船舶和施工船舶水上交通,避免相互干扰。 (6)掌握当天气象预报资料,选择在风浪较小的时段进行作业。(7)运输船
40、队拖航前申请拖航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拖航。(8)所有施工船舶(包括吊装船、铁驳、浮吊、材料运输船舶等)必须持有符合施工水域航行要求的有效相关证书。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话务员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9)施工船舶上必须配有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设备,并配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油污水分离器等设施。(10)船舶配备通讯系统装置,并配有施工作业区的海域图、潮汐表及近期航行通告等。(11)应按照一分部调度室指定的航行线路、停靠站点和时间航行,定点靠泊。(12)装载设备及材料运输船舶,必须按核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和偏载。装载的设备、料具摆放平稳均匀,并捆绑牢靠。(13)船舶上设有安全应急通道,船舱两侧
41、通道通畅,并严禁堆放任何物品。(14)施工船舶上严禁装运和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如因工作需要要携带者应事先与船长联系并进行妥善处理,严禁人货混装。(15)船长、轮机长经常检查、保养和维修船舶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运行安全。夜间航行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信号显示。(16)船舶上的垃圾及塑料制品等要集中回收和处理,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加盖的储集容器里,并定期运至岸上倾倒,禁止抛止水里。(17)施工船舶上的油污水必须经分离装置处理后集中处理,并有书面记录。(18)遇有大风、雷雨、风暴等恶劣天气时,禁止施工船舶进行水上作业和运行,并到指定点处锚泊。4、占用航道或临时航道安全维护保障措施(1)按照本
4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本合同段水上施工船泊和水上起重设备的作业范围,依据作业范围编制出相应的水上交通组织方案,定出各种船泊航行路线和施工周期,并报建设单位审批、备案。临时航道的设计必须取得有关行发包人管部门批准。在办理相关许可后,方可改变航道。(2)向当地人员了解和掌握施工和航道水域内的各种障碍物情况。(3)制定施工船泊航行线路计划,并交工程发包人审阅,通过后严格执行。航行中须不断测量实际船位,校正航线,以利安全。(4)定期向发包人汇报施工作业区,已建桥桩、作业区内施工船泊的抛锚等情况,以避免发生施工船泊间锚链缠绕,碰撞等水上事故。(5)经常进行航道维护,与施工作业无关的船泊严禁进入施工作业区
43、,严禁施工船泊进入、穿越其他作业区。(6)施工船泊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桥区作业图进出作业区,并加强值班,谨慎航行。(7)对已建施工平台在夜间悬挂规定的信号,设置规定的灯标,以起到警示作用。(8)按照航道助航标志的要求,设置好合同段内的航标,并落实定期保养,以保障通航船泊和施工的安全。(9)做好施工船泊的安全教育工作,施工船泊严禁驶入禁航区域,并设置水上交通指挥船,指挥施工船泊的航行路线。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切实发挥施工安全风险预警预控作用,有效降低施工风险,确保施工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江
44、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省境内公路项目的斜拉桥、悬索桥桥梁工程,墩高或净空大于100米的桥梁工程,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特大桥、大桥工程,长度1000米及以上隧道工程,连拱隧道和小净距隧道工程,浅埋和偏压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以及交运输通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评估范围均应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其他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参照执行.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5、论证三类,各项目结合实际,逐级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形成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和管控措施.第四条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是指交通建设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地质环境条件、建设规模、结构特点等孕险环境与致险因子,估测交通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的整体施工安全风险条件,确定整个工程项目各风险评估对象的施工安全风险等级。第五条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是以项目总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以施工合同段为单元,将总体施工安全风险中评估对象等级为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工程,根据其作业风险特点以及类似工程事故情况,进行风险源普查,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估测,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第六条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
46、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是以合同段专项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根据有关规定梳理并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单元,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第七条 总体和专项施工安全风险等级按照事故可能性、事故严重程度等情况分为低度(级)、中度(级)、高度(级)、极高(级)四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按危险程度等级分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两级.第二章 评估论证第八条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由建设单位负责,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第九条建设单位应根据
47、工程实际,统筹明确本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方法,若参考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中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可结合工程实际调整完善或自行设计评估指标体系,但调整完善或自行设计的评估指标体系需组织专家论证.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前应按照经论证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纳入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开展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工作,组织编制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无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监督单位可不受理监督申请。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依据经论证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本合同段风险评估等级达到级(高度风险)及以上的工程开展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需开展专项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而无合同段施工安全风险专项评估报告的,监理单位不得签发开工令。对于独立大桥或长大隧道工程项目处于两个及以上施工合同段的,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可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第十二条建设单位负责的项目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和施工单位负责的合同段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均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编制,但应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