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完整版)实用资料.doc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完整版)实用资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完整版)实用资料.doc(13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完整版)实用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完整版实用资料,欢迎下载)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90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包装图示标志(以下科称标志)的种类、名称、尺寸及颜色等。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2 引用标准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3 标志的图形和名称标志的图形共21种,19个名称,其图形分别标示了9类危险货物的主要特性(见表)。标志图形须符合标志121的规定(见表)。 标志号标志名称标 志 图 形对应的危险货物类项号标志1爆炸品(符号:黑色,底色:橙红色)1.11.21.3标志2爆炸品(符号:黑
2、色,底色:橙红色)1.4标志3爆炸品(符号:黑色,底色:橙红色)1.5标志4易燃气体(符号:黑色或白色,底色:正红色)2.1标志5不燃气体(符号:黑色或白色,底色:绿色)2.2标志6有毒气体(符号:黑色,底色:白色)2.3标志7易燃液体(符号:黑色或白色,底色:正红色)3标志8易燃固体(符号:黑色,底色:白色红条)4.1标志9自燃物品(符号:黑色,底色:上白下红)4.2标志10遇湿易燃物品(符号:黑色或白色,底色:蓝色)4.3标志11氧化剂(符号:黑色,底色:柠檬黄色)5.1标志12有机过氧化物(符号:黑色,底色:柠檬黄色)5.2标志13剧毒品(符号:黑色,底色:白色)6.1标志14有毒品(符
3、号:黑色,底色:白色)6.1标志15有害品(远离食品)(符号:黑色,底色:白色)6.1标志16感染性物品(符号:黑色,底色:白色)6.2标志17一级放射性物品(符号:黑色,底色:白色,附一条红竖条)7标志18二级放射性物品(符号:黑色,底色:上黄下白,附二条红竖条)7标志19三级放射性物品(符号:黑色,底色:上黄下白,附三条红竖条)7标志20腐蚀品(符号:上黑下白,底色:上白黑下)8标志21杂类(符号:黑色,底色:白色)9注:表中对应的危险货物类项号及各标志角号是按GB 6944的规定编写的。 4 标志的尺寸、颜色41 标志的尺寸 标志的尺寸一般分为4种,见表。尺寸 号别 长宽15050210
4、010031501504250250注:如遇特大或特小的运输包装件,标志的尺寸可按规定适当扩大或缩小。42 标志的颜色标志的颜色按标志121规定。5 标志的使用方法5.标志的标打,可采用粘贴、钉附及喷涂等方法。52 标志的位置规定如下:箱状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的明显处;袋、捆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桶形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集装箱、成组货物:粘贴四个侧面。53 每种危险品包装件应按其类别贴相应的标志。但如果某种物质或物品还有属于其他类别的危险性质,包装上除了粘贴该类标志作为主标志以外,还应粘贴表明其他危险性的标志作为副标志,副标志图形的下角不应标有危险货物的类项号。54 储运的各种危险货物性
5、质的区分及其应标打的标志,应按GB 6944、GB 12268及有关国家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管理的具体办法执行,出口货物的标志应按我国执行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则)办理。55 标志应清晰,并保证在货物储运期内不脱落。56 标志应由生产单位在货物出厂前标打,出厂后如改换包装,其标志由改换包装单位标打。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本标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归口和负责起草。本标准1963年10月首次发布,1973年9月第一次修订,1985年6月第二次修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锦、王巨钢。本标准委托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负责解释。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企业生产条
6、件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范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工作,现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企业生产条件评价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导则(试行)前 言 本导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和关于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定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
7、见,为开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促进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而制定的。本导则的附录A、附录B、附录C是规范性的附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导则(试行)一、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本导则适用于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的评价。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所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
8、44号)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7号)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许办200304号)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第二批)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许办200412号) 关于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定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6号)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16号)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
9、三批)(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32号)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4838 农药乳油包装GB 5100 钢制焊接气瓶GB 5842 液化石油气钢瓶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9419 轻质燃油油罐汽车通用技术条件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337 钢制球形储罐GB 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3042 包装容器 气雾罐GB 1369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5380 小容积液化石油气钢瓶GB 15346 化学试剂 包装及标志GB 16473 黄磷包装GB 17447 气雾剂阀门GB 18191 包装
10、容器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GB 18564 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 19160 包装容器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GB 19268 固体氰化物包装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25 包装容器 钢桶GB/T 6543 瓦楞纸箱GB/T 6544 包装材料 瓦楞纸板GB/T 6980 钙塑瓦楞箱GB/T 7284 框架纸箱GB/T 8946 塑料编织袋GB/T 8947 复合塑料编织袋GB/T 10454集装袋GB/T 12464普通木箱GB/T 13144包装容器 竹胶合板箱GB/T 13251包装容器 钢桶密闭器GB/T 13252钢提桶GB/T 1350
11、8聚乙烯吹塑桶GB/T 14187包装容器 纸桶GB/T 14461包装容器310t柔性集装袋GB/T 15098 危险化学品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GB/T 15170包装容器 工业用薄钢板圆罐GB/T 15915固碱钢桶GB/T 15956内销电石包装钢桶GB/T 16717包装容器 重型瓦楞纸箱GB/T 16718包装材料 重型瓦楞纸板GB/T 17343包装容器 方桶GB/T 18924钢丝捆扎箱GB/T 18925滑木箱GB/T 19161包装容器 中型刚性框架塑料箱BB/T 0019 包装容器 方罐与扁圆罐JB/T 4734 铝制焊接容器JB/T 4735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JB/T 4
12、745 钛制焊接容器JB/T 4780 液化天然气罐式集装箱QB/T1233 钢塑复合桶其他相关国家标准三、生产条件评价的前提条件(一)已设立的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二)新设立的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定通知书。(三)自有生产场地的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应持有土地使用证;租用场所、设施的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应持有租赁合同。(四)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须取得工业产品许可证;生产压力容器的企业,还应当取得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五)若被评价的企业的主要生产工艺、设备、场所变动则需重新进行评价;企业进行转制、法定代表人变更
13、应向省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四、生产条件评价的基本内容(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具备的生产条件。(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定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具备的基本条件。(三)关于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定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具备的条件。五、生产条件评价程序(一)前期准备工作1.评价机构应首先告知被评价单位评价工作的程序与内容。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委托书,索取本导则第三条所列被评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定通知书、土地使用证、租赁合同和相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2.与被评价单位签订
14、评价合同。3.组建评价组,了解被评价单位的情况,收集有关资料。(二)现场检查和评价1.查验被评价单位按本导则第三条的要求所提供文件或合同复印件的真实性。2. 确定被评价企业可以生产的包装物、容器名称和类别。3.根据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实际,划分评价单元。4.根据评价单元的划分,对每个评价单元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见附录A。5.针对现场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对现场设施、装置、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进行评价。6.对生产条件不足之处提出建议、对策和措施。一般可以从下面两方面考虑:(1)管理方面(制度、组织、人员)的对策和措施;(2)场所、设施、装置、工艺与设备方面的对策和措施。7.编制生产条件评价报告
15、。(三)针对不符合生产条件要求的问题提出的对策和措施应进行复查,确认整改后已符合要求。六、生产条件评价报告的内容及要求(一)生产条件评价报告的内容1.生产条件评价的依据。2.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3.评价方法的选择,评价单元的划分。 4.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现场检查情况。5.分析评价。6.对生产条件不足之处提出建议、对策和措施。7.整改情况的复查。8.评价结论。分为下列二种:(1)具备生产条件;(2)不具备生产条件。 注:附录A表中类别栏标注“A”的,属否决项。类别栏标注“B”的,属非否决项。 根据现场实际确定的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为具备生产条件。 A项中有一项不合格,视为不具
16、备生产条件。 B项中有5项以上不合格的,视为不具备生产条件;B项不合格的少于5项(含5项),但不超过实有B项总数的20%,为具备生产条件。 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可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由评价机构认定,能达到具备生产条件的,也视为具备生产条件。(二)生产条件评价报告的要求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条理清楚,数据完整,查出的问题准确,提出的对策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客观公正。(三)生产条件评价报告的格式1.封面(见附录B)。2.生产条件评价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3.委托单位、评价单位、项目负责人、评价组长、评价组成员、报告编制人、报告审核人(见附录C)。4.目录。5.正文。6.附件。包括:委托书复印件
17、,被评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定通知书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租用场所或设施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企业的租赁合同复印件。7.评价报告统一使用70克重的A4打印纸(附件除外)。附录A(规范性附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评价现场检查表 项目检查内容类别事实记录结论1产品质量管理1.1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其职责和权限是否明确A是否建立体系文件并加以实施和保持。体系文件是否齐全,运行是否有效A是否建立了适合本企业的质量手册;质量文件是否覆盖了企业质量管理的各个过程A是否有必须的形成文件的程序、资源、记录,并加以实施和控制:1)要求的7个过程是否建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危险 货物 包装 标志 完整版 实用 资料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