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绩效津贴分配暂行办法优质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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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学院绩效津贴分配暂行办法优质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质资料,欢迎下载) 理学院20214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理学院绩效津贴分配暂行办法 (2021年修订,2021年1月1日起试行)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实施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绩效津贴设置与管理试行办法(佛科院2021105号)和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理学院的实际情况,经我院人事分配改革工作组和教代会代表讨论表决通过,理学院业绩津贴分配方案如下
2、:一、业绩津贴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有利于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有利于各类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向教学工作岗位倾斜,促进学院各项事业顺利发展。(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三)业绩津贴分配范围包括教师岗位、实验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等各类岗位的理学院教职工。(四)业绩津贴分配方案体现教职工的常规工作业绩,其中80%以上用于教学岗位,取得的重要工作业绩和突出成果已纳入学校“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奖励范围”(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奖励暂行办法,包括省级及以上的学生指导成果奖励和突出成果奖励两大类。其中,突出成果奖
3、励包括省级及以上的教学成果奖励、科研成果奖励、重大项目奖励、学科建设贡献奖励、论文奖励和专利奖励等),学院不再重复奖励和计算业绩津贴。(五)为了公平合理地发放教师岗位聘任津贴并便于实际操作,采用工作量化计分方式。每个分值的津贴标准根据学校切块到学院的业绩津贴分配的总额与学院全年完成的工作分值总量而定。二、工作量化计算方法 (一)教学工作量化计算办法 1.教学工作量化范围(限全日制学生)(1)理论课教学(2)实践环节教学2.教学工作分值的计算方法 (1)理论课分值说明:新开课程另加15%。新开课程:指该教师从未任教的课程,但重复班级不能按新开课程计算。要对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试卷、监考等情
4、况进行检查,未达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除相应分值。同一学期承担两门及以上不同课程(含独立开课的实验课)的教学,除课时最多的课程外(作为基本教学任务),其他课程分值均另加8%。理论课包括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出改试卷、监考等全部理论课教学环节。标准班学生数:35人。因招生等原因导致一个班不足标准班人数的,按标准班人数计算。(2)纳入教学计划的课程设计工作分值 (3)实验课分值(含指导、批改实验报告、出改试卷、监考等全部教学环节)标准班学生数:25人。因招生等客观原因导致一个班不足25人,按25人计算。(4)上机实验课工作(含指导、批改报告、出成绩等教学环节)分值说明:标准班人
5、数为25,因客观原因不足25人,按25人计算。(5)开放实验课分值在相应类别实验课程分值的基础上加20%。注:开放性实验须到设备处和学院申请、登记备案。(6)指导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工作分值=被指导学生数计划周数1.3。(7)指导科研训练分值=被指导学生数计划周数1.1。(8)指导教育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分值说明:若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与实习穿插进行,在时间上不得重复计算;实习期间,教师回校上课或做其他工作时间,应在指导天数中扣除;以每位指导老师带10名学生为宜,少于5人(含5人)按50%分值计算,可以指导两组,不重复计算;没有在实习单位住宿的且没有天天去实习单位的,属于不定时类别
6、。(9)教师听师范学生试教分值=被指导学生数计划周数1.1。说明:各系根据人才培养计划提前做好教师听课安排表,报学院审批和备案。每个师范专业限一学期安排听试教环节。(10)教师指导学生“第二课堂”和实践活动工作分值的计算方法 指导学生项目(创业创新项目)获国家级计15分,获省级计12分,只在结项年计入。指导实验室开放基金计6分/项目,指导学校学术基金计6分/项目;其中立项当年计50%分,结题当年计50%分。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等省级竞赛未获奖者计6分/组;未纳入学校奖励范围的获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学生竞赛(以获奖文件或证书为准),按学校同级别奖项的80%分值奖励;学校已奖励的获省级以上奖项的学生
7、竞赛,只承认工作量、不重复奖励。对于已给予教师指导工作补助的课外科技竞赛活动,只承认工作量、不重复奖励。学校未奖励的获省级以上奖项的学生竞赛,一次性奖励指导教师的分值为:国家一等奖100分、二等奖60分、三等奖40分;省一等奖30分、省二等奖20分、三等奖12分、优秀奖8分。 说明:以指导小组名义指导学生,分值由教师指导小组协商分配报学院备案,但各分值之和不能超过项目的总分值。(11)指导学生考取研究生,按15分/生计算,划到所在系进行分配。3.省级及以上教研课题分值的计算方法 (1)我校是主持单位、我院教师是项目主持人:项目立项分值:国家级200分/项;省部级100分/项;市厅级40分/项。
8、经费分值:按当年到校经费计算,计2分/1000元。结题分值:在结题结果公布当年,项目结题为优者:国家级计50分,省级计30分;为良者:国家级计40分,省级计20分。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项目100分(立项50分,验收50分)。(2)我院教师是项目主持人,但项目主持单位非我院,按上述分值的1/2计算。(3)我院是第二完成单位,按上述的1/3计算。说明:由课题主持人做好课题参与人员的分值分配表,分值之和不能超过科研经费的总分值。4.省级及以上课程建设分值的计算方法 (1)国家级精品课程、优秀课程和重点课程:立项分:在立项当年,每门课分别计160分、130分、100分。结题分值:在结题结果公布当年,分
9、别计70分、60分、50分。由课程主持人根据课程组成员的贡献做好分值分配表,报学院备案。(2)省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立项:在立项当年,每门课计100分。结题:在结题结果公布当年计50分。由课程主持人根据课程组成员的贡献做好分值分配表,报学院备案。(3)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立项80分,结题40分。5.教学成果鉴定分值的计算方法 国家级鉴定50分/项;省部级鉴定30分/项;市厅级鉴定15分/项。(二)科研工作量化计算办法 1.科研工作量化计算范围 (1)科研课题经费到校;(2)市厅级及省基金科研立项;(3)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鉴定;(4)发表教研论文和在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
10、)在国内外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或教材;(6)联招硕士生。2.科研工作分值计算方法 (1)课题经费到校分值的计算方法:按当年到校经费计算,2分/1000元。由课题主持人做好课题参与人员的分值分配表,其分值之和不能超过科研经费的总分值。(2)获市厅级纵向科研项目分值的计算方法 凡以第一负责人和我校为第一承担单位获得市厅级科研立项者,给予40/项的立项分值和经费分值(见经费计算方法),其中立项分值50%计入项目立项当年,另50%计入项目结题当年。(3)获省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分值的计算方法由于省级即以上纵向课题学校已有配套经费,不再重复计算业绩津贴,但按下列方法计分作为完成岗位任务,其中立项
11、分值50%计入项目立项当年,另50%计入项目结题当年。国家基金项目,863、973等国家级项目立项:200分/项;国家级其它项目立项:160分/项;省基金项目立项:100分/项;省部级其它项目立项:80分/项;市厅级纵向项目立项:40分/项。说明:主持省级以上重大课题内的子项目(须有课题主管部门正式文件公布),又有科研经费到校的,按同类下一级别的课题立项计算分值。课题主持人应根据各人完成情况做好分值分配表,分配参加课题人员分值,但各分值之和不能超过项目总分值。个人参与外单位作为第一主持单位的纵向研究课题的,按横向课题计算经费分值。(3)获市级及以上科研鉴定的科研成果分值的计算方法:省级及以上鉴
12、定:国际领先水平计50分,国际先进水平计40分;国内领先及国际水平计30分;国内先进水平计20分;其他计10分。市厅级鉴定:国际领先水平计35分,国际先进水平计30分;国内领先及国际水平计20分;国内先进水平计15分;其他计5分。基金项目结题为优者:结题结果公布当年,国家级计50分,省级计30分;为良者:国家级计40分,省级计20分。说明:以上由课题主持人根据各人工作完成情况做好分值分配表分配参加课题人员分值,但各分值之和不能超过项目总分值。第(2)、(3)不重复奖。(4)出版学术著作(教材)分值的计算方法: 专著:自然科学类每万字4分,社会科学类(含体育)每万字3分。编著(教材):自然科学类
13、每万字4分,社会科学类(含体育)每万字1分。说明:教材是指由正规出版社公开出版的在高校全日制学生中使用的教材 (含实验教材。一般标有“高等学校教材”或“面向二十一世纪高等学校教材”等字样);教材必须署名我校;学校资助出版的教材的分值按2/3计算;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译著按相应学术著作分值的1/2计算;电子版教材不计算分值;由主编做好参编人员的分值分配,其相加数不能超过著作(教材)的总分值。(5)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学术论文和教研论文 发表学术论文:国内核心刊物20分/篇,国外刊物30分/篇。被SCI或SSCI收录另加40分/篇,被EI收录另加25分/篇,被ISTP、ISSHP收录另加20分/篇;如
14、果学校对上述检索的论文有奖励,则学院不重复奖励。在有CN刊号一般刊物上发表的教研论文计8分/篇,在有CN刊号的增刊上发表的教研论文计4分/篇(鼓励教研教改);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教研论文,计20分/篇。说明:论文要求本人是第一作者(联招研究生和本学院本科生导师可以是第二作者),且署名我校。分值计算在教师提供原始材料的当年。若同一篇论文被多次收录等,不得重复计算,只计最高分值。在非法出版物上发表的,不计算分值。 (6)联招硕士导师,从学生第二年起每年每生计30分。说明:联招硕士导师是指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由我校承担联合培养研究生任务,并在科研处登记备案的教师。(三)实验室管理工作分值
15、计算 1.计算范围 (1)实验室与仪器设备管理;(2)实验教学的准备。2.计算方法 由于不同学科的实验室管理工作差异较大、仪器套数也不同、特点各异,学院很难给出统一的工作分值计算公式,所以学院按照人均180分(包括实验室面积管理、仪器管理管理、实验课准备、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建设项目等所有管理工作)人事处在册的实验岗教师数的总额划拨到各系,由各系根据实验管理教师的实际工作量进行分配,然后报学院备案。实验岗教师在享受管理工作补贴后,必须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管理好实验室,如果学校或学院对实验室评估或检查,总评结果在良好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和责成整改,第二次出现同样结果则扣减划拨到各系管理分值总额的10
16、%。对于学历在中专以下、不能独立指导实验教学的实验员,在尽职尽责完成实验管理岗位职责的前提下,。(5)实验室建设项目 主持开发和转化设计性或综合性实验项目:1项计10分;研制或改进的教学仪器设备:价值每1000元(化学实验仪器400元)计3分。以上项目需要有完整的验收报告并在教学中实施后,方可计算分值。(6)实验室日常管理补助 省级实验教学中心一年补助40分,校级实验教学中心补助30分/年,普通实验室补助15分/年,由实验室主任掌握,用于安排实验室网站维护、实验室信息统计、报帐等工作。(四)学院内党政管理兼职工作补贴计算方法 系主任(系支部书记)计60分/年,副系主任(副系支部书记)、实验室主
17、任及省实验示范中心副主任计50分/年,实验室副主任计40分/年,每个科研平台补助20分/年,由科研平台领导具体分配。班主任补助20分/年的分值,兼任同年级同专业2个班以上(含2个班)的班主任,则第2个及以后的班主任计12分/年/班。学院评选的优秀班主任(25%以内)另奖励12分/年。 (五)学院党政管理工作分值计算办法 1.管理工作计算范围 (1)学院办公室人员,包括办公室主任、教务员等;(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人员,包括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等;(3)学校党委发文任命、以管理工作为主(60%以上的上班时间用于管理)的学院领导。2.管理工作计算方法 ,。管理人员在完成管理工作之后承担本学院的理论教
18、学和实践教学,不再享受业绩津贴;承担教研和和科研等工作,将按照教师相应项目的分值计算办法计算业绩津贴。(六)教学科研激励基金 每年从学校切块到学院的业绩津贴总额中提取人均不高于500元的激励基金,用于考勤奖和毕业前考试、换证考试等工作补贴。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绩效津贴设置与管理试行办法(佛科院2021105号)规定:“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学校只按本办法确定切块到部门业绩津贴90%发放到相应部门”,为了确保学院年度目标考核合格以保证学校切块业绩津贴100%拨款到学院,以及允许教师用教学工作冲抵其基本科研经费任务,学院将从学校切块到学院业绩津贴的总额中提取5%,作为科研到帐经费奖励基金。在前面
19、到账科研经费1000元计2分工作量的基础上,横向课题及市厅级纵向课题到账科研经费1000元奖励1分(该分值不计入工作量,省级以上纵向课题学校已有配套经费,不重复奖励)。如果本年度科研到帐经费激励基金没有用完,必要时一部分用于调控教学、管理等业绩津贴,结余部分将滚入下年度科研到帐经费激励基金。 学院分别给每个系划拨200分业绩津贴,由系主任和系书记分配,用于各系组织活动、学院难以平衡的兼职管理(如系领导兼实验室主任、支部委员、工会小组长、各系任命的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等)、修订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大纲、集体项目申报、评估、辅导学生考研等工作补贴和奖励教师,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体现多劳多得。三、
20、岗位津贴与业绩津贴发放办法1.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按照学校规定,学院每年负责对各类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凡完成学院制定各岗位职责的教学、科研或实验室管理、党政管理等基本岗位任务的人员,考核在称职以上的方能享受岗位津贴。学校根据受聘人员的类别、职务和职称级别,逐月预发放岗位津贴。对于未完成学院制定各岗位职责的教学、科研或实验室管理、党政管理等基本岗位任务的人员,经学院考核不称职或者基本称职的,学校将按照学院考核方案和考核意见,在第二年扣发上一年度相应数额的岗位津贴和三个月奖励工资。因考勤、进修等原因,需扣罚、停发岗位津贴的,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2.业绩津贴发放办法 按照学校规定,学院每年负责对各类
21、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如果教师完成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理学院技术岗位设置及聘任暂行办法规定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含学院内党政兼职补贴工作,班主任补贴除外)与科研经费相加的总分小于90%,实验岗教师完成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理学院技术岗位设置及聘任暂行办法规定的教学(学院内党政管理兼职工作,班主任补贴除外)与实验管理相加的总分小于90%,管理人员考核不合格,则每分业绩津贴按80%计算。课程建设、教研课题、教研论文、指导“第二课堂”以及科研课题、学术论文等只作奖励,不作为发放业绩津贴标准的基本岗位任务。说明: (1)附表1是完成科研经费时各岗位要完成的参考总分,如果用课堂计划学时来抵减科研分值,则要完成的总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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