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最新文档.doc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最新文档.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最新文档.doc(7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最新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最新文档,欢迎下载)编制说明一、本合同示范文本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法律法规,在原 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基础上,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修编完成。二、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在实际使用时,合同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中部分条款内容进行增、删或者调整。三、未经编制单位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销为目进行复制、抄袭本合同示范文本的任何条款内容。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咨询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委托人、咨询人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
2、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工程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作范围:二、咨询工作内容:(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口编制(审核)口项目经济评价(二):口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审核)口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审核)口建设工程结算编制(审核)(三):口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标底编制(审核)口施工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四):口工程治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五):口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口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口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六):口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编制(审核)(七):口其他:三、咨询酬金:本项咨询酬金为人民币(大写): _ _ _
3、 _ _ _¥:元(一)咨询酬金结算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口1、以咨询工程总造价为基数,费率为;口2、以工程造价核减额为基数,费率为;口3、以钢筋抽量吨数为基数,费用为元吨:口4、固定酬金;口5、其他:四、咨询工作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咨询工作自收到委托人的全部有效资料后开始实施,天内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完成的咨询工作文件。五、质量要求:六、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七、咨询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八、委托人向咨询人承
4、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九、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另一份送晋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留存。委托人:咨询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帐 号: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 日备案意见:备案机构:经办人: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条款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L、“委托人”是指委托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上作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3
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当事人。4、本合同时间以“天”为计算单位。事件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24 时。第二条本合同适用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适用的具体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第三条本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咨询人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实施咨询工作。当委托人有要求时,应向委托人提供与本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证书及
6、承担本合同咨询工作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当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供服务,保质、按时完成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第六条委托人及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问题并要求进行核对时,咨询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或核对。第七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工作,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全部资料。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
7、关资料时,委托人应当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项委托的工作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第十二条委托人应按时向咨询人支付咨询酬金。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三条在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范围内,咨询人具有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履行咨询工作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要求委托人补充资料。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问题并进行核对。3、咨询人在进行咨询工作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第十四条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使咨询人的工作受到延误或增加了额外工作内容,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顺延延误的工作时间并支付额外
8、增加工作内容的酬金。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五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说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掌握证据证明或咨询人主管单位认定属实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咨询人的责任第十六条咨询人应当认真履行咨询合同中约定的咨询工作,并对其出具的咨询工作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咨询人单方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给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一般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十七条咨询人未履
9、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当承担责任。第十八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如果该赔偿导致委托人不必要的各种费用支出,咨询人则应补偿。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九条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第二十条委托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咨询人造成损失时,应赔偿咨询人的损失。第二十一条委托人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如果因该赔偿或其他要求导致咨询人不必要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则应补偿。咨询酬金第二十二条咨询酬金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三条委托人超过约
10、定时间不支付咨询酬金,委托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咨询人支付应付酬金的贷款利息。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如果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后3 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第二十五条支付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七条咨询人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咨询工作时,委托人向咨询人发出未尽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7 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通知发出21 日后向咨询人发出终止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咨询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八
11、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14 日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第二十九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条委托人和咨询人履行完毕本合同全部义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合同约定的咨询工作文件,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咨询酬金后,除本合同保密条款继续生效,本合同即告终止。其他第三十一条因本咨询工作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要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三十二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本咨询工作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本咨询工作范围以外的,经委托人同意认可
12、,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三条咨询人在本咨询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委托人采纳并得到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第三十四条除委托人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本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对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五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第四条咨询人指派造价工程师负责本项目咨
13、询工作,其主要职责:第六条咨询人应在日内对委托人及第二人书面提交的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或要求核对做出书面答复或核对。第七条本合同需要咨询人保密的资料内容和保密时限: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资料:提供资料时间。 第十条委托人应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一条委托人授权的本咨询工作代表,姓名,其主要职责:第十四条因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咨询人增加了额外工作内容的酬金支付:额外工作内容:酬金计算方法及支付:第十七条咨询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第十八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补偿委托人因此导致委托人如下各项费用支出:第二十条委托
14、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第二十一条委托人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补偿因此致咨询人如下各项费用支出:第二十二条委托人应按以下方式支付咨询人的咨询酬金:合同签订后日内向咨询人支付预付款元,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酬金元,剩余酬金待咨询工作全部完成后天内一次付清。第二十五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第二十七条咨询人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咨询工作时,咨询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及委托人支付咨询酬金的方式:第二十八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责任方按如下方法赔偿对方损失:第三十三条咨询人在咨询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委托人采纳并得到经济效益,委托人奖励办法如下:第三十五条本合
15、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达成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口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部分 补充条款附件2: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费率表序号咨询项目名称收费基数(X)分档累计划分标准(万元)备注X200200X500500X20002000X50005000X1000010000X50000X 500001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建设项目编制成果金额10.90.80.60.40.20.12设计概算编制或审核21.81.61.510.80.53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单独出具编制成果的造价金额
16、3.53.232.221.81.54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拦标价金额3.53.332.521.515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编制或审核21.81.61.51.41.216工程结算编制单独出具编制成果的造价金额43.532.82.52.31.87竣工决算编审21.51.21.110.80.68工程结算审核基本费委托审核的造价金额43.532.521.51成效附加费审核差异超过核定造价5%之外的金额5%审核差异在核定造价5%以内的金额不计取成效附加费9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管控项目合同结算造价金额121087653.510工程造价争议鉴证鉴证成果造价金额10987654不含配合质证的费用11钢筋或指定
17、构件明细数量计算计算对象合计重量12元/吨12 计日(时)服务注册造价工程师实际工作日1000元/日至1600元/日内议定不含其他交通差旅等费用造价员实际工作日500元/日至1000元/日内议定造价员实际工作日500元/日至1000元/日内议定说明:1本标准采用差额累进费率,执行时均按照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计算,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编制成果造价金额,均计入收费基数。民用设备安装工程设备费用占工程总造价(含设备费用)不足50%的,设备费用均全额计入取费基数;超过50%的,超过50%的设备费用金额不计入取费基数。2本标准费率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测算编制,如工程专业类别不同时,应按附件2费率乘以附件
18、3所列相应专业类别调整系数进行计算。单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收费按本标准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3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收费计算示例:(1)某房屋建筑项目委托编制工程预算,其编制成果预算造价为3000万元,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计算如下: 200万元3.5=0.70万元 (500200)万元3.2=0.96万元 (2000500)万元3.04.50万元(30002000)万元2.2=2.2万元 合计:8.36万元(2)某房屋建筑项目委托审核工程结算,其送审编制成果造价为3000万元,审核确定造价为2700万元,成效附加费率为5%,审核差额超过5%时计取,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计算如下
19、:按基准费率计算的基本费为:8.85万元; 因:(2700-3000)=300万元,差额大于135万元(2700万元5%),故:成效附加费=(300-135)5%=8.25万元 合计:17.10万元(3)某城市轨道项目委托编制工程预算,编制成果预算造价为60000万元,按照基准费率计算的费用金额为:109.76万元;专业类别调整系数为0.7,本项业务咨询服务费用为:109.760.7=76.83万元4保障性住房工程按同等收费标准的70%收取。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委 托 人: 咨 询 人: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20、(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2、服务类别:造价咨询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21年11月9日开始实施,至
21、编制完成之日终结。七、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委 托 人:(盖章) 咨 询 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住 所: 住 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设 工程造价 咨询 委托合同 最新 文档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