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依法行政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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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埔区人民政府 2016 年度依法行政 工作报告2016 年,是我区认真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第一年,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总体部署,积极落实广州市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的总体要求,以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为契机,切实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优化依法决策机制,政府法制工作成效明显,全面开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新局面。现将黄埔区 2016 年依法行政
2、工作报告如下:一、2016 年的主要工作和成效(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职权清单。(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职权清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法治工作,专题听取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并就城市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有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完善区政府工作规则和各项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融合发展的具体运作模式。二是建立权责清单制度。2015 年 11 月,区政府印发了黄埔区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组织涉及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 48 个单位严格按照省的标准梳理权责事项,编制权责清单。2016 年 12 月底,全区 48 个单位共计 4256 项权责事项全
3、部对外公布。其中,行政许可 197 项、行政处罚 3064 项、行政强制 155 项、行政征- 2 -收 10 项、行政给付 31 项、行政检查 239 项、行政确认 21 项、行政奖励 30 项、行政裁决 1 项、其他事项 508 项。稳步推进重新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备案事项及清理非许可事项工作。结合区划调整后新黄埔区的实际情况,经过全面清理和严格审查,印发关于设定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和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设定行政许可事项 167 项、行政备案事项 93 项、按程序转报的行政许可事项 13 项、市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 25 项、市委托下放的备案事项 10 项;清理 56 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其中
4、,取消 26 个非行政许可事项,调整 30 个非行政许可事项,并对上述事项实施动态管理。(二)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二)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2016 年,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严格按照广州市黄埔区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和广州市黄埔区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指标,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具体工作标准,扎实推进创建工作。通过对示范单位日常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区公安分局、区安全监管局、文冲街道、东区街道均验收合格,区政府印发通知确定上述单位为“黄埔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综合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情况及成效,推荐区公安分局和区
5、安全监管局,作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复核验收对象,受到市考核组的充分肯定,经市政府同意,确定为广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促进政府决策科学民主化。(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促进政府决策科学民主化。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区政府法制机构对政府决策事项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预防了违法和不当行政决策的发生;审查政府合同 63 份,有效防范了合同法律风险。建立政府- 3 -法律顾问制度,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导、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作为兼职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全区共 45 个单位已指定专门机构作为本单位的法律顾问机构
6、,其中 32 个单位已通过向社会购买法律服务,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二是规范决策程序。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区法制办牵头起草的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部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指导意见和黄埔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均通过专家论证会的形式对文件进行认真地研究论证。针对国务院安全生产督察组提出广石化周边“三条围”卫生防御距离不足的问题,区法制办为确保“三条围”居民搬迁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就搬迁整治方案的合法性和具体步骤进行全面细致的论证,为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制参考。三是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为解决我区目前中小学布局与学位需求的供需矛盾,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均衡发
7、展,规范和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全面推进我区社会民生事业综合发展,根据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区经审查确定: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区现有公办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共 3 个事项作为黄埔区政府 2016 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推进落实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制度。区法制办与区编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广州市黄埔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通告,纳入通告的制定主体共 47 个单位,进一步完善了黄埔区- 4 -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监督
8、工作。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对原黄埔区、原萝岗区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以原黄埔区、原萝岗区政府各街镇、职能部门发布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新黄埔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和衔接性,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通畅。全年共制定印发政府规范性文件 14 份,部门规范性文件 3 份,及时在黄埔信息网公开发布,为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平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五)加强复议应诉,依法合理化解社会矛盾。(五)加强复议应诉,依法合理化解社会矛盾。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6 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40 宗,符合受理条件的 38 宗,审结 38 宗,其中维持 18 宗、撤销11 宗、当事人撤回申
9、请终止案件 3 宗,其他 6 宗,直接纠错率达29%。不断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办案程序,有效化解争议。特别是全面突破传统的书面审查,坚持深入调查取证,通过双方质证、听证调查、和解调解等方式,并按照广东省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办法(试行)的规定,率先探索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庭审工作,做好案件的分析研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内监督和对外救济的作用。二是切实履行应复议、应诉工作。认真做好诉讼、复议案件的庭前准备和出庭工作。全年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14 宗,均被市政府维持。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13 宗,已审结的案件未出现区政府败诉的情况。三是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贯彻落实广州市行政机关
10、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全年我区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 55 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促进案结事了,妥善解决行政争议。- 5 -四是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我区在黄埔信息网设置“行政复议专栏”,及时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决定在网上进行公开,并参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的要求,在各区中率先建成配置数字化庭审系统的行政复议庭审室,实现市区两级复议案件庭审数据的有效对接。(六)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六)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强化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狠抓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累计检查
11、企业 1233 家次,出动人员 3248 人次,发现隐患3031 处。大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处理劳动监察案件共 647 宗,为劳动者追讨工资等共计 2973.16 万元,涉及劳动者 2572 人,行政处罚违法使用童工案件 2 宗,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3 宗,已移交区公安分局。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 1.51 万人次,检查企业 5074 家次,罚没款 64.9 万元,较去年同比增长 93%,捣毁制假窝点 1 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20 宗。加强环境执法,出动3836 人次,检查 1503 家,2016 年对 75 宗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款合计 233.05
12、 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0 宗。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审查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权限、执法依据、执法岗位、执法范围进行全面核定,对符合申领条件的执法人员证件进行审核发放,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截止 2016 年 12 月,我区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的持证人数为 1369 人,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活动。(七)(七)创新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创新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一是健全多元化调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 6 -相衔接的“三大调解”联动联调体系,充分发挥诉前联调工作室、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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