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精品]外加工管理规定11(常用版).doc
《委[精品]外加工管理规定11(常用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委[精品]外加工管理规定11(常用版).doc(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委精品外加工管理规定11(常用版)(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完整版资料,欢迎下载)委托加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初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委托加工企业的资质认证、委外加工备案、产品的质量监督和制定台账,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一套全面、有效的质量管理机制,提高委托加工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明确质量责任,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并结合公司委外加工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所有委托加工企业均属该管理范围。 第二章 委托加工企业备案管理第一条 法定资质的认证:(一)、研究所派指派专门人员到委托加工企业现场,查看各相关证照(相关证照:包括营业
2、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生产许可证、ISO9000证书或相关证书、法人资格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的有效日期及真实性,复印好相关证件,并让委托加工企业同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公章。(二)、在法定代表人与主要经营者不一致时,主要经营者必须补充详细的资料简介,包括经营者的姓名、年龄、职务、主要工作经历、身份证复印件等。第二条 委外加工备案工作:(一)、办理部门:广州市各区、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区质监局)。(二)、工作职责:办理委托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备案。(三)、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2005第440号令);(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四)、办理范围:(1)、区质监局负责办理本辖区范围内工业产品生产企业间(注:其中委托方和被委托方中至少一方在本辖区内,另一方须在广东省内)的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2)、省质监局负责办理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跨省(注: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有一方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五)、办理条件:(1)、委托企业应当符合的条件:.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委托加工产品涉及产业政策的,应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2)、被委托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精品 外加 管理 规定 11 常用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