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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国企市公司印章办法(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宜昌市分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印章的类别及管理职责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第四章 印章的管理第五章 附则(2021年3月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宜昌市分公司 (以下简称“分公司”分公司”)以及各部门各类印章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强化印章的法定性、权威性、效用性,维护分公司的形象和企业的权益,有效规避风险,结合分公司的实际,特修订分公司印章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总部及省公司的相关规定,按照分公司工作规
2、则等确定的原则,明确印章管理工作自身的严肃性、稳定性和可靠性。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行政(党组)章、各部门章,各县市分公司章、分公司及县市分公司合同专用章、各类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收货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章、领导印鉴章、部门公章等所有公章。待公司党组织成立后,党委、党组、支部用章也由本管理办法予以规范。第二章 印章的类别及管理职责第四条 综合部为印章管理主管部门,对分公司各类印章负有管理、监督、使用职责,负有刻制、启用、变更、交还等职责,按要求做好备案管理;部门印章管理使用需遵守本办法之规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宜昌分公司、中国共产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宜昌分公司委员会党委上述机构的
3、印章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制发。第五条 分公司行政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由综合部负责管理使用;分公司财务章、分公司领导印鉴章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管理使用;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负责管理使用;各种其他业务专用章由综合部明确流程授权专业部门管理使用。 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各部门印章的管理责任人,对印章使用负有管理、监督之职责;各部门内设置公章管理员,负责该部门所管理公章的保管与使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湖北公司宜昌分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制发各部门章,各县市分公司章、分公司及县市分公司合同专用章、各类业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货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章等印章。第六条 分公司负责人(总经理)签名
4、章,分公司副总经理等人的签名章,由分公司财务部使用和管理。第七条 分公司各部门及各生产中心印章,按照分公司批准设立的文件制作,由各部门、各生产中心负责使用和管理。第八条 分公司专用印鉴(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收货专用章等)是经过分公司批准由责任部门代表公司履行专门职责的印信凭证,由分公司授权责任部门使用和管理。(一)业务类印章由分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管理(二)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分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三)分公司印章、合同专用章、收货专用章由分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 第九条 分公司内非常设机构,按照分公司批准成立的文件,或根据工作需要制作印章:因工作需要成立的临时组织和机构,原则上
5、不刻制印章,确需印鉴时,可采用主要责任部门或办事机构所在部门“代章”形式。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第十第七条 印章使用的基本原则: 遵从法规的原则;按类分级负责的原则;正式授权的原则;逐项(件)审批、登记的原则。第十一第八条 印章启用须印发正式通知,明确印章的内刊文字(机构全称),启用日期,并附启用印模;明确授权使用范围和一般流程。第九十二条 分使用印章须按审批规定,履行公司及部门印章使用审批程序:(一)分公司各类公文应经过审核流程,在分公司分管领导签批后加盖印章行政章,按照公司工作规则和公文处理办法等规定的内部决策文档(签报、会议纪要等)不对外提供的除外,特殊情况报签发人批准。(二)分公司对外签署
6、合同、协议,在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履行签署手续后加盖分公司合同专用章。不得在合同、协议上加盖其他印章。(特殊要求的协议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除外)(三)分公司向外部发出的招标、投标文档,在提供分公司对相关事项的审批、决定凭证,或办理用印审批手续后加盖印行政章章。(四)分公领导签名章、出纳章由财务部按照财务管理规则管理使用,应分由不同人员保管使用;分公司司财务章、法人章应由不同人员保管使用。(五)分公司OA公文的电子印章管理使用遵从省公司相关规定。(六)对外出具的介绍信函、资信证明等,由需求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内容分别先由法律事务部门综合部、或财务部等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审核,交并经分管领导审批通过
7、后,由综合部开具并加盖印章;已盖章的信函因故未使用,须交回综合部销毁。(五七)对外提供的授权委托书,需经过授权委托书流程审批,经过分公司领导的有效审批后,由综合部加盖印章提供。(六八)员工因私人事务需出具分公司证明并使用分公司印章时,如属于常规事项证明(在职证明、职务证明、收入证明、招聘录用证明、出国出境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需提交用印审批单由人力资源综合部门签注意见后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用印;如属于非常规事项证明,需提交用印审批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征得分公司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开具用印。(七九)上述规定未明确的事项使用分公司印章的审批程序为:由需求部门负责人向分管分公司领导提出用印申请经
8、批准后用印;重大、特殊事项,须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用印。(十)部门公章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使用各类印章。所有分公司、部门各公章的使用必须逐一登记、审批方可使用。公章管理员应妥善管理印章,按规定存放保管,不得私自携带外出和转借、交换使用,不得丢失、损毁。第十三条 公章使用的授权与审批各级公章审批手续,需要分公司领导审批的,填具印章使用审批单逐级审批到分管领导;对于审批授权人为部门经理及以下的,由审批人在用章登记本上签字审批后用章。在实际运用中对于经常大量发生的用章需求,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由公章签批人授权相关责任把关在用章登记本上签注即可,当前已授权事宜详见附表。对于已在OA公文上审批签发
9、的公文,印发用章不用再审批,在用章登记本上,公文名号即为审批依据。第十一条 分公司印章不得加盖在任何空白件(介绍信、证明信、公函信笺、证书、证件等)上。确因特殊需要开具空白项目,须在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经办人签字领取,如因故未使用应及时交回。第四章 印章的管理第十四二条 各印章管理责任部门必须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并遵从完善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综合部是公司印章的管理部门,负责印章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分公司部门及内设机构的印章由该机构负责人责成专人公章管理员管理,经负责人审批、授权后使用,内设机构印章一般不对外使用。(一)指定专人负责,并明确2人以上共同管理、相互
10、监督。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为印章的第一责任人,各分支机构印章管理人员实行备案制,发生变化及时向综合部备案。(二)根据公章重要性配备保险柜等安全设备,妥善保管印章。(三)印章一般不得带出办公地点使用,如确属工作需要,应指派专人、专车,直线往返。(四)发现印章出现非人为损坏或磨损,应及时更新。(五)因组织机构变动,印章需作废时,由该机构的原负责人负责收回印章并移交综合部销毁,并将销毁的相关凭证及印模存入档案室。第十五第十三条 分公司各类印章须按照相关规定刻制,刻制事宜由综合部负责安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分公司各类印章。第十六第十四条 分公司各类印章刻制后由综合部统一保存印模,并做好领用的登记。
11、第十七第十五条 印章管理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分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要严守保密纪律,确保印章安全。(一)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各类公章。(二)鉴印时,应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核实审批程序,未经审批的不予用印;核对用印事项,不规范或内容有误的不予用印。(三)遵守保密纪律,对用印件的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对用印材料的内容严守机密,不得打听、传播。(四)确保印章安全,严防印章被偷窃、被盗用,发现被窃被盗应立即报告。(五)规范鉴印,保证用印类别无误、位置正确、印记清晰。(六) 认真履行签字、登记、统计及有效文档归档等工作制度,综合部、财务部应对本部门管理的分公司用章涉及印章使用审批单
12、进行装订,各部门应对所有印章对应的用章登记本进行核查。第十六条 各公章责任人、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管理使用公章,违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问责,造成重大损失或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五章 附则第十八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分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第十九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宜昌移字202171号号相关办法废止。宏信置业-2021001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包括各公司、项目、中心的公用车辆、公司配车和享受车补的个人自购车辆。公司配车指所有权归公司,个
13、人在公司就职期间拥有使用权限的车辆,除此之外的所有权归公司的车辆,称为公用车辆。三、主要职责1、行政中心全面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的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各项目行政部门负责该项目公用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工作。紧急情况下行政中心有权调派享受车补的车辆,个人有义务积极配合。2、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享受公司配车的人员省内公务出差原则上不派公车,特殊情况如需派车,需填写派车单并报董事长审批。四、车辆的使用管理1、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统一管理。2、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
14、任。3、车辆使用程序(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中心负责人签字后,由车辆管理负责人统一派车。紧急情况由行政中心负责人或车辆管理负责人派车,事后由用车人补填派车单。(2)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行政中心的派车调度。 (3)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返程时间及备注事项。 五、车辆费用管理1、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及享受车补的车辆一律不予报销洗车费用。2、公用车辆停车费用按照上限500元
15、/车/年,在当年12月31日前,凭发票及停车明细单报销费用。公司配车及享受车补的车辆不予报销停车费。3、公用车辆、公司配车和享受车补的车辆因公出差产生的过路(桥)费,凭发票并填写出差事由后,按照流程报销。4、公用车辆和公司配车的维修、保养、年检及保险费用,统一由行政中心车辆管理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报销,车辆管理负责人统一审核时间为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五下午,遇节假日顺延至次周周五。5、公司未配车人员日常公务外出的交通费,实行上限150元/月的实报实销制度,凭发票及日常公务外出交通费明细表,按照流程报销。(附日常公务外出交通费明细表)六、车辆保养、维护1、公司公用车辆的保养、年检、维修等工作,由车
16、辆管理负责人指定安排。公司配车由个人进行车辆的保养年检及维修,由车辆管理负责人随时指导检查。2、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行政中心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3、当公用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车辆损坏情况详实报告车辆管理负责人;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时,应先征得车辆管理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维修,并将更换下之零配件带至公司核备。七、事故处理1、公司车辆在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派人前往现场了解事故经
17、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2、 因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经财务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1)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70%,个人承担30%;(2) 司机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50%,个人承担50%(3)司机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3、凡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包括须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全额承担。 4、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18、。5、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车辆管理员的领导责任。九、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行政中心负责解释,车辆补贴办法按原规定执行。十、本办法自董事长签批之日起生效执行。宏信(郑州)置业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物资管理工作,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强物资管理,合理地组织采购、供应、使用、保管和节约物资,对于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加速资金周转,减低成本,增加效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第一章 物资计划编制、审批管理第一条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材料的使用情况,必须深入实际,认真核实后申报下月材料计划。第二条 各基层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
19、年度的生产任务和成本情况,分版块按类别编制出年度总的物资采购预算,上报到企业管理部,以便公司随时掌握其采购额度适时进行宏观调控。 各单位所报材料计划,由各单位材料员根据生产及库存情况统一汇总后,于每月20日前编制出本单位物资采购计划,计划要按照公司统一编制的模版,分版块按类别填写材料采购计划,(计划应包含材料名称,单位、规格型号、数量、询价后确定的材料价格、金额合计及供货商等内容、要包含三方询价明细单、材料采购询价情况汇总等)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签字后报企管部。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分别由金域公司、公司集中或单位分类别组织采购。第三条 如无极特殊情况,逾期报送计划不予补批,以避免
20、计划的随意性。计划填写不工整、不规范、不清晰而影响生产、工作的,责任由报计划的单位自行承担。第四条 在极特殊情况下(如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停产、急需采购备件维修的),经请示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可先用 口头申请采购,但事后要马上追补采购计划,办理相关手续,到货后应及时通知企业管理部和审计监察部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如未经企业管理部和审计监察室人员验收并在发票及材料明细上签字,采购物资的货款,财务部不予结算。第五条 所报材料计划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用途等应齐全准确。报计划要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核实编制,不得弄虚作假,否则,造成库存积压或未报、漏报影响生产造成损失,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第
21、六条 企业管理部于每月20日收齐各单位上报的月份物资采购计划后,要对采购需求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并负责上报公司分管领导进行审批,此项工作要求在一周内完成,每月30日前组织召开采购例会。第二章 物资采购管理第七条 待月份共采计划批准后,各基层单位要根据材料的分类及询价情况,在公司采购例会上,与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等与会人员一起,要认真进行比质比价,比质比价的原则是:不同质量以质量好的为主,同等质量以价格低的为主,谁的产品质量好且价格合理,就选择谁为中标商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现“阳光”采购。共同研究确定最终(供货)的厂家或商家。在确定最终(供货)的厂家或商家原则上,凡是能够从厂家采购的,直
22、接给厂家发询价单,金域公司能够采购且价格合理的,由金域公司负责采购。尽量减少中间环节。不能从厂家采购的,可与商家联系,组织采购。集中采购物资到货信息的反馈由相关业务人员通知用料单位。第八条 单位自采材料采购时,必须按照公司批复的单位采购计划中确定的厂家(商家)报出的单价进行组织。第三章 验收入库、报销管理第九条 完成采购任务,材料到货后,库管员应向承运人或采购人员索要如下原始单据:发货清单;供货单位发票(如发票未开,发货清单上必须写明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并盖有供方公章);质量保证书、材质报告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第十条 基层单位要及时做好材料清点,外观检查,数量检查,质量检查,并整齐
23、摆放待验区,通知公司相关部门予以验收。外观检查: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检查材料外观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变形、锈蚀等异常现象。如有包装损坏,外观质量残缺等现象时应及时与供货商联系退、换、赔、补等工作。数量检查:以合同及月计划单为依据,逐一清点核对,对“错发”或“缺少”部分,应写明编号、品名、实到或缺少数量等,及时与供货商联系退、补工作。质量检查严格按照验收入库程序及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技术指标进行验收。钢材类应有材质报告单或合格证,否则不予验收。化工原料应严格检查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有效成分含量等。电缆类应有电缆厂家报告单或合格证。第十一条 负责物资验收人员在验收时要严格依据材料采购计划,对照
24、到货清单确认已到材料确实为所需物资后,依据到货清单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验收入库。第十二条 验收时,验收人员要进行查数量、验质量、审价格,做到无计划采购的材料不验收,无明细清单及价格的材料不验收,质次价高的材料不验收。经现场严格检验、确认无误后,验收人员和监督人员方可在货物明细清单上签字,通过验收,以便日后办理结算手续。第十三条 对涉及技术、安全指标的物资进行验收时,要增加技术部、安全部、设备能源部等相关部门对相关指标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第十四条 物资到库,保管员在判明是本库应保管的物资后,根据有关单据查点登记,存放在待验区妥善保管,尽可能摆放整齐,以备查验,如因特殊情况,未放在
25、待验区的,(如电机、一些加大设备、材料等已投入现场)要由单位经营矿长予以确认,材料未经验收,一律不准上货架或发放使用。第十五条 入库物资验收合格后,应由公司验收、监察人员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后基层库管员及时做好材料入库。第十六条 对于不能一次全部运输到货的材料,如原煤、木材等,将采取随到随验、跟踪验收的办法进行验收。每到一批货物,采购单位都要及时通知企业管理部和审计监察室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已到货物的登记工作,待所采购的材料全部运输到位后,采购单位、验收部门、监督部门三方再进行对帐,办理入库和结算手续。第十七条 材料与材料发票(含明细)原则上要求必须同时到位,如因特殊情况,供方不能在材料到位时
26、提供材料发票的,单位必须要求供方提供材料明细,明细要求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必要信息,票据金额必须封口,并加盖供方公章。 第十八条 下列情况应严格把关,否则不得验收入库:采购计划未按程序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而采购的物资。与合同、计划不相符的物资。违反公司规定,没按规定进货渠道采购的物资。质量不合格的物资。第四章 物资保管及发放管理第十九条 物资保管期间运用分类管理,重点物资重点管理,一般物资一般管理。 第二十条 入库物资应完好无损,要精心维护,细心保养,保证随时使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房察看或乱动物资。第二十一条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入库物资不得转借、租
27、赁等。第二十二条 物资领用出库必须开据领料单,经使用单位领导签字,库管员确认领料单规范有效方可发料,无领料单或领料单不规范,库管员不得发放物资材料,否则,对库管员做考核扣分处理。第二十三条 库管员要认真如实按领料单数量发货,不得随意更改领料单,如有发现严肃处理。第二十四条 领料出库后保管员应及时下账,做到库内货账平衡。第二十五条 每月20日前,基层单位要自行核查一次库存物资账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物资管理,不允许出现账面物资超库存现象,一经发现考核单位主管材料领导、材料员、库管员当月绩效工资的20%。第二十七条 要减少不常用物资储备量,如出现呆滞物资,每年末25日前上报企管部
28、,由公司统一处理。第五章 清仓盘点管理第二十八条 保管员要坚持盘点制度,清仓盘点是:检查物资的账面数字与实际是否相符;检查物资发放有无差错;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变质;检查安全设施有无损坏等。第二十九条 经常性盘点,由保管员在收发的基础上,对动态的物资进行复查,并与收发记录核对,对各类物资实行间隔随机抽查。第三十条 定期性盘点,按月、季度、年终组织有关人员共同清仓盘点,对各类物资及账目实行全面查点。第三十一条 如发现盘亏盘盈等现象,保管员应查明原因,并通知有关人员填制盘盈、盘亏调整单,经仓库主任签章,主管领导审核,报批准后方可处理。第三十二条 发现库存无动态在两年以上的物资,由保管员查明
29、积存原因,做超储积压造册上报,上报公司相关部门,以便及时处理。第三十三条 盘库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材料员做出盘点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会同、企管部、审计监察部、财务部门做出账面处理。第三十四条 因保管不善造成物资变质和损坏、要查明原因,经技术检验确认不能使用时,应出具证明,保管员填写“物资报废申请单”经仓库主任、单位领导审核,提请经理批准后报废,对责任者要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第六章 废旧闲置物资处理第三十五条 凡是属于废旧物资和闲置物资等,均由企管部、设备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公司批准后统一组织处理。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处理以上物资,经公司领导批准处理的物资收取的现金等,手续由企管部、审计监察部、财务部办理。第三十七条 废旧物资、闲置物资的处理价格由公司领导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第三十八条 需要减斤计量的物资,以公司地重衡计量为准来结算 。第三十九条 处理以上物资,应报请公司领导批准,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理,共同拟定协议,经公司领导审核签订后,由企管部、财务部根据协议办完有关手续后方可放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