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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呆滞物料管理与控制办法优质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质资料,欢迎下载)呆滞物料控制和处理管理办法一.目的1.为能减少呆滞料的产生,合理利用物料,严格控制呆滞料根源2.为有效推动呆滞物料处理,减少库存资金积压及管理压力3.规范呆滞物料控制与处理过程,制定合理的评审,奖罚机制,促进呆滞料的处理力度二.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呆滞物料的确认和处理;适用于由于技术更改、计划更改、合同等情况形成的呆滞物料的处理。本办法所指的呆滞物料包括外购的物料,半成品和成品。三.呆滞物料定义1.呆料的定义:凡品质(型号,规格,材质,性能)不合标准,存储过久(6个月以上库龄)等现状巳不适用需处理,或因变更等情况综合判断
2、在后续不能按正常使用的库存物料。2.滞料的定义:存放在仓库达到3个月以上,且期间异动率(异动率=期间出库/期初库存*100%)小于20%的非呆料库存物料3.呆滞物料除包含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物料外,还包括因证号、地址变更或其他原因有可能使物料变为呆滞料的在库和在途物料,即隐患呆滞料。四.呆滞料处理原则:1.以公司利益为本且对合作供应商负责的原则2.不能因呆滞料处理造成新的呆滞物料,所有处理方案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方案的可行性;如在处理过程中发现生产计划变动会对呆滞料处理造成影响的,则立即变更原处理计划或停止实施。3.所有呆滞物的消化必须是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使用五.呆滞物料管理工作机构:(一).公司成
3、立呆滞物料处理小组(以下简称为专项小组),由公司的哪几个部门组成?即仓储部,财务部,采购部,OEM部,质量管理中心,营销中心;各部各派一名专员全程参与消呆工作,质量管理中心为整个专项小组的指挥部门。(二)专项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呆滞物料清单的梳理以及呆滞原因,责任部门的认定工作。2.负责拟定呆滞物料处理方案评审及奖励审批单及评审通过后的消呆方案的处理与追踪3.组织召开呆滞料处理月度工作报告会议,讨论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4.呆滞料处理成果的发布 5.以上工作均由消呆小组指挥部门质量管理中心牵头处理并落实到人。(三)相关部门职责1.研发部:负责给出因技术更改所造成的呆滞物料的处理方案以及呆滞料处
4、理提案的评审2.技术部:负责给出因工艺更改不当所造成的呆滞物料的处理方案以及呆滞料处理提案的评审以及负责呆滞料的替代使用方案验证及跟踪。3.财务部:负责呆滞料处理提案的评审以及对各部门产生的呆滞金额进行考核4.品保部:负责呆滞料检验工作并对所有呆滞料使用过程进行监控5.PMC部:负责向销售部确认因订单变更及客户退货产生的呆滞品处理方式,负责提供呆滞物料清单及库龄分析6.PMC部仓库课:负责对原材料、成品超期物料的提报及跟进处理。7.采购部:负责按评审后的处理方式,对物料进行变卖,退换货等具体实施过程及价格议定以及呆滞料处理提案的评审8.销售部:负责给出对订单变更造成的专用呆滞物料、成品的处理方
5、案以及呆滞料处理提案的评审9.制造部:负责生产经营过程中呆滞物料产生的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定期对制造部门的物料进行盘点,清理,退库工作,同时配合返工返修工作。 10.行政部:负责报废呆滞物料的变卖,遗弃等处理工作,接到通知起规定时间内按环保体系的要求处理废品实物。六.作业程序(一)处理的基本流程:呆滞物料清单-提出处理意见提交评审出具处理报告处理实施(二)处理的方式:内部消耗(替代品利用,设计开发利用,二次加工利用);外部消耗(客户承担变更损失,原料退回供应商,市场销售,变成品销售,变卖)(三)处理的内容:呆滞料处理分为历史遗留呆滞料与每月新增呆滞料两个部分,分别按参照以下流程作业:1.历史遗留
6、呆滞料的处理:A.遵循金额大及库龄长的历史呆滞料优先处理原则B.相关人员针对不同状态呆滞物料必须提供处理意见(V为强相关,O为弱相关),见下表:产品状态销售技术采购售后原材料OVVO半成品OVO成品VVOC.PMC按产品机型对呆滞料进行分类,每周一整理本周需进行评审的呆滞料清单,并转发给相关部门,各部门于周三17:00前回复处理意见,PMC周四前完成处理意见整理D.每周四专项小组召开历史呆滞料评审会议,将确定的消呆方案更新至呆滞物料处理汇总表并提交总经理审批。未通过审批的,专项小组自收到审批意见于次周消呆会议上重新对该呆滞料进行评审或采用其他方法解决。E.依照历史呆滞料处理进度,后续可依实际情
7、况取消每周历史消呆会议,与每月新增呆滞料会议合并召开。2.每月新增呆滞料的处理:A. 专项小组PMC专员对因技术更改、合同变更等原因所造成的呆滞品进行及时的记录,对于仓管员反馈的其他原因造成的呆滞物料进行确认与记录,每月进行汇总和分析,并编制呆滞物料清单确认表B.次月2日前PMC专员将本月新增的呆滞物料清单发给相关部门,各部门在3个工作日之内回复处理意见,PMC专员于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处理意见整理C.次月10日专项小组召开上月新增呆滞料处理会议,将确定的消呆方案更新至呆滞物料处理汇总表并提交总经理审批。未通过审批的,专项小组自收到审批意见次日组织相关部门对呆滞料进行重新评审或采用其他方法解决。
8、(三)各相关部门评审项目如下:1) 技术部负责评审替代品利用,设计开发使用,二次加工利用,变成品销售方案的技术可行性与现场装配使用情况2) 采购部负责评审需退换物料和变卖物料的实施方案及费用等3)财务部负责评审报废与折价部份的金额确认4)销售部负责评审变成品销售,市场销售,客户承担变更损失的方案确认5)PMC负责二次加工利用方案的确认。七.呆滞物料管控流程(一)呆滞物料产生的原因,大致分为以下几类:1.订单变更或市场变化较大,导致物料呆滞2.设计变更,导致物料呆滞3.请购,采购失误,导致物料呆滞4.实施安全库存管理的物料由于订单结构变化,导致物料呆滞5.试产,生产剩余物料无处消耗,导致物料呆滞
9、6.其他原因导致物料呆滞(二)管控流程1.当客户变更或取消订单,销售部门要在第一时间通知PMC部,采购部,生产部,1个工作日之内由PMC部,采购部,制造部统计将会产生呆滞物料的数量(包括库存数量,在制数量,在途数量,委外加工数量)。销售部门须根据统计出来的物料成本,第一时间与客户沟通,并负责收回客户赔款。2.因为工艺,设计的需要,对公司产品进行变更时,技术部必须填写ECN,由PMC部,采购部,制造部确认该物料是否有库存,在途或在制。采购部门接到ECN,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供应商,全面停止此物料的生产。在1个工作日之内由PMC部,采购部,制造部根据库存,在途和在制情况填写物料清单。技术部在收到物料
10、清单时,应当组织召集制造,销售,PMC,采购部碰头会,制定该批物料的具体处理措施,负责人,以防止呆滞物料的产生。对于变更后,有库存,在途的物料,尽量在以后开发或生产时能够改造使用或替代使用。3.采购部门申购物料时必须核对仓库即时库存。在接到需求计划后,首先应核对物料清单,根据物料的实际库存及请购需求天数,确定物料的请购量及物料的到料时间。采购部门根据PMC供货计划要求供应商分批送货。4.实行定量,定期综合控制管理,设定可常备安全库存量的物料范围,并对专用物料实行定量控制。公司只对常用件,通用件,价格波动大物料,交货周期长物料设定安全库存量。PMC至少每季检讨和排查一次安全库存量。对于安全库存量
11、的物料,必须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对客户专用物料在采购前销售人员应与该客户签订相关协议以规避因客户改变或取消订单而产生呆滞物料。5.物料经确认为呆滞物料的,由专项小组对责任部门,责任人提出考核九:附件:1 呆滞物料清单确认表2 呆滞物料处理汇总表3 物料处理方案评审及奖励审批单十.本条例经各部门讨论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十一.生效日期:物料处理方案评审及奖励审批单物料编号物料名称品名规格呆滞原因使用方案(申请时详细方案附后)方案提出人评审意见技术部:采购部:财务部:销售部PMC部实施结果物料总金额处理价值奖励金额 %消呆组确认领导审批注:报批时请附处理情况。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
12、办法 颁布日期: 2002年10月8日 文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2002年10月8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发布)第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保证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城市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为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对城市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的各项控制指标及其他规划要求作出的规划。第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
13、应当制定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组织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规划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保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五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城市规划区。城市的中心地区、旧城改造地区、近期发展地区、储备土地、下一年度建设用地和拟出让的用地以及其他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六条 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设市城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 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规
14、范,指导和规范全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第八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照规划设计单位具体编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征求公众意见,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公布、备案的程序进行。第九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方案征集等方式,择优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第十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公众意愿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并符合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景观艺术水平的总体发展要求。第十一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单位完成编制工作后,应当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
15、划草案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初审后,应当将草案的主要内容和图纸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地点和公众提交意见的期限、方式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0天。第十二条 公众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查阅规划草案的文本,就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载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联系方式。第十三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收集、整理和研究公众意见,必要时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论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位参考公众意见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进行修改
16、。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修改完成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并附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公众意见以及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第十四条 实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城市规划委员会由公务员、专家学者和公众代表组成。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由城市人民政府聘任,其中非公务员委员应多于公务员委员。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城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从委员中指定。第十五条 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且非公务员委员多于公务员委员的情况下,始得举行。第十六条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时,应当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城市规划
17、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必须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通过。审议意见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召集会议的副主任委员签署。第十七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并附具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城市规划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应当作为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决策依据。未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的,城市人民政府不得审批。第十八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讨论通过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讨论通过后30日内,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
18、划的具体范围、实施时间、查询方式以及城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内容。第十九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公布后,由批准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市人民政府上报审批其城市总体规划的人民政府备案。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第二十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调整:(一)城市总体规划发生变化,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区域的功能与布局产生较大影响的;(二)设立重大项目,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地块的功能与布局产生较大影响的;(三)在实施城市建设中发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明显错误,确有必要修改的。第二
19、十一条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的,应当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进行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转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及附图,作为制定土地出让、转让方案的依据。未取得或违反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及附图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十二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下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过程中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应当责令下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20、予以改正。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查处下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违法案件。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检举和控告违反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行为的权利,都有遵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义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违反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第二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审批、调整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无效,由负责备案审查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一)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审批、调整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二)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的;(三)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第二十五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反
21、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准建设的,其审批行为无效,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撤销;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由有过错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第二十六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由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监察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工程质量控制及管理办法编制目的: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适用范围: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撰写人:公司总工办 、工程部一、相关部门职责:1、 工程部是公司派驻现场负责施工管理的专门机构,是公司内部对工程施
22、工质量承担责任主要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部应按照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协同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实现质量目标。2、 监理单位是现场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管理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3、 工程部要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并对现场监理的工作能力和监理效果进行有效监控,定期考核(一季度),具体考核办法见附表;如发现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有严重失职或弄虚作假及考核不及格者,由建设单位进行处罚;情况严重者,甲方工程部主管工程师要求监理公司对不合格的监理人员退场,由此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监理单位承担。4、 施工单位作为工程的直接实施者,应严格按有关规范、
23、设计、合同要求及甲方工程部、监理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公司工程部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进度有关的技术资料。二、施工质量预控:1、工程施工实行样板引路制,包括重要的部位、关键的节点、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等,特别是关于渗漏方面的必须实行样板引路制。主要步骤如下:(1)明确工艺流程样板制作之前由工程部、监理单位牵头,施工单位协助,根据设计要求、施工技术细则、相关的规范、法规等明确工艺流程和质量标准。(2)制作统一样板工程部根据工程情况,在开工前明确需要制作样板的清单,统一施工。不管由几家施工单位,只能统一采用一个样板。(3)样板做法施工工艺流程明确后由施工单位
24、编写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要点,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和质量检查标准,经审核后由施工单位实施,制作样板时要显示每道工艺的结果,由一系列样板组成,而不仅仅是显示完成面的情况。(4)样板确认样板作好后必须经相关单位、部门确认,并办好书面手续。参与检查确认的单位部门包括:工程部、总工办、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5)样板交底样板确认以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进行交底,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并作好书面记录。2、 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应先要求乙方报施工方案经监理及甲方工程部确认后方可实施。3、 促监理单位分阶段提交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监理实施细则,由工程主管进行审核。4、 各分部分项工程
25、开工前,监督监理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情况,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操作人员的上岗证,各种材料的质保书、出厂合格证、取样复试,机械器具的准用证。三、施工质量过程控制:(一)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的基本原则:1、 加强对测量及定位放线的监控工作,监督监理单位按合同要求的仪器对测量定位进行复核。2、 对重要材料设备要检查、监督监理单位是否按合同和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和测试。不定期地抽查材料的准用证、质保书、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保材料3、 监督检查监理人员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情况,对重要的部位和工艺必须参与验收。不定期的抽查监理人员对重点部位的旁站检查情况。4、 工程部应坚持经常性的质量检查制度,以优
26、良工程标准及屋面、外墙、门窗、卫生间渗漏控制为核心内容,掌握现场质量的实际情况,检查、监督监理单位是否按合同和规范的要求进行质量监控。5、 对隐蔽工程及重要和关键工序(如桩基工程、重要部位的砼浇灌、防水工程、装修工程等)要会同监理单位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应及时提供有关合格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重要的工程隐蔽验收应通知质量监督及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下列关键工序均应进行适宜的质量控制:1) 基础工程: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基础垫层防水层防水保护层模板钢筋绑扎混凝土土方夯填面层2) 主体及装饰工程:测量放线钢筋绑扎或支模板支模板或钢筋绑扎混凝土砌体砼表面处理抹灰(分层验收)油漆或
27、其他饰面3) 楼地面工程:楼地面测量放线洞口处理地面清理砂浆找平4) 门窗工程:门窗框初步固定塞缝收口5) 屋面工程:面层清理找平层防水保护层隔热找平6) 设备安装:a) 给水管暗设定位给水试压系统试压b) 排水管坡度伸缩节、检查口设置存水弯设置7)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二)施工质量过程控制监理工作细则:1、施工准备阶段。(1)建立质量管理制度(2)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和作业进度(3)组织质量保证体系、作业标准的规定和训练2、 施工阶段(1)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采购检查和到达现场验收检查;(2)对龙门桩、模板、测量基桩和施工机械等临时工程进行检
28、测;(3)对焊接、铆接、螺栓连接、设备定位以及其他技术要求严格的工序进行检查、验收;(4)在浇注混凝土之前,对挖土、支模以及绑扎钢筋等工序进行检查,并对其他隐蔽工程验收检查,验收记录签证;(5)对工程设备、电气、管道、钢结构以及预制混凝土构件等安装工程作业检查、检测;(6)对隐蔽工序的施工监督和检查(7)对质量缺陷(事故)提出原因分析和对策措施报告(8)建议和参与、审查质量事故处理决定(9)签发质量缺陷的修复或返工的指令3、竣工阶段(1)接受竣工自检及竣工验收通知书(2)组织竣工验收并签证竣工验收证明书(三)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工作细则:1、 基础、主体施工管理1)基础、主体施工前的准备:
29、a) 对施工图的平、立、剖、节点、详图,结合建、结施工图认真审查,会审时尽量细化,把图纸上的问题消除在施工之前,如因施工方自身原因造成遗、漏、碰、错的损失,概由施工方承担责任,并罚款501000元/次/处。b) 基础施工前认真搞好测量工作,正确建立高水准座标系统控制网,自查合格后请政府测绘部门复验,正确后使用,如因操测错误,造成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并处罚款1000元5000元/次/处。c) 基础施工前作好专业施工队和寄机具的一切就位,认真了解地质资料情况,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方案,经监理、甲方审批。如护壁方案、排水方案、施工顺序、技术措施等,施工事必须先深后浅,应护壁的必须护壁,如因措施
30、、方案不力,造成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并处罚款10005000元/次/处。d) 建立、建全、完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报监理、甲方审批后不能变,如需变动需经监理、甲方同意,如监理、甲方认为该负责人不能胜任该项工作,有权要求更换,并处罚款5002000元。e) 建立并完善各道工序和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前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报监理、甲方,无施工技术交底不准施工,并处罚款2001000元/次。2)基础、主体施工a) 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控制:认真执行经监理、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措施方案,否则处以5002000元罚款/次/处;b)认真按施工合同工期编制详细的有效施工进度计
31、划,经监理、甲方批准后不得延误,过程延误一天罚款500元/天;c)一切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注:乙供材料还需提交样品,建设单位封样保存)进场必须具备质量保证证明文件、资料,进场12小时内报监理材料工程进行有见证材料按规定取样,并及时派出专人和车辆随同监理送检,未经复试,检测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得使用,如检测、复试不合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在12小时内退场,否则罚款1000元5000元/次/批;d)凡进场材料(包括安装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甲供)未报验,复试,检验就擅自投入使用的,已隐蔽的,建设单位等有权,视为不合格,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权威部门出示的检验证明文件,若证明文件结果不合
32、格,施工单位必须打掉重做或强制拆除、并处罚款3000元10000元;e)任何材料成品、半成品不得未经允许擅自代换,代用,一经查处取缔外并处罚款1000元3000元/次/项;3)施工质量过程控制严格质量事前控制、即主动控制、真抓、实管实行施工程序验手续,凡隐蔽工程(肉眼看不见的)每道工序必须加强自检、自查,三查合格后必须按程序报验,经监理、甲方检查合格,经书面签认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报验的工序未报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建设单位等有权视为上道工序质量不合格,处理办法同2-d,并处罚款2000元4000元/次/项。4)应报验检查的程序如下:a)控制桩线基坑开挖线地基验槽钎探垫层支模基础柱、墙定
33、位线基础钢筋绑扎、支模、柱、墙插筋地梁钢筋、模板基础、地梁地层柱、梁板定位、放线底层柱钢筋绑扎层梁、钢筋模板及底层柱模板二层板钢筋模板层柱定位放线层柱钢筋绑扎二层梁钢筋、梁板模板板筋绑扎(包括预留、预埋)一通层拆模后的外观检查,处理砼缺陷通层报验一屋面梁钢筋、梁板模板一屋面板钢筋。b) 向监理、甲方进行工程报验前,施工方必须认真自查、自检,如实填写自检报告,如因自查不力,报验监理、甲方检查不合格除不准进行下步工序,限期整改外并出发500元2000元罚款/次/项。c) 施工方必须认真执行监理、甲方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大小质量问题,如未按监理、甲方要求按期整改合格超期处罚500元2000元/次/项
34、。d) 对监理、甲方查处的质量问题,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施工方整改后未向监理书面提出“整改复查报告”,未经复查进行下道工序或擅自隐蔽的视为整改合格,并处500元2000元/次/项。e) 在施工过程中,第二次犯同样质量错误处罚加倍,1000元4000元/次/项,第三次犯同样错误3000元5000元,以此类推,直至停工整改。f) 混凝土结构所用模板要求尽量采用新模板,混凝土结构不得出现严重缺陷(严重缺陷标准按GB5 42002规范规定)。砼一般缺陷和严重缺陷均不能自行擅自修改隐蔽,经查出除打掉外罚款100元500元/次/处,严重缺陷需提出处理方案,经批准后方可修改,否则,建设单位等将视情况罚款2
35、000元/次。g) 各强度等级的砼配合比、配合比计量必须准确,粗、细骨料(砂、石)必须每车过称,如发现未每车过称,视为该批砼强度不合格并处罚款500元5000元/次。h) 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的结构砼强度缺陷修补,必须用提高一级砼填塞(包括梁、柱、板的预留洞、槽的填塞)。如用砂浆填补,查出除打掉外,并处罚款500元1000元/次/处。i) 所有构造柱、门窗过梁必须按规定预留钢筋,不得事后钻孔插筋,查出除打掉外并处罚款500元1000元/次/处。j) 任何结构砼施工缝必须按规定留设,否则除打掉该部砼外,并处罚款500元2000元/次/处。k) 发现梁板油结构裂缝,除报处理方案,并处罚款500元20
36、00元/次/处。l) 水电安装时不得破坏已成型的砼结构,查出处以500元2000元罚款,如有发生事故,监理没有发现或发生没有引起重视对监理单位处罚款500元2000元/次/处。m) 基础施工时,未回填土前,基础坑、槽内不得有积水,基础严禁浸泡,如发现处罚款500元1000元/次/处。2、装饰施工阶段工程管理1)施工程序报验根据国家对建设工程验收备案制的要求,凡属于隐蔽部分(工程完成后肉眼看不见的部分)都必须有隐蔽报验检查相关程序和报验手续,总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隐蔽报验程序检查手续,报验程序为:a) 每道工序各分项分部工程中同步巡视,观测检查;b) 每道工序、各分项分部工程按要求进
37、行认真内部三检自查,专业质检(要用现行标准表格)全部合格;c) 用书面向监理申请报验,由监理组织验收,检查;d) 如监理、甲方检查不合格进行处罚,限期整改合格后复查;e) 书面签发认可后进行下道工序。2)控制节点报验检查程序(装饰、装修阶段)砌砖、抹灰、涂刷报验程序:a) 弹各轴线、标高水准线标志。b) 实体实测、实量、外观、缺陷检查c) 弹出砖体线及门窗洞口线d) 检查墙拉筋,结构柱连接e) 检查预留孔洞,预埋管线及预埋件f) 检查砖体质量g) 检查顶砖质量h) 检查钢丝网(外墙塞洞检查)i) 基层清理抹第一道底灰j) 抹底二遍灰(养护工作检查)k) 抹底三遍灰(养护工作检查)l) 刮第一次
38、腻子砂平m) 刮第二次腻子砂平n) 盖面料f) 面砖施工报验程序a) 检查底糙b) 检查水平、垂直线c) 排砖做样板d) 分段报验检查e) 勾缝f) 验收检查g) 防水项目报验程序a) 坡屋面结构闭水、淋水试验b) 屋面天沟连接处及内部漏于检查 c) 厨、卫生间及阳台、露台吊管洞后结构闭水试验。d) 施工第一道防水层后闭水试验e) 施工第二道防水层后闭水试验f) 面层完成后防水层闭水试验h) 门窗项目报验程序a) 检查门窗洞口尺寸、标高、位置b) 安框锚固件c) 填塞填充防水材料d) 安门窗扇五金件e) 检查调试开启灵活,防水,玻璃抗风压等要求f) 验收i) 楼地面项目报验程序a) 基层清理b
39、) 润湿基层、刷水泥浆c) 砂浆找平、压光、验收d) 注: 周边留收缩缝,中间设分隔缝j) 回填土报验程序a) 基底清理b) 按照30CM/层进行分层夯实,每层作密实度实验,每层报验,厚度如超过30CM,而无分层密实度实验报验单,施工单位必须做弯承实验。c) 平整、标高符合要求d) 验收(三) 施工单位违反质量控制规定的处罚办法:1、 每道施工工序必须报验后方可施工,每道工序未报验检查,视为工程不合格,必须返工重做,并处以第一次罚款300元-500元/次/项;二次未报验检查,罚款600元-1000元/次/项;三次未报验检查,罚款1100元-2000元/次/项;以此类推,在检查中如施工方自查不够
40、,监理或甲方在接到报验申请后查出一处质量问题罚款50元-100元;2、 监理、甲方中间检查质量不合格,对施工单位每项处罚100元-500元,二次质量不合格犯同样错误罚500元-2000元/处/点/次。三次质量不合格犯同样错误,强制停工整改,暂停支付当月进度款;3、 使用未经监理、甲方验收或未经检验实验合格材料的构件,除强制打掉重做外,每次处罚款500元-5000元/次/处;4、 未经监理、甲方同意,擅自代换材料,处罚款500元-5000元/次/处。经查代换材料不满足质量要求的,相关构件打掉重做;5、 在施工过程中除依据施工图及有关标准规范施工外,还应遵守甲方相关的“施工指导书”、“细部质量检查
41、”表规定内容。否则,每检查出一项罚款500元-2000元/次。四、事后控制与成品保护:1、 于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如防渗漏的有关工序,在完工后要督促监理单位100检查验收,并落实整改。2、 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要进行归纳总结,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采取预防的办法,并由工程部归档。3、 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加强成品保护的管理工作。五、 罚款程序及转账办法:1、建设单位授权监理单位有对违反一切管理制度进行罚款的权利。罚款单统一格式,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办法,视情况,确定罚款额度,上报建设单位分管、专业工程师签字后,确认后进行下方罚款单。2、罚款金的缴纳采取现金交纳和转账两种形式。无论施工单位选择哪种方式或是否在罚款单上进行确认,都视为罚款事实成立,再节点付款时,建设单位等进行汇总,进行转账抵扣节点工程款并在结标时,进入结标。六、本办法实行责任负责制:1、本办法主要执行单位是监理单位,监督单位是济南利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2、每周定期质量、安全检查查出的事项,参照本办法执行;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济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日期: 签收单位:(签章)签收人: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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