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错技术管理规定实用文档.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防错技术管理规定实用文档.doc(1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防错技术管理规定实用文档(实用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1. 目的降低技术层次,防止人为疏忽与人工疲劳,达到理想的“零缺陷”。2. 适用范围适用于制造过程的各环节。3. 名词解释 防错法:又称愚 法、防呆法。4. 职责(1) 技术部负责防错法的开发、推广、修正,防错的安定和标准化。(2) 其它部门负责防法的应用。5。 作业内容5。1 作业流程图作业流程权责部门相关文件使用表格防错法开发评估OK采纳修正FMEA修正控制计划防错法归档申报专利申报合理化建议技术部相关部门技术部技术部相关部门技术部5。2 内容5。2.1 防错内容(1) 防止加工不良(组装失误、加工失误)(2)
2、 防止不同类品的混入(M6螺母、M8螺母混装等)(3) 防止欠品(防止遗漏零件及少工序)5.2。2 防错方法(1) 颜色的防错法(2) 标线防错法(3) 看板(4) 警示声音(5) 警示灯号(6) 治具、夹具(7) 限制失误(8) 半自动化、自动化(9) 定数防错法5.2。3 防错步骤(1) 结合日常管理,发掘问题项目(2) 分析问题项目所具备的机能(3) 找出现状缺点(4) 问题点要点分析(5) 提出改善问题点的防错构想(6) 防错的开发、试行、修正(7) 防错的安定与标准化(8) 防错的试用与教育5.2.4 防错要领(1) 实施公司人员防止疏忽法的教育(2) 纳入公司的标准制度(3) 实施
3、自主管理,推行提案改善制度、品管圈活动、5S活动等(4) 从管理上提升员工工作士气,促进提出防错的意愿5.2.5 防错技巧(1) 防错装置技术(2) 物料防错(3) 人工防错(4) 安全防错特性主要检出方法销、阻焊板工装计数器工位器具计时器压力表温度计电流表电压表光电开关举例形状差异左、右不对称长度后纵梁长、短不同凹凸、沟、孔座椅补强板、后地板作业特性作业位置加工规格M6点焊、M8点焊定位销不一样大作业数量凸焊螺母计数工位工具材料加工次数(点焊、点数)加工时间消耗品设备消耗品作业条件(温度、压力)作业必要条件5。2.6 防错基本构想(1) 使其具有一旦发生错误,物品无法在治具、设备上进行组装的
4、功能。(2) 使其具有如果作业错误有不良品产生时,机械加工作业就无法开始的功能。(3) 使其具有一旦忘了作业的话,不让不良品流入下工程的功能.(4) 使其具有一旦物品有不合适之处,机械就无法加工的功能。(5) 使其具有不良、异品的混入等情形发生时,不让不良品下工程的功能.(6) 使其具有不良时,能在原工程被检查出事,使不良品被拦截下来的功能。5。2。7防错原理(1) 断根原理(2) 保险原理(3) 自动原理(4) 机符原理(5) 顺序原理(6) 隔离原理(7) 复制原理(8) 层别原理(9) 警告原理(10) 缓和原理5.2。8 防错模式(1) 有形防错(2) 有序防错(3)计数防错(4) 信
5、息加强防错5.2。9 产生错误一般原因(1) 忘记(2) 对过程/作业不熟悉(3) 识别错误(4) 缺乏工作经验(5) 疏忽(6) 行动迟缓(7) 缺乏适当的指导书(8) 故意失误(9) 突发事件(10)制造过程常见的失误5.3 防错法开发(1) 根据FEMA提出防错法的开发计划(2) 根据纠正、预防信息提出防错法的开发计划(3) 客户提出的质量信息反馈,提出防错法的开发计划5.4 防错法的归案、标准化(1) 防错方案一定采纳,纳入控制计划,并修改FEMA.(2) 申报合理化建议6. 附则(1) 本程序由技术部负责控制及管理。 (2) 本程序经总经理核准后,自发行之日起实施, 修改亦同。7 附
6、件无8 参考文件关于印发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各设区市规划局(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经2021年3月28日厅务会修订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四月十日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 总则1.1 为了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凡在市、镇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规划、建设工程设计和
7、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都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二章 建设用地2.1 建筑基地面积大于、等于10000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建筑基地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未禁止的情况下,各市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或制定实施细则进行具体规定.2。2 建筑基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不含私房改造):(一)低层居住建筑:新城区为500平方米,旧城区为400平方米;(二)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新城区为1000平方米,旧城区为800平方米;(三)高层居住建筑:新城区为2
8、000平方米,旧城区为1500平方米;(四)高层公共建筑:新城区为3000平方米,旧城区为2000平方米。建筑基地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满足城市规划要求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予核准建设:(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三)能满足日照间距、停车位、绿地率要求的。2。3 各类建设用地的可兼容性应符合表2。3规定。表2.3 建设用地可兼容性表用地性质建筑类别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三类居住用地四类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医疗
9、卫生用地教育科技设计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R1R2R3R4C1C2C3C4C5C6C7MWTSUG普通住宅公寓别墅商住楼单身宿舍中小学托幼小型配套服务设施大型金融商贸服务设施行政办公商务办公大型文化娱乐设施大型综合市场医疗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社会停车场科研教学体育设施1、 允许设置(无限制条件); 可以设置(有限制条件);为不允许设置2、商住楼为地上1层或12层为商业服务用房、其它部分为住宅的楼房建筑2。4 凡须改变绿地、道路广场、体育、市政、工业、仓储等规划用地性质、超出表2。3建设用地可兼容性表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划调整的有关
10、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后执行。2。5 城市各类建筑的建筑密度、容积率上限按表2。5的控制。但只要满足日照间距、绿地率、停车位等的要求,在审批时可以突破容积率控制指标。表2。5 各类建筑密度、容积率上限指标建设类型建筑密度()容积率新区旧区新区旧区类气候区类气候区类气候区类气候区类气候区类气候区类气候区类气候区类气候区类气候区类气候区类气候区住宅建筑低层3133353335400。91。01.11。01.11。2多层2426282628301。51。61。71.61。71.8中高层2324252425281.81.92.01.92。02.2高层2020202020203.53。53。53.53。53
11、。5办公建筑类多层40502.53。0高层35405.06。0商业建筑类多层50603.54。0高层50555。56。5类气候区:榆林市北部; 类气候区: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延安、榆林市南部;类气候区:汉中、安康、商洛。注:综合类建筑按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折算,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第三章 建筑间距3。1 各类建筑物的建筑间距除应当满足消防、交通、卫生、环保、抗震、工程管线、建筑保护和城市空间景观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应同时符合本规定的要求。新建建筑对要拆除建筑产生采光影响的,应当先拆除后建设。3.2 低层、多层正南北向条式民用建筑的日照间距系数低限值按表3
12、.2执行。表3。2 建筑日照间距系数表地市纬度(a1)大寒日太阳直射点纬度(a2)大寒日日照间距系数日照1小时日照2小时日照3小时西安341620161.311。351.40宝鸡342320161.321。361。41咸阳342120161。321.361.41铜川350320161.361。401。45渭南343120161.321.361.42汉中330320161.251。281。34安康324220161.241.281。33商洛335620161.291。331.38延安363620161.431.471。53榆林381720161。531.581.64杨凌341620161.311
13、。351.40注:大城市采用大寒日日照2小时标准,中小城市采用大寒日日照3小时标准。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确因现状用地条件限制,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3.3 低层、多层正南北向条式民用建筑的建筑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对于山区城市可采用日照分析计算确定):建筑间距:L=i(H-h)L=建筑间距i=日照系数H=遮挡建筑遮阳点与被遮挡建筑室内地坪的相对高度h=被遮挡建筑底层窗台面高度,一般取0。9米。3.4 高层民用建筑的建筑间距,采用日照分析软件进行日照分析计算,保证被遮挡建筑大寒日的日照要求.大寒日日照时间可累计计算,但不得超过两个连续时间段。3.5 不同方位
14、建筑的日照间距折减系数可按表3.5换算。表 3。5 不同方位日照间距折减换算表方位015(含)1530(含)3045(含)4560(含)60折减值1。00 L10.90 L10.80 L10。90 L10.95 L1注: 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L1为当地正南向建筑的标准日照间距(m)。 本表仅适用于无其他日照遮挡的平行布置条式建筑之间。3。6 建筑非平行布置时,当相互夹角小于等于45,其最窄处建筑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建筑间距控制;当相互夹角大于45时,其最窄处建筑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建筑间距控制.方位角计算以被遮挡建筑方位为基准。3.7 建筑山墙非平行布置时,以其最窄处控制山墙间
15、距。沿街相邻建筑之间,其两侧山墙均无门、窗、阳台时,在满足消防和施工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其山墙间距可酌情减少或毗邻建造。3.8 住宅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3。8的规定.表3。8 住宅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米)高层(遮挡)多层(遮挡)低层(遮挡)平行布置垂直布置山墙平行布置垂直布置山墙平行布置垂直布置山墙两侧单侧或无两侧单侧或无两侧单侧或无高层 (被遮挡)302513181513-181513多层 (被遮挡)30201312108-126-低层 (被遮挡)302013-12108-6-注:“遮挡”是指建筑南北向平行或垂直布置时,该住宅建筑位于其它建筑南侧,其为遮挡建筑,“被遮挡” 是指平行或垂
16、直布置时,该住宅建筑位于其它建筑的北侧,其为被遮挡建筑。 两幢建筑相对位置东西向布置时,其建筑间距分别按上表规定的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分别确定建筑间距,然后取其平均值。“两侧是指相对两侧山墙均有窗户、阳台或开门;“单侧或无”是指相对山墙一侧无或两侧都无窗户、阳台或开门。“”表示按消防和施工安全等控制。如山墙之间有公共道路的,在符合消防和施工安全等要求的同时,山墙间距不得小于6米。 建筑山墙长度小于、等于16米的,其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建筑山墙长度大于16米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当两幢建筑正负零不在同一高程时,以被遮挡建筑所在高程0为基准计算建筑高度。3.9 非住宅建筑
17、之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表3.9的规定。表 3。9 非住宅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米)高层多层低层平行布置垂直布置山墙平行布置垂直布置山墙平行 布置垂直 布置山墙两侧单侧或无两侧单侧或无两侧单侧或无高层201513-13139999-多层13139-1296666低层999-666666-注: 裙房高度小于10米(含10米)时,按低层间距控制;高度超过10米、小于24米(含24米)时,按多层间距控制;高度超过24米时,按高层间距控制. 以其他形式布置的非住宅建筑的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3.10 住宅建筑与非住宅之间的最小间距,当非住宅建筑位于住宅建筑南侧或东西侧的,其最小间距按表3。8住宅建筑之
18、间的最小间距控制,当非住宅建筑位于住宅建筑北侧的,其最小间距按表3.9非住宅建筑之间的最小间距控制。3。11 有争议的不易确定的建筑间距以综合日照分析结果为准。3.12 医院的病房楼、休(疗)养建筑、中、小学的教学楼、老年公寓、幼儿园、托儿所等特殊建筑的日照间距,大、中、小城市均应满足冬至日3小时日照.第四章 建筑退让4。1 建筑物退让建筑基地边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但离界距离小于消防间距时,应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建筑基地边界另一侧有建筑物的,除符合本条规定外,还应符合本规定其它关于建筑间距的要求,另一侧是城市道路、河道、绿地的,还应满足退让城市道路红线、蓝线、绿线等规定的要求.(一)民用
19、建筑主要朝向退让建筑基地边界距离按建筑日照间距的一半退让.且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2米。(二)民用建筑次要朝向退让建筑基地边界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米.(三)综合楼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50时按住宅建筑退让,住宅建筑面积所占比例50%时,按非住宅建筑退让。4.2 地下建筑物退让建筑基地边界的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的0。6倍,且其最小值不得小于3米。4。3 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最小后退距离按表4.3控制.地下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不得小于3米。表4。3 建筑物后退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最小距离(米) 道路宽度建筑高度小于24米2450米大于50米40米6101
20、530米,40米581520米,30米461520米3515注:高低层组合的建筑后退距离按建筑不同高度分别控制。4。4 道路平面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表4.3规定数值(由道路规划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的连接点算起),并应同时满足交叉口行车三角视距控制要求.4.5 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大型建筑,如影剧院、展览馆、大型商场、体育馆、游乐场、车站等,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出入口方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15米,并满足停车、回车、人流集散等方面的要求. 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4。6 建筑物的围墙、基础、台阶、阳台和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规划红线。在规定的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
21、离内,不得设置非市政配套类零星建(构)筑物。4.7 沿公路的建筑物,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路段两侧,按后退城市道路红线要求执行;在其余路段两侧,其后退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其它道路不少于5米。4。8 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的建筑物后退铁路、高速公路边沟(坡脚)的距离应符合表4。8的要求。表4.8 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建筑物后退铁路最小距离(米)等 级建筑物后退距离(米)铁路干线、高速公路30铁路支线、专用线15城市地铁线(地面部分)304。9 建筑物退让规划绿线的规定。建筑物临界处是公共绿地的,各类建筑的最小退离距离按表4.
22、9控制。表4。9 建筑退让公共绿地最小距离建筑高度退让距离(米)小于24米52450米8大于50米104。10 建筑物退让规划蓝线的规定。沿河道规划蓝线两侧新建建筑物,其后退河道规划蓝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0米.4。11 建筑物退让规划紫线的规定。建筑物退让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紫线的距离,在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具体确定。退让其他城市规划紫线的距离,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具体确定。退让历史文化街区外的历史建筑规划紫线的距离,由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具体确定。4。12 建筑物退让规划黄线的距离,按照城市各项基础设施相关规定进行确定。工程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4.12的规定.表4.12
23、 工程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净距地下管线名称水平距离(米)架空管线水平距离(米)给水管d200mm1。0电力10kV边导线2.0d200mm3。035kV边导线3。0污水、雨水排水管2。5110kV边导线4。0燃气管低压0.7电信杆线2。0中压B1.5热力管线1。0A2.0高压B4。0架空管线垂直距离A6.0电力管线10kV及以下3。0热力管直埋2。535kV-110 kV4.0地沟0.5220 kV及以上高压线走廊内 不得建设任何建筑物电力电缆0。5电信电缆直埋1.0电信线1.5管道1。5热力管线0.64.13 各类建筑基地出入口位置距离城市主干道交叉口不应小于70米,距离次干道交叉口
24、、距桥隧坡道的起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基地位于两条以上道路交叉口,出入口应设置在级别较低的道路上。4.14 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应设置净高与净宽均不小于4米的消防车道。第五章 公共服务设施和停车场5.1 在城市居住区应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配建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等公共服务设施.5。2 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50m半径范围内,不得安排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在正门两侧各30m范围内,不得设置垃圾中转站、机动车停车场、集贸市场。5
25、。3 新建、改扩建医院,其周边应当设置一定防护带,并且应当符合环保、卫生等要求。5.4 在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m,在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m,在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m为宜;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m,新建居民区为300500m(宜建在本区商业网点附近)。5。5 城市道路、居住区、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同步进行。5.6 各类新建建筑均应配建相应的停车场(库),高层建筑应设置地下停车库,停车场(库)的停车位(以小汽车计算)最低控制指标应符合表5.
26、6的规定.其出入口不得面向城市主干道。表5.6 各类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项目指标单位机动车自行车备注宅一类车位/100m21。00.5高档住宅、别墅,以低层为主。二类车位/100m20。82。0普通住宅,以多、高层住宅为主。三类车位/100m20。52.0经济实用房四类车位/100m20。32.0廉租房办公一类车位/100m20.73省市级行政机关、金融二类车位/100m20。52其他机构旅馆一类车位/100m20。8高级、星级宾馆二类车位/100m20.4-一般宾馆、招待所饮食店车位/100m21.73.6商业场所车位/100m21。08.0体育馆一类车位/百座4。020.00体育馆:一类
27、4000座;二类4000座 体育场:一类15000座;二类15000座体育场停车位指标可适当减少.二类车位/百座2.020.00影剧院一类车位/百座5。015省市级影剧院二类车位/百座3。015其他影剧院展览馆车位/100m21。01。5医院车位/100m20。51.5游览场所一类市区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12。060。0古典园林、风景名胜郊区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15。0二类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10。040.0一般性城市公园火车站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2.54.0飞机场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10.0-注:游览场所面积指游览面积,其它面积指建筑面积。5.7 扩建建筑,其扩建部分按表5。6要求配建停车位
28、。原建筑配建不足的,应在扩建的同时补建不足的停车位。5.8 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没有停车场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5。9 建筑配建停车位居住区内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的10%;停车场、库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米。5.10 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考虑各类建筑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的最低控制指标,但小汽车的最低控制指标不得低于表5.6的规定。第六章 城市绿地和景观6。1 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平方米/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
29、5平方米/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6.2 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筑基地内的公共绿地面积和房前屋后、街坊道路两侧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6.3 居住区绿地率不小于30.商业、金融、交通枢纽、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20.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小于35。6。4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表6.5规定:表6。5 道路绿地率控制指标道 路绿地率园林景观路不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不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m不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不小于20%6。5 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干路上的分
30、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6.6 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6。7 沿街原则不设置实体围墙。确需砌筑的实体围墙,形式要美化,与周围景观协调,高度不宜超过2.2米。6。8 封闭阳台,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铁栅等户外设施的安装,宜以楼幢为单位统一进行,不得影响城市景观。6.9 沿街建筑立面装修不应增设突出建筑红线的立柱、台阶等。雨蓬、招牌、灯饰等可外挑,但外挑部分不得挑出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总宽度的1/4,且
31、其离室外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3米,一层空调室外机安装净空高度不得小于2米6。10 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并应符合建筑物交通、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的要求,空间造型应与环境相宜。6。11 在道路交叉口和绿化隔离带内不应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的灯箱、广告、招牌、指示牌。风景游览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域内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等,其形式应与所处的环境相协调。城市纪念性建筑、教育文化设施、政府行政用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应设置商业性广告。住宅建筑上不得设置广告牌等设施。www。law110 第七章 空域保护和地下空间利用7。1 在有净空高度和信号通道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
32、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等特殊设施周围和通道、景观视廊上,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的高度应当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通道限制和景观视廊的规定。7.2 在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建筑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其高度应当按照文物保护和历史街区保护的有关规定执行。7.3 在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其控制高度(H)不宜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建筑后退距离(S)之和的1。5倍。H1。5(W+S)。7.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新建建筑应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可与人防工程相结合,并应符合其相关规定。7.5 地下通道的设计应与地上、地下建筑物密切配合,出入口应安排人流集散用地,
33、其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第八章 附 则8.1 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8.2 城乡个人修建自住的低层独立或半独立式住房由市、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规定.8.3 城市新区、旧区划分由各城市在规划中具体确定。8。4 本规定由陕西省建设厅负责解释。附录 名词解释1、道路红线: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2、绿线: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3、蓝线: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4、黄线: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5、紫线:指国家历史文化
34、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6、基地面积:指用于某一项目建设或某一基地范围的地块面积.7、低层建筑:指建筑高度10米以下(含10米)的建筑,低层住宅建筑为一层至三层的住宅建筑。8、多层建筑:指建筑高度超过10米以上、24米以下(含24米)的建筑,多层住宅建筑为四层至六层的住宅建筑。9、中高层住宅建筑:中高层住宅建筑为七层至九层的住宅建筑。10、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超过24米以上的建筑,高层住宅建筑为十层以上(含十层) 的住宅建筑。11、商业建筑: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
35、各类商品的专业零售和批发商店,以及饮食等服务业的建筑。12、办公建筑:指用于行政办公和商务办公的建筑。13、民用建筑: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14、商住楼:指商业和居住混合的建筑.15、裙房:指与高层建筑紧密连接,组成一个整体的多、低层建筑。裙房最大高度不超过24米(含24米),超过24米的,按高层建筑处理.16、容积率:指某一基地范围内,地面以上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总和与基地总面积的比值。17、建筑密度:指某一基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基地面积的比率()。18、绿地率:指某一建筑基地范围内绿地与建筑基地总面积之比率()。员工着装管理规定一、目的为提升公司及员工形象,规范员工的着装管理,
36、同时体现公司给予员工的相关福利政策,特制定本规定。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三、职责1、行政部是员工工作服、工号牌制作、发放、监督、处罚管理部门。2、各部门是本规定的执行部门,各部门主管负责确保本规定在部门内有效运行。四、仪容仪表1、仪容须整洁,体现清洁健康的形象2、头发:干净没有头屑;必须梳理整齐,严禁怪异发型和颜色.男士发不过耳,不留胡须。3、指甲:不得留长指甲,指甲长不得超过2MM,严禁涂耀眼的指甲油;必须干净整齐。4、女员工上班提倡化淡妆,饰物佩戴应得当,不得浓妆艳抹,不提倡用香味浓烈的香水。5、着装应注重整体职业形象,必须随时保持清洁、平整,不得穿着过松、过紧、褶皱、破损、掉
37、扣的服装。6、上衣领口、袖口要保持清洁,不能有明显的污渍.7、出席重要场合更必须着服符合规范,大方且文雅得体.8、上班前不得喝酒或吃有异味的食物,必须保持口腔清洁。五、工作服管理规定1、工作服的发放标准(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夏装和冬装,公司每年给予每位员工发放夏装、冬装各两套工作服.(2)新员工进入公司十五天后可申请领用两套工作服。2、工作服穿着时间要求要求全体员工上班时间内统一着装工作服,非上班时间,若有商务会谈、特殊接待,须要着装工作服.3、工作服制作与订购(1)行政部负责保管已入库工作服且须定期盘点,及时根据库存情况申报、请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2)采购人员负责寻找供应商,其中行政人员可协助推荐,采购人员经议价明确数量、面料、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后签订合同(或协议)。(3)行政部统一订购工作制服,并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支付。4、工作服的补领与离职扣款(1)补领扣款:制服丢失或损坏需要补领,按工作服价格全额扣款。(2)离职扣款:夏装、冬装扣款计算公式(按月扣款):扣款金额=工作服总价12月(12月-入职时间);若因公司方辞退的员工,扣款金额由公司与个人各承担50。(3)未满一个月的入职时间计算。小于20天的不计月数,大于20天(含20天)按入职已满一个月计算。(4)入职满一年不扣款。(5)制服扣款以行政部与供货商签订的合同(或协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