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实用文档】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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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实用文档】doc文档可直接使用可编辑,欢迎下载附件九审查报告编号:备案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 案 表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公章)湖南省建设厅制年 月 日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市(州) 县(市)勘察单位资质等级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工程概况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工程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工程类型: 住宅 公建 商住楼 厂房 其它 给水 排水 燃气 热力 道路 桥隧 风景园林 环境卫生 公共交通建筑面积m2建筑高度m层 数地下: 地上:基础形式结构类型设防烈度度总 投 资万元 超限高层 是 否是
2、否超标 是 否工业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工程规模工程等级子项目名称层数建筑面积(m2)高度(m)结构类型基础形式工程等级工程规模耐火等级地上地下备案资料立项批准文件 。规划设计条件(或选址意见书)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委托审查合同书 勘察合同书 设计合同书审查报告 工程勘察现场见证报告 法规、规章规定需提供的其它文件(除审查报告系原件外,其余可为复印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的有关规定,本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查合格。现准予备案. 备案机关(公章) 年 月 日备注1、本表一式五份,建设单位三份(分别用于办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留存
3、),审查机构、备案机关各一份;2、本备案表系基本建设程序的法定文书,不得涂改、伪造。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各市、州建委、建工局、城建(公用事业、市政管理)局:现将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及时函告我厅.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手段之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好这项制度。对不按规定程序、时间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就投入使用的工程
4、,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防止劣质工程流入社会.附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办法 湖南省建设厅 二00一年元月二十三日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凡在湖南省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种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适用本实施办法。第三条 建设厅负责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
5、政主管部门根据分级管理原则负责本管理权限内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管理的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凡由省建设厅直接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其竣工验收备案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厅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应定期将有关备案资料汇总后报省建设厅。省建设厅将对有关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各市(州)、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关或其委托的具体承办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施工单位按承包合同约定的内容施工完毕
6、,已由企业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范围内(含分包项目)的工程进行了全面自检,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已由企业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分别签署了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二)勘察、设计单位已由单位总工程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有关专业人员参与了对竣工项目的检查,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由总工程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签署认可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了全面核查,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已由总监签署了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意见和质量评定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四)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第五条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做下列工作:(一)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或其委托的具体承办部门领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在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相关的质量监督机构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的工程竣工验收.验收达到合格后,由建设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签署验收意见.(二)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完整、有效,并整理成册,经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审查签字。(三)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技术资料提交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第六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
8、.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内容执行情况、工程管理及竣工质量验收情况,质量总体评价等。4、工程施工许可证。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6、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意见.7、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能抽测资料.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11、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已签署意见的竣工结算。第七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9、。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内容包括:(一)质量监督报告表,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选址、工程规模、工程类别、建筑面积、参建各单位及负责人、开工时间、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监督注册号;监督部门、监督人员、监督起止时间等。(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三)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功能项目监督抽查情况,以及抽样测试情况.(四)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核查意见。(五)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意见。(六)对工程遗留质量缺陷的处理意见.(七)是否符合备案条件的结论性意见。第八条 单项验收或分析阶段验收的工程,可分阶段备案,但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工程必须有严密可靠的安全防护
10、措施;(二)建设单位须与用户签订协议,明确质量安全法律及经济责任.第九条备案机关或其委托的具体承办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报收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并验证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并加盖备案专用章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并按规定年限保存。第十条 备案机关或其委托的具体承办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提供的全套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对符合条件、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程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第十一条 备案机关或其委托的具体要求承办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或备案文件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
11、验收备案文件后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第十二条 备案机关或其委托的具体承办部门从事备案工作的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是从事工程质量管理的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除责令改正外,并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予以处罚.(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三)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四)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第十四条 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重新
12、组织验收之前攘自投入使用或因其仍继续使用而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合格的,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予办理备案手续的,根据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建设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讼拆。第十六条 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产权管理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证书,不得转为固定资产。第十七条 凡2000年12月31日以后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各地按省建设顶制定的式样统一印刷.第十八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
13、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于本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本实施办法由湖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精品 文档-深建规20214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等相关单位:为了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和管理,确保施工图质量,保障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
14、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的审查和管理,确保施工图质量,保障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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