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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爆器材管理使用办法实用文档(实用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防爆器材使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防爆器材的管理,确保防爆器材使用安全,特制订本办法:一、要明确每件防爆器材的具体使用管理人,一把手为防爆器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使用管理人员为具体责任人。二、防爆器材是安保人员执行公务和防止犯罪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学校安保人员使用的防爆器材主要包括催泪喷雾、防爆钢叉、电警棍、防护盾牌、防刺背心、强光手电、头盔等.三、催泪喷雾、电警棍、强光手电等具有杀伤性的器械,在无人使用期间要有专门保险设施封闭存放,如有损坏把原件报送教育局安全办,确认后重新购买。三项防爆器材
2、要像管理枪支一样严加管理.四、所配防爆器材只供安保人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安保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五、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将防爆器材带出校园;严禁将防爆器材提供给他人.六、防爆器材任何时候不得用于恐吓、体罚或变相体罚师生。不得用于其他物体上,以防损坏。七、安保人员执勤时必须随身携带并管理好防爆器材,如有丢失或非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责任,同时将情况立即上报教育局安全办。八、各校所配备防爆器材归学校集体所有,学校要在安保人员办公室设置防爆器械放置处,固定位置摆放,安保人员具体负责管理。九、交接班时,安保人员要做好防爆器材的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并且认真填
3、写学校防爆器械使用情况登记表.十、配齐配全安保人员服装,确保无损得体,服装只能在校园内穿着。所需或更换服装要及时报教育局安全办。防卫器械使用管理制度为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增强学校以及幼儿园门卫自我防范能力,及时有效制止针对师生的不法侵害犯罪行为,确保学校以及幼儿园自用的防卫器材的使用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器材的管理 1、要认真清理本单位现有的防卫器材,摸清底数,建立台帐,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对已经损坏不能使用的应予以修复或更新; 2、指定专人进行管理,有专用存放地点,有专柜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损坏,防止无关人员动用; 3、定期对防卫器材进行检查、保养、擦拭、充电,使其随时处于良好的
4、备用状态; 4、严禁将防卫器材外借,严禁私自带出校园,严禁使用防卫器材进行打闹嬉戏,严禁私自借给他人。 5、严格使用交接登记手续,防止损坏丢失。二、器材的使用 1、防卫器材必须由专人使用,专人管理,使用人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明确使用要求、时机和限度; 2、学校的安保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防卫器材: 结伙斗殴、殴打师生,寻衅滋事、侮辱师生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扰乱学校秩序、毁坏学校财产经劝阻无效的; 袭击学校安保人员的; 对师生实施抢劫,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 持械冲闯校园劝阻无效的; 其他危及学校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3、学校安保人员使用防卫器材,只能用于制服违法犯
5、罪分子,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限度;当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制止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4、学校安保人员在履行执勤守卫任务时,应该佩戴防割手套,电棍、催泪喷射器应随身携带,自卫钢叉应放置在岗位旁边,随时处于应急待命状态。5、学校紧急报警装置是与公安机关报110固定联网的报警设施.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发生严重滋扰,对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时候,即可使用快速报警装置报警。6、学校防护器材主要由学校保卫干部及安保人员值勤中使用,非值勤时间不得随意使用。7、学校防护器材必须做到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不得转借挪用;不允许交由无关人员保管,严禁使用防护器材打闹玩耍;无特殊情况或未经领导批准,严禁将学校器材带
6、离校园;防护器材损坏或丢失应立即报告,否则将追究责任。8、学校保卫干部及安保人员要学会正确使用防护器材,防护器材任何时候不得使用在师生员工身上,在遇到可疑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制止无效,且对师生员工造成危险的时候,即可使用防护器材,当其被制服失去反抗能力时就应停止使用防护器材。三、培训和演练 1、防卫器材的使用必须经过培训,熟悉、熟知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明确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使用的法律责任,明确使用的时机和限度; 3、定期进行使用器械的演练,制订并演练使用器械的战术配合. 4、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对防卫器材的使用管理进行检查,督促有关人员落实器材的使用管理要求,并
7、结合实际制定防卫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确保不发生器材丢失、被盗,确保不发生超限使用防卫器材。音乐器材管理制度一、凡由仪器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仪器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二、任职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仪器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仪器室、由管理员检查验收后,注销借还手续.三、仪器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要登记。四、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五、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六、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借用教学仪器时,由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七、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仪器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八、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等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九、对不合理的借用,管理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