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法律实效问题分析3393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法律实效问题分析33931.doc(1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我国?食品平安法?的法律实效问题分析 指导老师:廖振中 钟健* 钟健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09级民商法硕士研究生。摘 要:国内长存在的糟糕的食品平安形势再加上“三鹿奶粉的一次重击导致了2021年?食品平安法?的出台。然徒法不可自行。和必须高效的执法让这部关系民生的重要法律活起来成为同?合同法?婚姻法?相提并的最贴近百姓生活百姓耳熟能详的良法。笔者对此提出四点法律分析及对策包括监要落实权利和责任主体;召回制度要加以细化;重点是要完全施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将“价款10倍赔偿改为“损害赔偿额的数倍才能调动百姓的积极性;最后为保护食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食品产业平稳晋级护航需推行责任强迫制度。惩罚性赔
2、偿制度和责任强迫制度相辅相承必须成为本法之亮点才能使?食品平安法?活起来百姓才能安心进食。关键词:食品平安监食品召回惩罚性赔偿责任强迫?孙子兵法?开篇立:“兵者国之大事伤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古人又云:“兵马不动粮草先行。粮草平安岂能在兵者之下乎?“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是故笔者认为食品平安同乃国之大事不可不察也。一、保证国内食品平安意义重大食品平安领域是色彩较为淡薄的领域笔者认为应当在此领域有所建树为促进我国经济开展在扩大内需方面打造打破口也为改善我国的事业驳斥外国在问题上对我国的无理指责提供有力据。一食品平安关系国内经济开展众所周知“消费、和出口是促进经济开展的三驾马车。“消费居第一位其
3、重要性不仅为众多经济学家所成认也是经西方兴旺如的开展历史所证明的。任意一国可以使用不同手段对他国的和出口施加影响进而影响该国经济甚至该国唯有内需才是开展经济过程中手中最有力和最可持续开展的王牌。在中国国内人口到达14亿的背景下很容易想到国内的消费就应当是食品。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无一不是关系到百姓民生的重要生活。长以来我国为世界所知的是的消费却不是最平安的食品平安程度远远不及邻国以及大洋此岸的。俗话说“病从口入国人因为食品平安形势持续严重加之环境污染因素的积累近年来生病的次数更频繁类型更奇怪。医疗问题又成为压在百姓身上的一座大山本来购置力就缺乏的中国人又因为医疗费拖了后腿;国人为了吃到放心
4、食品宁愿从国外购置或者购置进口必须品例如奶粉、牛肉之类进一步对国内消费产生不良影响。二食品平安表达国内保障在全球范围内明确“食物权概念的国际是2002年2月15日结合国大会第三会的?食物权(The right to food)?1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adopted by the General Assembly on the report of the Third mittee (A/56/583/Add.2) 56/155. The right to food. 资料来源: :/ fao.org/Legal/rtf/intl/56-155e.pdf。其
5、正文条规定:“在此重申饥饿既是一种侮辱亦是对人尊严的伤害因此要在的、区域的和国际的级别上都要采取迅即的措施将其消除。第2条规定:“同样重申每个人享有获取平安和有营养的食物的权利这个权利与获取足够食物的权利和每个人免于饥饿的根本权利相一致以此可以充分地开展和保持他们体力和脑力。与以前的相比该突出地强调了人的尊严与饥饿或食品权之间的联络以及食物的“平安性。另外从国际公约和各国的内容可以看出食品平安主要涉及公民的生命权、安康权、知情权和环境权。 曾祥华蔡永民:?食品平安中的初探?载?科学经济社会?2021年01食物权由附属在生命权或公民受救济权下的、间接的需解释的权利开展为一项明确的综合权利目前已经
6、成为一项的内容。有些时候比方遇到外国、运发动有特供食品出口食品平安与国内食品有天壤之别时相信有很多精英人士也同笔者一样考虑过这么两个问题 背景资料请参见:潘晓凌等:?多少精英正在移民海外 他们寻求?载?南方周末? :/ infzm / content/45945;温张良:?中国精英移民海外调查及反思? :/wen20211111.blog.hexun /53373804_dl:为我们中国人就要比人欧洲人人吃得差?为我们的主部门比别国的强大但是假冒伪劣却比别人多且严重。这些问题的根本都直指随着国际理和国内理的开展也许它还会被赋予新的内涵。假如说在别的问题上提是很敏感的话那么在食品平安问题上那么不
7、必有上述疑虑。二、对?食品平安法?三点法律问题的评析?食品平安法?有三个亮点:一、设立“食品平安会作为级别的食品平安工作协调机构;二、首次规定建立“食品召回制度;三、规定消费者在特定条件下可要求“十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这三点能否在实行中获得实效呢?笔者在本文中将对此三点加以评析。一监应当明确权责归属在?食品平安法?施行之前我国对食品平安的监形式的特点是:1.责任体系失效:链式责任机制下的责任主体缺失;2. 预防机制失效:以为监核心的亡羊补牢式处置;3.监力度失效:过度依赖单一监主体下的监力度失效。 詹承豫:?中国食品平安风险治理架构研究?载?科学?2021年7对于这部承当了重大历史责任的法律百
8、姓的待是呢?从食品平安法草案征集到的看 参见:?食品平安法草案征集近5000件 百姓关心啥??载新华网 :/news.xinhuanet /legal/2021-04/ 30/content_8077906广阔对食品平安监体制最为关注相关占到了总的近五分之一。征集到的显示多数人反对由多个部门分别对食品消费、流通、餐饮消费环节进展监认为这样有三大不良后果:一是部门与部门之间职能责任划分不明存在监盲区而且政出多门加重了经营者的负担;二是监部门内耗严重出了问题互相推诿普通消费者难以维权;三是监本钱高一个食品平安问题往往涉及多个部门一旦互相配合不好就会失去最正确监时机危害人民身体安康。绝大多数人提出食
9、品平安法草案应当明确一个部门为食品监主体并明确其监责任做到权责统一实行从产地、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的全过程监体制。很多人认为由门来施行监比拟适宜。这次设立了“食品平安会作为级别的食品平安工作机构。?设立食品平安会的? 20216见人民网站 :/ gov/zwgk/2021-02/10/content_1532419规定了:食品平安会作为食品平安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有15个部门参加主要职责等。同时设立食品平安会详细承当会的日常工作。但笔者不以为然因为食品平安会的功能定位于“议事协调与法律 参见:?食品平安法?第四条第二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见人民网站 :/ gov/gzdt/2
10、021-09/01/content_1084857赋予“综合协调职责有床上叠床、屋上架屋之嫌 王贵松:?的食品平安会?载北大法律信息网 :/article.inalawinfo /Article_Detail.asp? ArticleID=54142。真正可以解决问题的途径永远不应是使用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设立更多的部门特别是在我国部门已多如牛毛的背景下而是通过法律规定来明确权责的归属部门比方笔者建议由卫生行政部门来担当此任然后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让监机构取信于民其作出的行政行为可以发挥效用如门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需要其他部门予以配合的才需要“食品平安会来议事协调发挥作用。否那么我国的食品平安监将
11、永远处于多头监部门推诿的怪象中。一些西方先进在这方面的经历可以供我们参考。比方食品药品药品理FDA已声名远扬。比方欧盟监层认为 荷 Ellen Vos:?重新考虑中国食品平安监时可以借鉴的欧盟经历?孙娟娟译载?太平洋学报?2021年第7对于监提升透明度和扩大民众参与是进步公民信任的有效手段。为到达取信于民的目的应当坚持“质量和性原那么概括的说就是要建立一个一举一动“实在可见的欧盟食品平安且与欧委会保持一定的间隔 不受其左右。在一般食品法的规定中反映了实现高质量科学监测的目的该规定要求欧盟食品平安对于任何直接或是间接影响食品平安的问题都要提出尽可能的科学。对食品、农的理主要由农林水产和厚生劳动负
12、责。前者负责农消费、运输、加工、流通及农药等理后者负责食品加工、流通、餐饮以及进口食品理。各地方都设有农业、厚生、保健所等部门详细施行的法律和政策。为防止出现部门之间的推诿现象2002年内阁府新设食品平安会。该会不受和业界的影响于各部门之外从公正、客观的立场对食品安康影响进展风险评估。从过去的经历看来食品平安会不能过多地依赖于风险理来作评估应该拥有自己的研究机构并可以高效地运转。 参考:前注8;?食品平安的理?载光明网 :/vet.health.gmw/2021-10/08/content_1293343;笔者同意由于受到产业构造二元化、收入分配不平等、技术条件等多种因素制约我国推进食品平安制
13、的阻力还比拟大困难重重 相关资料参见:吕亚荣:?食品平安制中的责任及策略?载?改革?重庆2006年第6;周婷玉、崔清新、贾楠:?我国食品安平安制中的责任及策略?载?改革?重庆2006年第6;周婷玉、崔清新、贾楠:?我国食品平安法出台一年问题与困难仍存?载中国法律信息网 :/ law-star / cacnew/202102/335053651但的决心不能动摇。应当清醒认识到假如对食品平安工作的重视一旦松懈食品平安将卷土重来当前中小食品消费经营者向供给了一大批价低质次的食品对食品造成了宏大冲击与平安食品形成了恶性竞争的场面。面对这种势监部门的工作思路只有一条:持续控制并改善势决不是放任。另一方面
14、还要借助媒体的力量来补充监视。即使监也不可能绝对防止不平安食品流入的从时机本钱的角度说比起事前、事中的监更重要也更有效的是事后及时有效的追溯追惩制度。“三鹿清楚地说明只要信息可以及时准确地披露不法企业和个人必将面临“加倍归还和身败名裂的风险。最怕的是恶行得不到揭露监部门包庇和纵容不法之徒从而使事态不断扩大 童大焕:?取消“免检之后食品平安如何监?载人民网 :/politics.people /GB/30178/8074506l。而保证信息得到准确披露只有借助相对的媒体力量。二食品召回制度要细化我国目前涉及食品召回或有类似规定的法律有?食品平安法?侵权责任法?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都没有对
15、食品召回的详细规定的条款有关食品“召回的规定过于笼统缺少可以操作的“细那么。分析的食品召回制度 参见:程言清/黄祖辉:?食品召回制度及其对我国食品平安的启示?载?科学经济社会?2002年第4;高秦伟:?食品平安监中的召回方式及其启示?载?行政学院学报?2021年可以发现我国食品召回制度需要细化的方面是:1完善食品召回法律体系现有与食品平安相关的法律没有对食品召回制度的详细表述条款。有关食品召回的规定过于笼统缺少细那么法律上存在盲点详细包括:1没有根据风险划分食品召回的级别:的食品召回实行缺陷食品风险分级制度召回的范围不仅包括明确对消费者有害的食品同时也包括本身无害但有瑕疵的食品缺陷风险级别不同
16、召回的层面不同。2召回主体单一:我国的召回是由企业自行召回假如企业不召回的级以上质量监视、工商行政理、食品药品监视理部门可以责其召回归根到底还是由企业来施行但企业承受的程度不一。而的召回兼有企业的自愿和强迫的属性从施行情况看企业更易于承受自愿召回。3没有召回的详细程序:的做法是先由FDA或FSIS专家会根据危害的评估来确定缺陷的级别而后企业根据评估制定经FDA或FSIS认可的施行方案进展召回程序较为严格。4没有不进展召回的法律责任:我国?食品平安法?等法律及?食品平安法施行?对企业不进展召回未作惩戒规定对企业约束不大;而假如企业不与部门合作发现问题有意隐瞒不仅要承当行政责任还面临被起诉而承当刑
17、事责任的风险。5召回后的食品处理不科学:我国对召回后的食品是作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但是不明确情况对应处理;而是视缺陷食品的危害级别作不同的处理可能是销毁也可能是更换等。2确定权责统一的食品召回理机构由于没有系统而完好的缺陷食品召回的法规我国目前也没有对缺陷食品召回进展理的专门机构。应当在法律中明确详细的部门机构来、监视企业召回如企业未自行召回的由某详细部门来进展处分等以对有责任的企业形成压力将不平安食品及时清理出防止伤害百姓。笔者认为由卫生行政部门来担当比拟适宜如需工作帮助可恳求议事机构协调。3建立科学的食品召回的技术支撑体系应当系统开展缺陷食品召回食品召回技术、食品召回风险分析、食品溯源
18、体系等施行食品召回的技术支撑体系的深化研究。为立法和执法提供科学根据。三加大惩罚力度完全施行惩罚性赔偿制度?食品平安法?第96条的规定:违背本法规定造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当赔偿责任。消费不符合食品平安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平安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消费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这是目前我国法律当中貌似最严厉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但对此条的法意不能不说有很多问题需要明晰。1依法承当责任的主体能否包括监机构?“三鹿奶粉中三鹿集团被宣告破产普通债权清偿率为零所有受害婴幼儿无法从三鹿集团获得一分钱的医疗费赔偿更不用提精损害赔偿 参见:王巍:?三鹿破产普通债权清偿率
19、为零 对结石患儿无钱可赔?载新浪网 :/news.sina /c/ 2009-11-28/125416684006s.shtml。案件公布相关部门对这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假如受害者不能从“主犯三鹿集团获得赔偿可否将相应渎职部门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当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从96条款的语句中仿看到一丝可能笔者相信立法未将责任主体列明不是没有考虑的。笔者本人认为对于类似事故中有渎职行为的和个人对“主犯的侵权行为清楚地知道数人之间有意思联络共同成心或放任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被追究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即使他们承当了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亦不应构成免除其民事责任的正当理由。希望这样的设计在以后
20、各种形式的法律完善中出现。2如有精损害赔偿可否与惩罚性赔偿同时获得?依?侵权责任法?及相关解释规定造身损害且后果严重的受害者可要求精损害赔偿。我们完全可以设想如此情况受害者因食用某食品遭受人身损害并造成残疾精受到严重伤害依法可以获得精损害赔偿。但有证据证明该食品质量不符合或者销售者明知其不符合而销售即符合惩罚性赔偿的要件。如该受害者诉至同时提起两项赔偿恳求法否支持?笔者坚决地认为法官应当支持。首先精损害赔偿是因侵权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严重伤害使其遭受严重精痛苦而设置。惩罚性赔偿是因侵权者的行为具有极严重的道德责难性其恶意已超出了社会容忍度为了惩罚其严重过错而设置。主要不是为了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因此
21、在两个前提均满足的前提下二者可重复适用。其次消费者可以要求“价款10倍的赔偿是本法的一个亮点。过去食品平安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食品平安领域本钱过低法律规定只对实际损失进展赔偿缺乏必要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仅“消法有“双倍赔偿规定。因此进步赔偿及罚款额度在立法间成为公众对食品平安法的诉求 同注5。反对规定惩罚性赔偿的理由之一就是认为惩罚性赔偿违背了完全填补的赔偿原那么让加害人承当了不应承当的赔偿责任使受害人得到不当利益。而惩罚性赔偿果真违背完全填补赔偿原那么吗?笔者对此的答案是否认的现有科技再兴旺也不能将人身伤害恢复到原来完好的状态。或许只有受害人本人才能体会到纵有万贯金钱“创伤难以消除破镜难以重圆
22、的遗憾。笔者认为在侵权领域特别是在食品平安领域不仅应当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而且?食品平安法?的惩罚力度还不够还应当加强加重以有效保护食品平安中的受害者惩戒有过错的责任者以法律手段完成食品行业的洗牌和整体晋级向着良好的格开展。?食品平安法?中的惩罚性赔偿的性质实乃赔偿功能与惩戒功能的交融在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场合高额的赔偿金就是要让恶意责任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痛痛定思痛后才能永远放弃再次的念头。在无法律体系和社会道德体系还是和消费者对成心的食品企业惩罚相当严厉正是食品平安得以维护的重要原因。在保护消费者的制度和措施有多种多样包括行政、等方面制度构成了相当完善和充实的体系。然而在这其中作为最具震慑力及强迫
23、力的制度当属由适用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正是由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作用行为者不敢轻易以身试法而消费者那么可以在该制度体系的保护下享有作为“的权利 刘荣军:?惩罚性损害赔偿与消费者保护?载?现代法学?1996年第5。当然有人将这笔惩罚性赔偿金看作是赚来的利润或者不义之财。担忧如此一来会引发道德有人以此作为牟利的手段。我们姑且先不受害者获得的赔偿是否真正能弥补其所受损害即便获得的赔偿可以完全补偿损害且有剩余又是否真有以对自己身体造成不可复原之损伤的手段来赚取“血钱的疯狂之人存在?再即便有此疯狂之人存在我们也还能通过对惩罚性赔偿设置严格的适用要件来防止道德的产生。且见下文详述。3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要件为
24、何?笔者主张对惩罚性赔偿设置严格的适用要件既要到达惩戒恶意人的目的也要防止对其财产进展不适当的剥夺更要消除别人以此牟利而产生道德的可能性。因为惩罚性赔偿的目的在于惩戒侵权者的恶意故应当将适用要件主要限制为侵权者的主观心态上例如 参见:王利明:?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载?比拟法研究?2003年第5。: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别人的后果而成心为之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具有恶意或者具有恶劣的动机;毫不关心和不尊重别人的权利。一般不适用于那些细微的违背注意义务的行为。惩罚性赔偿针对的是具有不法性和道德上的应受谴责性的行为这些行为已经超过了社会容忍的限度需要通过惩罚性损害赔偿来制裁行为人并遏制类似行为的发生
25、。另外客观方面也不能忽略 参见李响:?我国食品平安法“十倍赔偿规定之批判与完善?载?法商研究?2021年第6。:1消费者在承当“十倍赔偿责任前需不需要先有将食品投放贸易流通领域的行为?2销售者承当“十倍赔偿责任须以“明知为前提“明知是指确实知道、应当知道还是推定知道?3数个被告之间的责任应该如何划分?他们之间有互相追偿的权利吗?法官可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形成内心确认。即可根据原告诉请作出相应判决。另外为阐述严起见笔者简述惩罚性赔偿与罚款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许多行政制裁性质的罚款。矛盾之处在于个别的侵权案件仅仅损害了受害者公民个人的利益难谓损害公益但罚款的目的却并非用于补偿受害人而是上交国库可
26、以说这是干预原那么的充分表达。可是这一措施不免有与民争利之嫌好在?侵权责任法?与?食品平安法?均有“民事责任优先的规定但假设责任者在承当民事责任之后即到达破产条件无力承当行政罚款那么罚款也变得没有意义对行政的权威也是一种贬损。笔者建议在对此类侵权行为的处理方式中如有受害人提起了民事诉请行政罚款可不再适用。4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为何?消费者可要求消费者或销售者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价款所指为何?是指致害部物品的价款还是消费总额的价款?假如食物中是累积性的那价款是指最后一口物的价值还是指全部食品的价值?另外“价款10倍的规定是忽悠消费者的还是真正要警告食品消费经营者的?笔者从此条规定中看到的是
27、立法者投鼠忌器的心态看到的是对法律权威的。立法者在赞同施行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同时又担忧造成一些企业破产进而无法对侵权行为受害者作出赔偿同时对实体经济造成重大影响。“三鹿奶粉东窗事发三鹿集团资产状况急剧恶化以致被宣告破产普通债权清偿率为零 同注14。立法者的矛盾心态自此可见一斑。但客观地想假如尽是一些几十、几百元钱的赔偿也能被称为惩罚性赔偿的话岂不是让人哑然失笑如此惩罚岂非儿戏?不知“惩罚二字如何实至名归?不知法律的威严何在?笔者建议惩罚性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应放弃“价款的10倍。可设计为“基数乘以“倍率并附加限额。说明如下:1上述“基数为普通赔偿额相对于惩罚性赔偿假如有精损害赔偿的应包括在内这就叫
28、做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全施行。上一小节中已经对精损害赔偿与惩罚性赔偿的不同性质作了区分故笔者认为应将精损害赔偿计入损失赔偿额。2“倍率是比例的一种。一些学者从经济学的角度阐述了保持比例关系的必要性。因为在计算欺诈或成心的侵权行为的赔偿金额时太少的惩罚性赔偿金缺乏以使此种不法行为消失显然是无效率的。然而太多、太高的惩罚性赔偿虽然会使此种行为消失但受害人获取的高额赔偿并非交易而得到, 也不符合交易的原那么因此也是无效率的。这就需要保持一种在惩罚性与补偿性赔偿之间的比例关系。 引自:Polinsky Shavell, “Punitive Damages: An Economic Analysis,
29、111 Harvard. L . Rev . 869 (1998) ;转引自:王利明:?惩罚性赔偿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4。对于倍率笔者建议为五倍排除百分比小于一倍因为小于一倍数额明显;排除无数额即式的由陪审团确定的无的数额方式因为给予法官裁量权太大并不符合我国当前状况。另外附加了限额笔者建议为200-500万元详细数额可以由各地高院酌定理由是假如数额过高将会对该企业造成消灭性打击未给企业保存一次悔过的时机。数额过高还可能带来执行难题如不能执行会使判决成为法律白条。另外对于基数乘倍率所得数与限额的关系笔者认为应采二者之低数此乃“限额之本义。笔者不疑心有人对上述建议提出异议认为数额
30、宏大是暴利。为何只见有人对高额赔偿恳求表示惊讶未见有人对资本家的暴利产生过疑心?笔者认为这是国人对国内判决的数额长偏小形成的麻木心态使然。曾经精辟地指出:“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家就胆大起来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假冒伪劣消费者之所以敢铤而走险是因为追逐超额利润的本性已使他们陷入彻底的疯狂甚至到了罔顾别人与自己生的地步。他们的侵权行为完全是在暴利驱使下恶意施行不仅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乃至生命平安而且也构成了对合法经营者的恶意打压进而危及全体社会的利益和经济秩序的安宁。首先是那些资本家要牟取暴利法律当然要还以颜色;当对手敢于践
31、踏人间一切法律法律又岂能报以妇人之仁作壁上观?三、配套设计:建立责任强迫制度在推进?食品平安法?的有效施行过程中不应仅要求企业遵从食品平安制同时应当变“、罚的思路为“引导、鼓励效劳提供多方面的配套政策支持企业进步食品消费质量、平安消费技术程度完成产业晋级。即使在当下经济已较为兴旺仍有为数不少的企业脑中留有方案经济时代的思想剩余认为出现了质量事故自然会有出面摆平为受害者赔偿埋单。而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仍有出面平息事故影响的思维惯性。笔者每每遇到类似便痛惜我国的开支预制度的缺位。用于摆平的资金是来自于纳税人的未经纳税人答应哪来的合理理由去代替个别企业承当责任这也正是不少西方兴旺不成认我国完全经济地位
32、的主要原因之一。还有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情况是我国的中小企业经济实力尚弱一次高额的惩罚性赔偿就可以让其瘫痪几年。就连三鹿集团如此规模的大型企业一分钱尚未赔付给受害者就已经破产了。在坚持对“三鹿相关责任人的批评态度的前提下我们不得不考虑受害婴幼儿的权利救济问题:是责任强迫制度出台 参考资料:付希业:?食品平安法:应该参加责任强迫的条款?载北大法律信息网 :/article.inalawinfo. / 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50629;岑敏华:?对我国推行责任强迫的考虑?载?消费导刊?2007年第6。的时候了不仅为食品企业的开展壮大减轻负担更是要在职能转型的路上走
33、出重要一步。如同“机动车交通事故强迫责任责任强迫的目的亦是通过集聚社会之力量一方面对保障受害人的人体安康和生命平安维护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分担企业经营风险给责任人经营者一个悔过自新重新振作的开展时机。所以要将责任工作与质量认证结合起来由法律明确规定需要进展责任的范围在进展质量认证的同时必须参加责任。在制订条款时主要考虑的两大问题是保额与费率。笔者建议此可与“交强险一样单笔分为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两部并区分有责赔偿和无过错赔付两种情况确定不同限额。不同之处在于企业购置责任没有数量限制可以根据企业销售规模与风险情况购置多笔保额也随之进步。对于费率可根据行业调查采取行业平均费率加浮动的方
34、式。即每一类确定一个根底费率不同行业有不同费率人更可以根据投保企业的经营理状况与事故记录按照相关部门颁发的平安对进展平安理并酌情变更费率。由于食品行业关乎民生大事责任强迫可犹豫但食品责任强迫的推行那么势在必行笔者建议此制度要与食品消费经营答应制度挂钩将投保作为申请食品消费经营答应的前置条件。但愿笔者一番设想可以实现如此方能使?食品平安法?产生实效。参考文献:1 王利明:?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载?比拟法研究?2003年第52 王利明:?惩罚性赔偿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43 郭明瑞、张平华:?侵权责任法中的惩罚性赔偿问题?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21年第34 邢海宝、余浩:?惩罚性
35、赔偿制度确实立与适用?载?河南政法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25 曾祥华蔡永民:?食品平安中的初探?载?科学经济社会?2021年6 王贵松:?的食品平安会?载北大法律信息网7 詹承豫:?中国食品平安风险治理架构研究?载?科学?2021年78 吕亚荣:?食品平安制中的责任及策略?载?改革?重庆2006年第69 程言清/黄祖辉:?食品召回制度及其对我国食品平安的启示?载?科学经济社会?2002年第410 高秦伟:?食品平安监中的召回方式及其启示?载?行政学院学报?2021年11 刘荣军:?惩罚性损害赔偿与消费者保护?载?现代法学?1996年第512 李响:?我国食品平安法“十倍赔偿规定之批判与完善?载?法商研究?2021年第6。13 刘雯、方晓:?食品平安监体系?载?安徽医药?2005年第914 张月义等:?欧美食品平安监体系研究?载?现代农业科技?2007 年第 22 内容总结(1)我国(2)国人为了吃到放心食品宁愿从国外购置或者购置进口必须品例如奶粉、牛肉之类进一步对国内消费产生不良影响(3)科学经济社会(4)因此在两个前提均满足的前提下二者可重复适用(5)或许只有受害人本人才能体会到纵有万贯金钱“创伤难以消除破镜难以重圆的遗憾(6)具有恶意或者具有恶劣的动机(7)“三鹿奶粉东窗事发三鹿集团资产状况急剧恶化以致被宣告破产普通债权清偿率为零 同注14(8)现代农业科技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