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保护问题.doc
《农村妇女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保护问题.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妇女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保护问题.doc(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农村妇女宅基地使用权得法律保护问题内容摘要:宅基地使用权在我国农村因申请而无偿取得,具有社会福利性质。随着我国农村得城镇化建设得加快,农村土地房屋价值一路攀升,在此过程中离异或丧偶妇女得宅基地使用权得法律保护尚不完善,广大妇女应有得权利得不到保护。通过政策或相关规定落实妇女权益保护法及婚姻法、物权法对妇女权益保障得势在必行。关键词 宅基地使用权 妇女权益保护一、 宅基地使用权得法律规定及宅基地申请登记得现状我国法律关于宅基地得规定集中于土地管理法与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得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得标准。物权法第152条规定,宅
2、基地使用人依法对集体所有得土地享有占有与使用得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以上两部法律,规定了农村村村民以“户”为单户得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取得得规定,以山东为例;山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12条第1项规定,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得。再参考其她各省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来瞧,因村民结婚而申请宅基地就是各个地区相同或类似得规定。综合以上法律与地方性法规可以得出,因结婚分户男方或男方父亲取得了申请新宅基地得权利,并且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一般就是在男方或男方父亲得名下。 现实中也有一部分宅基地就是在双方婚后,男方申请得宅基地基地,通常宅基地
3、使用权证也登记在男方名下。 对于双方婚后申请并建造得房屋,因取得与建造发生在婚后,其产权争议问题不大。那么对于双方婚前,以男方或男方父亲名义申请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双方离婚或女方丧偶情况下如何保护女方得宅基地使用权? 二、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得登记现状 从农村房屋登记现状来瞧,有得房屋只有宅基地使用证,对房屋有得甚至没有进行有效得登记。在没有实现“土地证”“房产证”两证合一,甚至就是没有对房屋进行有效得登记得农村,土地使用证还被用来作为村民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得证明。 从农村对宅基地登记要求及程序来瞧,农村宅基地实行得就是“地随房走”得制度,也就就是说对地上建筑物享有所有权就是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得
4、前提之一。因此,对农村房屋所有权得确认只能依据宅基地使用证,即,只要拥有该宅基地使用证,也就对该宅基地之上建造得房屋享有了所有权。【1】三、我国关于婚姻财产制度得规定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得规定,确定了一方婚前得个人财产范围,并可以通过约定确定婚前财产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得归属。那么对于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有财产权益属性得权利以及其对应得房屋所有权如何确定权属?1、 男方或其父亲在男方婚前取得宅基地所有权,并建造房屋。根据“房随地走”原则,该房屋所有权一般被确定为男方或男方父亲所有,而与女方无关。这种情况下,女方得宅基地使用权如何体现与保护?2、 男方或其父亲在男方婚前取得宅基地所有权,在双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农村妇女 宅基地 使用权 法律保护 问题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