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操作-项目经理培训班.ppt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操作-项目经理培训班.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操作-项目经理培训班.pptx(5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建立工程合同司法解释建立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操作理解与操作 中建总公司法律事务部二七年【司法解释条文】第一条【司法解释条文】第一条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五)项的规项的规定,认定无效:定,认定无效:(一一)承包人未获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承包人未获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三)建立工程必须进展招标而未招标建立工程必须进展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2、或者中标无效的。【理解及操作要点【理解及操作要点】第一条】第一条1.建立工程合同无效不限于司法解释规定的建立工程合同无效不限于司法解释规定的三种情形。三种情形。2.实在履行对联营工程的管理责任,防范违实在履行对联营工程的管理责任,防范违法挂靠等法律风险。法挂靠等法律风险。3.依法做好招投标手续,防范招投标无效风依法做好招投标手续,防范招投标无效风险。险。【司法解释条文】第二条【司法解释条文】第二条建立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立工程经建立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立工程经开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恳求参照合同约定开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恳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理解及
3、操作要点】第二条【理解及操作要点】第二条1.“1.“参照不是参照不是参照不是参照不是“按照,建立工程合同无效的,按照,建立工程合同无效的,按照,建立工程合同无效的,按照,建立工程合同无效的,工程价款可以高也可以低于合同。工程价款可以高也可以低于合同。工程价款可以高也可以低于合同。工程价款可以高也可以低于合同。2 2正确理解正确理解正确理解正确理解“合格,合格是指符合国家强迫性标合格,合格是指符合国家强迫性标合格,合格是指符合国家强迫性标合格,合格是指符合国家强迫性标准,而不是合同约定的准,而不是合同约定的准,而不是合同约定的准,而不是合同约定的“优良等。优良等。优良等。优良等。3.3.合同无效
4、,工程开工验收合格的,合同计价方合同无效,工程开工验收合格的,合同计价方合同无效,工程开工验收合格的,合同计价方合同无效,工程开工验收合格的,合同计价方式按有效处理,因此应重视合同计价方式的约定。式按有效处理,因此应重视合同计价方式的约定。式按有效处理,因此应重视合同计价方式的约定。式按有效处理,因此应重视合同计价方式的约定。4.4.认真把好工程质量关,除做好严格管理外,还认真把好工程质量关,除做好严格管理外,还认真把好工程质量关,除做好严格管理外,还认真把好工程质量关,除做好严格管理外,还应注意搜集发包人过错造成质量不合格的证据。应注意搜集发包人过错造成质量不合格的证据。应注意搜集发包人过错
5、造成质量不合格的证据。应注意搜集发包人过错造成质量不合格的证据。【司法解释条文】第三条【司法解释条文】第三条建立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立工程经开工验建立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立工程经开工验建立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立工程经开工验建立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立工程经开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一一一)修复后的建立工程经开工验收合格,发修复后的建立工程经开工验收合格,发修复后的建立工程经开工验收合格,发修复后的建立工程经开工验收合格,发包人恳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包人恳求
6、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包人恳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包人恳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二二二)修复后的建立工程经开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立工程经开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立工程经开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立工程经开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恳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承包人恳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承包人恳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承包人恳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立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因建立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因建立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因建立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错的,也应承担
7、相应的民事责任。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司法解释条文】第四条【司法解释条文】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立工程或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立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别人签订建立工程施工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别人签订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那么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通那么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获得的非法所得。已经获得的非法所得。【理解及操作要点】【理解及操作要点】第四条第四条1.1.准确理解非法转包、挂靠和违法
8、分包的概念,准确理解非法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的概念,准确理解非法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的概念,准确理解非法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的概念,相应针对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实在履行对工相应针对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实在履行对工相应针对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实在履行对工相应针对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实在履行对工程管理责任,工程经理部程管理责任,工程经理部程管理责任,工程经理部程管理责任,工程经理部“五大员应为自有人五大员应为自有人五大员应为自有人五大员应为自有人员;分包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工程专业分包须员;分包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工程专业分包须员;分包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工程专业分包须员;分包单位应具有相
9、应资质;工程专业分包须经业主同意,合同文件应有明确规定;工程主体经业主同意,合同文件应有明确规定;工程主体经业主同意,合同文件应有明确规定;工程主体经业主同意,合同文件应有明确规定;工程主体构造不能分包。构造不能分包。构造不能分包。构造不能分包。2 2正确理解法院收缴的对象,理解正确理解法院收缴的对象,理解正确理解法院收缴的对象,理解正确理解法院收缴的对象,理解“非法所得详非法所得详非法所得详非法所得详细范围因非法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的不同而不细范围因非法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的不同而不细范围因非法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的不同而不细范围因非法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的不同而不同;总包对分包所收的费用在
10、分包合同中最好写同;总包对分包所收的费用在分包合同中最好写同;总包对分包所收的费用在分包合同中最好写同;总包对分包所收的费用在分包合同中最好写成配合费,不要以上缴利润等形式出现。成配合费,不要以上缴利润等形式出现。成配合费,不要以上缴利润等形式出现。成配合费,不要以上缴利润等形式出现。【司法解释条文】第五条【司法解释条文】第五条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答应的业务范围签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答应的业务范围签订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立工程开工前订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立工程开工前获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恳求按照无效获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恳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司法解释条文
11、】第六条【司法解释条文】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恳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人恳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恳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恳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理解及操作要点】第六条【理解及操作要点】第六条1.除政府投资工程外,
12、垫资已合法化,业主除政府投资工程外,垫资已合法化,业主有垫资要求的,应在建立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垫资要求的,应在建立工程承包合同中对垫资事项、垫资利息及利息计算标准予对垫资事项、垫资利息及利息计算标准予以明确规定。以明确规定。2.在约定垫资条款的时候,垫资款归还时间在约定垫资条款的时候,垫资款归还时间不要超过开工以后不要超过开工以后6个月,以保障工程价款个月,以保障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司法解释条文】第七条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立工程违背法律规定
13、为由恳求确以转包建立工程违背法律规定为由恳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认无效的,不予支持。【理解及操作要点】第七条【理解及操作要点】第七条1.劳务分包企业应具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劳务分包企业应具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劳务分包合同工作范围以提供劳务为主,劳务分包合同工作范围以提供劳务为主,即人工清包,传统的即人工清包,传统的“大包不属于劳务大包不属于劳务分包。分包。2.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是两个不同资质序列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是两个不同资质序列的分包,总承包方可自行进展劳务分包,的分包,总承包方可自行进展劳务分包,无需业主同意。无需业主同意。【司法解释条文】第八条【司法解释条文】第八条承包人具有以下情
14、形之一,发包人恳求解除建承包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包人恳求解除建承包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包人恳求解除建承包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包人恳求解除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立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立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立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一一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说明不履行合同主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说明不履行合同主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说明不履行合同主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说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要义务的;要义务的;要义务的;(二二二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
15、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三三三三)已经完成的建立工程质量不合格,并回已经完成的建立工程质量不合格,并回已经完成的建立工程质量不合格,并回已经完成的建立工程质量不合格,并回绝修复的;绝修复的;绝修复的;绝修复的;(四四四四)将承包的建立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将承包的建立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将承包的建立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将承包的建立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的。的。的。【理解及操作要点】第八条【理解及操作要点】第八条1.1.本条第一项中承包人的本条第一项中承包人的本条第一项中承包人的本条第一项中承包人的
16、“合同主要义务,合同主要义务,合同主要义务,合同主要义务,包括工期、工程质量、平安消费、环境保护以及包括工期、工程质量、平安消费、环境保护以及包括工期、工程质量、平安消费、环境保护以及包括工期、工程质量、平安消费、环境保护以及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等方面;发包人对承包人不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等方面;发包人对承包人不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等方面;发包人对承包人不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等方面;发包人对承包人不属于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一般不得行使合同解属于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一般不得行使合同解属于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一般不得行使合同解属于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一般不得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权。除权。除权。2.2.本条第
17、二项中本条第二项中本条第二项中本条第二项中“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其工期约定必须合法有效任意压缩不合工,其工期约定必须合法有效任意压缩不合工,其工期约定必须合法有效任意压缩不合工,其工期约定必须合法有效任意压缩不合理的工期无效,工期延误的责任必须是承包人理的工期无效,工期延误的责任必须是承包人理的工期无效,工期延误的责任必须是承包人理的工期无效,工期延误的责任必须是承包人所造成,假如工期延误是发包人责任所造成,那所造成,假如工期延误是发包人责任所造成,那所造成,假如工期延误是发包人责任所造成,那所造成,假如工期延误是发包人责
18、任所造成,那么不适用本条规定;发包人必须履行催告的义务,么不适用本条规定;发包人必须履行催告的义务,么不适用本条规定;发包人必须履行催告的义务,么不适用本条规定;发包人必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否那么也不能适用本条的规定。否那么也不能适用本条的规定。否那么也不能适用本条的规定。否那么也不能适用本条的规定。【理解及操作要点】第八条【理解及操作要点】第八条3.3.本条第三项中本条第三项中本条第三项中本条第三项中“已经完成的建立工程质量已经完成的建立工程质量已经完成的建立工程质量已经完成的建立工程质量不合格,所指的已经完成的建立工程应是符合不合格,所指的已经完成的建立工程应是符合不合格,所指的已经完成的建
19、立工程应是符合不合格,所指的已经完成的建立工程应是符合施工验收标准的某一工程节点,如工程桩基、主施工验收标准的某一工程节点,如工程桩基、主施工验收标准的某一工程节点,如工程桩基、主施工验收标准的某一工程节点,如工程桩基、主体构造、室外总体、钢筋的绑扎等;质量是否合体构造、室外总体、钢筋的绑扎等;质量是否合体构造、室外总体、钢筋的绑扎等;质量是否合体构造、室外总体、钢筋的绑扎等;质量是否合格的标准应是国家规定的标准,而不是合同约定格的标准应是国家规定的标准,而不是合同约定格的标准应是国家规定的标准,而不是合同约定格的标准应是国家规定的标准,而不是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质量不合格必须是由相应资质的法
20、的其他标准;质量不合格必须是由相应资质的法的其他标准;质量不合格必须是由相应资质的法的其他标准;质量不合格必须是由相应资质的法定检测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承包人对发包人关定检测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承包人对发包人关定检测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承包人对发包人关定检测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承包人对发包人关于工程质量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要求都必须以书于工程质量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要求都必须以书于工程质量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要求都必须以书于工程质量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要求都必须以书面回复并及时修复。面回复并及时修复。面回复并及时修复。面回复并及时修复。4.4.承包人将承包的建立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承包人将承包的建立
21、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承包人将承包的建立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承包人将承包的建立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不经催告,随时解除建立工程施工的,发包人可不经催告,随时解除建立工程施工的,发包人可不经催告,随时解除建立工程施工的,发包人可不经催告,随时解除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合同。合同。【司法解释条文】第九条【司法解释条文】第九条发包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发包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恳求解除建立工程施行相应义务,承包人恳求解除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工合同的,应予支持:(一一)未
22、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二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迫性标准的;件和设备不符合强迫性标准的;(三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理解及操作要点】第九条【理解及操作要点】第九条1.1.承包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以发包人的行为致承包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以发包人的行为致承包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以发包人的行为致承包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以发包人的行为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和发包人在建筑商催告的合理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和发包人在建筑商催告的合理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和发包人在建筑商催告的合理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和发包人在建
23、筑商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为前提条件。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为前提条件。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为前提条件。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为前提条件。2.2.停工权相较于合同解除权更有操作性,理论中停工权相较于合同解除权更有操作性,理论中停工权相较于合同解除权更有操作性,理论中停工权相较于合同解除权更有操作性,理论中对于资信状况比较差的业主,承包人一般先行使对于资信状况比较差的业主,承包人一般先行使对于资信状况比较差的业主,承包人一般先行使对于资信状况比较差的业主,承包人一般先行使停工权,假如不能解决问题再行使合同解除权;停工权,假如不能解决问题再行使合同解除权;停工权,假如不能解决问题再行使合同解除权;停工
24、权,假如不能解决问题再行使合同解除权;停工权及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对工程的影响大,承停工权及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对工程的影响大,承停工权及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对工程的影响大,承停工权及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对工程的影响大,承包人应综合各方因素,慎重而为。包人应综合各方因素,慎重而为。包人应综合各方因素,慎重而为。包人应综合各方因素,慎重而为。【理解及操作要点】第九条【理解及操作要点】第九条3.3.发包人违背协助义务的,虽然可能不构成严重发包人违背协助义务的,虽然可能不构成严重发包人违背协助义务的,虽然可能不构成严重发包人违背协助义务的,虽然可能不构成严重违约,但对承包人施工造成较大影响的,承包人违约,但对承包人
25、施工造成较大影响的,承包人违约,但对承包人施工造成较大影响的,承包人违约,但对承包人施工造成较大影响的,承包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承包人应注意在工程合同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承包人应注意在工程合同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承包人应注意在工程合同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承包人应注意在工程合同中全面详细约定发包人协助义务。中全面详细约定发包人协助义务。中全面详细约定发包人协助义务。中全面详细约定发包人协助义务。4.4.承包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履行催告义务,承包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履行催告义务,承包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履行催告义务,承包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履行催告义务,并向发包人发出书面的解除通知,建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设 工程 合同 司法解释 理解 操作 项目经理 培训班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