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2篇.docx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2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2篇.docx(1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2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现将兴安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改革进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实施 兴安盟委、行署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由常务副盟长任组长,分管副盟长任副组长,盟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兴安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盟住建局,负责统筹调度改革日常工作。针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盟行署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调度,及
2、时协调组织解决问题,确保工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统一审批流程 一是精简和规范审批事项情况。截至目前,已经取消审批事项5项,包括:建设项目报建登记手续、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建设资金到位证明(改为由建设单位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按照规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合并审批事项3项,包括: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合并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对用地要求明确、规划条件确定的项目、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用地预审后选址和规模等无变化的项目,将土
3、地供应、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报建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同步办理;转变管理方式1项,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制度改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调整审批时序共计4项,包括:确需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调整到工程设计前完成。将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和取水许可等事项调整到开工前完成。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可以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下放审批权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盟将盟直部门、单位,中央、自治区直属单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包括历史
4、遗留问题的后续审批办理工作)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职责权限全部下放至各旗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是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和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情况。方案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由盟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由盟住建局牵头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已印发,同时已在自治区住建厅备案。 三是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情况。我盟已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对自治区住建厅印发的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工
5、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学习,对联合验收工作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已印发兴安盟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兴安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实施细则(试行)兴安盟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兴安盟联合测绘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制度。 四是推行区域评估情况。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
6、证等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盟自然资源局已全面启动区域评估工作,已会同有关责任部门研究制定、印发兴安盟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兴安盟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文件。 五是推行告知承诺制情况。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已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制定印发兴安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告知承诺制的具体要求和加强监管的措施。 (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一是协同平台建设情况。已印发兴安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兴安盟多规
7、合一管理办法(试行)。正在积极推进对接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工作,实现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 二是实行联合审图情况。已与审图系统技术人员沟通交流,双方就业务流程、对接目标及对接方式进行探讨,并完成系统对接方案撰写,待审图系统技术人员反馈方案实施意见后,开展技术实施工作。预计7月中旬完成对接。 三是系统内审批办理情况。截至目前,系统平台共办理工程建设项目26个,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59项,实行并联审批46项。由于各项配套制度是在平台试运行前完成印发的,在平台试运行期间,部分配套制度与平台实际运行情况产生冲突或矛盾,现已及时与各责任部门沟通、协调并修改,共
8、出台43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并确保审批制度改革配套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完善性。 (四)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一是“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中发201918号)要求,盟自然资源局正在积极贯彻“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整合各类规划,盟行署成立了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统筹全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起草了兴安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初步方案,正在修改完善。同时,为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盟自然资源局已开展了多
9、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现已开展对兴安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兴安盟盟域城镇体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并积极开展了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兴安盟物流园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现已完成初稿;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即“双评价”)等专题研究工作现已开展相关基础资料收集的准备工作,全盟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二是“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情况。盟行政审批局制定了兴安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窗式”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兴安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兴安盟政务服务大厅市政公用“一站式”服务制度(试行)等配套制度,全力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10、有关服务工作,并督导旗县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设立、市政公用服务“一站式”专区建设和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制度政务公开等工作。已在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政务大厅三楼为盟直部门、乌兰浩特市和科右前旗开设了综合服务窗口和市政公用服务“一站式”专区窗口。 三是“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和“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情况。四个阶段审批事项清单、“一张表单”已正式印发。同时,结合自治区示范文本和其他试点地区先进经验,已建立健全相关事后监管及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制度等配套政策。 (五)统一监管方式 一是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建设情况。我局和自然资源局已联合印发四个阶段的标准化服务指南、审批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文
11、件。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已印发兴安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牵头协调管理办法(试行)兴安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牵头协调管理办法(试行)兴安盟工程建设目施工许可阶段审批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试行)等配套文件,平台系统已与自治区住建厅提供的信用平台接口对接,已实现查看企业红黑名单、行政许可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等功能,预计2020年年底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设置信用管理平台模块,重点对实行承诺制的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盟发改委已按照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安盟发展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程 建设项目 审批 制度改革 工作总结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