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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汽车抵押协议合同(3篇)汽车抵押协议合同篇一 乙方(抵押人): 鉴于: 甲方、乙方与_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于_年_月_日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编号:)。 依据合同商定:甲方为向乙方向银行供应保证。现甲方要求乙方向其供应反担保。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全都意见,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合同商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其次条担保形式 乙方依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供应担保。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在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_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为之所付出的
2、全部款项。 第四条抵押财产 乙方以_财产向甲方供应抵押。 第五条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5.1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民法典允许抵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全部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5.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5.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供应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
3、记而无法生效,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担当。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9.1甲方作为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9.1.1在甲方依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商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9.1.2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毁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9.1.3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别的自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4、9.1.4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状况进展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供应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9.1.5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转让抵押物时,若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供应相应担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 9.1.6若甲方发觉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削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顿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削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供应与抵押物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9.1.7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 9.2甲方作为抵押权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9.2.1甲方依本
5、合同商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局部应归还乙方; 9.2.2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商定对乙方进展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隐秘; 9.2.3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别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0.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0.1.1甲方依本合同商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局部的价款; 10.1.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10.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担当如下义务: 10.2.1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状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
6、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10.2.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状况下,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10.2.3若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削减时,乙方应马上停顿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削减时,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并应依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供应与抵押物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2.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依本合同商定对乙方抵押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状况所进展的善意调查和了解; 10.2.5乙方应依据本合同商定准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乙方在发生以下大事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
7、务或规定;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精确、不完整或有意使人误会; 乙方终止归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归还其到期债务; 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11.2上述第11.1条款的违约大事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马上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商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_%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11.3甲方违反本合同商定的,除应依本合同商定连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
8、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的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 12.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且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双方在本合同履行当中发生争议,应当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双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之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3上述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 12.4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接收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变更名称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12.5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局部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
9、款或该无效局部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乙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_ 汽车抵押协议合同篇二 出质人:_(简称甲方) 质权人:_(简称乙方) 依据公司(借款人)与乙方于_年_月_日签订的编号为:_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中第一条其次款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依据担保书,为公司(借款人)向贷款_币_万元供应担保,贷款期限为_,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_年。 二、甲方情愿以其拥有的
10、占公司(借款人)_%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借款人)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_币_万元。 三、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供应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应对其供应的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五、上述股权的全部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置上述质押股权。 六、如公司未能
11、按期归还贷款本息,致使乙方担当了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收购上述股权。 七、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须在签订本协议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质,该股份质押应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甲方将记载股份质押登记的股东名册(原件一份)交给乙方。 九、本协议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_市地方法规。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市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
12、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_ 乙方: _ _ 年 _ 月 _ 日 汽车抵押协议合同篇三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山西_担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同意为借款人 与贷款人晋中开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签订的借款额为 万元整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供应保证担保,甲方愿向乙方供应财产抵押和连带责任保证,作为乙方担当保证责任的反担保。现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全都,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借款人签订的托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年 号)商定的并由乙方供应信用担保
13、的贷款或承兑等,担保贷款额为 万元整。 其次条 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时间 年。如借款人未还清欠款,本合同延长至还清欠款为止。 第三条 反担保的方式和范围 3.1甲方除供应抵押反担保外,还担当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责任。 3.2甲方供应担保的范围:为乙方依据托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 年 号)的商定应贷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乙方的滞纳金等。 3.3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询问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 抵押物 4.1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 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
14、物价值的商定,并不作为乙方依本合同第八条对抵押物进展处分的价值依据,也不构成乙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4.3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甲方交予乙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抵押登记 5.1法律规定或双方商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到当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2抵押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展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有关抵押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3借款人按期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甲、乙双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毕后的十五日内向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即行终止。5.4以上各项登记的费
15、用由甲方担当。 第六条 抵押物的占管 6.1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纳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治理状况。 6.2 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准时告知乙方,并马上采纳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准时向乙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缘由证明。 第七条 保险 7.1 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应当在有关保险机构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根本险及其他相关保险手续:保险期限不短于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贷款本息。 7.2 甲方应在保险单中注明,出险时乙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乙方权
16、益的条款。 7.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 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作为抵押财产存于乙方指定账3 户,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第八条 抵押权的实现 8.1乙方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抵押物进展拍卖、变卖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或将甲方房产转户到乙方指定的个人名下,抵顶未还借款。 8.2 乙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物时,甲方应赐予协作,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质押;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否则转让行
17、为无效;甲方出租抵押物的,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以抵押物馈赠第三人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征得同意后并向乙方供应相应价值的担保。 9.2 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削减的,应停顿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削减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供应抵押物价值削减局部的其他担保。 9.3 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削减无过错的,应当以获赔偿的范围内向乙方供应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削减的局部,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9.4 因国家建立需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甲方应当将所获得的征用补偿金提前清偿借款,解除本合同;或将所获得的补偿金收益连续向乙方供应反担保。 9.5 抵押物的全部权或使用权发生争议或消失其他变化,甲方应在事发后15日
18、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妥当落实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9.6 甲方担当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财产保险、鉴定、估价、登记、过户、保管及诉讼的费用。 9.7 甲方履行完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后,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能依约归还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且乙方依据贷款人要求代偿后,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有权要求甲方担当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责任。 10.2 乙方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以下挨次清偿: 10.2.1 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10.2.2 扣除处分抵押物房产应交的各种税费; 10.2.3支付乙方应付的
19、与托付担保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和利息; 10.2.4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缺乏以归还乙方代偿金额、占用费及相关费用时,乙方仍有权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 10.3 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归还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局部退还甲方。 10.4 乙方有权对抵押人进展审查,对抵押物进展例行检查。 10.5 乙方有权向借款人收取评审费、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1.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实现抵押权,实现抵押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询问费、差旅费等)和其他费用全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11.2 本合同独立与借款合同和托付担保合同,不因其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和托付担保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担当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的责任。 11.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仍旧有效。 甲方:_ 乙方:_ _ 年 _ 月 _ 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