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公司企业干股虚拟股分红协议模板 (2).doc
《初创公司企业干股虚拟股分红协议模板 (2).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初创公司企业干股虚拟股分红协议模板 (2).doc(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干股(虚拟股)分红协议书甲方:乙方:1、 ,身份证号 ,住址 ; 2、 ,身份证号 ,住址 ; 3、 ,身份证号 ,住址 ; 4、 ,身份证号 ,住址 ;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及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虚拟股(干股):指。厂(个体经营者)名义上的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厂(个体经营者)年终净利润
2、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1.3. 乙方:指以上具体4人,协议中关于乙方的约定对乙方中任意1人均有同等约束力。2.分配方式:2.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36%的虚拟股(干股),乙方4人每人平均分配9%的虚拟股(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36%平均分配给乙方4人。若当年4人每人按9%的比例分红所得少于人民币1.5万元的,则甲方将当年分配给乙方的虚拟股(干股)提高到40%,即乙方4人每人分红10%,无论每人10%分红所得是否高于人民币1.5万元均为最后分配结果。2.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
3、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2.3乙方取得的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36%或40%的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2.4乙方任意1人或多人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中任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初创公司企业干股虚拟股分红协议模板 2 初创 公司企业 干股 虚拟 股分 协议 模板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