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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内容车辆管理制度细则(14篇)车辆治理规章制度内容 车辆治理制度细则篇一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治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效劳,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与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1、公司行政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需持有中华人民与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赐予相应的惩罚。 2、驾驶员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治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治理的规章规章,安全
2、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她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需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热忱为公司效劳的精神。 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需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留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别状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准时设法通知行政部人员,并说明缘由。假如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大事由驾驶员担当。 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任凭交给她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5、驾驶员要听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有特别状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
3、必需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说明。 车辆治理规章制度内容 车辆治理制度细则篇二 为了加强车辆治理,有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行车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削减单位支出,杜绝铺张,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定车、定人、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做到每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二、必需保持车辆清洁。在不耽搁工作的状况下,做好清洁工作,例行保养。 三、对车辆要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车辆行驶5000公里进展保养一次。 四、换季保养。冬季换用冷却防冻液,调整挡风玻璃清洗液比例和轮胎气压。夏季检查空调制冷状况,去除冷却器水垢,降低轮胎气压。 五、驾驶员要爱惜车辆,熟识车辆性能,发觉故障准时修
4、理,避开等到大故障再修理。 六车辆的修理必需在定点修理厂进展。修理前由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修理鉴定小组3人以上鉴定同意,报请局领导,经过批准前方可修理。修理时原则上要有鉴定小组和驾驶员3人以上参加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更换零配件原则上要以旧换新),并报请局领导同意后,才可托付厂家修理、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平常需要更换车辆配件、轮胎等必需经修理鉴定小组3人以上讨论同意后,才可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出差(或出车)途中需要急修更换大配件的,也要电话向车辆主管领导说明状况,得到认可后,才能更换修理。 修理时要求司机到场鉴修,对修理厂家更换的零配件品牌、型号、价格等逐一确认,
5、发觉问题准时报告。 七、每辆车修理保养以后,治理员要准时做好记录归档。 车辆治理规章制度内容 车辆治理制度细则篇三 一、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治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二、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治理规章制度,并仔细执行。 三、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治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等。 四、自觉承受各级质监部门对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视检查。 五、在用、新增或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准时到所在地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
6、,经检验机构对车辆进展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前方可使用。 六、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质检总局统一设计、监制。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设区质监安全监察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七、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状况时应准时到所在地质监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八、每年对在用厂内机动车辆进展安全定期检验。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自行检查,如有特别,应消退事故隐患前方可使用。 九、厂内机动车辆司机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厂内机动车辆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使用治理工作。 3、建立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治理体系,制定规
7、章制度并常常催促检查其执行状况。 4、制定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规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催促检查其执行状况。 5、常常深入现场,查看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状况。 6、组织厂内机动车辆事故调查分析,找出缘由,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厂内机动车辆使用治理根底工作,建立厂内机动车辆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养。 1、仔细执行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规程、安全治理制度。 2、细心操作,防止超速、超长、超高、超载运行,照实填写运行记录。 3、常常检查安全附件的敏捷性和牢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5、仔细做好厂内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
8、证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内,同时保证车辆完好。 6、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位、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7、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学问,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员必需持有有效的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才能上岗。 车辆治理规章制度内容 车辆治理制度细则篇四 为确保公司的人身、财产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治理有序。 适用于全部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1、全部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2、门卫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监视检查和治理。 1、人员出入治理 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需写明事由,返回后在门卫处核签返回时间,如不能返回时写明理由,方可离开。 2、就餐时间含在工作时间内的非治理人员除上下班时间出入
9、外,严禁出入大门,确因有事,门卫人员必需和部门领导取得联系,方可出入,门卫严格监视检查,如无证明,不允许出入大门。 3、员工醉酒者一律制止入厂。 1、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便利清点,确认。 2、拉运糠醛的车辆一律凭装车单在指定位置放停,所装重量不得大于车辆行驶证规定的运输重量。 3、外来人员或车辆出厂,经检查无携带物资,即可放行,但应进展登记。如有物资携带出厂,应办理物资出门证,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4、上班前与下班后,非加班工作人员不得在厂内逗留。 5、倒班生产工人可按倒班规定时间提前
10、30分钟入厂,交班后30分钟内离厂。 6、非工作时间入厂要经车间主任同意,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7、非工作缘由找人不得入厂,由门卫电话通知。(包括本厂人员)。外来办事人员或车辆入厂是要经相关部门或人员同意,并进展登记前方可进入,否则不予放行。 8、任何部门人员,车辆出入工厂必需无条件承受门卫的检查与指挥,否则公司将对当事人予以严厉处理。 车辆治理规章制度内容 车辆治理制度细则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车公营的治理,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使车辆运行有章可循,维护企业信誉,特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凡公司所属公营车队及相关工作人员,都必需遵守本方法。 其次章调度纪律 第三条各公营车队应配备专(兼)
11、职公营车辆调度员。应班驾驶员应提前30分钟凭安检合格证、驾驶员上岗证,经调度核实后发放牌证。 第四条车辆在始发站不能正常应班的,驾驶员须准时报告,经车队确认同意后,另行安排车辆顶班。 第五条节假日、客流顶峰加班及上级指定的特定运输任务,驾驶员必需听从调度员的统一调度, 第六条驾驶员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停放。 第七条完成当日行车任务后,应向公营车队汇报车辆运行状况,交回三联单、牌证及其他交接工作,并完成车辆的清洁工作后按指定地方停放车辆。 第三章运行规定 第八条车辆必需按规定悬挂客运班线牌,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客运附加费缴讫证、运管费缴讫证、养路费缴讫证、行驶证以及其他各种证件,否则,被查处的罚款
12、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担当。 第九条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营运,不得脱班、蹋班。 第十条运行途中如遇路阻又不能接驳,确需绕道运行的,应准时向公营车队汇报,车队接到汇报后,应准时做好运力调整及班次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车辆接驳及费用结算:车辆在运行途中确因抛锚、路阻、肇事无法连续运行时,除驾驶员必需就近电告应班站外,同时全部车辆必需无条件接驳。 1、共营线路车辆顺路捎带的,一律不实行结算。 2、接驳手续的办理:另派车接驳的,在接驳现场由被接驳司机写出地点、时间、车号、载客状况便条、交接驳车司机带回车队填开接驳清单作为结算依据。共营线路车辆实行相互对驳的,由双方司机在对方三联单上签注接驳地点和时间
13、作为计算班次的依据。 第十二条蹋压班的处理:公营车队从事快班工作全体人员应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正班正点运行。 凡驾驶员不听从调度安排或无故蹋压班的,按该班单边全程80实载率予以赔偿,其次次予以解聘。 第十三条严禁中途上客或装运行包;严禁以车谋私;严禁工作人员的亲属、朋友无票或持无效票乘车;严禁内部员工无票乘车。 第十四条驾驶员不得以节省燃油而降低效劳质量。 第四章牌证治理 第十五条班线牌、进站(证)等牌证由公营车队调度员负责日常保管、发放。 第十六条当班驾驶员按规定的调度室报班时领取班线牌、进站卡(证)等牌证;向车队申领车辆行驶证、规费缴讫证及加油专用本,当次(天)任务完成后或应准时交
14、回,并实行签字制度,无论是向调度室领取牌、证还是向车(分)队领取的证件,在车辆运行时,驾驶员都必需按规定使用并妥当保管。 第五章嘉奖与惩罚 第十七条因驾驶员的缘由造成班车误点、脱班、停班的,每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500元,并按该班次全额收入的80补偿。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款,经查证属实,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200元,其次次扣罚20_元。若造成了损失,由责任人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款,经查证属实,按实际收入票价3-5倍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 其次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款,经查证属实,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500元,其次次予以解聘。 其次十一条驾驶员不听从调度室的统一
15、调度,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其次次予以解聘。 其次十二条不按规定行车路线行驶或私自转变运行线路的,每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并可视情予以解聘处理。 其次十三条凡未准时报告导致塌班的按塌班论处,或拒绝接驳的,扣罚责任人信誉质量保证金20_元,并予以解聘。 其次十四条营运牌、证遗失、被盗,责任人应无条件担当全部补办费用,另扣罚责任人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 其次十五条因驾驶员缘由造成旅客投诉或报纸、电台、电视台公开批判的,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并视情赐予解聘处理。 第六章附则 其次十六条因车队、车站及调度治理人员失职造成驾、乘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及惩罚由责
16、任人担当。 其次十七条凡违反本治理方法的惩罚,由公司运输治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展惩罚,罚款全额上交公司。 其次十八条本治理方法解释权与修改权属公司,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车辆治理规章制度内容 车辆治理制度细则篇六 1.目的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省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标准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业方法。 2.适用范围 公司车辆使用与治理 3.权责 治理部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治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掌握。 4.资料 4.1列入公司管制车辆为:(别克)、(长安之星)、(奥拓)、(皮卡)。上述车辆由治理部总务负责治理。 4.2出车作业流程 用车人员提前半天填写“用
17、车申请单”各部门经理、厂长签核总务组填写“出车单”司机凭单出车办事回厂。 4.3出车审批 4.3.1市区公务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后,由治理部核准后派车; 4.3.2本地区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由治理部核准后派车; 4.3.3本地区以外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由治理部派车。 4.4用车治理 4.4.1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治理部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别状况除外)。 4.4.2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凭治理部主管签发的“出车单”出车
18、(特别状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4.4.3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回到,回到后准时通报治理部,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4.4.4治理部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就应听从。 4.4.5有驾驶执照的经理厂长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治理部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回到完后应准时还。 4.4.6原则上实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别状况由治理部作适当准时调整。(4) 4.5车辆保养 4.5.1驾驶员应准时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要确保行车安全。如遇特别状况,车辆不能正
19、常运作时,要准时报告上级主管,妥当解决,以备用车之需。 4.5.2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厂内车棚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违反而影响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担当全部职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4.5.3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觉意外损坏,应查明缘由。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害处理。 4.6车辆相关费用报销、行车线路及违章4.6.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油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除由规定由相关部门主管外(如保险费),驾驶员凭发票、出车单等单据根据因公出差及差旅费报销作业方法规定进展作业。 4.6.2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
20、各类用品时,先填写“请购单”经总务审核,并报治理部核准后,必要时须经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修车或添置各类用品,并录入“修理保养记录表”(附件六),事后开票附请购单经治理部初审,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如在行车途中,发生非人为的故障(如爆胎等现象),司机务必马上打电话报告主管后,再进展修理。回厂后务必快速补上相关手续。 4.6.3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修理,并担当修理费用。 4.6.4公司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特别状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担当职责,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
21、纳罚款,一经发觉除赔偿外,公司将从严处分。一个月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驾驶员赐予记过处分。 4.6.5出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属于公司方驾驶人员职责,除职责人务必担当肇事职责并赔偿公司损失外,公司对于驾驶人员将赐予记过处分。 4.7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违章及事故处理规定 4.7.1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规定 4.7.1.1以下人员如单独驾车务必经总经理批准: 已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_公里的人员。 4.7.1.2以下人员自行驾车务必由总经理批准,用时务必在驾车时由公司驾驶员伴随: 新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_公里的人员。 4.7.
22、1.3已领取驾驶驾驶证且能够无需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名单,由总经理核准后,由治理部掌控并通知本人。 4.7.1.4本条(4.7.1)规定的人员的用车按4.2,4.3,4.4:用车治理规定执行。 4.7.2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驾车时违章及事故处理。 4.7.2.1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的违章(即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停车等)按本方法4.6.5条规定处理。 4.7.2.2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擦、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按本方法4.6.4条规定处理。 4.7.2.3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按本方法4.6.6条规定处理。 4.7.3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未经
23、批准自行驾车,含随公司驾驶员出车途中要求公司驾驶员让其自行驾车后,如发生违章、小事故及交通事故的,由自行驾车人员担当一切职责,经驾驶员同意的,驾驶员担当局部职责。 车辆治理规章制度内容 车辆治理制度细则篇七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城市建成区车辆清洗站(场)治理,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建立部城市排水许可治理方法、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方法、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治理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凡在我市城市建成区(以下简称市建成区)范围内设立车辆清洗站(场)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方法。 第三条 市城
24、管和行政执法局是市建成区车辆清洗站(场)治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市规划局审查市建成区车辆清洗站(场)的新建、扩建、改建方案,负责会同市工商局对市建成区车辆清洗站(场)的经营活动进展监视治理,负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方法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惩罚。 第四条 在市建成区内选址建立车辆清洗站(场),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市规划局办理相关规划手续,按规定进展环境影响评估,经市环保局依法审批后,方可进展建立。 第五条 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和绿地建立车辆清洗站(场)和开展车辆清洗效劳,严禁任意排放清洗机动车辆所产生的污水、污泥、油污等污物。 第六条 车辆清洗站(场)应当根据有关
25、规定兴建隔油池、沉淀池、排水沟等配套设施,防止污物污染环境。 第七条 新建车辆清洗站(场),应向市规划局申请规划定点。 从事车辆清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按有关规定向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并提交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等有关资料。未经市环保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审核通过,工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第八条 车辆清洗站(场)须按规定标明营业范围及名称等内容,做到文明清洗,讲究卫生。 第九条 市建成区车辆清洗站(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并依法惩罚: (一)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和绿地进展车辆清洗效劳的; (二)擅自向城市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排放污水、污泥、油污等污物
26、的; (三)侵占、拆毁、损坏及其他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 第十条 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清洗站(场),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提出整改意见;对不具备车辆清洗条件、擅自占道清洗车辆、擅自排污污染路面的车辆清洗站(场),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工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对车辆清洗站(场)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方法的,广阔市民或单位可以向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投诉。 第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对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
27、关赐予治安治理惩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方法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车辆治理规章制度内容 车辆治理制度细则篇八 直属企业自有机动车辆为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务在道路及厂区道路、作业现场上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治理属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治理的范畴。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直属企业应依据实际状况在本企业设置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科(岗);二级单位应设置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岗;基层单位应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其次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治理机构(岗位)职责: 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治理科(岗)的安全职责
28、: 1、贯彻国家有关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治理的法规、条例及集团公司有关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制定、修改、完善本企业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治理的有关规定并贯彻、落实; 3、参与检查本单位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组织或参与企业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参加厂(矿)区道路的交通安全治理; 4、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开展对驾、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5、负责本单位所属车辆、机动车驾驶员的证照治理,参加或组织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的定期检审,负责本企业内部机动车辆的保险; 6、组织或参与对本单位机动车驾驶员的技术考核工作,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评聘
29、有权提出建议。 7、建立健全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各项档案资料。 8、帮助地方交警部门对本单位所属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展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9、表彰嘉奖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向相关部门提出对违反各种法规、规章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惩罚建议; 10、准时总结、发觉、推广下属单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治理方面的先进阅历做法,提高全企业的交通安全治理水平。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在本单位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2、榜样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制止违章行为。 3、负责或参加制订、修订本
30、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状况。 4、负责安排并检查指导班组安全活动 5、搞好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6、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进出场安全检查等日常安全检查,发觉隐患准时消退,不能消退应实行防范措施,并准时向领导汇报。 7、催促、检查职工对机动车辆进展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8、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驾驶证、机动车辆准驾证的定期检审及车辆保险工作。 9、参加本单位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建立健全安全治理根底资料。 其次章一般安全规定 第三条直属企业应开展常常性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 直属企业每半年组织1次,二级单位每季度组织1次,基层单位每月组织1
31、次。 直属企业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治理部门每月路检路查应不少于1次;二级单位安全部门的路检路查每月应不少于2次;基层单位应依据自身状况开展路查或场查。 安全检查应建立完整的档案,隐患整改应有记录。 第四条直属企业应建立并实行以下制度: 1、路检路查制度; 2、内部机动车辆准驾证(以下简称“准驾证”)制度。准驾证治理制度至少应明确申请领证的范围和准驾证的申领种类、准驾证的审验方法和对违反准驾证治理规定的处理方法; 3、出车路单(派车单)和长途车辆审批制度; 4、法定节假日期间无工作(公务)任务车辆的“二交一封肯定”制度; 5、车辆进出(停车)场、车库安全治理制度; 6、恶劣天气下的车辆行驶规定; 7
32、、长期在基层值班的车辆安全治理制度; 8、租用外部车辆的安全治理制度; 9、驻外单位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治理制度; 10、汽车修理安全治理规定; 11、厂区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治理制度; 12、水陆联运、大型搬迁、吊装等联合作业的企业应依据作业特点制订联合作业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治理规定。 第五条厂区道路应设立禁行、禁停、限速等标志。直属企业所属的生活区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停车场地等安全措施。 1、机动车辆档案; 2、机动车驾驶员档案; 3、道路交通事故档案; 4、驾驶员安全行驶km数统计档案; 5、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 6、机动车辆保险档案。 第三章驾驶员治理 第七条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具备良
33、好的职业道德和身体条件,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并取得国家政府颁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 经直属企业或二级单位安全部门考核其驾驶技能、交通安全法规学问等科目合格后颁发企业内部机动车辆准驾证方可驾驶。 第八条驾驶大型、重型、危急货物及特种专用车的驾驶员应具备5年或15104km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受,对所驾车辆的根本性能以及装载的特种设备性能、施工工艺流程有肯定的了解;驾驶运输危急货物车辆的驾驶员应经过相关安全学问培训,把握危急货物性能和一般的安全规程,持有有效的相关证件方可上岗。 第九条驾驶员应做到: 1、应榜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不应违章驾驶车辆; 2、应爱惜车辆、听从调度、承受安全检
34、查;车辆出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回场后应按规定进展车辆检查,准时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照实汇报机动车辆出车状况; 3、自觉参与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4、对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机动车辆治理 第十条机动车辆应经当地交通治理部门登记后,方准上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在临时上道路行驶时,应申领临时证,按规定行驶。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严禁带病上路行驶,详细要求是: 1、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应保持齐全有效; 2、机动车辆应按规定配备随车工具,配备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等; 3、大型货车、大型特种车、大型矿山专用车(带裙边的车辆除
35、外)等机动车辆应根据gb11567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要求的有关技术要求安装侧下部安全防护装置; 4、小型客车、大型客车、客货两用车前排应配备安全带,安全带性能应符合gb14166汽车安全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有关规定,其安装应符合gb14167汽车安全带固定点有关要求; 5、行驶在山区、冰雪、泥泞道路上的车辆,应配备防滑链和溜木; 6、起重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准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 7、车辆全部的装置应符合gb7258机动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第十二条机动车应按车辆治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承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检验不合格或到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不准连续行驶。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
36、应投保有效行驶期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四条严禁机动车辆客货混装,机动车辆载人(物)不准超过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人),运输“四超”物件(超长、超宽、超高、超重)应按规定办理手续。 严禁特种作业机动车辆、矿山专用机动车辆(包括工程车、仪器车、吊车等)当作运输车或交通(通勤)车使用。 队车行驶时,应依据道路状况、运输货物性质以及车辆性质等因素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并做好途中对车辆的“三停四查”。 第十五条石油专用车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根据保证安全、利于安康、爱护环境的原则进展,不应阻碍其他车辆通行。需要驾驶人员协作的作业工程,在工作时,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乘员安全治理 第十
37、六条乘员在乘坐机动车辆时应遵守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不应有阻碍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行为。乘员有帮助驾驶员了望的义务,有制止驾驶员违章行为的权利。乘员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第十七条乘员乘坐车辆时应听从指挥,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不准跳车。中途上车时,不准强行拦车、扒车和搭车。乘车时先下后上,不准将身体任何局部伸出车外。 第十八条乘坐货运机动车、吊车等专用车辆除驾驶室外,一律不应坐人。 第十九条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客车。 车辆治理规章制度内容 车辆治理制度细则篇九 为加强公务车辆(以下简称公车)的使用治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格用车制度,做好车辆的修理、保养,确保行车安全,节省各项费用支出,特制定
38、本制度。公车的日常治理由驾驶员、车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共同负责。 1、机关车辆实行定车定人治理,驾驶员必需做好车辆的保养、修理、年审、保险和交纳养路费等工作,细心爱惜车辆,常常检查车辆安全状况,保持车容干净,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性能状态。严禁擅自将公车外借,严禁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2、公车必需在单位定点的加油单位使用ic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车辆油耗必需与车辆的技术参数及所运行的公里数相符。 3、公车保险必需在定点保险机构和险种范围内办理。 4、车辆使用费用的治理: (1)车辆的例行保养、清洁按实际费用赐予报销。 (2)车辆修理实行定点修理。修理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向分管领导请
39、示,修理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向综合科提出,经同意后实施。除应急状况外,驾驶员不得擅自购置配件或先修后报。修理费用一次一报。 (3)过路(桥)、停车费用报销时,应填写报销凭证并写清晰起讫地点,一月一报。 (4)在定点加油单位以外加油的费用不予报销(出差等特别状况除外)。 5、公务用车,用车人必需向车管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车管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统一调度,统一派车。 6、派车本着“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原则进展,车辆紧急安排不过来时,用车人不得无理取闹。因公赴外地开会、出差、学习的,原则上不予专程接送。 7、全部公车全部安装gps卫星监管系统,每辆车两张卡,分别由综合科负责人和
40、驾驶员保管,凡用车必需刷卡。出车前驾驶员到综合科负责人处领取机动卡,车辆发动后五分钟内必需刷卡。 8、非工作日用车,驾驶员需事先填写特别规用车申请表,经车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9、未经申请批准消失特别规用车的,驾驶员需在出车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特别规用车事后说明表,经车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通过后,视为常规用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10、驾驶员在出车任务完成后,准时将车辆驶入指定地点停放,并向派车人汇报出车状况。未实行定点停放的,视作违规用车。 11、不准动用公车接送子女学、亲属上下班及办其它私事,未经审批私自出车的,视为违规用车。 12、公车使用状况实行定期公
41、开制度,每季度对公车使用状况在本单位公示栏进展定期公示。 13、凡被发觉公车私用的,按每公里1.00元向当事人收取用车费用,还将对当事人进展批判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全办通报,并将处理结果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 14、以下状况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1)违规驾驶公车的; (2)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酒后驾驶车辆的; (5)公车在工作之余,未按规定准时进入单位指定地点停放造成损失的”; (6)有其他违反车辆治理规定的。 15、赐予驾驶员出车以每公里0.1元的车公里补助,年终一次性领取; 16、驾驶员一年中未发生交通违章而被惩罚的或惩罚数额
42、低于400元的,给驾驶员以400元差额局部的嘉奖。 车辆治理规章制度内容 车辆治理制度细则篇十 第一条:公司机关所属的各种机动车辆用油,均实行定点加油。 其次条:公司行政部依据布局合理确定定点加油站,同时负责加油票据的发放及相关手续、结算和监视检查。 第三条:加油车辆以部门为单位,根据一车一本,专本专用,凭本对号加油,不得转让。行政部对每辆车的用油状况实行台帐治理。每月月终依据加油站反应的加油票据准时登记每辆车的用油状况。对于用油特别者,行政部要对车辆的使用状况进展调查。 第四条:用车人凭加油本在指定加油站加油,依据实际加油数量由加油站加油员据实填写发票,并照实填写加油记录,发票上要注明车牌号
43、、加油日期、已行驶公里数、加油工和加油人签字。 第五条:因公外出在市区以外加油,由派车人签字后据实报销。 第六条:加油人(用车人)因违反规定发觉在票据上冒充加工签字造假者,一次赐予200元的罚款,并赐予警告处分。 第七条:用油单位与定点加油站的财务结算,采纳银行转帐方式,严禁现金结算。 第八条:定点加油站要按月将各单位车辆用油状况报送公司行政部车辆主管处。 第九条:本方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方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车辆治理规章制度内容 车辆治理制度细则篇十一 为切实加强乘车学生的治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乘务员、司机及学校的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保障学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稳地进展,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生专用车安全治理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由一名中层干部(政教到处主任)详细负责。 2.学校负责乘车学生的报名、审核、编排工作,帮助公交公司办理好乘车证、签订学生乘车协议,每月对乘车学生集中进展一次安全教育。 3.班主任要协作学校做好学生乘车费的收缴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本班乘车学生进展安全教育。让学生弄清乘车班次,准时乘车;听从安排,有序上车;车上宁静,文明乘车;等车停稳,安全下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