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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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镇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_森林火灾检讨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 则(一)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毁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较大森林火灾时反响准时、预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方法、滁州市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境内发生的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四)工作原则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根据
2、分级治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2. 快速反响,协调协作。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火情报告制度,相关部门亲密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应急工作快速有力。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提高全社会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把切实爱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爱护林区人民群众财产、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五)预案启动条件在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即: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火场跨越本市行政界限、火势危急性较大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的森林火灾;对林区居民点、重要设施构成重大威逼的
3、森林火灾;县级人民政府恳求救助或市人民政府提出要求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报有上述任何一种状况时,马上请示市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实行应急处置措施。二、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一)指挥机构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市政府设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拟订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贯彻上级有关打算;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担当市政府和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市发改委:负责将森林防火根底设施建立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
4、会进展规划。(2)市财政局:负责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依据指挥部的指示和扑火救灾需要,准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人民警察参与森林火灾扑救、火场交通的引导和管制,帮助灾区做好治安治理、安全保卫、帮助撤离和疏散受到火灾威逼的人员及财产,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活动,准时查明火因,侦破火灾案件。(4)市气象局:负责搞好森林防火期内的林区天气预报、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做好火场卫星遥感监测,供应火场按小时计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5)市交通局:负责重点林区大路的养护、交通治理以及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运输及安全。(6)市军分区:依据火情状况,负责组织解放
5、军、预备役参与扑救森林火灾。(7)市武警支队:依据火情需要,负责组织武警官兵担当森林火灾扑救任务。(8)市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地电信部门工作,保障林区森林扑火有线和无线通讯畅通无阻。(9)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城市消防队伍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担当森林扑救前线指挥部作战组领导。(10)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理灾民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以及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救治等工作。(11)市卫生局:负责火灾受伤人员救治、灾区卫生防疫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12)市监察局:负责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工作。(13)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时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向市政府、省森林
6、防火指挥部报送的火情进展审核把关。(二)日常工作机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当。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帮助指挥部建立与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指挥系统;催促、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建立、组织森林防火演练等工作;担当应急处置的联络、报告和协调工作。(三)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依据需要适时组织前线扑火指挥部,负责扑火现场的统一组织指挥。前线指挥部一般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当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扑火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前线指挥
7、部设立指挥长名、副指挥长若干名。指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第2页 挥长负责扑火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确定扑火战略战术和扑火方法,对现场扑火力气、物资机具等进展统一调度。紧急状况下,前线指挥长具有临时处置权。前线指挥长是扑火责任人,对市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副指挥长帮助指挥长做好扑火和火灾现场的各项工作。前线指挥部设立扑火作战组、后勤组、医疗组、火案查处和蔼后处理组,每个组设组长一人,对前线指挥长负责,其中作战组组长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担当。三、监测与报告(一)监测市林业局依据省林业厅的国家气象卫星监测通报,准时把握热点变化状况;林区设立望台、检查站、配备专职和兼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治理林区野外
8、用火,准时报告森林火情。(二)报告1. 报告内容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已燃烧的时间、地点、面积、动态、火场四周状况、人员伤亡状况、扑救状况、信息来源等。2.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觉森林火警、火灾,应马上向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当地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接到报告后,要马上组织各类扑火力气进展扑救。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对火场状况、投入扑火人员、火势变化及火灾现场损失等详情要随时报告,同时组织公安人员侦破火灾案件。3. 消失以下火情之一时,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马上核准状况后报告市林业局:发生在县级以上行政界限四周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5小时还没有扑灭的
9、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威逼居民区安全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林业局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4. 消失以下火情之一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马上核准状况报告省林业厅,恳求支援:发生在省界四周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7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连续燃烧18小时还没有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威逼居民区安全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省林业厅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有上述状况之一时,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准时赴前线指挥部现场指挥,发动和组织全市力气进展扑救。四、预 警依据卫星监测状况、天气状况和森林火险等级,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四级。(一)特殊严峻(级)连续3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
10、3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炽热点报告,日均10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五级(极易燃)本文 ;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红色预警信号。(二)严峻(级)连续2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2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炽热点报告,日均5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四级(易燃)以上;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橙色预警信号。(三)较重(级)连续10日以上晴天,日均有1次2个像素点以上卫星林炽热点报告,日均3次以上一般森林火警信息报告,森林火险等级三级(可燃)以上
11、;发生或可能会发生需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的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黄色预警信号。(四)一般(级)森林火险等级二级(难燃);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蓝色预警信号。五、火灾扑救(一)应急响应依据森林火灾进展态势,根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准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状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1. 四级响应根据属地化原则,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当地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接到报告后,要马上组织各类扑火力气进展扑救。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上一级森林防火指挥
12、部。对火场状况、投入扑火人员、火势变化及火灾现场损失等详情要随时报告,同时组织公安人员侦破火灾案件。2. 三级响应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打算启动本预案。本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依据火势状况成立扑救前线指挥部,调集全市的森林消防队伍和消防器材参与扑救,必要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有关规定商请消防、公安、驻军、预备役部队和武警进展支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需到现场组织或参与指挥扑救,履行好各自职责。3. 二级和一级响应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即:燃烧扩散超过18小时尚未得到掌握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影响
13、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威逼或烧毁林区居民点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有上述状况之一,在提前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要扩大应急,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连接安徽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二)扑火指挥1. 统一指挥。依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依据需要,上级指挥机构有关领导参与前线指挥部指挥,随着火情趋重,前线指挥部的级别也随之提高。参与扑火的所以单位和个人必需听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2. 逐级指挥。下级指挥部必需执行上级指挥部的命令,为避开指挥混乱,上级指挥部无特别状况不越级下达命令。(三)扑火原则1.
14、在扑火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把扑火人员、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努力爱护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2. 在扑火战术上,要实行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去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进展。3. 在扑火力气的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基层扑火为主,其它社会力气为辅。严禁发动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参与扑火。4. 在落实责任制上,实行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坚持实行扑火、清理、看管火场责任制。(四)扑火安全现场指挥员要时刻留意观看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五)火场清理明火扑灭后,应准时组织扑火人员清理剩余火,彻底消退隐患。要留足人员现场看管小时以上,防止死灰
15、复燃。清理火场后,组织清点人数,分批将扑火人员撤离火场。(六)火案查处县级公安部门和市森林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当地森林派出所进展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由市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催促和帮助地方准时查明火因,依法惩办肇事者和责任人,处理结果应准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七)信息报送森林火灾的信息公布应当准时、精确、客观、全面,森林火情、扑火动态、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一律由市林业局或扑火前线指挥部新闻发言人公布。有关新闻媒体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前线扑火指挥部的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听从现场指挥,不得阻碍火灾扑救工作,对
16、有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的火情进展、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按有关规定由市指挥部指定发言人公布。(八)应急完毕。森林火灾完全扑灭,火场到达“无火、无烟、无气”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依据授权适时宣布应急完毕,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六、后期处置(一)善后处理市民政局帮助当地政府组织对灾民的安置和困难救济,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按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妥当处理。对扑火有功的单位和人员,由各级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赐予表彰和嘉奖。对火灾肇事者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者进展责任追究。(二)工作总结应急完毕后,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照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状况。
17、各级指挥部要准时进展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缘由和应吸取的教训,对应急处置提出改良措施。依据要求撰写突发大事的调查报告。七、综合保障(一)信息和通信保障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相应的通信设备。把有线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供应通信与信息保障。(二)队伍保障市和县、市、区指挥部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建立,积极建立后备扑火队伍。(三)扑火物资保障各县、市、区要依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消防物资储藏库。应储藏能供应501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机具。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消防物资储藏,缺乏时,上一级指挥部
18、有权紧急调用下一级指挥部的森林消防物资储藏。(四)资金保障处置突发大事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拨付。(五)培训演练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规划地加强宣传、培训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养和扑火作战力量,在全社会普及防火、避火安全常识。八、附 则(一)本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事项,由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负责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报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二)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制定相应的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三)本预案由市林业局会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1.1 编制目
19、的仔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毁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科学、安全、高效地组织开展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努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人员的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有力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云南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与我县毗连的县或境内,对我县生态安全构成严峻危害或严峻威逼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
20、处置,适用本预案。1.4 工作原则1.4.1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并实行各级别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坚持属地治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1.4.2县人民政府授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详细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各成员单位应仔细执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书,把各项支持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的快速反响和顺当进展。1.4.3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爱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爱护森林资源、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底限度。1.4.4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
21、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预备、机制预备和工作预备,建立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响,处置得当。预案启动条件森林防火期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亲密把握全县火情动态,一旦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准时报告县人民政府,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准,马上启动本预案,绽开扑火救灾工作。2 森林火灾处置的等级划分为准时有效处置各类森林火灾,依据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灾难程度、涉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状况,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级:2.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2.2较大森林
22、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2.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2.4特殊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3 指挥机构与职责3.1 指挥机构县人民政府设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指挥和处置等工作。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当。常务副指挥长:由县林业局局长担当。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县武装部和县公安边防支队主官担当。
23、专指副指挥长:由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当。成员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装部、县公安边防支队、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广电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政府外事办、县气象局、电信分公司、移动怒江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县森林公安分局、县自然爱护局、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要指示;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讨论制定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救救灾中的重大问题;依据各乡(镇)和前线的恳求,指挥调动扑火力气、物资和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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