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报告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防疫报告管理制度.docx(2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11-01 来源:有用范文 投诉建议 2023年未成年人爱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23年未成年人爱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23-02-06 社区党员生活会材料清单 2023-02-06 党组织介绍学校生活会简报 2023-02-06 党委线上组织生活会简报 2023-02-06 银行开展党组织生活会简报 2023-02-06 【-有用范文】 疫情,汉语词语,指疫病的发生和进展状况。较大范围内消失的较大型疫情有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VirusDisease2023,COVID-19)
2、等。互信今日为大家细心预备了疫情报告治理制度,盼望对大家有所帮忙!疫情报告治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治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掌握供应准时、精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我院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觉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标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准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种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曲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诊、流行性出血热、狂
3、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等。 卫生部打算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治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看工作,并定期进展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觉甲类传染病和乙类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
4、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掌握机构报告。发觉其他传染病和不明缘由疾病爆发时,也应准时报告。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就于12、24小时内进展网络报告。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大事报告标准的传染病爆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具体登记,并填报病报告卡。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簿,对本科全部入院传染病人进展具体登记,根据规定准时上报。 试验室应依据化验结果,对全部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展疫情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
5、错误时,应准时进展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觉漏报的传染病,应准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铅笔填写,内容完整、精确、标准,字迹清晰。 9、本字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检点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 根据远标准进展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保卫生治理法律、法规和有关 规定,仔细执行临床技术操作标准、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展传染病的预 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
6、性疾病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实行改要的消毒措施。 四、依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 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解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一般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别传染病病人或颖似病人,应当依法实行隔离或掌握传 播措施,并根据规定对病人的伴随人员和其他亲密接触人员实行医学观看及期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展初诊。 三、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实行相 应措施;对不能确认的疑似传染病应准时上报疾控中心,根据规定报告病疫情。
7、 四、根据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供应医疗抢救、现场救援、 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觉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仔细、具体地做好登记,根据传染病治理相关规定进展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当地传染病专科医院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病专科医院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期他有关资料,并 妥当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亲密接触者涉及 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转诊到规定医院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 病报告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传染病报告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为全
8、部医务人员、总值班人员 二、培训规划:每年对全部医务人员至少培训一餈,新来人员在岗前培 训时必需进展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相关内容培训。 三、培训时间: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训一次。 四、培训内容:依据需要选择性的培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 大事应急条例、医疗机构预分诊治理方法突发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治理方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方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治理标准、局部传染病诊断标准等。 五、考核:依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展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补考 至合格为止。 传染病报告资料使用和保存制度 一、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保存三年。 二、电子疫情报告卡、统计表等每月硬盘、软盘备份,全年光盘记
9、录存档。 三、其它疫情治理资料也要妥当保存。 四、对全年的商情资料进展统计分析。 传染病疫情报告治理工作职责 一、搞好组织建立和制度建立:有分管领导、科室、人员。每月召开疫情 例会一次,讨论疫情治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种疫情治理制度,并仔细实施。 三、加强培训工和,提高医务人员的疫情报告意识。 四、健全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检验、检查传染病登记 本等,备足报告卡,以保证疫情报告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每月对全院进展一次疫情漏报检查。检查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 住院病人登记本及传染病登记本、检验科的传染病检验登记本、放射科的传染病检查登记本。把疫情检查状况纳入医院全年目标考核体系
10、中,并将每月疫情检查结果进展公布,按制度进展奖惩。 六、负责对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核对、网络直报、登记、卡片保存 等工作。 七、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的传染病学问及相关法律法夫的培训,对入入人 员传染病学问的岗前培训。 八、协作疾病掌握中心的流调及采样工作。 传染病疫情报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段晓波(院感办主任) 成员:胡继跃(门诊医师)、王莹(检验科)、冯晓芳(供给室、手术室)、高宇(治疗室)、焦艳琴(输液室) 传染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状况进展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 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比,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
11、填写完整,清晰,准时。 三、对在自查中发觉的问题赐予奖惩 1、如传染病漏报率达零且门诊日志填写准时、精确、完整,则每年赐予500元嘉奖。 2、消失传染病迟报扣科室质量考核0.1分,当事人扣100元。 3、消失传染病漏报扣科室质量考核分0.2分,当事人扣除全月资金。 4、卡片填写不精确或缺项扣5元。 疫情报告治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治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协作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状况,对监测发觉的问题准时分析缘由,实行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别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
12、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展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马上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治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洁。 10、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治理的有关规定,实行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内,送定点站处理。 疫情报告治理制
13、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治理工作,供应准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准时掌握和消退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安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治理工作。 第三条 突发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治理,分级负责,快速精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
14、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统一监视治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监视治理。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鼓舞、支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治理的科学技术讨论和国际沟通合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治理工作中做出奉献的人员,赐予表彰和嘉奖。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需根据规定准时照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其次章 第八条 各级疾病预防掌握机构根据专业分工,担当
15、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治理工作,详细职责为: (一)根据属地化治理原则,当地疾病预防掌握机构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进展监测、信息报告与治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大事、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特地的举报、询问热线电话,承受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疫情的报告、询问和监视;设置特地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疫情信息。 (二)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试验室,负责开呈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寻亲密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展隔离观看;进展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标本的试验室检测检验及报告。 (三)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维护和
16、治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应;建立监测信息数据库,开展技术指导。 (四)对重点涉外机构或单位发生的疫情,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掌握机构进展报告治理和检查指导。 (五)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疾病预防掌握机构工作人员进展业务培训;对辖区内医院和下级疾病预防掌握机构疫情报告和信息网络治理工作进展技术指导。 第九条 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监测体系,构建掩盖国家、省、市(地)、县(区)疾病预防掌握机构、医疗卫生气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并向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延长。 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治理平台、根底卫生资源数据库和治理应用软件,适应突发公共卫生大事、法定传染病、公共卫生和专病监测的信
17、息采集、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担当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详细职责为: (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 (二)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三)建立或指定特地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应根据规定时限,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掌握机构进展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报告卡片邮
18、寄信封应当印有明显的“突发公共卫生大事或疫情”标志及写明XX疾病预防掌握机构收的字样。 (四)对医生和实习生进展有关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五)协作疾病预防掌握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 第十一条 流淌人员中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报告、处理、疫情登记、统计,由诊治地负责。 第十二条 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气构发觉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应按属地治理原则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掌握机构报告。 第十三条 军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军人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
19、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直接报告。 军队所属医疗卫生气构发觉地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按属地治理原则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掌握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 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气构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状况,定期进展监视、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 第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掌握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展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20、 第十七条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马上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存三年。 第十八条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觉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觉其他传染病和不明缘由疾病爆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掌握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展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
21、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掌握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进展直报。 第十九条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大事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要同时进展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纳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大事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大事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展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
22、展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大事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展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依据不同的级别,准时组织实行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到达突发公共卫生大事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亲密跟踪事态进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状况。 其次十条 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其它事项根据突发公共卫生大事相关信息报告治理工作标准(试行)及传染病信息报告治理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其次十一条 接到突发公共卫生大事报告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马上组织力气对
23、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判定性质,实行必要的掌握措施,并准时报告调查状况。 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大事的调查应当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预案规定要求执行。 其次十二条 突发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疫情现场调查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流行病学个案调查、亲密接触者追踪调查和传染病发病缘由、发病状况、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调查; (二)相关标本或样品的采样、技术分析、检验; (三)突发公共卫生大事确实证; (四)卫生监测,包括生活资源受污染范围和严峻程度,必要时应在突发大事发生地及相邻省市同时进展。 其次十三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疾病预防掌握机构等有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突发
24、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其次十四条 疾病预防掌握机构发觉传染病疫情或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准时实行以下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展流行病学调查,依据调查状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展卫生处理,对亲密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展医学观看和实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掌握方案; (二)传染病爆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展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掌握方案,并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实行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掌握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掌握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其次十五条 各级疾病预防掌握机构负责治理国家突发
25、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信息系统,各级责任报告单位使用统一的信息系统进展报告。 其次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积极协作疾病预防掌握机构专业人员进展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第五章 其次十七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 其次十八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指定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发和核对,设立传染病报告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 其次十九条 县级疾病预防掌握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报表的收发、核对、疫情的报告和治理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掌握机
26、构应当根据国家公共卫生监测体系网络系统平台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告的信息资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常规监测时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与通报,紧急状况下需每日进展疫情分析与通报。 第三十条 国境口岸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掌握机构和港口、机场、铁路等疾病预防掌握机构及国境卫生检疫机构,发觉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时,应当相互通报疫情。 第三十一条 发觉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当地疾病预防掌握机构和农、林部门应当相互通报疫情。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准时通报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27、的授权,准时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 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公布内容包括: (一)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性质、缘由; (二)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地及范围; (三)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的发病、伤亡及涉及的人员范围; (四)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处理措施和掌握状况; (五)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解除。 与港澳台地区及有关国家和世界卫生组织之间的沟通与通报方法另行制订。 第六章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治理工作进展监视、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
28、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治理工作进展监视、指导。 第三十四条 各级卫生监视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详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治理工作的监视检查。 第三十五条 各级疾病预防掌握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详细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治理工作的技术指导。 第三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气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治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觉责任报告单位或责任疫情报告人有瞒报、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状况时,应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
29、告。 第七章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判、赐予警告;情节严峻的,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赐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安康造成其他严峻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 (二)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治理工作的; (三)瞒报、缓报、谎报发觉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第三十九条 疾病预防掌握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判、赐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
30、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赐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安康造成其他严峻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瞒报、缓报、谎报发觉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特地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进展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展现场调查的; (四)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大事的。 第四十条 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赐予警告,情节严峻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撤消其执业证书。 责任报告单位和大事发生单位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
31、他人不报告突发公共卫生大事或传染病疫情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由其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赐予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安康造成其他严峻危害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个体或私营医疗保健机构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大事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传播、流行的,责令停业整改,并可以处200元以上2023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其经营者、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未根据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和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赐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安康造成其他严峻危害后果的,赐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第四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医疗卫生气构突发公共卫生大事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治理工作,参照本方法的规定和军队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疫情报告治理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