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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标签及食品营养标签(GB7718与GB28050)条文解读2013.06我国目前有关的食品标签标准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于2011年5月公布)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于2011年10月公布)GB13432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婴儿配方食品等特殊膳食食品中,关于标签的规定第一部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条文解读(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解读 食品标签的作用 GB7718-2011条文解读 2011年4月20日公布2012年4月20日正式施行食品标签的作用1.规范食品标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2.指导消费者选购食品。3.是商品的
2、小广告,起到促销作用。4.制造者通过标签向消费者进行承诺。5.防止假冒,维护生产者的合法权益。6.为市场管理和监督提供执法依据。GB 7718-2011条文解读GB 7718-2011的内容:1、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范围;2、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术语和定义;3、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基本要求;4、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标示内容。GB 7718-2011条文解读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所有预包装食品”。”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直按提供是指在任何场所(如:商店、超市、零售摊点、宾馆客房、餐饮业的餐桌、集贸市场,以及飞机、火车、轮船等场所)经销者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直接向消
3、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就像在超市买一包巧克力,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就比如食品原料,是交付给食品加工企业作进一步加工用的。不适用预包装食品的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的区别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所有事项均在标签上标示。(4.1)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4.2)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注:存在形式:1、一种是
4、把文字、图形、符号印制或压印在食品的包装盒、袋、瓶、罐或其他包装容器上。2、一种是单独印制纸签、塑料薄膜签或其他制品。3、吊牌、附签或商标 要求:预包装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容器)分离 GB 7718-2011条文解读-术语及定义 GB 7718-2011条文解读-术语及定义w 配料: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1、食品标签上的配料表是一个产品的原料构成,包括名称和量化的信息。2、“以改性形式存在”是指制作食品时使用的原料、辅料经过加工后,形成的产品改变了原来的性质。如用淀粉生产谷氨酸钠(纯味精),经过化学变化,淀粉转化为谷氨酸钠
5、。谷氨酸钠的性质、成分与淀粉的性质、成分完全不同。w 食品加工助剂:有助于食品加工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这些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如助滤、澄清、吸附、润滑、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它们一般应在食品中除去而不应成为最终食品的成分,或仅有残留。“加工助剂”与“配料”的区别有两点:配料存在于最终产品中,加工助剂一般不存在于终产品中,但难免有残留物或衍生物;配料是加工食品时必须的原料和辅料,而加工助剂仅是为满足特定工艺而使用的物质,如过滤用的硅藻土、脱模用的食品用石蜡。食品加工助剂特点:(与食品添加剂的区别)一般应在食品中除去而不应成为最终食品的成分,或仅有残留;在最终产品中没有任何
6、工艺功能;不需在产品成分中标明。GB 7718-2011条文解读-术语及定义 GB 7718-2011条文解读-术语及定义 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保持食品品质的期限,准确讲是最佳食用期限。主要展示版面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最容易被消费者观察到的版面”是指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明显,无需特意寻找的部位。GB 7718-2011条文解读-术语及定义 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
7、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何种标识的食品。注:不定量的包装食品就不是预包装食品不向直接提供给消费者,食品企业和餐饮业使用的原料、辅料,属于本标准界定的预包装食品。GB 7718-2011条文解读-术语及定义 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和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最终产品”是完成了全部生产工序的产品。成品检验是必要的生产工序,一批成品经过检验(一天或数天),签发合格证后才能称其为最终产品;不经过检验只能是成品,而不是产品。有的产品的生产工序还包括保温、降温、后发酵(发酵型酸牛乳),这些工序需要的时间都应该计算在生产日期之内
8、,不能强制要求封口(封罐)完成后就是生产日期。GB 7718-2011条文解读-术语及定义 规格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GB 7718-2011条文解读-术语及定义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2.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3.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GB 7718-2011条文解读-基本要求4.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Eg:“酸牛奶饮料”“酸牛奶
9、”特号字,“饮料”字号小 GB 7718-2011条文解读-基本要求“菠萝味饮料”的标签上画菠萝?5.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特性与领一产品混淆。如果产品中没有添加某种食品配料,仅添加了相关风味的香精香料,是否允许在标签上标示该种食品实物图案?当使用的图形或文字可能使消费者误解时,应用清晰醒目的文字加以说明。GB 7718-2011条文解读-基本要求 6.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标准增加了“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内容。eg: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经批准生产经营的食品禁止宣传疗效
10、或保健作用。禁止有“疗效食品”,“强壮食品”、“补品”、“营养滋补食品”或其他类似词句。GB 7718-2011条文解读-基本要求 7.不应与食品或者包装物(容器)分离。8.应使用规范的文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1)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2)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GB 7718-2011条文解读-基本要求 9.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积大于35cm2,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合、数字的高度
11、不得小于1.8mm(小七字体)GB 7718-2011条文解读-基本要求 最大表面积的计算:A.长方体形:最大一个侧面的高度(cm)乘以宽度(cm)B.圆柱形或近似圆柱形: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高度(cm)乘以圆周长(cm)的40%。C.其他形状:总表面积的40%.D.如果有明显的主要展示面,则应以主要展示面的面积为最大表面面积。E.包装袋计算时应除去封边所占尺寸。瓶形或罐形计算表面积不包括肩部、颈部、顶部和底部的凸缘。GB 7718-2011条文解读-基本要求 10.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11.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
12、过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包装物(容器)上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再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GB 7718-2011条文解读-基本要求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强制标示内容 1.食品名称 2.配料表 3.净含量和规格 4.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5.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6.产品标准号 7.质量(品质)等级(标准中有此规定的)8.产地(102号令)9.生产许可证编号 10.贮存条件 11.其他强制标示内容(辐照、转基因、规格、分装等)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1 食品名称:1.1应在食品
13、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醒目位置”即食品标签最引人注目,消费者购买或食用时一目了然的部位。“真实属性”即食品本身固有的性质、特性、特征,使消费者一看名称就能联想到食品的本质。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 标签上食品名称比较混乱的是饮料和乳制品。命名饮料产品名称应以依据GB107891996软饮料的分类为准则。碳酸饮料 果汁、果汁饮料类:果汁 浓缩果汁 果浆 浓缩果浆 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1.1.1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1.1.2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
14、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前提是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eg.“等效的名称”酸牛乳和酸牛奶eg.“清水马蹄罐头”清水荸荠罐头 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等效的名称”是指标签上的产品名称或配料表中的配料名称,可以采用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同义、本质相同的名称。用类可可脂或代可可脂制作的巧克力应命名为“类可可脂巧克力”或“代可可脂巧克力”。1.2可以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但应在所示名称的邻近部位标示食品真实属性专用名称。果茶(山楂果肉果
15、汁饮料);果珍(速溶橙味固体饮料);克力架(饼干);芝士(奶酪);娃哈哈(饮用纯净水)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 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当使用的商品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如果因字号或字体颜色不同而易使人误解时,应使用同一字号及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如“橙汁饮料”中的“橙汁”、“饮料”,“巧克力夹心饼干”中的“巧克力”、“夹心饼干”,都应使用同一字号。2配料表 2.1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表中的各种配料应按4.1.2要求
16、标示具体名称。配料: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改性的形式存在:是指在制作食品时使用的原辅材料经过加工后,形成的产品改变了原来的性质。)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配料、配方、成分的区别:配方:是指工艺规程规定的各种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的实际加入量。配方有“量”的概念,而配料不涉及“量”成分:是指食品中所含化合物、元素的种类及所占的份量 单一配料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标示配料表。引导词 配料清单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词。当加工过程中所用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如酒、酱油、食醋等发酵产品)时,可用“原料”或“原
17、料与辅料”作为引导词。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排列顺序各种配料按照递减顺序排列;加入量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各种配料:包括“水和食品添加剂”;在加工过程中已挥发的水或其他挥发性配料不要标示(4.1.3.1.5)eg.饼干(水)。可食用的包装物也应在配料清单中标示原始配料。eg.可食用的胶囊、糖果的糯米纸(4.1.3.1.6)。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 加工助剂不需要标示。酶制剂如果在终产品中已经失去酶活力的,不需要标示;如果在终产品中仍然保持酶活力的。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 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配
18、料表中不能加“等”字。复合配料(不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的标示:(分两种情况)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加入量大于食品总量的25%,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再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但在最终产品中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一一标示。如:红烧牛肉罐头:酱油(含焦糖色)“在最终产品中起工艺作用”是指所用的复合配料含有食品添加剂,在最终销售的产品中仍然发挥作用。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 Eg.配料:水,全脂奶粉,稀奶油,巧克力(可可液块、白砂糖、可可
19、脂,磷脂,聚甘油蓖麻醇酯,食用香精,柠檬黄),葡萄糖浆。食品添加剂的标示应注意:1)标注形式见 附录B eg.配料:*,*,*,食品添加剂(*,*,*),麦芽糊精,食用香料。eg.配料:*,*,*。营养强化剂、食用香精香料、胶剂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可在配料表的食品添加剂项外标注。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 2)具体标注形式:三选一:一是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二是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以及国际编码(INS号),如果某种食品添加剂尚不存在相应的国际编码,或因致敏物质标示需要,可以标示其具体名称;三是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同时标示具体名称。Eg:食品添加
20、剂“丙二醇”可以选择标示为:1.丙二醇;2.增稠剂(1520);3.增稠剂(丙二醇)。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 两种以上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 举例:可以标示为“卡拉胶,瓜尔胶”、“增稠剂(卡拉胶,瓜尔胶)”或“增稠剂(407,412)”。如果某一种食品添加剂没有INS号,可同时标示其具体名称。举例:“增稠剂(卡拉胶,聚丙烯酸钠)”或“增稠剂(407,聚丙烯酸钠)”。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 配料:水,全脂奶粉,稀奶油,植物油,巧克力(可可液块,白砂糖,可可脂,磷脂,聚甘油蓖麻醇酯,食用香精,柠檬黄),葡萄糖浆,食品添加剂(丙二醇脂肪酸酯,卡拉胶,瓜尔
21、胶,胭脂树橙),麦芽糊精,食用香料。配料:水,全脂奶粉,稀奶油,植物油,巧克力(可可液块,白砂糖,可可脂,乳化剂(322,476),食用香精,着色剂(102),葡萄糖浆,食品添加剂(乳化剂(477),增稠剂(407,412),着色剂(160b),麦芽糊精,食用香料。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 3)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示 应当在食品配料表中一一标示在终产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种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含有的辅料不在终产品中发挥功能作用时,不需要在配料表中标示。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 2.3配料的定量标示 如果在食品标签或食品说明书上特别强调添加了某种或数
22、种有价值、有特性的配料,应标示所强调配料的添加量。eg.产品名称:高钙饼干配料表:小麦粉,白砂糖,精炼植物油,奶油,全脂乳粉,柠檬汁,活性离子钙(添加量:1.5%)。或配料表:小麦粉,白砂糖,精炼植物油,奶油,全脂乳粉,柠檬汁,活性离子钙产品说明:本产品添加了1.5%活性离子钙 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 同样,如果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某种或数种配料的含量较低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在成品中的含量。只在食品名称中出于反映食品真实属性需要,提及某种配料或成分而未在标签上特别强调时,不需要标示该种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只强调食品的口味时也不需要定量标示。如:椰蓉饼干
23、。如:“杏仁味冰淇淋”,添加了微量杏仁油,不需要标示在成品中的含量。3净含量和规格 3.1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eg: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450g;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225克(200克+送25克);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200克+赠25克;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200+25)克。3.2应依据法定计量单位,按以下形式标示包装物(容器)中的净含量:a)液态食品,用体积升(L)(l)、毫升(mL)(ml),或用质量克(g)、千克(kg);b)固态食品,用质量克(g)、千克(kg);c)半固态或黏性食品,用质量克(g)、千克(kg)或体积升(L)(l)
24、、毫升(mL)(ml)。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 3.3净含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表标示。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 3.4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 3.5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在包装物 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3.6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且固相物质为主要食品配料时,除标示净含量外,还应以质量或质量分数的形式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eg:糖水梨罐头 净含量(或净含量/规格):425克沥干物(或固形物或梨块):不低于255克(或不低于60%。)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
25、容 3.7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大包装在标示净含量的同时还应标示规格。3.8规格的标示应由单件预包装食品净含量和件数组成,或只标示件数,可不标示“规格”二字。单件预包装食品的规格即指净含量 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应至少标示以下内容中的一项:电话(热线电话、售后电话或销售电话等)、传真、电子邮件等网络联系方式、与地址一并标示的邮政地址(邮政编码或邮箱号等)。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下列要求予以标示。1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应标示各自的名称
26、和地址。2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应标示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或仅标示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3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应标示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或仅标示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 1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日期标示采用“见包装物某部位”的形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日期中年、月、日可用空格、斜线、连字符、句点等符合分割,或不用分
27、隔符。年代号一般应标示4位数字,小包装食品也可以标示2位数字。月、日应标示2位数字。eg:2013年5月20日;20130520;2013/05/20;20130520;20日5月2013年;5月20日2013年;(月/日/年):05202013;05/20/2013;05202013GB 7718-2011条文解读 强制标示内容 2当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应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计算;外包装上标示的生产日期应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也可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3应按年、月、日的顺序标示日期,如果不按此顺序标示,应注明日期标示顺序。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保质期的标示 保质期可以有如下标示形式:最好在之前食(饮)用;之前食(饮)用最佳;之前最佳;此日期前最佳;此日期前食(饮)用最佳;保质期(至);保质期XX个月(或XX日,或XX天,或XX周,或X年)。GB 7718-2011条文解读-强制标示内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