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会计及税务处理1.ppt
《企业重组会计及税务处理1.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重组会计及税务处理1.ppt(21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企业重组会计及税务处理企业重组会计及税务处理2009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对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征缴及优惠政策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对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进行了程序性规定。59号文的出台,不仅明确了“企业重组”的概念,同时划分了企业重组的六种主要类型。根据59号文的相关规定,企业重组将分为企业法律形式改变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债务重组、股股权收购权收购、资产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合并、分立分立六种,该六种类型基本上涵盖了资本
2、运作的所有基本形式。一、企业重组的类型(一)企业法律形式改变,是指企业注册名称、住所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等的简单改变,但符合本通知规定其他重组的类型除外。(二)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就其债务人的债务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债务务重重组组的的方方式式主主要要包包括括:以以资资产产清清偿偿债债务务、将将债债务务转转为为资资本本、修修改改其其他他债债务务条条件件以以及及以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三)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企
3、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四)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受让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转让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五)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六)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以下称为分立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二、股权
4、支付 本通知所称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所称非股权支付,是指以本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股权和股份以外的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等作为支付的形式。三、企业重组的不同税务处理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四、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一)企业法律形式改变:(一)企业法律形式改变: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
5、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投资成立新企业。企业的全部资产以及股东投资的计税基础均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除另有规定外,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包括亏损结转、税收优惠等权益和义务)由变更后企业承继,但因住所发生变化而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除外。(二)企业债务重组一般性税务处理 企业债务重组,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2.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3.债务人应当
6、按照支付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务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按照收到的债务清偿额低于债权计税基础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损失。4.债务人的相关所得税纳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三)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一般性税务处理(三)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一般性税务处理 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例题:例题:20092009年年9 9月,月,A A公司以公司以500500万元的银行购买取万元的银行购买取得得B B公司的部分经营性资
7、产,公司的部分经营性资产,A A公司购买公司购买B B公司该公司该部分经营性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经营性资产的账面价值420420万元,计税基础万元,计税基础460460万元,公允价值万元,公允价值500500万元。万元。涉税处理涉税处理:(1 1)A A公司(受让方公司(受让方/收购方)的税务处理收购方)的税务处理 A A公司购买该经营性资产后,应以该资产的公允公司购买该经营性资产后,应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价值500500万元为基础确定计税基础。万元为基础确定计税基础。(2 2)B B公司(转让方公司(转让方/被收购方)的税务处理被收购方)的税务处理 B B公司应确认资产转让所得:公司应确认资产转
8、让所得:500-460=40500-460=40万元万元 (四)企业合并一般性税务处理(四)企业合并一般性税务处理 企业合并,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1.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2.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3.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五)企业分立一般性税务处理(五)企业分立一般性税务处理 企业分立,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1.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3.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4.被分立
9、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5.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例如,某企业A准备分立为A和B,也就是存续分立方式(不满足特殊税务处理条件分立),此时,税务处理如下:A企业分立出去的资产比如土地、固定资产、存货、投资等,均需要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B企业取得这些资产计税基础也按公允价值确认;A企业的股东取得B企业的股权或其他非股权支付额,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再投资处理;A和B企业的亏损不得互相结转弥补。五、企业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五、企业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 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一)具有
10、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六、企业重组六、企业重组股权支付部分股权支付部分特殊性税务处理特殊性税务处理企业重组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一)企业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当年应纳税所得
11、额50%以上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股权收购特殊性税务处理股权收购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关规定有关规定(二)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2.收购企
12、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3.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例:关于资产收购业务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有()。(2011年所得税考试题)A如收购企业支付的对价都是直接持有的企业的股权,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B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前提是收购企业支付的对价中必须有股权支付C被转让资产如享受项目优惠未期满的,受让方不得继续享受剩余期限的项目优惠D转让方取得受让方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E转让方如取得的对价全部是受让方的股权,暂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A选项未考虑资产收购比例;C选项
13、不是资产收购业务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有关规定。在企业吸收合并中,合并后的存续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合并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其优惠金额按存续企业合并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计为零)计算。答案:BDE(三)资产收购特殊性税务处理(三)资产收购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关规定有关规定 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且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1.转让企业取得受让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2.受让企业取得转让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
14、础确定。例多选题:下列关于资产收购企业所得税一般性税务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答案:A,C,D解析: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例单选题:下列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陈述,不正确的是()。A.税法上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B.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85%,且受
15、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75%,转让企业取得受让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可以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C.企业债务重组,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D.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答案:B(四)企业合并特殊性税务处理(四)企业合并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关规定有关规定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1.合并企业
16、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例:例:甲企业合并乙企业,甲企业为合并企业,甲企业合并乙企业,甲企业为合并企业,乙企业为被合并企业,相关数据资料如下表乙企业为被合并企业,相关数据资料如下表(单位:万元(单位:万元)n n在此合并中,股权支付额占交易支付总额比例22002500100%=88%,超过85%,双方选择特殊
17、性税务处理,即资产增值部分500万元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甲乙双方的股份置换也不确认转让所得或损失。需要注意:需要注意: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所指重组交易各方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的仅指股权支付部分,而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上例中,乙企业股东原投入乙企业的股权增值2500-2000=500万元。股东取得的非股权收入300万对应的转让所得为5003002500=60万。股东取得新股的计税成本不是2500万,也不是
18、2200万,而是2000-300+60=1760万n n单选题:下列有关企业合并的说法中,符合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是()。(20112011年税法年税法2 2试题)试题)n nC.被合并企业可要求合并企业支付其合并资产总额75%的货币资金n n解析:n n选项B: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也就是说被合并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以结转到合并企业,n n选项C:企业合并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选项C不属于特殊性税务处理;n n选项D: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
19、税基础确定,而不是公允价值。n n 答案:A(五)企业分立特殊性税务处理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关规定有关规定 企业分立,被分立企业所有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分立企业和被分立企业均不改变原来的实质经营活动,且被分立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分立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1.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分立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2.被分立企业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3.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4.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取得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
20、简称“新股”),如需部分或全部放弃原持有的被分立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新股”的计税基础应以放弃“旧股”的计税基础确定。如不需放弃“旧股”,则其取得“新股”的计税基础可从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确定:直接将“新股”的计税基础确定为零;或者以被分立企业分立出去的净资产占被分立企业全部净资产的比例先调减原持有的“旧股”的计税基础,再将调减的计税基础平均分配到“新股”上。(六)重组交易非股权支付有关规定重组交易各方按本条(一)至(五)项规定对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的,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
21、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例:A企业收购B企业的80%实质经营性资产,该批资产作价1500万元、B企业持有时的计税基础为1000万元。A企业支付的对价为本企业股权1400万元和银行存款100万元。如当事各方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则B企业应确认资产转让所得()万元。C100 D500(2011年所得税考试题)【解析】收购的资产为实质经营性资产 资产的80%75%,股权支付比例为本企业1400/1500=%85%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B企业应
22、确认资产转让所得=(1500-1000)(1001500)选答案:B七、企业发生涉及境内外之间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的有关规定企业发生涉及中国境内与境外之间(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除应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一)非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居民企业股权,没有因此造成以后该项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且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在3年(含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23、,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预提所得税的概念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它所得,均应就其收入全额(除有关文件和税收协定另有规定外)征收20预提所得税(条例规定减按10%)。税款由支付人在每次支付的款额中扣缴。(二)非居民企业向与其具有100%直接控股关系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另一居民企业股权;(三)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其他情形。八、本通知第七条第(三
24、)项所指的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关系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其资产或股权转让收益如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在10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九、在企业吸收合并中,合并后的存续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合并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其优惠金额按存续企业合并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计为零)计算。在企业存续分立中,分立后的存续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分立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其优惠金额按该企业分立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计为零)乘以分立后存续企业资产占分立前该企业全部资产的比例计算。十、企业在重
25、组发生前后连续12个月内分步对其资产、股权进行交易,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上述交易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交易进行处理。十一、企业发生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当事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向主管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明其符合各类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企业未按规定书面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举例 1、企业清算例如:A公司拥有资产账面价值500万元,计税基础480万元,公允价值600万元。A公司于2009年5月1日变更为B合伙企业。A公司应将2009年1月1日至5月1日作为清算期计算清算所得。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企业 重组 会计 税务 处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