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法学》考前点题卷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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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法学考前点题卷一单选题1.甲乙二人均为年过70的老人,有一处房产,膝下育有一子丙。丙不误正业,因赌博欠下(江南博哥)债务无力偿还。随后丙拿出两位老人家中的房产证等证件,办理了抵押取得贷款,无力偿还。后债主丁上门,要求甲乙二人搬出并交付房屋。争执期间,另一位也自称债主的戊找上甲乙,同样要求甲乙二人搬出并交付房屋。但是对于房屋归属,丁和戊也无法商榷。后丁到法院起诉丙,要求法院将房屋判为自己所有,戊听说后,也到法院,声称自己才是房屋的所有人,甲乙二人同样到法院,主张丙签订的抵押协议无效,房屋归甲乙所有。那么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和乙不是本案当事人B.丙作为本案当事人不适格
2、C.丁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戊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考查共同诉讼与第三人。民事诉讼法第5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第56条第1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于该案,甲和乙、丁、戊,均可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将其他当事人都作为被告,行使原告的权利与义务;丙在该案中是适格的被告。因此,答案为C。单选题2.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第二审程序是第一审程序的继续,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诉讼程
3、序B.在第二审程序中不能有陪审员参加诉讼程序C.第二审程序必须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D.第二审程序中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允许,就可以撤回起诉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考查第二审程序的特点。A项错误,第二审程序是独立的诉讼程序;C项错误,在第二审程序中也可以迳行裁判;D项错误,民诉解释第338条第1款前半段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单选题3.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A.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B.根据主席提名决定总理人选C.根据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人选D.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
4、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考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D选项错误,该职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单选题4.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刑法中的主刑的种类?()A.死缓B.有期徒刑C.管制D.无期徒刑 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对我国刑罚种类的记忆。我国的五种主刑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简称死缓,是我国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不是单独的刑种。单选题5.有关涉外民事诉讼说法不正确的是:()A.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负担B.外国人起诉、应诉,不可以委托本国的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C.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代表人在人民法
5、院法官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D.我国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若被执行人或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2条的规定,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28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故B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525条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0条的规定,D项正确。单选题6.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需要贯彻分案处理原则,关于分案处理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6、:()A.分案处理是指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案件要实行诉讼程序分离B.分案处理包括分别审理、分别关押、分别执行等C.分案处理主要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串供,影响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D.分案处理应当以不影响案件的处理为原则,并尽可能地采取分案处理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分案处理,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把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分离,分别审理、分别关押、分别执行。分别审理,是指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或者与犯罪有牵连时,只要不妨碍审理,要进行分案审理,包括对未成年被告人分案讯问、分案起诉、分案审理和分案宣判。分别关押,是指在采取刑事诉讼中的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时,要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分别关
7、押看管。分别执行,是指未成年人案件的判决、裁定生效后执行刑罚时,要将末成年罪犯与成年罪犯分开执行,不能放在同一场所,以防止成年罪犯对未成年罪犯产生不良影响。刑事诉讼法第269条第2款规定,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单选题7.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A.犯罪嫌疑人甲,没有犯罪事实,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B.犯罪嫌疑人乙,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C.犯罪嫌疑人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D.犯罪嫌疑人丁为聋哑人,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
8、:本题考查不起诉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7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及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属于刑法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但是仍需满足犯罪情节轻微的条件,检察院才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所以A项正确。单选题8.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A.中央B.基层C.干部D.中央和基层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也在基层。发挥基层党组
9、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单选题9.甲和乙系夫妻,结婚五年后因双方感情破裂离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甲用婚前所得的工资20万元投资股市,赚得的40万元投资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乙的父母在乙婚后出资赠予乙的一套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婚姻存续期间,乙以个人名义向丙购买房产,乙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D.如果离婚时甲生活困难,乙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帮助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补助规定等。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
10、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由此,乙的父母将房屋赠与乙,属于乙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中第11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由此,甲用婚前财产投资股市,获得投资收益40万元,此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
11、姻关系存续期间,乙以个人名义向丙购买房产,除能证明乙与丙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乙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时,根据婚姻法第42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据此,如果离婚时甲生活困难,乙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帮助。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单选题10.甲提前10日通过汽车站售票厅购买长途车票,购得车票以后甲因其他事情不能回家,便向车站退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向车站提出购票属于要约,车站根据合同自由可以拒绝承诺B.甲购得车票以后,甲与运输公司的合同成立且生效C.甲的退票行为不属于合同解除行为
12、D.甲的退票行为属于缔约过失行为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客运合同特征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问题。对于公共承运人而言,负有强制缔约义务,不适用要约自由和承诺自由之原则。甲购得车票以后,与运输公司之间的合同成立,但不发生生效效力。生效效力以检票或登上交通运输工具为标志。甲的退票行为,不属于缔约过失行为。合同解除是针对生效的合同而言的,没有生效的合同不存在解除问题,因此甲的退票行为也不属于解除合同的行为。故本题答案为C单选题1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下列案件的处理体现这一原则的是:()A.王某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B.张某涉嫌诈骗,法
13、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C.赵某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D.李某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这是具有法定情形
14、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400元未达到定罪的数额标准,故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中的第一种情形.C项正确:A项属于证据不足不起诉,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情形,故A项排除:B项中,张某经过了法院的公正审判后得到的无罪判决结果,其无罪源于未满足犯罪构成要件,不属于法定不起诉情形,B项排除;D项属于酌定不起诉,排除。单选题12.甲、乙两国的全权代表对某条约的文本进行了草
15、签。对于草签,下列表述中哪项是正确的?()A.表明对全权代表所代表的国家具有法律约束力B.表明全权代表对条约约文已认证,但条约对草签国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C.所代表的国家不得对约文提出异议D.表明所代表的国家可以对约文提出异议,但必须签署该约文使之具有法律效力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条约法条约的成立。依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草签的意义是双方对约文文本的认证,不是接受拘束的一种方式。因此,草签的文本对签字双方尚没有法律上的拘束力。草签也不是缔结条约所必须经过的程序,国家对于草签后的条约文本也没有以后必须正式签署的一般义务。B正确。单选题13.2015年2月18日,张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判处死
16、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中级人民法院于宣判次日将判决送达张某。判决宣告后张某不服,于2015年3月1日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并于2015年5月2日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则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A.张某的上诉已超过上诉期限,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也已超过审判期限B.张某的上诉未超过上诉期限,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已超过审判期限C.张某的上诉已超过上诉期限,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未超过审判期限D.张某的上诉未超过上诉期限,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也未超过审判期限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上诉期限和二审的期限。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
17、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算。中级人民法院于宣判次日即2月19日将判决送达张某,则上诉期限由2月20日起算,故未超过上诉期限。第23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法院受理上诉超过2个月,但因为是判处死刑的案件,所以未超过审判期限。单选题14.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编著的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一书,认为应将刑法第17条第2款中规定的“投毒罪”解释为“投放危险物质罪”。这一解释是立法解释B.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被最高人民法院接受变成司法解释的内容后,这一解释结论就不再是类推解释C.当然解释的结论,有时可能在刑法用语的文义射程之内,有时则可能超出刑法用语的文义射程D.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对刑法规定进行类推解释,即便是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也是绝对禁止的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对刑法解释的理解。即便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出版的著作,其中所作的解释,仍然是学理解释。类推解释的结论,即便是最高司法机关以司法解释的名义
19、作出的,仍然是类推解释。当然解释的结论,有时可能在刑法用语的文义射程之内,有时则可能超出刑法用语的文义射程。例如,抢劫宠物狗的,可以按照抢劫罪处罚;以收养为目的抢劫婴幼儿的,危害性远重于抢劫宠物狗的行为,就更应按照抢劫罪处罚(按照拐骗儿童罪处罚将会导致处罚明显不均衡),这是当然解释的结论。但是,婴幼儿不属于“财物”,将以收养为目的抢劫婴幼儿的行为按照抢劫罪来处罚,超出了抢劫“公私财物”的文义射程。因此,C项论述正确。现代刑法确立罪刑法定原则的目的是保障人权,禁止对刑法规定进行类推解释,是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并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因为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不会侵害被告人的人权。
20、故D项错误。单选题15.甲涉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甲以该案侦查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王某可以口头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请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王某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C.王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D.如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回避的程序与审查决定。根据刑诉解释第30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而本题中甲涉嫌的是玩忽职守罪,因而侦查
21、人员王某应当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故选C。单选题16.下列情形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是:()A.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B.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C.执行法院受理针对被执行人的破产申请的D.追索赡养费的权利人死亡 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6条第1、2项的规定,AB项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4项的规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D项错误。单选题17.甲趁着春暖花开之际到郊外踏青,恰逢电力公司正在维
22、修高压线路。维修工人见甲立于高压塔下,便再三提醒甲离开此地。甲对此不以为然,结果甲在使用电话时被高压电电死。对甲的损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应由电力公司承担责任B.应由甲自行承担责任C.应由电力公司和甲共同承担赔偿责任D.双方均无过错,应适用公平补偿责任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涉及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问题。侵权责任法第27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7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甲在明知高压电施工时存在高度危险情况下仍然使用手机
23、,存在故意。而且电力公司也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甲的损害应自行承担。本题正确选项为B。单选题18.甲向乙银行借款,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丙为帮助甲公司借款,以举报丁偷税漏税相要挟.迫使其为甲借款提供保证。乙银行对此不知情。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丙的行为不构成胁迫B.存在胁迫行为,丁有权以其受到胁迫为由撤销保证C.丙并非合同当事人,丁无权以受到丙的胁迫为由撤销保证D.保证合同的当事人为乙银行与丁,乙银行对此不知情,不适用撤销 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合同的变更问题。民通意见第69条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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