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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T开发人员保密协议3篇IT开发人员保密协议1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甲X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有权实行措施爱护商业隐秘,但在订立保密协议时应留意不能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择业的自由,但在行使权利时同样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商业隐秘。保密协议跟其它协议一样,首先必需遵循公正、公平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协议无效。 第一条 隐秘信息甲X双方确认:隐秘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产品开发技术、商业隐秘、技术信息等。乙方成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看全部
2、或局部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隐秘信息。甲X双方同意,上述隐秘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其次条 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创造、工作成果、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隐秘;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隐秘。 第三条 保密义务乙方必需遵守甲方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在合作过程中相应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 第三方知悉上述保密范围内的任何信息; 2、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进展生产经营活动及新的讨论开发等为乙方或 第三方谋取
3、利益以及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 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许多企业通常商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年,这样的商定会给员工造成误会即离职后过了2至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隐秘了,这样的商定是不行取的。因此,企业_区分商定,对商业隐秘的保密期限应商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详细的年限商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商定_年或_年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头,到甲方关于该工程的商业隐秘公开时止。乙方是否连续参加甲方关于该工程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担当。 第五条 保密费用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隐秘予以保密费用,甲方按月支付乙
4、方保密费用人民_元月。 第六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员工违反培训效劳期商定或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两种情形之外,企业不得与员工商定由员工担当违约金的条款。因此,保密协议中不得商定员工泄露企业商业隐秘时应当支付违约金,只能要求员工赔偿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商定: 1、假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担当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承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惩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假如由于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担当违约责任,并担当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害了甲方的商业隐秘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依
5、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担当违约责任,或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担当侵权法律责任。 第七条 其它事项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X双方各执一份。甲方:_年_月_日乙方:_年_月_日 IT开发人员保密协议2 甲方(员工):_ 乙方(企业):_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酬劳,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隐秘的有关事项,订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创造制造、技术隐秘或其它商业隐秘,有关的学问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创造制造、技术隐
6、秘或其它商业隐秘,进展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供应一切必要的信息和实行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帮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学问产权。 上述创造制造、技术隐秘及其它商业隐秘,有关的创造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创造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敬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帮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其次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创造制造、技术隐秘或其它商业隐秘,甲方主见由其本人享有学问产权的,应当准时向乙方申X。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学问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
7、进展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X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展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担当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X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当地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需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慎重、诚恳的态度,实行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隐
8、秘或其它商业隐秘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公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根据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隐秘的乙方的其它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隐秘或其它商业隐秘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隐秘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隐秘和其它商业隐秘信息,担当犹如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隐秘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缘由离职。 甲方离职后担当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
9、5年内。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酬劳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担当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隐秘或其它商业隐秘,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害他人学问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患病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担当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担当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酬劳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根据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详细工作任务必定导致侵害他人学问产权的,若乙方患病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
10、得由甲方担当或局部担当。 第八条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供应同类效劳的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当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参谋等等。 第九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隐秘信息的文件、数据、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全部,而无论这些隐秘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隐秘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全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赐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甲方应当于离
11、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恳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隐秘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隐秘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隐秘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退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隐秘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全部权的其它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隐秘信息消退。此种状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赐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提及的技术隐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讨论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试验资料、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它商业隐秘,包括但不限于
12、:客户名单、营销规划、选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管道,等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顿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假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报马上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
13、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需采纳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_ 身份证号:_ 地址:_ 电话:_ 日期:_ 乙方:_ 法定代表:_ 地址:_ 电话:_ 日期:_ IT开发人员保密协议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隐秘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隐秘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产品开发技术、商业隐秘、技术信息等。 乙方成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
14、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看全部或局部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隐秘信息。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隐秘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其次条 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创造、工作成果、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隐秘;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隐秘。 第三条 保密义务 乙方必需遵守甲方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在合作过程中相应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上述保密范围内的任何信息; 2、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进展生
15、产经营活动及新的讨论开发等为乙方或第三方谋取利益以及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头,到甲方关于该工程的商业隐秘公开时止。乙方是否连续参加甲方关于该工程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担当。 第五条 保密费用 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隐秘予以保密费用,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费用人民_元/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 1、假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担当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承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惩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假如由于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担当违约责任,并担当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害了甲方的商业隐秘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担当违约责任,或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担当侵权法律责任。 第七条 其它事项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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