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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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项目名称:科研设备项目编号:JSZC-J2010-095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2010年8月3日总 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第二章 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9第四章 项目需求 23第五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44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京林业大学单位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货物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科研设备项目项目编号:JSZC-J2010-095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设备名称数量1全自动RNA/DNA分析系统22全自动多肽合成仪13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
2、4流氏细胞仪15全自动血液分析仪16倒置荧光显微镜17水分测定仪18傅立叶红外光谱仪19超临界萃取仪110VR实验室111VR软件系统1本项目按各分包分别确定成交人。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次采购第1-8包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其它不接受进口产品。3、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是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独立法人。4、参加谈判供应商若非生产厂家,须提供制造厂家或其驻中国办事机构(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中国境内最高级别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
3、书;四、采购文件发布信息 采购文件发布时间:自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止。谈判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参与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 回复( 号码:025-836338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五、谈判响应文件接受信息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2010年8月10日上午8:30-9:30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8月10日上午9:30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虎距关21号,金盾饭店六楼会议室。谈
4、判响应文件接收人:胡如兵 六、本次谈判采购联系事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4楼邮政编码:210009 :8081/采购中心联系人:胡如兵 联系 :025-83633821采购人:南京林业大学 张书强 025-85427252七、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八、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本次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与谈判响应文件一起送达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谈判保证金形式为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采购中心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户名:江
5、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九、其他说明事项:无第二章 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 1 满足采购公告中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 2 满足本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 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相关费用 参加谈判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采购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采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
6、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谈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与服务费。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采购文件并决定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二、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构成 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2)参加谈判供应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请供应商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
7、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谈判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采购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三天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将对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三天前收到的澄清要求予以答复,或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采购文件的修改 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中心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推迟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谈判开始时间。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
8、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9、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谈判采购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谈判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编写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和谈判响应函等部分;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谈判响应文件资料目录。11、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供应商应按要求
9、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1.2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11.3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含有技术参数的彩色样本 .12、供货一览表和配置与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
10、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有关费用处理谈判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报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其它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报价采用的货币国产货物报价以人民币计算。进口货物可以采用人民币报价,也可采用CIF南京港美元报价(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外贸代理公司由买方指定,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等工作均由指
11、定外贸代理公司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实计算,因本次采购项目可免关税和增值税, 谈判时进口设备报价按美元折合人民币计算参与谈判。 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设备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项目单价:按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货物说明 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13.3 培训计划;13.4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
12、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13.5 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 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 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谈判响应函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谈判响应函。16、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作为其参加谈判的组成部分。 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中心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供应商的行为遭受损失时
13、,可根据第16.6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在谈判开始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谈判响应文件而予以拒绝。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5)个工作内凭采购中心经办人签署意见的保证金收条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 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2) 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3) 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4) 供应商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中心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的
14、;(5) 与谈判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恶意串通,或向谈判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 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的;(6) 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同意交纳履约保证金。17、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后三十(30)天。谈判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参加谈判,采购中心在接到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谈判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谈
15、判保证金。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第16条有关谈判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谈判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8、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谈判响应文件,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谈判响应文件中。 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16、。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谈判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9、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谈判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应:(1) 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采购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2)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年*月*日*时整(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如果谈判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应原封退回。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非响
17、应性文件处理。20、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采购中心收到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有权酌情延长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1、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采购中心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谈判响应文件。22、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18、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 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谈判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 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五、谈判与评审23、谈判 采购中心将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仪式由采购中心主持,项目领导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供应商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
19、员参加。24、谈判小组 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谈判小组进行评审。 24.2 谈判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4.3谈判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24.4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5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谈判开始仪式结束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中心
20、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26评审过程的澄清26.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26.2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相关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 接到谈判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7、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谈判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
21、购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的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正式谈判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
22、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谈判小组三分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谈判小组决定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3 被认定为非响应性的谈判响应文件的情形(1)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 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4) 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或*、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6) 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非响应性的谈判响应文件的情形。27.4 如果谈判响应文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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