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文:《消费者权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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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完善之我见摘要: 我国已公布实施了16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无疑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开展,新型消费关系、消费形式不断涌现,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日益严重,特别是近几年食品、药品行业接连发生的群体伤害案件,逐渐暴露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上存在的缺乏与缺陷,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充分而有效的保护。因此,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Abstract: China has promulgated and implemented protection of consumers rights and
2、interests for 16 years to protect consu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which undoubtedly played a big role. But along with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new consumer relationship, consumption form, consu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infringed upon seriously, especially in recent years, food, pharma
3、ceutical industry occurred group damage cases in succession,gradually exposing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legal system of the protection of consu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thus the consu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could not get a full and effective protection. Therefore, the perfection of legal system of
4、 the protection of consu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needs further discussion and study.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完善 Key words: consumers rights and interests;protection system;perfect0引言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购置、使用或接受效劳时享有的为法律上所确认和保护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陆续公布了一系列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形成了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
5、消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平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农产品质量平安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组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等方面无疑发挥了巨大作用,确立了“以人为本立法指导思想。为适应形势的开展,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2021年10月15日发布?关于征求(修订稿征求意见二稿)修改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消法?(征求意见二稿)。 我认为?消法?(征求意见二稿)依然不能表达现有的消费形势和法规的适度前瞻性,为了适应经济、生活的开展,同时防止频繁的修改法律,我觉得应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消法?,以更充分有效地保
6、护消费者的权益。 1明确消费者概念,扩大消费品的范围 ?消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效劳,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在?消法?(征求意见二稿)将消费者规定为“非为生产经营目的购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效劳的自然人。由此,消费者是以非生产消费需要而购置、使用商品或接受效劳的自然人。对于消费者的界定,我认为,首先,消费者不应限于个人、而且应该包括单位或组织。从本法的立法宗旨而言,主要是保护弱势群体,作为非经营者的单位特别是团购的单位依然可能在相关消费领域是弱者。其次,界定消费者的行为无须以其动机与目的来做为识别“非为生产经营目的的标准,而对消费者购置商品的动机进行判断的依据
7、与标准非常的主观,操作性不强。 ?消法?对消费品并没有明确定义,而其所指“商品和效劳的范围又极其广泛,且概念模糊。笔者认为可以采用举例加概括的方式对消费品的范围予以明确,现在至少应该将如下这些与消费者的生活密切相关并且影响深远的商品房、家庭装修、家用轿车、婚庆、非公益性非学历教育培训纳入消费品的范畴,并特别明确规定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有线电视、邮政、通讯、公用网络、公交客运、高速公路、殡葬等公用企业或者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适用?消法?;并且在应在本规定中留有兜底条款,以更好的适应社会生活的开展。 2拓宽消费者权利范围 现行?消法?仅仅规定了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消法?(征求意见二稿)也
8、没有太多的拓展,但从现在实践分析,这些已远远不能充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考虑到现实情况和结果的严重性,?消法?急需增加消费者的如下两项权益。(1)消费者的个人根本信息如姓名、性别、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学历、联系方式、婚姻状况、收入、财产状况、指纹、血型、病史以及其他本人不愿意公开的个人信息均要作为隐私权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由于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经营者经常会要求消费者留下个人信息,并将该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并且十分可能被某些不怀好意的人利用,现实证明消费者信息泄露非常严重,这也是与?刑法修正案(七)?相协调的要求。(2)进一步尊重消费者的平安权,建立和健全消费品召回制度特别是强制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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