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华齐路园区户外大型玩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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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华齐路园区户外大型玩具采购项目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1页共67页 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页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节能(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3.2.3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 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3.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2、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 3.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 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
3、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 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 3.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 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 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
4、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 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 3.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3. 3. 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 3.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
5、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询问、质疑、投诉4.1 供应商询问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其中有误或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 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 收受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4. 2供应商质疑4.2.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 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6、,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
7、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4.2.4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 2. 3. 4事实依据;4. 2. 3. 5必要的法律依据;4. 2. 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2.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并以
8、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 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 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2.6质疑接收人:详见前附表4. 3供应商投诉4.3.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 3.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 诉事项除外。4. 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3.4以
9、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 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内容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 须自行于招标公告所在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 /www. zjzfcg. gov. cn)。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
10、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 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澄清(修改)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 标时间。该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附件中直接下载仅供浏览 使用。未按照公告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的,投标无效。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 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
11、用中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其中电子 投标文件中所需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可加盖实体印 章)。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1 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 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供应商书面承诺 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11.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 自然人
12、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 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 (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 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11. 1. 2投标声明函;11. 1.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 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 作,并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
13、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11. 1.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只需提供联合体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11. 1.5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 系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11. 1.6中小企业声明函;11. 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1.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1.2. 1评分对应表;如果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投标人需在商务技术文 件中提供此评分对应表,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使用。11.2.2 投标产品规格
14、配置清单;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应当提供投标产品 规格配置清单(设备名称、品牌及型号、规格配置详细说明、数量等)。所有技术指标 表述均应采用中文,如当前公布的技术指标只有英文表述的,必须由投标人作出中文注 释(评审时以中文注释为准)。否则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导致评标委员会技术扣分直至 认定为投标无效都将是投标人的责任。如果本项目需采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是节能(环境标 志)产品,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总则3.2节能环保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1.2.3 技术响应表;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指标证明材料的(如官网查询截图、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投标人应当对
15、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 件响应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项技术指标视为负偏离;11. 2. 4商务响应表;1.1.5 5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 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1.1.6 6项目负责人情况表;1.1.7 7项目组人员名单;1.1.8 8售后服务方案(如有)。售后服务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 处理、定期巡检、维护、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设置、驻点人员情况 等。服务承诺未明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视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1.2. . 9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1.3.
16、 . 10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1.4. 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5. . 1投标(开标)一览表;12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未按本条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12.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 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商务技术文件”可在招标文件 规定的格式基础上适当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 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 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 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17、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 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 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4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 用电子签名。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 供应商应
18、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 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 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 .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5 . 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 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 的投标截止期。16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无效”章节规定的情形
19、之一的,投标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 标无效。16. 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 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17. 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公告形式 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7.开标17.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 人均
20、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 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 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 成在线解密。18、资格审查18.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8.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8.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 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8. 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
21、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 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9、信用信息查询19.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nv. cred it 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 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9.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 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9.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
22、. 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 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六、定标22. 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 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 应商。23. 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22 .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 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
23、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在政采云平台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23 .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 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2 .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 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 动:23.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3.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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