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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TPR)保护框架协议范文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 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 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 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 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 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定义1. 1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1. 2 一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任何
2、一个论坛成员。1. 3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 论坛的论坛成员。1. 4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 或其他组织。1. 5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 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1. 6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 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1. 7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 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着 作权的文
3、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1. 8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 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1. 9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 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第二条许可范围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 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 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第三条权利和义务3.1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倡 导
4、性建议。3.2 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 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 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3. 3论坛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提 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论 坛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 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论坛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论 坛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 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3. 4若上述倡导
5、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 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3. 5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 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 中确定,但论坛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3. 6 一旦被论坛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 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 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 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3. 7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 占的,非排他的
6、,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 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3. 8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 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 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3. 9对于论坛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 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论坛成员的合法权利。3.10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 议为准。3.11各方同意将在本论坛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 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论坛,均应获得权利 所有者的许可。第四
7、条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许可方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可方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 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第五条保密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 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 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5. 2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 持续有效。5. 3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第六条费用6. 1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
8、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 术支持与服务。6. 2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 自承担。6.3论坛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 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第七条通知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 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 应接收通知的一方。第八条仲裁及适用法律8.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论坛, 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
9、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o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8.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九条其他9.1本协议自本论坛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 年,除非根据 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9. 2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论坛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 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 可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可方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 信息和文件资料。9.3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 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 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 4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 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论坛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 序加入本协议。9. 5 一方退出本论坛的,同时退出本协议。9. 6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论坛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