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docx
《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docx(2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 程(TD/T 1055-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为做 好2023年度全县国土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以下简称 “2023年度变更调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国家下发 的最新卫星遥感影像,通过县级实地调查,县级自检,市级 检查,省级、国家级核查,全面掌握2023年度全县国土利 用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并做好2022、2023年 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为减轻年底集中 变更的工作压力,切实保障国土调
2、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在2022年度探索建立日常变更机制,开展季度或半年度变 更调查举证工作。二、工作任务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互联 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利用国家下发的2023 年底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和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作为开展变更 调查工作的指引,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 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3性。2009年以来曾经是耕地,属于合法建设用地拆除图斑, 实地为荒草的,应按其他草地调查,属于违法建设用地拆除 图斑,实地为荒草的,按耕地调查并标注“未耕种”属性; 2009年以来曾经是耕地,2020年度变更调查为其他农用
3、地 的图斑,实地为荒草,按耕地调查并标注“未耕种”属性。 此类图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其他草地调查:一是坡 度级为5级的耕地(不含梯田),二是实地是冲沟或沟壑, 三是实地是绿化草地或种植草皮的,四是在退耕还林还草范 围内的。2020年度变更调查标注即可恢复属性的农用地图斑,按 照“三调”技术认定标准,现状未发生变化,实地经评估后 认定为工程恢复的农用地图斑,需更新农用地图斑的恢复属 性。补充耕地项目区范围内,现状为新增耕地的部分应全部 按耕地变更。新增耕地现状须是耕地,现状是荒草、推土等 未耕种状态的,即使提供了土地整治验收文件,也不得按耕 地标注“未耕种”属性调查。正在施工的道路图斑,路
4、基已形成的部分按道路调查, 现状为推土的,应按推(堆)土区有关要求调查。道路已建 成通车的,按征地范围调查。对于新增耕地,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林区耕地”、“牧-10 - 区耕地”、“沙化荒漠化耕地”、“石漠化耕地”、“盐碱 化耕地”属性。耕地的田坎系数必须与报备的田坎系数一致。因土地整 治项目引起田坎系数发生变化的,对于项目范围内的耕地图 斑,可按项目验收的实测耕地面积计算和更新田坎系数,并 提交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资料、田坎系数计算方法和计算表。 不在土地整治项目区备案范围内的耕地田坎系数不得修改。临时用地按实地现状进行调查,并将临时用地范围在临 时用地单独图层中予以更新。临时用地图层中的临时用
5、地范 围不得超出审批或合同明确的范围,对于临时用地实地已复 垦或超过使用期限(含复垦期)的,应在临时用地图层删除 相应范围。推(堆)土图层和拆除未尽图层范围内,实地发生变化 且能够明确地类的,应对图层同步进行更新。3.调查举证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应使用具有卫星定位和方向传 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 ”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 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 间的实地照片,并将举证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形成加 密举证数据包,上传至“国土调查云”平台。采用非“国土 调查云”平台的地区,应提前与部联系“国土调查云”平台 接口转换事宜,确保所有举证照片上传至“国土调查云”平
6、11 - 台。对于部下发的疑似新增建设图斑,为保证建设用地和设 施农用地调查的准确性,调查时要逐图斑拍照举证(依据影 像能够明显判读为建设用地,如果按照建设用地调查可不举 证)。按建设用地调查的图斑,如果外部举证照片不足以确 认为建设用地的,还须拍摄内部照片;按设施农用地调查的 图斑,须拍摄建筑物内、外部照片或能反映用途的建、构筑 物照片(依据影像特征能够准确认定的打谷场等可不举证); 国家下发的疑似建筑物的图斑,实地不是建设用地或设施农 用地的,须拍摄举证照片;对影像反映明显是建筑物的图斑, 未按照建设用地或设施农用地调查的,须拍摄建筑物内部举 证照片,证明建筑物内部是利用地表种植的现状特征
7、。对于2020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的农用地图斑更新为其 他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未 利用地的,水田更新为水浇地或旱地、水浇地更新为旱地等 耕地内部二级类变化的,必须全部实地举证。省级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应对此类情况进行审核,了解变化原因、分布及面 积,说明省级核实情况及汇总面积(属于省级以上移民搬迂 或生态修复等工程的,应提供能够落实空间范围的批文或规 划等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专题报告,报部审核。对于2023 年度因灾毁引起的农用地更新为未利用地的,还应提供相关 的灾毁媒体报道。对于其他变化更新图斑,如果遥感影像不12 - 能准确判断更新地类正确的,应全部予以举证。为减轻
8、重复举证工作量,对于在2023年度耕地监测、 月度季度卫片执法工作、补充耕地核实、增减挂钩项目核实、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已经举证的图斑, 按照以下原则共享应用。一是2023年底的遥感影像特征与 地块图斑举证照片反映的地类一致的,不需重复举证,转换 成“国土调查云”平台接口标准,将2023年内的各类图斑 举证照片上传到“国土调查云”平台;二是2023年底的遥 感影像特征相对地块图斑举证照片发生变化的,必须重新举 证。要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和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坚 持应举尽举。对于人工拍摄困难的图斑,可采取无人机举证、 连续图斑分段举证、类似图斑典型举证、局部航飞影像举证、 承
9、诺举证等优化举证方式,在保证真实反映实地现状的前提 下,组织开展调查举证工作。对于采用类型举证、承诺举证、高清影像举证、或因降 雪等天气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实际无法开展补充举证的,必 须在举证信息表的类举标注字段,填写“类型举证” “承 诺举证”“高清影像举证”“积雪覆盖”“按规程无需举证” 或“无法到达”等情况,未填写相关情况的视为未举证。采 用高清影像举证的,应提交省级测绘部门检查合格的整个县 区的高清影像和检查报告。采用类型举证方式进行举证的, 所有类举的图斑均需挂接类举照片,不符合类型举证要求的 (如影像特征不一致、举证区域非集中连片等),不得采用 类型举证方式进行举证。“承诺举证”、“
10、无法到达”等图 斑将列入下一年度的跟踪图斑。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图斑, 在行政区划调整前已经举证的,必须按调整后的行政区划重 新举证。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与农村土地利用 现状变更调查同步开展,在汇总时分别统计。应充分利用地 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2023年度变更调查城镇村 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二级地类的调查更新。在对城镇村庄内部现状进行细化调查的同时,要在部下 发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图层基础上,对该图层同步进行增量 更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图层包括城市建制镇(202、202A)、 村庄(203)、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和特殊用地(205) 范围。建制镇(202)范围按照集中连片
11、的原则更新,独立 的工业用地范围应更新相应的201A和202A范围。城镇外部 的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等按总体 使用范围或审批范围进行更新。村庄(203)范围按照以下 规则更新:原村庄(203)变更为建制镇(202、202A)、采矿用地 (2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的,应对村庄范围进 行扣除;原村庄(203)范围边缘因建设用地拆除已复耕复14 - 绿的,应同步扣除村庄(203)范围;“三调”后新增的村 庄用地不包括新增范围内未建设用的土地,原村庄(203) 范围外新增的建设用地,按建设用地实际范围勾绘并更新村 庄(203)范围,不得将非建设用地地类划入村庄
12、(203)范 围。部下发的村庄(203)范围内部,实地建设用地拆除的, 继续保留在村庄(203)范围内,对属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 挂钩项目的拆旧区,由各地按程序报备拆旧范围后,部将根 据备案信息对涉及的村庄(203)范围统一进行调整更新后 下发。新增建设用地(不含铁路、公路、轨道交通、机场、港 口码头、管道运输和水工建筑)均应标注20x属性。(五)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县级调查单元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工作掌握 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2023年度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对权属 界线发生变化的,要将已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确定 的成果,及时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六)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按
13、照统一的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 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 式,开展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1 .数据库质量检查及更新方法(1)采用数据库变更软件,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15 - 数据库为基础,将发生变化的信息逐块录入并变更2020年 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生成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2020年 度与2023年12月31日时点之间的增量变化信息及相关变 更统计报表。(2)采用部统一下发的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质量 检查软件,将增量变化信息导入该软件生成2023年度国土 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并利用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质 量检查软
14、件开展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与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的校核与数据质量检查工作。(3)因图斑分割引起耕地坡度分级变化的,要根据部 检查合格的坡度图和报备的田坎系数同步调整耕地坡度与 田坎系数。田坎系数应与坡度分级一致,确因土地综合整治 引起的实际田坎系数与区域田坎系数不一致的,须提供工程 验收资料,逐图斑上报备案,并在数据库中录入实际田坎系 数。(4) 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成果经省级检 查、部最终质量检查通过并确认后,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 织开展本级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2 .增量数据质量检查及更新要求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部制定统
15、一的数据库更 新标准与质量检查规则,研发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下发各地, 各地应按照部统一的技术要求,以通过部组织的数据库质量-16 - 检查的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及统计报表为基 准开展数据库更新工作。县级采用的数据库更新软件,必须 满足国家数据库更新技术相关要求,支持增量数据导出、耕 地坡度自动赋值、统计报表自动计算等功能,且导出的2023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必须完全通过部下发的质检 软件检查,确保数据成果无错误。(七)2023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成果检查与核查要严格执行分阶段和分级检查的检查制度,认真做好 2023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成果检查与核查。1 .县级自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
16、部门组织对本地区2023年度变更调 查更新成果进行100%全面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 真实性和准确性;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 年度变更调查增量数据的数据质量。2 .市级检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县级成果全面检查,对重要区 域、重点图斑进行实地核实,对县级成果调查不到位、地类 认定不准确,举证不全面等问题提出明确的纠正意见,并做 好核查记录工作。3 .配合做好省级核查及集中会审省厅组织专业队伍对县级调查成果进行全面核查,要积 极配合做好准备工作,按期提交成果,对于省级核查反馈问17 - 题图斑,逐图斑核实整改,应举尽举。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 门对整改成果全面复核通过后,再次
17、提交省厅。4 .配合国家内外业核查一是对国家反馈的疑似错误图斑,要实地核实修改或补 充举证,市级检查通过后,上报省厅;二是根据国家工作进 展安排,积极配合国家级核查组开展“互联网+ ”在线核查。(A)数据库质量检查与入库基于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部组织开展2023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国家级质量检查工作,形成各级2023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的国家级质检报告。未通过检查的成 果,返回地方限期修改直至通过;以最终通过国家质量检查 合格的变更调查更新数据成果,形成2023年12月31日为 统一时点的变更调查数据库。(九)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1. 2020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部
18、依据2020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下发耕地和可恢复的 农用地,以及新增和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新 增和减少可恢复的农用地和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农用地等 图层;地方收集2020年度验收的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等 项目的矢量范围,形成质量建设图层,作为耕地资源质量分 类年度更新与监测的基础数据。按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的技术要求,开18 - 展实地调查,将调查信息上传至“国土调查云”平台的耕地 资源质量分类模块。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和“三调”耕地资源 质量分类成果,确定并填写部下发耕地和可恢复的农用地变 化图层以及质量建设图层图斑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属性信 息,同时可结合监测数据更新相关图斑
19、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 属性信息,形成2020年度更新数据包;在部下发的耕地和 可恢复的农用地图层基础上,依据“三调”耕地资源质量分 类数据库和2020年度更新数据包,更新形成2020年度耕地 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并报部,部检查通过后更新2020年度 国土调查数据库。2. 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更新依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数据库,提取新 增耕地、二级地类发生变化耕地、新增可恢复的农用地和恢 复属性发生变化的农用地图斑,收集2023年度验收的土地 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的矢量范围,并按照耕地资源 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的技术要求,开展实地调查,将调 查信息上传至“国土调查云”平台
20、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模块。部依据通过检查的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下发耕地 和可恢复的农用地,以及新增和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发生变 化耕地、新增和减少可恢复的农用地和恢复属性发生变化的 农用地等图层。地方根据部下发数据,补充调整实地调查信 息;结合实地调查结果和2020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成果, 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 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上报 核查后,更新形成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通过调查、 统计和分析,掌握2023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 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 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
21、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 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 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难以或 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等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 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 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 有关情况。(一)补充完善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报备根据部下发的2023年度各类管理信息辅助开展调查。 根据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各类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时补充完 善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报备的各类用地管理信息,各类报备 信息补充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31日。(二)开展2023年度变更调查和建库工作以2023年12月
22、31日为统一时点,以部下发的2023年 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为基础,结合我县2023年度各类 监测发现的国土利用变化信息,制作2023年度变更调查外 业调查工作底图(以下简称“工作底图”)。确定并填写部下发耕地和可恢复的农用地变化图层以及质 量建设图层图斑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属性信息,形成2023 年度更新数据包;在部下发的耕地和可恢复的农用地图层基 础上,依据2020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和2023年度 更新数据包,更新形成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 并报部,部检查通过后更新2023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3. 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监测按照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的技术要求,选
23、 择典型地块作为长期监测样点,开展年度监测,实地调查耕 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指标属性信息,将调查信息上传至“国 土调查云”平台的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模块。依据部下发的 2023年度耕地图层,填写监测样点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指 标属性信息,形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监测数据图层并报部。(十)变更调查国家级汇总与数据共享基于通过国家级核查与质量检查的2023年度国土变更 调查数据库,市、县两级组织开展数据汇总与专题套合工作, 汇总2023年度全国各类用地的变化情况、耕地资源质量分 类变化情况,以及气象、坡度、生态等条件下的用地情况, 并以套合结果为基础开展各类专题分析汇总工作,形成系列 数据成果,提供市、县级
24、自然资源部门共享。四、质量评价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将深化调查成果的质量评价,评-20 - 价结果纳入“土地管理水平统合评估”。建立健全“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核查”的三级质 量检查制度。省、市共同做好质量评价工作,质量评价将以 县为单位,对所有变化图斑进行内业全面核查及外业抽查, 根据核查结果对成果质量进行评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补充耕地和总体变更图斑3项指标差错率其中一项高于2% 为不合格,限期整改;数据库质检不通过的,按调查错误计 入相应的差错率;对无故拖延成果上交期限、弄虚作假的县 区,将在省市通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23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形成 整套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土 变更 调查 实施方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