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兴丽英才支持计划”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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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兴丽英才支持计划”暂行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兴 滇英才支持计划”,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全方位培 养引进用好人才,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决定实施市 “兴丽英才支持计划”,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即市高层次人才培养 引进支持计划,旨在围绕建设世界文化旅游名城、乡村振兴 示范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发展定位,围绕现代产 业体系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用5年时间培养引进一批 高层次人才,搭建一批人才发展平台载体,促进人才链、创新 链、价值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人 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第二条 “兴丽英才支
2、持计划”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 管人才、统筹推进;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 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高端引领、 示范带动;坚持培引并重、协同发展;坚持真心爱才、悉心育 才、诚心引才、精心用才。第二章专项及目标第三条 “兴丽英才支持计划”设5个个人专项和1个 团队专项。个人专项:第一层次:兴丽高层次产业人才;第二第十三条 责任分工。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在市 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开展人才培养激励、引才伯乐激励 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兴丽高层次产业人才专项,并 具体负责该专项产业领军人才相关
3、工作;市科技局负责兴丽 高层次创新团队专项、兴丽高层次产业人才专项科技创新人 才相关工作,以及院士专家工作站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创建工 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兴丽高层次产业人才专项创业人 才相关工作,以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建工作;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负责兴丽青年人才专项,以及省级专家基层科研 工作站创建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兴丽名师名医专项 并具体负责该专项名医相关工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兴丽名 师名医专项教学名师相关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兴丽文 旅人才专项,并具体负责该专项文化人才相关工作;市文化 和旅游局负责兴丽文旅人才专项旅游人才相关工作;市农业 农村局负责兴丽乡村振兴人才专项工作。
4、各专项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各责任部门制定和调整专项 实施细则,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发文 组织实施。第十四条 申报程序。每年统一开展集中申报工作,按 照发布通知、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各专项主管部门评 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发文等程序开展。第十五条 申报规则。人才申报按以下规则进行:(一)申报人年度内选择1个专项进行申报,各专项入选 人才不重复。(二)已入选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人才,不得申报市 “兴丽英才支持计划”。(三)入选“兴丽英才支持计划”的人才,若入选“兴滇 英才支持计划”,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不再享受“兴丽英 才支持计划”相关政策待遇。(四)坚持同一成
5、果不重复申报原则,原入选“八个一百” 人才工程的人才,需以新的成果或业绩贡献申报“兴丽英才 支持计划”;已入选“兴丽英才支持计划”的人才,在培养支 持周期内取得突出成果的,可凭新成果申报上一层次专项。第十六条 专项评审。各专项主管部门负责人才(团队) 评审及对支持项目的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宁 缺毋滥,确保入选人才的质量。第十七条 资金保障。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涉及经 费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从市人才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人 才培养激励经费、引才伯乐激励经费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向市 财政局申报预算;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特殊生活补贴、项 目支持经费、团队建设经费、平台载体支持经费等,由各专
6、项主管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根据人才专项及平台载体评审认 定情况报送预算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由 各专项主管部门分别向市财政局申报并对接完成拨付工作。 经费预算按照“当年评审、当年申报、次年拨付”原则执行。第七章服务管理第十八条 服务保障。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整合各 类资源,为入选人才提供优质服务。(一)“兴丽英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优先遴选纳入市委联 系专家,定期组织研修考察等活动。注重从符合条件的入选 人才中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德才兼备的 拔尖人才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企事 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任职。(二)为入选兴丽高层次产业人才专项的人才颁发“市高
7、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享受高层次人才礼遇。第十九条监督管理。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 责指导和督促各专项的实施。用人单位负责入选人才的日常 监督管理、服务保障和考核等工作。(一)各专项主管部门要明确标准、规范程序、严肃纪律, 确保专项实施的公正性、公信力和透明度。市纪委监委和巡 察机构可依据市”兴丽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实施 细则等相关文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做好监督检 查和责任追究。(二)实行长周期考核制度,用人单位和入选人才须共同 制定培养计划并报专项主管部门备案。专项主管部门会同用 人单位负责培养支持周期中期检查和终期考核,市财政局会 同各专项主管部门负责资金有关绩效考核。
8、用人单位和入选 人才要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经费,确保合理合规合法。(三)对申报人实行诚信承诺制。各专项主管部门会同用 人单位,建立退出机制和诚信公告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入 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或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触 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及时予以退出,并全额收回所有补贴和 项目经费支持,5年内不得申报市内人才项目。(四)入选“兴丽英才支持计划”的人才(团队)和获得人 才培养激励的人才,入选后必须连续、全职在工作不少于5 年,因个人原因(身体健康原因除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退出 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特殊生活补贴、团队建设支持经 费、培养激励经费全额收回市级财政。经费收回工作由各专 项主
9、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收回上缴。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9年4月18 日印发的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八个一百”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宣布失效, 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专项主管部门负责。层次:兴丽文旅人才、兴丽名师名医;第三层次:兴丽乡村振 兴人才、兴丽青年人才。团队专项:兴丽高层次创新团队。第四条 用5年时间,集中支持兴丽高层次产业人才、 兴丽名师名医、兴丽文旅人才、兴丽乡村振兴人才、兴丽青 年人才各10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团队3个左右。第五条 “兴丽英才支持计划”个人专项培养支持周期 为5年,团队专项培养支持周期为3年。根据经济社会
10、发展 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 时调整专项设置及目标任务。第三章专项条件第六条 “兴丽英才支持计划”申报人必须拥护中国共 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 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 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 申报。(一)兴丽高层次产业人才专项100名左右。含产业领军 人才、科技创新人才、创业人才3个类别。1 .产业领军人才20名左右。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在市重点产业或新兴产业开办企业,企业在市内处于领军地 位,近2年运营状况良好,业绩贡献突出、辐射带动效果好, 有成为卓越企业家的潜力
11、。2 .科技创新人才50名左右。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主要从事自然科学 或工程技术领域创新研究或推广运用工作,研究成果在省内 处于一流水平或新技术推广成效显著,符合市构建现代产业 体系需求,有成长为省级以上拔尖科技人才的潜力。3 .创业人才30名左右。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具有 突出经营管理才能的重点产业企业主要创办人,或运用自主 知识产权创办科技类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企业发展定位符合 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需求,企业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近2年 运营稳定,有较好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二)兴丽文旅人才专项100名左右。含文化人才、旅游 人才2个类别。1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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