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电气设计计算机辅助工程实训室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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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电职此皮术学院电气设计计算机辅助工程室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7履约保证金口不要求提供0要求提供: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合同总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向采购人 缴纳,在采购人验收合格、确认供应商无违约行为后无息返还给供应商。接受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28代理服务费(1)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标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的折扣率为: 70%,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3)服务费以采用网银
2、、电汇方式提交。服务费汇款账号:收款人(全称):29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0其他中标单位须提供一份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时 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 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3 .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
3、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 表。4 .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5 .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采购人、用户相同。6 .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7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 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8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本项目明确的服务内容及相关服务。9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0 .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11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
4、明 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 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12 .“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 zcygov. cn/)。13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因”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 用本项目的要求。(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六)转包与分包10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5、.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 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 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 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 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 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2 .支持绿色发展2.1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 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 获
6、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 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的,投标无效。2. 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 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 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 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 3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
7、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 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 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11 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
8、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 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 货物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 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
9、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 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 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3. 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 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
10、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 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支持创新发展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 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 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 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平等对待内外资
11、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 企业的合法利益。12(A)特别说明:1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 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 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2 .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 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 要求的指标、性能。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3 .投标人
12、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 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 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
13、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5.供应商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6 .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 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7 .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 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 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 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8 .为
14、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九)询问、质疑、投诉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 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 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13 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 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 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在线办理。2供应商询
15、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 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 商向采购人提出。3供应商质疑3.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 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3.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6、:3.2.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2.3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3.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34事实依据;3.3.5 必要的法律依据;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17、供应商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 加盖公章。3.4 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143.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 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 供应商投诉4.4.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
18、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提出投诉。4.4.2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 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 同提出。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4 .采购内容及需求5 .合同主要条款6 .投标文件格式7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 标
19、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 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 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 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5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 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
20、标截止时间 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3 .资格证明文件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 提供):(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公告要求);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4 .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同类项目业绩表(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
21、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 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分工内容相同的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如 联合体协议中未进行分工约定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就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提供业绩 证明材料,有一方未能提供全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联合体未提 供业绩证明材料);(4)分包意向协议(如有);(5)投标标的清单、商务技术偏离表;(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其他必要提供的资料。5 .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2)开标一览表(格式按电子交易平台);(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16(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
22、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注:1)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 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 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同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 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应当注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 合体成员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体协议中
23、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 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体协议不成立,该联合体投 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 不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投标无效。)2)联合体各方资信情况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业绩证明材 料)由各方成员盖章签字,其他内容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主签署投标文件。3)附件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 行编制。4)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 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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