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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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暂 行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提升名师工作室的建设效 益,辐射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规定。一、名师工作室的建设目标(一)名师工作室是由名师领衔、同一学科领域优秀骨 干教师组成,以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为核心,集教学改革(实 验)、教育科研、培养指导和成果推广于一体的教师发展共 同体,是骨干教师的集聚地和教育领军人才的孵化基地。(二)名师工作室设立的宗旨是搭建中青年教师专业发 展和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通过整合资源,高端引领, 打造一支致力于学科教学和教科研工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高水平
2、发展的创新团队,形成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推广价值 的研究成果。二、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与任务(一)加强师德建设领衔名师要在师德方面率先垂范,通过言传身教帮助成 员提升学识水平和师德修养,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实 行师德问题“零容忍”。(二)推进教学改革工作室的办公用品、书籍和资料,专家劳务费、(顾问)指 导费以及其它必要工作经费等。领衔名师要按工作计划和有 关管理规定安排使用业务活动经费,支出标准可参照中共 委组织部 财政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直机关 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行2017867号)和属地的 经费管理规定执行。(三)其他保障1 .鼓励领衔名师所属县教育行政部门为名师工作室提
3、 供相应的活动经费,或纳入本地相关人才支持计划予以支持。2 .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要为名师工作室开展活动提供便 利条件,充分利用名师工作室的优质资源,为本地教师培训、 教科研工作和教学改革服务。3 .名师工作室一般依托学校(单位)建立,领衔名师所 在学校(单位)应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 桌椅、电脑、打印机、宽带网络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并予以 支持与保障。工作室成员(含领衔人、团队成员)、研修人 员所在学校(单位)要切实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在工作安排和活动时间等方面,为名师工作室开展教学教研 活动提供便利。4 .在工作室建设期间,各县(市、区)和名师工作室所 在学校(单位)要探
4、索相关鼓励政策,调动领衔名师积极性, 发挥市级名师工作室在本县(市、区)的区域示范引领作用。七、名师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一)建设周期内,由名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组织对名 师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建设期满,由名师工作室管理办公 室考核后将考核情况报送市教育局研究,形成名师工作室建 设期评估意见。(二)名师工作室实施动态管理,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 期。实行建设期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 个等级。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根据工作室实际,经在 职在岗的领衔名师申报后,可直接纳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 设;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撤销该工作室和领衔名师称号。 评估结果获得优秀的名师工作室,可适当增加业务
5、经费并为 名师工作室下达推荐团队成员、研修人员参与市教学名师、 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市骨干教师评选的名额。(三)领衔名师要组织做好工作室的年度工作总结,将 总结及时报送名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并配合名师工作室管 理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做好考核评估工作,不断提升工作室的 建设成效。(四)名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应在每届建设期满后对我 市名师工作室进行评估分析,在评估我市名师工作室建设开 展成效的基础上,向市教育局提出我市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建 议。(五)名师工作室成员(含领衔人、团队成员)、研修 人员获得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获得中小学 教师教学大赛一等奖的,工作室培养出国家级教学名师、特 级教师等
6、优秀人才的,本建设周期可免于考核并视同考核合 格。本规定由教育局负责解释。1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实验,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促进 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开展工作室集中研修,组 织工作室成员(含领衔人、团队成员)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在全市教育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引领作用。2 .在建设期内,工作室至少安排3次赴外地市进行集中 研修(含交流学习);工作室成员(含领衔人、团队成员) 至少开展12次学科教育教学活动(含集中研讨、主题学习、 专题讲座、公开课、示范课等),其中至少开设3次市级及 以上专题讲座或示范课(或研讨课、观摩课,下同)。(三)开展教育研究1 .以工作室领衔人的教学风格和专长为基础,
7、以工作室 成员(含领衔人、团队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根据教育教 学改革任务和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 专题研究,完成较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专业论文或专业著作, 努力把名师工作室打造成更高层次名师后备力量的集聚地。2 .在建设期内,工作室至少完成1项市级及以上课题研 究,课题的核心成员应由领衔人或团队成员组成;工作室成 员(含领衔人、团队成员)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在县(市、 区)级及以上获奖(须为核心成员)或承担市级及以上课题; 每个团队成员都要撰写与课题相关的经验总结、研究报告、 专业论文或专业著作,工作室至少有2篇与课题相关的高质 量的研究报告、专业论文或专业著作。(四)指导培养
8、教师1 .引领优秀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探索在教育教学实践 中培养骨干教师的新模式。2 .在建设期内,指导研修人员在工作室范围内开设研讨 课不少于12节,有团队成员、研修人员参加县级及以上教 育行政部门开展的教师技能大赛等业务竞赛活动获奖或有 部分研修人员成长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县级及以上教学 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等。(五)开展帮扶活动1 .每个工作室应挑选2所乡村学校(少数民族学校, 下同)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作为重点挂钩帮扶对象,明确帮 扶内容,通过开展送培送教、送研送训、交流研讨等多种形 式的活动,帮助乡村学校教师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提升 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2 .在建设期内,开展乡村学
9、校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帮扶 活动不少于3次,挂钩学校在该学科的教育教学成效上提升 明显。(六)推广教学成果1 .不断完善领衔名师的教学主张,总结、推广先进教学 成果。开展与省、市教学名师的学术交流活动,学习研究先 进地区教育教学经验。2 .在建设期内,名师工作室网站或公众号平台应建设完 善,能通过网络平台开展专业指导、教师互助、研讨学习和 成果交流等活动,推广工作室教育教学成果,及时宣传报道 工作室开展的活动,篇数不少于12篇。三、名师工作室人员与组成名师工作室一般由1名领衔名师和7-12名团队成员组 成,另设置一定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名额。(一)工作室领衔人1 .领衔名师由我市在职在岗的名师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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