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2755-2019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火灾自动报警和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docx
《DB21∕T 2755-2019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火灾自动报警和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21∕T 2755-2019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火灾自动报警和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docx(1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ICS13.220.10C84DB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T27552019代替DB21/T27552017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火灾自动报警和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TechnicalRegulationsofAutomaticFireAlarm&WaterMistFireExtinguishingSystemforUrbanRailTransitVehicle2019-12-20发布2020-01-20实施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21/T27552019目次前言.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一般要求.14.1环境条件.24.2外观要求.24.3质量要求.24.4防火要求.
2、24.5关于产品中禁用和限用材料的要求.2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5.1一般规定.25.2系统设备的选择.35.3系统的设计要求.35.4系统的安装和调试.36细水雾灭火系统.56.1一般规定.56.2系统设计要求及水力计算.56.3系统部件选择及要求.66.4系统的安装和调试.67验收.87.1一般规定.87.2验收内容.87.3验收评定.88维护管理.8附录A(规范性附录)火灾自动报警和细水雾灭火系统试验.9A.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测试.9A.2细水雾灭火系统测试.9A.3测试试验设备.9A.4火灾场景设计.11A.5测试试验.12A.6试验的安全防护.13DB21/T27552019城市轨道
3、交通车辆火灾自动报警和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火灾自动报警和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本规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细水雾灭火系统。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50.1压力容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50.2压力容器第2部分:材料GB150.3压力容器第3部分:设计GB150.4压力容器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GB/T5099钢制无缝
4、气瓶GB/T21563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冲击和振动试验GB/T25119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电子装置GB50898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A1149细水雾灭火装置EN45545铁路应用铁路车辆防火保护ISO/TS22163铁路质量管理体系(RQMS)GB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TSGR0006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B/T3139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GB/T26785细水雾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3.1灭火系统启动细水雾设备总阀被打开称之为灭火系统启动。3.2灭火响应时间从灭火系统启动至最远端喷头形成细水雾的时间。3.3城市轨
5、道交通车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过安装于电气柜、司机室、客室等区域内的火灾探测器实时探测该区域内的火警信息(例如烟雾、温度等),并通过输入/输出(I/O)或通信接口将其信息汇总至火灾报警控制器,并可由火灾报警控制器通过网络通信或硬线的方式将报警等信息传输到其他系统的系统。4一般要求1DB21/T275520194.1环境条件4.1.1通常使用条件4.1.1.1海拔-120m1400m4.1.1.2环境温度-40+404.1.1.3相对湿度最湿月月平均湿度不大于95%(该月平均温度为25)。4.1.2特殊使用条件当使用条件与4.1.1有差别时,各系统及部件应采取适宜的措施保证其性能并在试验室或城市轨
6、道交通车辆上进行试验验证。4.2外观要求4.2.1各系统部件应无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防腐涂层、镀层应完整、均匀,符合相关标准要求。4.2.2贮水容器的外表面应标注“水”或“HO”,贮气瓶外表面标注所贮存气体的名称“氮气”或“N”,字体应明显、清晰。4.2.3每个手动操作部件均应以文字或图形符号表明操作方法,在各个阀门装置明显部位应永久性标出介质流动方向。4.2.4铭牌应牢固地设置在系统明显部位,铭牌标识内容应符合规定。4.2.5各系统部件安装定位及防护应使其不会受到机械的、化学的或其它损伤,对其易受腐蚀和机械损伤,以及受环境湿度、温度影响较大的部件应进行防护,安装牢固,连接可靠,便于操作、检查
7、和维修。各部件连接形式应符合标准规定。4.3质量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火灾自动报警和细水雾灭火系统产品的设计、制造、使用、验收与维护符合ISO/TS22163标准要求。4.4防火要求4.4.1防火性能要求各系统及部件的设计及选用材料的防火要求,应符合EN45545或等同标准、或用户要求标书规定标准的相关要求。4.4.2试验及证明设计制造过程中所用非金属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经有资质的试验机构认证,包括材料、部件的防火试验等,并提供其证明。4.5环保要求4.5.1产品中禁用和限用材料的要求各系统及部件使用的材料应符合TB/T3139和/或国内、出口目的国最新发布的有关禁用和限用材料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的
8、要求。4.5.2试验及证明设计制造过程中所用材料的环保性能必须经有资质的试验机构认证并提供其证明。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5.1一般规定2DB21/T275520195.1.1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司机室、电控柜和客室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5.1.2火灾自动报警响应时间应不大于45s,应具有声光报警和数据信息传输功能。5.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的选择5.2.1司机室和电控柜宜采用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也可根据需求司机室内增加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电控柜内增加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5.2.2客室宜采用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或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5.2.3火灾报警控制器宜设置在列车两端的司机室
9、内。5.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5.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具有对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司机室、电控柜和客室进行火灾探测和报警功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生误报时,应具备人为干预进行复位的功能。5.3.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讯应采用环形结构,应具备对自身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进行自检的功能。5.3.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使用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车载电源,车载电源应满足不间断供电的需求。5.3.4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绝缘保护。导电回路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5.3.5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运行和停放环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够承受高温、低温、低温停放等环境要求。5.3.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GB/T21563
10、规定的1类B级冲击、振动条件下,应能正常使用、无损坏。5.3.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B/T25119中12.2.6、12.2.7、12.2.8的规定。5.3.8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应根据保护面积确定,必要时可通过模拟保护对象火灾场景等方式对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情况进行验证。5.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和调试5.4.1基本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安装工艺规程进行安装,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或由原设计单位授权的安装单位负责更改。5.4.2安装前准备5.4.2.1安装前,操作人员应熟悉安装工艺规程、设计文件等技术资料。5.4.2.2火灾自动报警系
11、统及其主要部件的安装使用说明等资料齐全。5.4.2.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等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应对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5.4.2.4现场的水、电、气及试验设备满足安装调试要求。5.4.2.5敷设电缆线时应使用不燃保护套管,穿过车辆梁架孔时应使用过线圈进行保护。5.4.3设备和材料进场检验5.4.3.1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安装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火灾探测器要有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5.4.3.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探测器应是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认可)的产品,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检验方法:核对检验报告与产品。5.4.3.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非国家强制认证(认可)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核对检验报告与产品。5.4.3.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表面应无明显划痕、毛刺等机械损伤,紧固部位应无松动。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DB21/T27552019检验方法:观察检查。5.4.3.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配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核对相关资料。5.4.4布线5.4.4.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单独布线,系统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内。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
13、查。5.4.4.2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箱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5.4.4.3敷设在多尘或潮湿部位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5.4.4.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用500V兆欧表测量每个回路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且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20M。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兆欧表测量。5.4.4.5同一项目中的导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选择不同颜色加以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电源线正极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5.4.5设备安装5
14、.4.5.1探测器的安装位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和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采样管的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宜居中或根据实际情况水平安装。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尺量、观察检查。5.4.5.2火灾报警控制器、探测器及采样管路等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5.4.5.3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a)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b)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样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c)导线应绑扎成束;d)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e)导线穿管后,应
15、将管口封堵。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5.4.5.4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5.4.5.5探测器底座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4DB21/T275520195.4.5.6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应封堵,安装完毕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5.4.5.7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调试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5.4.5.8输入/输出
16、模块应集中安装在金属箱内,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输入/输出模块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5.4.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5.4.6.1司机室火灾探测功能调试5.4.6.1.1通过热烟发生装置,依据附录A.5试验,在45s内火灾探测器应鸣响。5.4.6.1.2装有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时进行5.4.6.1.1项试验,加热热力试验装置,在45s内火灾探测器应鸣响。5.4.6.1.3检查所有火灾探测器均鸣响、探测器指示灯闪烁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探测器编码显示正确。5.4.6.1.4检查探测器的
17、功能故障。从传感器插座中将传感器逆时针旋下。火灾报警控制器中显示传感器故障和线路故障。系统应显示正确的传感器位置。在核实故障信息显示正确后,应将传感器顺时针旋入插座中,直至听到插销锁紧声响,火灾报警控制器恢复正确显示状态。5.4.6.2电控柜火灾探测功能调试5.4.6.2.1通过喷雾试验或使用手动烟雾发生器试验,在45s内火灾探测器应鸣响。5.4.6.2.2装有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时进行5.4.6.1.1项试验,加热热力试验装置,在45s内火灾探测器应鸣响。5.4.6.2.3检查所有火灾探测器均鸣响、探测器指示灯闪烁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探测器编码显示正确。5.4.6.2.4检查探测器的功能故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21T 2755-2019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火灾自动报警和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DB21 2755 2019 城市轨道 交通 车辆 火灾 自动 报警 水雾 灭火 系统 技术规程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