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房地产价格和价值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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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考:从房地产估价的角度,你认为对土地的描述思考:从房地产估价的角度,你认为对土地的描述与分析应该包括哪几个方面?与分析应该包括哪几个方面?v估价对象为位于估价对象为位于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2号的部分地块,号的部分地块,地块面积为地块面积为1038.08平方米平方米(以委估方提供资料为依据以委估方提供资料为依据)。土地使用者现为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地块的登。土地使用者现为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地块的登记用途为住宅用地,评估设定用途为住宅用地。该地块记用途为住宅用地,评估设定用途为住宅用地。该地块地势基本平坦,对建筑物影响较小,地质条件地势基本平坦,对建筑物影响较小,地
2、质条件(抗震能力抗震能力)一般。其实际开发程度已达红线外一般。其实际开发程度已达红线外“五通五通”(即通路、即通路、通气、通电、供水、排水)及红线内通气、通电、供水、排水)及红线内“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委。委估地块南临黄孝北路,西临新华路,交通便利。区域周估地块南临黄孝北路,西临新华路,交通便利。区域周边产业集聚规模一般。周围基础设施条件一般。区域内边产业集聚规模一般。周围基础设施条件一般。区域内环境条件一般,噪音污染较大。环境条件一般,噪音污染较大。LOGO课前回顾课前回顾按照房地产开发程度可以将房地产分为哪几类?按照房地产开发程度可以将房地产分为哪几类?按照房地产开发程度的分类按照房地产开
3、发程度的分类()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熟地熟地毛地毛地生地生地现房房不具有城市基础设施不具有城市基础设施有一定的城市基础设施,但尚未完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一定的城市基础设施,但尚未完成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较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且场地平整,能直接有较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且场地平整,能直接在其上建造建筑物在其上建造建筑物建筑物已开始建造但尚未建成、不具备使用条件建筑物已开始建造但尚未建成、不具备使用条件已建造完成、已建造完成、可直接使用的可直接使用的建筑物及其占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用范围内的土地地LOGO第三章第三章房地产价格和价值房地产价格和价值学习目的学习目的v了解:了解:房地产价格的含义;地价与一般
4、物品价房地产价格的含义;地价与一般物品价格的不同;原始价值、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格的不同;原始价值、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和市场价值;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和市场价值;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府定价。v掌握并熟悉:掌握并熟悉:房地产价格的特征和房地产价格的特征和房地产房地产价价格的形成条件;房地产价格和价值的其他种格的形成条件;房地产价格和价值的其他种类。类。第三章第三章房地产价格和价值房地产价格和价值第一节第一节房地产价格的含义和形成条件房地产价格的含义和形成条件1第二节第二节房地产价格的特征房地产价格的特征2第三节第三节房地产供求与价格(房地产供求与价格(自学自学)3第四节第四节房
5、地产价格和价值的种类(房地产价格和价值的种类()4第一节第一节房地产价格的含义和形成条件房地产价格的含义和形成条件有用性有用性稀缺性稀缺性有效有效需求需求二、房地产价二、房地产价格的形成条件格的形成条件一、房地产价格的含义一、房地产价格的含义房地产价格是和平地取得他人的房地产所必须付出的房地产价格是和平地取得他人的房地产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代价货币额、商品或其他有价物。货币额、商品或其他有价物。第二节第二节房地产价格的特征房地产价格的特征价格和价格和租金租金交易者个交易者个别情况别情况形成时间长形成时间长权益权益区位区位房地产价格的特征房地产价格的特征第三节第三节房地产供求与价格(房地产供求与价格
6、(自学自学)v结合所学经济学的相关知识自己巩固加强结合所学经济学的相关知识自己巩固加强QOPDSLOGO第四节第四节房地产价格和价值的种类房地产价格和价值的种类()一、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一、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指指一种商品同另一一种商品同另一种商品相交换的种商品相交换的量的量的关系或比例关系或比例,表现为一定数量表现为一定数量的其他商品。的其他商品。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是指物品能满足人指物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们某种需要的效效用用广义的价值广义的价值(经济学)二、成交价格、市场价格、二、成交价格、市场价格、理论价格和评估价值理论价格和评估价值买价价卖价卖价(一一)
7、成交价格成交价格成交价成交价正常成交价格的形成条件正常成交价格的形成条件正常成交价格的形成条件正常成交价格的形成条件(三三)理论价格理论价格(收益法)(收益法)(二二)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市场法)(市场法)(四四)评估价值评估价值 二、成交价格、市场价格、理论价格和评估价值二、成交价格、市场价格、理论价格和评估价值指某种房地产在市场上指某种房地产在市场上的的一般、平均水平价格一般、平均水平价格,是该类房地产大量成交价是该类房地产大量成交价格的抽象结果格的抽象结果(如平均数、如平均数、中位数或众数中位数或众数)。在经济学假设的在经济学假设的“经济经济人人”的行为和预期是的行为和预期是理性的,或理性
8、的,或真实需求与真实需求与真实供给相等真实供给相等的条件下的条件下形成的价格。形成的价格。房地产估价师通过估价活动房地产估价师通过估价活动所得出的估价对象的价值。所得出的估价对象的价值。三、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三、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非市场价值:非市场价值:不符合市场价值不符合市场价值形成条件中任意形成条件中任意一条的价值一条的价值 市场价值市场价值:理性理性而谨慎的交易双方,而谨慎的交易双方,出于利己动机,有出于利己动机,有较充裕的时间,在较充裕的时间,在了解交易对象、知了解交易对象、知晓市场行情下自愿晓市场行情下自愿进行交易最可能的进行交易最可能的价格价格房地产估价房地产估价非非市市场场价
9、价值值快速变快速变现价值现价值 投资价值投资价值 残余价值残余价值 在用在用价值价值 谨慎价值谨慎价值 非市场价值非市场价值321321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投资价值投资价值区别与联系市场上抽象的一般投资者市场上抽象的一般投资者 客观的、非个人的价值客观的、非个人的价值某一时点的唯一性某一时点的唯一性 (五)(五)投资价值投资价值主观个人因素基础上的价值主观个人因素基础上的价值 因投资者不同而不同因投资者不同而不同因投资者不同而不同因投资者不同而不同?特定的投资者特定的投资者 评估两者价值采用评估两者价值采用评估两者价值采用评估两者价值采用评估两者价值采用评估两者价值采用方法一般相同的,方法一般相同
10、的,方法一般相同的,方法一般相同的,方法一般相同的,方法一般相同的,所不同的主要是参所不同的主要是参所不同的主要是参所不同的主要是参所不同的主要是参所不同的主要是参数取值数取值数取值数取值数取值数取值思思考考v思考二:政府举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时,有意购买者的投思考二:政府举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时,有意购买者的投标报价是投资价值评估吗?为什么每个购买者报价都不相同?标报价是投资价值评估吗?为什么每个购买者报价都不相同?v在开发建设成本或经营费用方面的优势不同,纳税状况不同,对未在开发建设成本或经营费用方面的优势不同,纳税状况不同,对未来的信心不同等因素造成的。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投资者对该
11、房来的信心不同等因素造成的。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投资者对该房地产未来收益能力的估计,从而影响投资者对该房地产价值的估计。地产未来收益能力的估计,从而影响投资者对该房地产价值的估计。v如果所有的投资者都做出相同的假设,也面临相同的环境状况,则如果所有的投资者都做出相同的假设,也面临相同的环境状况,则投资价值与市场价值就会相等,但实际上很少出现这种情况。投资价值与市场价值就会相等,但实际上很少出现这种情况。v投资者评估的房地产的投资价值投资者评估的房地产的投资价值大于或等于大于或等于该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该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其投资行为是其投资行为(或交易或交易)能够实现的基本条件。能够实现的基本条
12、件。四、买卖价格、租赁价格、抵押价值、保险价值、计税价值和征收价值四、买卖价格、租赁价格、抵押价值、保险价值、计税价值和征收价值征收价征收价值计税税价价值保保险价价值抵押价抵押价值买卖价格买卖价格租赁价格租赁价格抵押贷款额度抵押贷款额度抵押贷款额度抵押贷款额度=抵押价值抵押价值抵押价值抵押价值贷款成数贷款成数贷款成数贷款成数抵押价值抵押价值抵押价值抵押价值=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法定优先受偿法定优先受偿法定优先受偿法定优先受偿款款款款=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未设立法定
13、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拖欠建设工程款价拖欠建设工程款价拖欠建设工程款价拖欠建设工程款价-已已已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其他优先受偿款其他优先受偿款其他优先受偿款其他优先受偿款己抵押贷款余额再次抵押价值己抵押贷款余额再次抵押价值己抵押贷款余额再次抵押价值己抵押贷款余额再次抵押价值=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市场价值市场价值市场价值-(已抵押贷款余额(已抵押贷款余额(已抵押贷款余额(已抵押贷
14、款余额/贷款成数)贷款成数)贷款成数)贷款成数)房屋租赁权转让与房屋转租的区别房屋租赁权转让与房屋转租的区别v案例:案例:A是某处街面房的产权人,是某处街面房的产权人,B与与A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用该房用于经营,租期二年。一年后,该房用于经营,租期二年。一年后,B想解除租约,想解除租约,A不同意解不同意解除合同但同意除合同但同意B可以另找新的租客来顶替他。正好此时可以另找新的租客来顶替他。正好此时B的朋友的朋友C看好该房,想租下来开店,表示愿意代替看好该房,想租下来开店,表示愿意代替B某继续租用该房。在某继续租用该房。在取得了取得了A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书面同意的情况下,B
15、和和C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权转让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并将房屋交给了同,并将房屋交给了C使用。使用。v后来,后来,C对该房屋进行了必要的修缮,根据原租赁合同,修缮费对该房屋进行了必要的修缮,根据原租赁合同,修缮费用应由出租方用应由出租方A承担,但此时承担,但此时A已出国,于是已出国,于是C找到找到B,要求,要求B支支付修缮费用。付修缮费用。C的理由是:他是从的理由是:他是从B的手中转租到的手中转租到A的房子,的房子,B是是转租人,根据转租人,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转租人第三十条规定,转租人应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义务,所以应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
16、人的义务,所以B应该支付修缮费。应该支付修缮费。B则否认说,他已退出了该租赁关系,不应该承担任何义务。则否认说,他已退出了该租赁关系,不应该承担任何义务。v若若C将将A和和B列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将如何审理本案?列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将如何审理本案?不不同同观观点点v一种观点认为一种观点认为,B作为转租人应承担出租人的义作为转租人应承担出租人的义务,应先行支付修缮费,再向原出租人务,应先行支付修缮费,再向原出租人A追偿。追偿。v另一种观点认为另一种观点认为,B与与C之间的合同行为属于房屋之间的合同行为属于房屋租赁权转让而非转租,在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生租赁权转让而非转租,在房屋租
17、赁权转让合同生效后,效后,B与与A之间的房屋租赁权利义务关系转由之间的房屋租赁权利义务关系转由C承担,承担,B退出了该房屋租赁关系,也就不再承担退出了该房屋租赁关系,也就不再承担与原租赁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即,本案应当由与原租赁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即,本案应当由A支付修缮费,支付修缮费,B与本案无关。与本案无关。案案例例分分析析v结论:结论:B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第一种观点混淆了转租与租,第一种观点混淆了转租与租赁权转让的概念。赁权转让的概念。v转租与租赁权转让有其内在的联系,都是基于原租赁合同转租与租赁权转让有其内在的联系,都是基于原租赁合同对租赁权的处分,但两者之间也有很大差
18、别。对租赁权的处分,但两者之间也有很大差别。v1、两者的标的不同、两者的标的不同v前者的标的是前者的标的是租赁物租赁物,后者的标的是,后者的标的是租赁权租赁权。v房屋转租按房屋转租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第二十七条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第二十七条解释说,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解释说,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房屋转租针对的是房屋转租针对的是“承租
19、房屋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部分或全部。v房屋租赁权转让首先是一种房屋租赁权转让首先是一种“权利权利”的转让,针对的是房的转让,针对的是房屋的屋的“租赁权租赁权”。案案例例分分析析v2、两者的取得方法不同、两者的取得方法不同v前者为设定的取得,后者为转移的取得。前者为设定的取得,后者为转移的取得。v房屋转租是转租人在租赁物上再度设定了一个房屋转租是转租人在租赁物上再度设定了一个新的租赁权新的租赁权,转租,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成立新的租赁契约。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成立新的租赁契约。v房屋租赁权转让是将房屋租赁权转让是将原房屋租赁权原房屋租赁权让与给受让人,并没有设立一让与给受让人,并没有设立一个新
20、的租赁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成立的是一个个新的租赁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成立的是一个转让转让契约而非契约而非租赁契约。租赁契约。v3、两者实现的手段不一样、两者实现的手段不一样v前者一般通过分期支付租金来实现,后者一般是一次性给付对价。前者一般通过分期支付租金来实现,后者一般是一次性给付对价。v在转租时,主租赁合同与转租赁合同的租赁条件会有不同,转租在转租时,主租赁合同与转租赁合同的租赁条件会有不同,转租可以是租赁标的的可以是租赁标的的全部或一部分全部或一部分。v在租赁权转让时,受让人承受了原承租人的地位,即取得了与原在租赁权转让时,受让人承受了原承租人的地位,即取得了与原承租人一样的权利,转
21、让所涉及到的也必然是租赁物的承租人一样的权利,转让所涉及到的也必然是租赁物的全部全部而不而不是一部分。是一部分。案案例例分分析析v4、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v前者房屋的租赁权仍属于前者房屋的租赁权仍属于原来的承租人原来的承租人(转租人),后者(转租人),后者房屋的租赁权属于房屋的租赁权属于受让人受让人。v房屋转租是转租人对租赁物再度设定了新的租赁权,原租房屋转租是转租人对租赁物再度设定了新的租赁权,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并没有解除,次承租人的新租赁权,以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并没有解除,次承租人的新租赁权,以转租人的租赁权存在为前提而成立。房屋租赁权转让是原转租人的租赁权存在为
22、前提而成立。房屋租赁权转让是原承租人把租赁权完全让与给新的承租人,新承租人的租赁承租人把租赁权完全让与给新的承租人,新承租人的租赁权,以原承租人的租赁权的消灭为前提而成立。权,以原承租人的租赁权的消灭为前提而成立。v由于房屋转租并没有消灭原租赁合同,所以遵照由于房屋转租并没有消灭原租赁合同,所以遵照城市房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第三十条的规定,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而对于房屋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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